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3515489 上传时间:2023-05-1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8.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docx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会议名

安全工作会议

主持人

刘家乾

开会时

2013年3月10日

点地

会议室

主题

新学期工作安排

记录

刘克超

议参加人

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内容记录

.新学期开始了,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

我校1目前要抓的第一件工作就是护导工作。

护导工作是安全工作的保证,希望每位教职员工每天准时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护导工作,发现事故苗子马上制止。

尤其希望做好工作。

是课间时间为重要,是事故多发时间,.总护导老师要检查好每个岗位上是否有老师2站岗,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红领巾值勤队员要认真组织培训,参与学校3的管理。

11

/1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会议名

安全工作会议

主持人

刘家乾

开会时

20日月2013年3

点地

会议室

主题

安全春游

记录

刘克超

议参加人

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记录

一二年级每班配布置春游每班老师的名单,1.

三位老师。

保证每个学生强调春游活动中的安全工作,2.

高高兴兴去,平平安安回校。

处理一些小的伤口.3卫生老师跟随学生春游,

等。

.上车听从统一指挥,确保学生上下车安全。

4

春游结束后,学生全部回校,家长到教室领.5

孩子。

.教师加强责任心,完成春游工作任务。

6

11

/2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会议名

高效课堂改革

主持人

刘家乾

开会时

日年20134月18

点地

会议室

主题

学生自主学习

记录

刘克超

议参加人

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记录

要抓反复,反复抓,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教.1

育。

贯彻落实课程改革理念,让二期课改理念进.2

课堂。

教学质量要常抓不懈,要质量把关,质量意.3

识,尤其是五年级的教学质量要抓好。

常规工作要加强.4

11

/3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会议名

食堂卫生与安全

主持人

刘家乾

开会时

日42013年月18

点地

会议室

主题

卫生与安全

记录

刘克超

议参加人

领导班子成员

会议内容记录

学校行政领导全面负责全校安全防范工作,确定了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制定了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的检查。

在防盗工作方面,学校制定了保证狠抓措施,落实到。

学校门卫人员由教育局指派的保安工作人员加强了门卫的位,规定了“三不准,三定时”管理。

主要问题:

在设备、设施安全中还要增添防盗报警设备。

有些快到期的灭火器要请有关人员来进行维修检查。

11

/4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会议名

财产与安全

主持人

刘家乾

开会时

20日2013年5月

点地

会议室

主题

财产与安全

记录

刘克超

议参加人

领导班子成员

会议内容记录

门房值班人员不脱岗,不脱班,保证每时每.1

刻有值班人员。

各教室、专用室、办公室要做好安全工作,2.

防患于未然。

.3各位教师不得将有价证券留在办公室中。

财务部要保管好现金,保险箱要锁好。

.4

食堂要停水,停电,停煤气,安全工作放在5.

第一位。

后勤组全体职工对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做全.6

面检查。

11

/5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会议名

教代会

主持人

刘克超

开会时

2013年12月18日

点地

会议室

主题

促进教师工作幸福

记录

刘克超

议参加人

领导班子成员

会议内容记录

一、大会开始(奏国歌)二、致贺词三、学校工作报告四、学校经费报告五、讨论通过《促进教师工作幸福》的中心议题六、有关领导通报上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七、宣读关于提案答复报告八、分组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学校经费工作报告》方案九、民主评议干部十、教职工代表讲话十一、闭幕词

11

/6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学校会议记录

时间

2012.9.18

地点

办公室

主持人

谢光耀

参加人

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

学校法制教育应注意事项:

(一)在小学阶段,进行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

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

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2.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权力不受侵犯。

3.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宪法意识。

5.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6.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

11

/7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学校会议记录

时间

2012.11.18

地点

办公室

主持人

谢光耀

参加人

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

法制教育基本任务:

一部分是通过各种教育帮助小学生逐渐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包括有“2.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法律代表公平正义,维护秩序,保障自由,保护人身、财产等权力不受侵犯。

3.了解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的权利不可随意剥夺和侵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初步建立宪法意识。

”以及“1.了解社会生活中有规则,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

法律规定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各种特定条件下能够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或禁止做什么。

”中的“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的具有强制性的规则”部分内容,这部分内容,对于小学生而言,可能是比较抽象的;单纯的灌输可以达到先记住,后理解的效果。

但是,如果能与“5.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受监护权、休息权、隐私权、财产权、继承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增强权利意识。

6.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保护,了解寻求法律保护的渠道。

”教育内容有机结合,互为呼应,都会起到增进理解、加深印象促进“知情意行”的交互作用。

11

/8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学校会议记录

时间

2013.4.18

地点

办公室

主持人

刘克超

参加人

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

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

11

/9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学校会议记录

时间

2013.6.9

地点

办公室

主持人

刘克超

参加人

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

《未成年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五条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第十七条

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第十八条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第十九条

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第二十一条

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第二十二条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11

/10

校务工作会议记录

11

/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远程网络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