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汇 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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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汇 编.docx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对所使用的机具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及对其进行检查、维修、调整,并做好记录,使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1.2负责对日常作业的环境、安全措施等进行检查,保持作业场地符合安全规定。

1.3负责检查作业场地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并确保夜间作业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1.4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熟练掌握装吊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熟悉其内容。

3.2检查吊装机具性能是否良好,并应仔细检查吊装采用的起重钢丝绳是否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3.3检查滑车、吊钩等的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吊钩如有永久裂纹或变形时,应当更换。

3.4检查卷扬机安装是否牢固平稳,方向正确。

如底部用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

3.4在进行高处作业前,还应仔细检查作业点行走和站立处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或安全网,上、下梯子,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3.5检查电线线路情况及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

3.6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滑软底鞋等。

4、安全操作规程

4.1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势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不得超过80kg,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要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kg。

4.2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

4.3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扛,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4.4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严禁溜放,推行姿势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小车间隔距离:

平道宜在2m以上,坡道应在10m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4.5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4.6当采用千斤顶起重时,应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中心位置,当同时使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操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物上。

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4.7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4.8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

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cm,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4.9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的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4.10当起顶又长又高的工作物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

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工作物而发生事故。

4.11千斤顶工作时,应由专人观察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值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4.12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4.13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近,排列整齐,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4.14当采用滑车、吊钩时,固定的位置应牢固可靠,方向正确、吊具拴挂好后应封钩。

4.15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不得有扭转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标记,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向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子扭转,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4.16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cm,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4.17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倒链滑车栓挂点应兼顾,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收紧吊具,待物件稍离地面并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操作人员应站在适当的位置,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4.18不得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也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4.19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4.20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4.21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4.22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4.23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4.24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4.25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4.26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4.27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4.28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4.29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4.30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4.31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4.32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

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当加大。

4.33在进行高处作业过程中,如遇需搭设脚手板时,应搭设好后再作业。

如工作需要临时拆除已搭好的脚手板或安全网,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4.34高处作业所用的料具,应用绳索捆扎牢靠,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吊运,并摆放在牢靠处,以防坠落伤人,严禁抛掷。

4.35安放移动式的梯子,梯子与地面宜成60~70度,梯子底部应设防滑装置。

使用移动式的人字梯中间应设有防止张开的装置;搭设悬挂的梯子,其悬挂点和捆扎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应有人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36如必须站在移动梯子上操作时,应离梯子顶端不少于1m,禁止站在梯子最高一层上作业,站立位置距离基准面应在2m以下。

4.37禁止在万能杆件构架上攀登,严禁利用吊机、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员。

4.38严禁在尚未固定牢靠的脚手架和不稳定的结构上行走和作业以及在平联杆件和构架的平面杆件上行走,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时,应以骑马式的方式向前通行。

4.39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靠处,流动作业时随摘随挂。

4.40在易断裂的工作面作业时,应先搭好脚手板,站在脚手板上作业,严禁直接踩在作业面上操作。

5、其他注意事项

5.1钢丝绳、卡环的使用,按出厂的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和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确定: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公斤)

5.2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应符合规定要求,起吊重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使用新钢丝绳。

5.3钢丝绳在编结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cm,用绳卡连接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5.4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5.5施工区域的风力达到六级(包括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和起重作业。

2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对日常作业的环境、安全措施等进行检查,保持作业场地符合安全规定。

1.2严格按照打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打桩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熟悉其内容,并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施工前应对工作现场的周围环境、建筑物和地质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检查作业区内有无高压线路,及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3.3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4、安全操作规程

4.1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架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拉紧缆风,绑牢底脚。

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孔,严禁把手指伸人孔内。

4.2安装履带式及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连接各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

