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学第412章重点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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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第412章重点复习资料

劳动行政部门第4章   雇 主

一、识记

1.     雇主:

也称用人单位,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2.     我国的雇主涵义:

雇主是经营者、雇主所属的单位是企业、雇主范围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

3.     雇主组织:

是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

4.     管理模式:

是雇主对待雇员和处理特殊问题的一种参考原则,是管理方的行动指南。

5.     根据职权结构,可以管理模式分类:

独裁型、权威型、自主型

根据管理理念,可以把管理模式分类:

剥削型、宽容型、合作型

6.     雇员参与管理的目的:

(1)   增进员工的独立创造性和思考能力,使所有雇员对企业及其成功有强烈的责任心。

(2)   提供员工自我训练的机会,为所有雇员提供参与可能影响他们利益的决策的机会。

(3)   协助管理者集思广益,作出明智决策,帮助企业提高绩效和生产力,采纳新的工作方法来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利用所有雇员的知识和实际技能。

(4)   促进劳资关系的沟通,使企业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并使企业前景以及为之工作的人获得最好的发展。

(5)   提高员工忠诚度,提高雇员对工作的满意度。

7.     劳资合作:

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8.     劳资合作的特征:

(1)企业组织经营的整体责任属于资方与劳方共同承担。

                   

(2)劳资合作须借助员工参与才能实现。

                    ★

                   (3)劳资双方将对抗的相对力量,转化为组织的总力量。

                   (4)劳资合作所带来的成果应公平分享。

 

9.     劳资合作的条件:

(1)建立互助互信,具有荣辱与共的观念,重视企业长期营运目标。

最高级形态      

(2)人性的相互尊重。

                   (3)建立良好的沟通管道。

                               ★

                   (4)利润分享及符合国家劳动法律。

二、领会

1.     雇主组织的角色和作用:

主要作用是在集体中支持会员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并积极游说政府和议会。

具体讲,雇主组织主要从事:

参与谈判、解决纠纷、提供帮助和建议、代表和维护

2.     新古典经济理论

主要内容:

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管理方作为企业所有者的代理人,通过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和竞争力,

实现企业利润与所有者财富最大化。

要达到这一目标,管理者必须投入劳动力、资金、设备、

原材料等生产要素并进行优化组合,使单位产品的成本最小化,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成

本优势。

在劳动关系上,管理者以苛刻的就业条件招聘工人,并努力提高他们的生产率。

评价:

主要强调企业效率以及生产率在管理决策中的重要性。

对该理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1)该理论没有指出使企业效率最大化的内部工作模式

      

(2)该理论将生产效率等同于盈利,从而忽视了劳动关系中的“政治”方面

      (3)该理论建立在把管理人员视为所有者利益的代理人之样一种过于简单的管理思想之上

      (4)该理论没有意识到管理者理性的局限性

      (5)该理论没有解释管理者自身价值观在决策过程的作用

3.     权变管理理论

主要内容:

强调在管理中要根据组织所处的内外部条件随机应变,针对不同的具体条件寻求最合适的

管理模式、方案或方法。

  评   价:

该理论的价值在于,它为解释企业职权结构以及雇主的劳动关系政策与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

该理论主要关注管理过程的技术方面,强调在设计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过程中各种权变

因素的重要性,但没有指出雇主的政策如何导致劳资冲突公开化。

4.     劳动过程理论

主要内容:

劳动过程理论关注组织的政治动作。

该理论假定企业的利润通过以最小成本榨取工人的最

大产出获得。

  评   价:

(1)降低生产所需技能受到普遍质疑。

            

(2)只考虑管理方对工人的直接控制,而忽视管理方对工人的间接控制。

5.     利益相关者理论

主要内容:

投资者向企业提供资本,并获得股息、红利与股票升值;消费者在给企业带来经营资本的

同时,享受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工人则根据劳动合同中订立的就业条件向企业提供劳

动,以此获得报酬。

  评   价:

