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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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辽委办发[2019]34号文件)精神和《锦州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锦委办发[2019]10号文件)及《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建立体制顺畅、有利于功能发挥和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精神,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既要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改革的原则是:
(一)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
原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调整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本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精简和合理地设置机构、精简镇财政供养人员。
(一) 机构设置及职能调整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镇共设置涉农和文化等事业单位6个。
具体有:
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
其中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为经营性事业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
经上述调整,我镇原有事业单位11个,调整为6个,精简比例为45.5%。
(二)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确定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下达我镇全额拨款编制17名,自收自支编制为10名。
本镇可依据各中心、站的工作量和人员多少,对中心、站设置的编制进行微调。
但不允许全额拨款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互调。
人随职能走,职能调整到哪个机构,就在哪个机构竞聘,并且不受岗位限制。
根据竞聘者每个人竞聘获得分数按机构设置编制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任定岗人员。
具体聘任哪个岗位,由镇党委安排。
根据我镇实际工作要求,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及领导职数拟定如下:
1、***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8人)
主任:
1人
农业技术员:
2人
林业技术员:
1人
水利技术员:
2人
农机技术员:
1人
畜牧兽医管理:
1人
2、***镇文化服务中心(2人)
站长:
1人
工作人员:
1人
3、***镇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4人)
主任:
1人
农经员:
1人
民营企业指导员:
1人
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工作人员:
1人
4、***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3人)
站长:
1人
工作人员:
2人
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及领导职数拟定如下:
1、 ***镇畜牧兽医站(5人)
站长:
1人
畜牧兽医技术员:
4人
2、 ***镇农业经营服务站(5人)
站长:
1人
工作人员:
4人
经上述调整,我镇原有全额拨款编制29名,精简到17名,精简12名,精简比例为41.4%;自收自支编制为13名,精简到10名,精简3名,精简比例为23.1%。
三、人员定岗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3、符合本单位人员职务层次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要求。
4、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文化知识,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6、2019年12月31日前本单位在编职工。
(有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编制部门手续)
(二)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负责人职位资格条件:
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职称,工龄在五年以上。
2、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资格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同时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资格条件:
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事业单位应打破身份界限,按一般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职位要求和条件公开竞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5、本镇广播电视站人员改革问题,可实行双项选择。
即:
经本人申请,镇党委政府同意,可不参加改革,人员由广电中心全部接收,实行垂直管理;如本人不愿意上收,可按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规定,参加经职能调整后新设置的机构竞聘,落聘后按机构改革政策对待,广电中心不予接收。
(三)定岗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及岗位数额将拟聘任事业单位的职位和任职条件予以公布。
2、公开报名。
按照事业单位各职位上岗条件,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
3、资格审查。
依据竞争上岗条件,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县编制部门审核后,确定参加竞聘人选,予以公示。
对有疑义的人选,应重新审查,澄清问题,确定是否具有竞聘资格,并向群众说明。
4、文化业务考试(30分)。
参加竞聘人员必须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由市统一拟定考试试题,本镇组织考试,县里统一判卷。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仍有竞聘资格,但考试成绩为0分)考试时间为:
2019年3月22日上午9:
30到11:
00。
5、民主测评(30分)。
民主测评人员由本镇机关干部和参加竞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组成。
组织竞聘者作竞聘发言,介绍自已竞聘该职位的主要优势,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设想。
竞聘述职后即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同一职位两人以上参加竞聘的,拟聘人选应获相对多数信任票;同一职位只有一人竞聘的,必须获得60%以上信任票。
参加测评人员须与参加竞聘大会人员一致。
6、组织考核(40分)。
组织考核人员组成由本镇党委成员、政府班子成员、人大主席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计算得分。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竞聘职位所需具备的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
7、加分条件:
3年内(2019年—2019年),获得国家级奖励加10分;获得省级或相当省级奖励加7分;获得市级或相当市级加5分;获得县级或相当县级加3分;获得镇级或相当镇级加1分,以证书文件为依据。
受不同层次表彰奖励的按表彰奖励的最高层次加分,不重复加分。
8、竞聘顺序。
首先竞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畜牧兽医站人员,然后竞聘新设置的自收自支农业经营服务站人员。
无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竞聘落聘者按照竞聘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聘任新设置的农业经营服务站的工作人员。
定岗工作中的领导与一般工作人员的竞聘顺序为先竞聘一般工作人员,再经党委考核,最后任命各岗位领导。
9、组织决定。
根据竞聘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情况,由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全部聘任人选,并予以公示。
如无问题与受聘者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文本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10、定岗时间的确定:
2019年3月31日前基本结束。
四、人员分流
(一)人员分流主要途径
1、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提前退休。
申请提前退休,其距法定退休的年限,视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准,计发退休金基数;对于原享受农村一线工作人员浮动工资待遇的,凡已享受3年以上的,到法定退休年龄满8年的,视为已享受8年浮动工资,按政策办理浮动工资改为固定工资手续,并纳入计发退休金基数。
45周岁以上女以工代技人员(工作满20年),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2、鼓励有能力和专业特长的人员领办和创办各类涉农方面的专业化中介组织,开展有偿的经营服务活动。
3、鼓励以多种形式兴办各类经济实体,领办和创办农业、农机、林业、水产、畜牧业等经营性的场、站及推广示范基地。
4、鼓励辞职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
(二)分流人员有关政策
1、提前退休:
到2019年12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镇政府为其逐年或一次性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金按原经费渠道发放。
2、辞去公职:
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自愿辞去公职的事业单位人员,本镇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一次性发给辞职金,其标准是:
到2019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1至5年的发给相当于本人1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工作年限5年以上,从第6年起,每增加1年,加发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的辞职金,最多不超过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
基本工资是指国家工资政策规定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工资构成比例所规定的津贴两项之和。
3、待岗过渡:
既未申请提前退休,又没有提出辞职的人员,实行三年待岗过渡期。
过渡期内,本镇要为其逐月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原则上为本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2倍。
过渡期结束后,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同时一次发给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年本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总额。
4、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到县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40号文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接转。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如原单位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或虽未足额缴费,若能全额补缴欠费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未聘或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享受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有关减免税金和行政性收费等优惠扶持政策,有关政策按《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下岗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办理;对从事开发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的,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领办、创办企业和经济实体的享受国家和省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6、落聘后的选聘合同制干部,由本镇与其办理解聘手续,按辽人发[2019]18号文件规定,落实待遇。
五、组织实施
(一) 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为确保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铁军
副组长:
王 岩 王明旭
成 员:
王维和 赵树林 张志文 邢树民 李红梅
徐艳军 郑艳平 蹇玉海 董 彬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用人标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中各具体环节的实施,防止出现任何错误。
(三)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在改革期间,要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资产和资金一律冻结,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宣传,落实政策。
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把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政策向群众讲清楚,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要学好文件,用好政策,防止出现偏差。
(五) 加强思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
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坚持政策引导和思想疏导相结合,对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