竖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或用轨钳夹紧,并设置溜绳。

4.3导杆升到75°时,必须拉紧溜绳。

待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溜绳方可拆除。

4.4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

4.5横移直式桩架时,左右缆风要有专人松紧,两个甏头要同时绕,底盘距扎沟滑轮不得小于1米。

4.6纵向移动直式桩架时,应将走管上扎沟滑轮及木棒取下,牵引钢丝绳及其滑车组应与桩架底盘平行。

4.7绕甏头应戴帆布手套,手距甏头不得小于60cm。

4.8一根钢丝绳头不准同时绕在两个甏头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车反转解除。

4.9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4.10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4.11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

4.12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4.13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之间。

4.14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15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

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4.16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4.17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4.18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4.19灌注桩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m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4.20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

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

4.21钻孔灌注桩浇注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5、其他注意事项

5.1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和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当风力大于七级时,应将打桩机迎风向停置,放下打桩锤,并增设防风缆绳,必要时应将桩架放倒。

打桩机应有防雷措施,遇雷电时人员应远离打桩机。

5.2施工场地如有坡度应满足打桩机稳定性的要求,对不利于打桩机运行的松软场地应进行整平压实。

在基坑和围堰内作业时,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5.3作业场地的承载力小于打桩机的允许接地比压时,应铺设路基箱或钢板、枕木等。

3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各种木工机械的日常例行保养,及对各种木工机械进行检查、维修、调整,并做好记录,使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1.2负责对日常作业中产生的各种废料、木屑及时清理,保持作业场地的整洁、条理。

1.3负责作业场地的火灾预防工作。

1.4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熟悉其内容。

3.2检查各木工机械性能是否良好,仔细检查刀轴是否固定,防护罩、制动装置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锯条、锯片等有无损伤及裂口。

3.3检查木料上有无铁钉、铅丝头或其他硬杂物,并检查木料是否腐朽、扭裂、劈裂。

3.4检查电线线路绝缘情况及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

3.5穿好工作服、戴好护发帽,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护目镜、护耳器等。

操作时不应戴手套,在有可能被木材伤脚的作业点,操作者应穿防扎工作鞋。

4、安全操作规程

4.1带锯机安全操作要点

4.1.1开机后,待锯条达到最高转速时,方可进料,进料速度应根据材质软硬及有无节子、裂纹和锯割材料厚度等进行控制;进料时要注意观察锯口,入锯时要做到稳和慢,不可用力过猛;以防锯条损坏伤人。

4.1.2锯割中,要时刻观察运转中的锯条动向,如锯条发生前后窜动,发出破碎声及其他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停机,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4.1.3操作时,手和锯条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其距离不得小于50厘米,且不许将手伸过锯条,以防伤手。

4.1.4进行锯割时,不允许边锯割边调整导轨;锯条运转中,也不允许调整锯卡,以防发生事故。

4.1.5下手在往回送木料时,应注意木料与锯条的位置,以免木料碰撞或顶脱锯条。

锯割中若出现夹锯现象,应由下手将木料锯口分开,切勿倒退,以防锯条脱落。

当工作台面上锯条通路有碎木等阻塞时,应用木棍剥离,必要时停机排除,切不可用手清除,以防伤手。

4.1.6卸锯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等锯条停稳后进行;换锯条时,手要拿稳,防止锯条弹跳伤人。

4.2纵截圆锯机安全操作要点

4.2.1圆锯机操作前,应检查锯片是否有断齿或裂口现象,然后安装锯片,锯片安装应牢固,锯片应与主轴同心,其内孔与轴的空隙不应超过0.15~0.2毫米,否则会产生离心惯性力,造成锯片旋转时摆动。