利润最大化是管理方政策与实践的首要目的。

6.     独裁/剥削管理模式

   

(1)主要特征:

强制性、专断性、独裁性、有限的忠诚性

(2)对待工会的措施:

技术变革、灵活的就业安排、在集体谈判中采取强硬立场和破坏罢工、停工和迁厂

7.     权威/宽容管理模式

(1)   主要特征:

专业化、职位阶梯、忠诚感

(2)   对待工会的措施:

工会的存在使企业成本增加、工会要求建立绩效考核的程序与规则

8.     自主/合作管理模式      ★

(1)   主要内容:

包括雇员年金计划、公司住房计划、公司工会、鹟中组织的娱乐活动、建议机制、利

 润分享计划以及其它提高员工忠诚度与献身精神、防止企业工会化的策略。

(2)   主要特征:

自主型组织设计(工作扩大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自主性工作团队)雇员参与计

划、人事与就业政策      

(3)   对待工会的措施:

为共同订立集体协议而互相合作

9.     雇员参与管理的主要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质量圈、共同磋商、工人董事、工作理事会、建议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国)

10. 斯坎隆计划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具备条件

(1)   主要内容:

工资总额与销售总额的比例、与降低成本相联系的奖金、生产委员会、审查委员会

(2)   主要特点:

组织有明确的生产率目标、奖励分配以团体以单位、鼓励员工提建议,消减生产成本,

 提高生产率、奖金计发公式直接与生产率的提高挂钩

(3)   具备条件:

适用于人数较少的企业(1000人以下)、适用于产量与成本稳定的企业、管理方积极参

与该计划,尤其在计划的实施阶段

11.收益分享计划与利润分享计划的区别:

  首先,收益分享计划均为现期支付,而利润分享计划则包括现期分配计划、组合计划与延迟支付计划。

  其次,收益分享计划的报酬支付比利润分享计划更频繁,通常按月或季度分发奖金,而利润分享计划

通常按年分配盈余或红利。

  最后,收益分享计划根据生产率是否提高确定奖励分配,而利润分享计划中盈余分配的基础是企业的

利润,显然,雇员更容易控制生产率指针。

第5章   工  会

一、识记

1.     工会:

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2.     工会的结构分类:

(1)  职业工会(具有横向特征)   细分为:

同行工会、半技术与非技术工人工会、白领工会

(2)  行业工会(具有纵向特征)   细分为:

垄断性行业工会、单一性行业工会

(3)  总工会

3.     工会的职能分类:

经济职能、民主职能、整合职能、社会民主职能、阶级革命职能

4.     企业工会性:

是指在不做出意识形态判断的条件下,工会在工具主义和局部利益驱动下,为改善成员的就业条件在工作场所采取集体运动。

5.     社会工会性:

是指工会在工作环境以外寻找与其利益相关的群体或组织,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集体行动来实现希望的变革。

6.     工会的组织结构:

是指工会借以安排其内部管理体制、代表制度及职权体系的机构与过程,其中心问题是如何把效率与民主相结合。

7.     工会的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

二、领会

1.     工会的产生和发展:

职业工业时期、行业工会时期、总工会时期

2.     工会化的原因:

(1)对资方的不满       

(2)工会的有效性      (3)雇员对待工会的态度   

(4)雇员的集体凝聚力   (5)一種社會化途徑    (6)提供获取领导权的机会     

(7)强迫加入工会或来自同事的压力

3.     我国工会的社会职能:

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

4.     工会的民主职能:

(1)  当管理方违反集体协议确立的就业条件或滥用职权时,工会可以为会员提供准法律代表。

(2)  工会代表雇员与雇员进行集体谈判。

(3)  工会有助于确保雇员在工作过程中获得自由。

(4)  与企业组织相比,工会组织的一个显着特点在于其职权的指向是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

(5)  工会作为一个民主机构,有自己的章程、代表大会及领导选举制度,从而保证雇员享有各种民主权利。

5.     工会的组织体系:

