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因而是现代社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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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因而是现代社会

关于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因而是现代社会

海口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调查研究

海口市农业局副局长梁其海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因而是现代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消费由数量满足型向质量型的方向发展。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近几年来的大力整治,蔬菜农药残留综合超标水平从2002年高达35.8%下降到2008年的6.75%,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的现象仍未杜绝。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效农业的发展,农产品已成为出口创汇的主导产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对加快农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出岛出口,增加农民收入,具有战略性意义。

本文重点就我市种植业食用农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切入点,从“农田到餐桌”整个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步伐,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发展,为我市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1、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2000年9月,省政府颁布《关于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度、高残留量农药和建立无公害瓜菜生产基地环境及产品评价认定体系、检测体系及技术支撑体系。

随后,省制定了《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我市出台了《海口市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管理办法》、《海口市

5、农药残留水平逐年下降。

几年来,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高毒巨毒农药行为,大力开展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蔬菜农残超标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据农业部监测结果表明,我市生产基地蔬菜农残超标率2002年为35.8%,2003年为21%,2004年为12.9%,2005年为8.8%,2006年为8.2%,2007年为8.5%,2008年为6.75%。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经过不断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农业标准化生产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面临的问题仍然突出。

水果、蔬菜中剧毒、高毒农药甲胺磷、乙酰甲胺磷、呋喃丹、甲基对硫磷及中毒农药毒死蜱等农药进行残留检测,时有检出超标现象。

同时蔬菜硝酸盐、亚硝酸盐以及重金属含量检测,也有超标现象。

农残合格率在全国37个大中城市排名中徘徊在中中等水平。

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还未形成全社会共识,农产品生产的绿色意识尚未普及。

有的部门还没有真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大多数生产者还处于追求产量阶段,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处于被动接受状态,他们的积极性还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难度。

一些农产品生产者仍习惯于或者盲目追求数量,因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滥用、乱用农业投入品的现象仍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有些农民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不强,文化素质及植保科技观念近年虽有所提高,但仍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对科学用药、农药残留、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等认识不足,使用农药时,只考虑成本和效果,不重视对人体危害,导致了违禁使用甲胺磷等剧毒农药。

更为严重的是,明知剧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但少数菜农出于利益驱驶,违规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上施用的高毒农药。

尽管有关部门加大了农资产品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有的还定期进行质量抽查,但使用禁用农药的现象还存在。

禁用农药使用分两种,一种是生产者存在侥幸心里,故意施用。

由于部分禁用农药施用效果好,成本低,部分生产者违规使用。

第二种是不良农药生产厂商为了提高药效,故意混配禁用农药当作低毒农药生产和销售。

同时,果菜产品未到农药安全间隔期就采摘上市销售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2、管理机构尚未健全

我局没有相应成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处”,从事业务工作人手少。

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尚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尚未健全。

除农资执法外,其他执法工作未能正常开展。

同样,各区农业部门也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消弱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力度。

3、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生产监控不到位

虽然近年来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但检测场地小、检测检验、监测能力和手段比较落后,技术力量薄弱,普遍存在仪器设备简陋、人员少、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区级、镇级监测工作、生产基地自检没有正常开展,难于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监控。

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也有待加强。

因利益的驱使而冒险生产和经营高剧毒农药、假冒伪劣种子、肥料的不法分子仍然存在;高剧毒农药和伪劣产品转向隐蔽性、转移性和流动性经营;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不健全和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等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种植规模小,无法实施规模经营和品牌战略

我市农业生产尤其是蔬菜生产主要是以户为基本单位,经营分散、规模细小、个体化多。

除了少数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大部分是农户单家独户的小打小闹,主体分散,势单力薄,经济实力脆弱,没有足够的财力、技术去改良农产品的品质,难以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

尽管全市蔬菜种植面积已近40万亩,但人均不足1亩,对菜农进行培训、管理难度较大。

由于生产规模小,生产专业化、标准化、加工增值程度低,生产的大路产品多,特色品牌产品少,难于形成品牌,缺乏市场竞争力。

5、市场准入关口不严

虽然我市建立了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均建立了农残检测室,但由于经费、人员、制度等原因,许多市场自检工作形同虚设。

一是检测工作不正常,没有专人负责;二是检测品种少。

全市最大的批发市场南北批发市场,每天仅检测8-10个样品,其他超市也一样,难于保证质量。

三是执法不严,对农残超标的,没有实质的销毁、处罚手段。

四是追溯能力弱。

五是监管职责不清。

商务、工商等部门在管理权限上还未理顺。

大多数农产品没有正规包装,未建立购销台帐,对有问题的农产品难于进行质量追溯。

由此造成市场农残超标偏高,如2008年我市生产基地仅超标1%,而市场超标达8.7%。

三、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工作的建议

农产品的“两进两出”战略,对市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它明确规定了监督管理部门特别是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与义务,这就要求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必须由注重行政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我市各级农业部门应当以学习、贯彻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责,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进一步向前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结合法律的贯彻实施,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细则、例行监测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基本制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检验检测和监管工作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2、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相关工作机构

在市、区农业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专项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加强管理。

主要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的实施,负责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质量监管,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机构人员、物力、财力等调节,从机构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保证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顺利进行。

同时在市、区一级分别设立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大队,加强执法监管。

3、健全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既是政府行政执法的重要措施,也是规范各地监测工作的重要手段。

我市目前对农产品销售渠道缺乏有效的监测、监督,造成大量不合格不安全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根据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职权划分,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己成为当务之急。

除市一级外,区、镇、生产基地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实施例行监测。

各级监测部门应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

这就要求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确保机构、人员、设备、经费到位,正常开展工作。

4、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配送中心、加工企业是城市农产品经营(加工)的主渠道,其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消费安全。

实行准入制,对生产者行为有很强的强制约束力,应当健全市场准入法规,明确法律责任,明确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配送中心、加工企业配置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建立完善的检测技术规范、检测记录档案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自律性和进货把关检测。

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赋予其暂时留存的权利,并要求其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5、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基本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对生产经营记录、包装标识、赔偿责任主体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同一个销售单位的农产品,在不同的产品形态下、不同的物权转移中、不同的管理环节内,要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这就必须依靠现代数字化信息技术的支撑,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6、加强培训,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借鉴荔枝出口企业、瓜菜供港企业的质量控制办法,加强对分散农户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通过公司加农户、协会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对产品进行包装的注册商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民增收。

7、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2005年8月,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提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措施”。

无公害农产品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要迅速扩大总量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有机农产品要突出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提升质量和效益。

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重点是“菜篮子”和“米袋子”产品;绿色食品发展重点是优势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有机农产品重点发展有国际市场需求的农产品。

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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