4.2.2操作时,要两人同时配合进行,上手推料入锯,下手接拉锯尽。

上手推料,距锯片30厘米以外就要撒手,人站在锯片的侧面。

下手回送木料时,要防止木料碰撞锯片,以免弹射伤人。

4.2.3入锯要稳要慢,直线匀速推进。

进料速度要根据木料软硬、尺寸厚薄、是否有节子等灵活掌握。

锯割较硬或较厚的木材时要慢,遇节疤时要更慢,以防夹锯。

木料夹锯时应立即关掉电机,在锯口处插入木楔扩大锯路后再锯。

4.3横截圆锯机安全操作要点

4.3.1开机前做好全面检查。

首先检查锯片是否上牢,锯片由锯轴上的法兰、螺母紧固,螺纹的旋转方向应与锯片的旋转方向相反。

上锯片时应使用扳手,不可用锤击。

然后检查机械各部件及电器设备是否良好。

4.3.2使用带推车的横截圆锯机时,操作人员应一手按木料,一手推车匀速进料,身体站住且不要正对锯口。

当截长料时,上料与接料人员应配合好,并使长料与工作台或推车保持正确的相对位置。

4.3.3当锯完一个锯程时,应使剩余木料离开锯口,防止倒车时木料碰撞锯片。

4.4吊截锯安全操作要点

4.4.1操作前,要先校正锯片,保持垂直,拧紧螺母,固定好防护罩。

然后,清除锯台及锯片前方的碎木、杂物等,以免操作时杂物撞击锯片或伤人。

4.4.2操作时,将木料放在锯台上,紧靠靠板,对好长度,一手按料,一手拉机架手把,待锯片运转正常时,即可开始送入木料。

拉手把要稳,用力要均匀,截完后慢慢放手。

切勿猛拉猛放,否则会出现机械或伤人事故。

4.4.3操作时,人要站在锯片侧面,以防锯片破碎飞出伤人。

4.4.4按料时,手需离锯片30cm以上,短于25cm的料不得使用吊截锯锯断。

4.4.5进料速度要慢要稳,遇到卡锯时,应立即停锯,退出锯片,然后再缓慢进行锯截。

4.5平刨的安全操作要点

4.5.1操作时,根据工件刨削面的要求,调整好工作台,前台面比后台面略低,高度之差即刨削厚度,一般控制在1~2.5mm之间。

4.5.2开动机器,待刀轴运转正常后方可对工件进行刨削。

刨削的吃刀量不宜太大,刨削速度也应适当控制,使刀轴保持正常运转。

4.5.3刨削时,应根据工件材质的软硬、加工面的木材纤维纹理方向和宽度等因素来调整刨削量。

一般在不影响刀轴正常运转和进料速度的情况下,如工件质软、宽度较窄的纵向刨削时吃刀量可大一些;反之吃刀量应小一些。

4.5.4在刨削装合工件(例如木板胶接或钉接的工件)时,首先应检查是否会刨着圆钉或螺钉等金属件;若有则应用钉铳将圆钉铳下或用旋凿旋人再进行刨削。

同时还要边刨边检查,以免损坏刀具。

4.5.5当刨削长400mm、厚30mm以下的短件时要用推辊送料,刨削长400mm、厚30mm以下的薄板要用推板送料,以免伤手。

长300mm、厚20mm以下的木料,不应在平刨机上刨削,而应将短工件、小工件配制成倍数的长料、大料,待刨光后再截取,以确保安全。

4.5.6操作时,人要站在工作台的左侧中间;两手一前一后。

左手按压木料,右手均匀推送木料。

当右手离刨口15cm时要立即脱离料面,靠左手推送。

若两人操作时;应互相密切:

配合,上手台前送料要稳准,下手台后接料要慢拉,待木料过刨口30cm后方可去拉接。

4.5.7刨削过程中遇有节疤、纹理不顺或材质较硬时;应放慢进料速度。

在一般情况下,进料速度应控制在4~15m/min。

4.5.8刨刀磨损变钝应及时更换,因为钝的刨刀不但刨削效率不高,而且刨到节子或呛槎处,木料常被拨退跳动,易刨伤手指。

4.6压刨床安全操作要点

4.6.1操作前,应认真检查机械各部分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然后按木料要求的尺寸及机床标尺刻度仔细调整机床。

调整合适后,试运转1~3分钟,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料,每次吃刀深度不超过2mm。