基层工会组织;乡镇、城市街道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全国 

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6.     工会的组织保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7.     工会干部的设置:

<<工会法>>规定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8.     对工会干部任职资格的限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9.     不得随意调动、罢免工会主席:

<<工会法>>第17条规定: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三、运用

1.     <<工会法>>对工会干部的工作岗位及劳动关系保护的规定,分析实际案例。

2.     结合<<工会法>>对工会的组织保障、法律保障等的相关规定,理解分析具体案例。

第6章   政   府

一、识记

1.     政府的作用:

 

(1)政府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   

(2)为劳动关系的发展提供示范“样本”

                (3)创造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环境

2.     标准工作日:

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

我国的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3.     缩短工作日:

是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

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日的情况主要有:

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劳动者;夜班工作;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4.     不定时工作日:

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主要适用于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者。

5.     综合计算工作日:

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分别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式。

(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应履行审批手续)

6.     弹性工作时间:

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7.     计件工作时间:

是指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

8.     加班加点:

即延长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

(1)   加班: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

(2)   加点:

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劳动或工作。

9.     休息休假:

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10. 工资:

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必须以货币形式)

11. 最低工资: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领会

1.     5P角色:

保护者、促进者、调停者、规划者、雇用者

2.     劳动法的功能:

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解决纠纷、确定基本劳动标准

3.     劳动法的本质:

(1)劳动法的主旨是保护雇员即劳动者的利益

                 

(2)是劳动法所确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是劳动关系双方所遵循的最低条件和标准。

4.     劳动法的形式:

宪法、法律、劳动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法律解释、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5.     工资支付的原则:

协商同意原则、平等付酬原则、紧急支付原则、依法支付原则

6.     工作场所的规则:

(1)   劳动就业标准(禁止歧视、禁止强迫劳动、禁止使用童工)

(2)   女工保护标准(就业权利的保障、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四期保护、保护设施和保健措施)

(3)   未成年工保护标准(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定期体检、实行登记制度)

(4)   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7.     工资的法律保障:

(1)工资处理不受干涉

                   

(2)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3)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

8.     最低工资立法的主要内容:

(1)   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   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   劳动生产率

(4)   就业状况

(5)   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三、运用

1.     我国<<劳动法>>对延长劳动时间有哪些主要规定

2.     根据工资的法律保障、工作时间和加班加点、工作场所规则的有关规定,说明和分析具体的案例。

第7章 劳动合同管理

一、识记

1.     劳动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

 ★

2.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

3.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主体意志的限制性

                    (3)合同履行中的隶属性

      ★           (4)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完成,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

                    (5)劳动合同是通过双方选择确定的

                    (6)劳动合同是有偿的合同

                    (7)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限的规定

                    (8)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5.     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6.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依法订立(主体合法、目的和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7.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提议、协商、签约         ★

8.     劳动合同的形式:

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

9.     无效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10. 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者的主要义务(劳动给付的义务、忠诚的义务、附随的义务)

                  

(2)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劳动报酬给付的义务、照料的义务、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

11. 劳动合同的条款:

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

险、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条款、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其它事项)

12. 劳动合同的变更:

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补充或废止,具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的变更等。

13. 劳动合同解除:

是指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或单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解除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14. 劳动合同的终止:

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失时,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的制度。

15. 劳动合同的续订:

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二、领会

1.     劳动合同的种类: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

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不得约定试用期)

3.     劳动合同履行的条件:

履行主体明确、履行标的明确、履行期限明确、履行地点明确

4.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

5.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须有正当理由、须双方协商一致

6.     劳动合同变列的程序:

提出要求、做出答复、签订协议

7.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            

(2)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消失或者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8.     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是否需要提前通知、逾期终止的法律后果、终止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办理相关手续

三、运用

1.     运用无效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对一份无效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2.     根据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的规定,分析说明具体的案例。

3.     根据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和续订的规定,分析相关劳动合同案例。

第8章 集体谈判

一、识记

1.     集体谈判:

指工人团体或工会与雇主或雇主群体就工会会员的就业条件和待遇进行谈判和协商,这种行动就称为集体谈判。

2.     集体谈判的功能:

经济功能、政府作用、决策功能     ★

3.     集体谈判结构:

是指不同层次、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谈判单位的集中或分散程度,以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

4.     分配谈判:

是指劳资双方由于资源有限需要分配而进行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不赢即输的情景,自己得到的同时意味对方失去;一方资源的增加,就意味着另一方资源的减少,是单方获益的谈判。

5.     整合谈判:

是指双方都能从解决方案中获取潜在利益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双赢的情景,追求双方均有所得,反映了劳资双方对所要解决的问题,达成了共识,通过合作能够同时增加可分配的资源。

6.     4P原则:

即政策、预测、准备、陈述

7.     2C原则:

控制(control)、协调(coordination)

8.     不当劳动行为:

是指工会在组建过程之中或组建之后,任何一方采取不法手段试图对抗对方的措施或行为。

9.     诚信谈判的责任:

是指工会一旦获得承认,赢得选举,无论工人是否签字,都取得代表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雇主负有“诚实”谈判的法律义务。

10. 罢工:

是劳动者为改善工作条件而实施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暂时停止工作的行为。

11. 依争议手段的先后不同,可分为:

攻击性罢工、防御性罢工

12. 依罢工发起组织的不同,可分为:

工会罢工、非工会罢工

13. 依罢工的目的不同,可分为:

协约罢工、同情罢工、示威罢工

14. 依罢工策略的不同,可分为:

间隔罢工、巡回罢工、象征性罢工、迟滞罢工

15. 依罢工规模的不同,可分为:

总罢工、全面罢工、部分罢工

16. 罢工的功能:

 

(1)罢工是解决冲突的主要方法

                

(2)罢工是迫使雇主让步的压力手段

                (3)罢工是工人自由表达不满的方式

二、领会

1.     集体谈判的因素:

双方的谈判力量;利益,价值观和期望值;谈判技巧。

      ★

2.     诚信谈判责任的内容:

(1)   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

(2)   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立场和理由。

(3)   任何一方不得隐匿、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对方。

(4)   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程,通常被称为“表面谈判”战略。

(5)   雇主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3.     对罢我的法律约束和限制:

 对公用事业的罢工限制(在公共部门无条件禁止罢工  如:

公务员、警察、消防员等)

4.     罢工的原则:

“社会适当”原则、“均衡性”原则

5.     罢工原因分析:

(1)   罢工是一种“错误”

  由于误解引发的罢工

  为确认雇主的真实让步能力而引发的罢工

  由于不确定因素引发的罢工

  不切实际的期望引发的罢工

  谈判自身的复杂性引发的罢工

(2)   罢工是“集体的声音”

  工人的不满程度

  管理方的让步程度

  工人辞职离职的意愿和罢工自身的可行性

  社会影响力的大小

6.     罢工的处理和解决

和解:

斡旋、调解、实情调查            裁决:

利益仲裁

三、运用

1.     根据我国法律关于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分析说明集体协商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2.     我国法律对不当劳动行为及其救济的有关规定。

3.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分析有关谈判中的诚信谈判责任问题。

第9章  集体协议

一、识记

1.     集体协议:

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

2.     集体协议的意义:

      ★

(1)   集体协议制度是劳动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

(2)   集体协议制度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机制

(3)   集体协议制度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

(4)   集体协议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

(5)   集体协议制度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3.     集体协议当事人:

一方为工会,另一方为雇主或雇主团体

4.     集体协议的效力:

具有规范效力

5.     集体协议的期限:

定期与不定期,一般采用定期,其最短期限通常为1年,最长期限通常为3~5年,我国现行立法就定期集体协议的期限规定为:

1~3年。

6.     传统的工会保障制度的四种类型:

封闭式企业、工会制企业、代理制企业、开放式企业

7.     集体协议的订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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