4.6.2操作时;两人要配合好,一人进料,一人接料。

要站在刨床左右侧或稍后,以防工件飞出伤人。

进料时手指不要放在工件下面,接料工人应等工件离开出料辊筒后接料,不得硬拉;上手送料时,手须远离滚筒。

4.6.3在刨削时,遇有木料不动;可用安全棒推进;如无效,应先停进料滚筒,再停刀轴,待停稳后放低台面,取出工件,排除故障。

4.6.4厚度差距大于2mm以上的几个工件不许同时刨削,以防较薄的工件因压不紧而弹回伤人。

4.6.5操作过程中,应经常清除塞在下滚筒与台面之间缝隙内的木渣、木屑与粘在台面与滚筒上的树脂。

清除肘应停车或降落台面,用木棒拨出。

4.6.6更换刨刀时,应在关机并等刀轴自然停稳后进行。

不可人为强制使刀轴停止旋转。

4.7木工铣床安伞操作要点

4.7.1使用铣床时应思想集中,特别是。

当两人同机工作时,更要配合默契,上手送料,按料不应将手伸过刀口,而应在离刀口20cm声右时放手;下手接料不要过猛,应缓慢拉接。

4.7.2推料速度不宜本快,工与铣刀回转速度、加工量的大小及材质的软硬相适应。

铣削过程中,遇到工件局部看逆纹或节疤时,应将木料压住,减慢送料速度,以防工件弹回伤人。

4.7.3铣刀在加工中损坏,从刀轴上抛出是很危险的,因此必须选用刚性好、刃口锋利且平衡对称的铣刀;铣刀应由有经验的工人家装,安装间隙要适当,与刀轴配合应牢固,装配式铣刀的月片与方刀轴的槽要配合精确;在铣削过程中;要随时注意铣刀的平衡状态,以防发生意外。

4.7.4铣削过程中,工件不可随意退回,否则容易发生事故;如遇特殊情况,非退回不可,应做好准备再退。

4.7.5当使用样模铣削曲线形工件时;若工件较大;为确保安全,挡环最好安装在刀头的上方。

4.7.6铣削时,用长柄刷子从工作台上及时清除木屑和碎片。

5、其他注意事项

5.1工作完毕或临时停止工作进行维护检修时,都应切断电源,以免机床意外转动。

5.2机械周围要经常清理,防止工人被碎木绊倒或被木屑、刨花滑倒。

5.3在木材有回弹危险的地方,应设防弹装置并要经常检查它的可靠性。

5.4新工人上机前,必须先进行培训,操作上要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同时要了解各种伤害的可能性和防护方法。

5.5工作场所及周围严禁烟火。

4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对日常作业中使用的脚手架进行检查、整理,确保采用的所有脚手架符合安全规定。

1.2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熟悉其内容,并要详细分工。

对于有脚手架设计图的,在完全掌握设计图后才可开始架设。

搭设前架工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

3.2仔细检查脚手架杆件、扣件等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对于不符合的应予剔除。

木杆脚手架应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

杨柳、桦、梅、油松和其它腐朽、折裂、枯节、弯曲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竹竿应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

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准使用。

搭设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纹缝的管子,扣件应完整无缺,禁止用裂纹、滑丝的扣件安装钢管脚手架。

3.3对将要施工的周边环境及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详细检查,以排除安全隐患。

3.4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

4、安全操作规程

4.1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

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如工间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

4.2未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应适当设抛撑以确保架子稳定和架上作业人员安全。

4.3在架上传递、放置杆件时,应注意防止失衡闪失。

4.4剪刀撑、连墙件及其它整体性拉结杆件应随架子高度的上升及时装设,以确保整架稳定。

4.5搭设途中,架上不得集中(超载)堆置杆件材料。

4.6确保构架的尺寸、杆件的垂直度,各节点构造和紧固程度符合设计要求。

4.7主体施工时在施工层面及上下层三层满铺脚手板、装修时外架脚手板必须从上而下满铺,且铺搭面间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脚手板搭接应严密,架子在拐弯处应交叉搭接。

脚手板垫平时应用木块,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4.8砌筑用的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应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重的结构上。

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不准随意搭设。

砌墙高度超过4m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kg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

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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