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资料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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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资料详解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资料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一四年十月
目录
1、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须知
3、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人登记表(样本)
4、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报价单(样本)
5、法人代表证明书(样本)
6、委托书(样本)
7、秀屿区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成交通知书(样本)
8、《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9、挂牌出让海域区块宗海图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及《福建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办法》、《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及《秀屿区养殖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秀屿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
1、南日镇浮叶村燕山东部海域。
宗海编号
面积
(亩)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元/亩.年)
加价幅度(元/亩.年)
秀南(2013)宗海1号
107.5
1
228
10
秀南(2013)宗海2号
110.7
1
228
10
秀南(2013)宗海3号
107.6
1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0号
515.4
3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1号
511.5
3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2号
501
3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3号
550.4
3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4号
503.6
3
228
10
2、平海镇平海村东部海域。
宗海编号
面积
(亩)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元/亩.年)
加价幅度(元/亩.年)
秀平(2013)宗海1号
101.3
1
233
10
秀平(2013)宗海2号
113.6
1
233
10
秀平(2013)宗海3号
111.6
1
233
10
3、埭头镇石城村牛屿东部海域。
宗海编号
面积
(亩)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元/亩.年)
加价幅度(元/亩.年)
秀埭(2013)宗海1号
97.3
1
223
10
秀埭(2013)宗海2号
115.3
1
223
10
二、根据秀屿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挂牌出让方案,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必须符合以下有关竞买条件:
1、意向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意向竞买人应承诺保证以下事项:
(1)在挂牌成交后3个月内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审批手续,并在1个月内办理海域使用权证;
(2)必须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3)必须及时足额逐年缴纳海域使用金,逾期不缴纳海域使用金超过3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注销海域使用权证;
(4)当合同期满,业主要及时对海上养殖设施进行清理;
(5)必须服从重点项目建设用海需要;
(6)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等管理工作。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在限定时间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索取挂牌出让资料时间、地点:
竞买人可于2014年10
月15日至2014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海籍站或网上下载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5、公告、挂牌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1月3日(20天),挂牌时间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
30(10天),均刊登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六、竞买申请人须于2014年11月10日(包括当日,挂牌时间截止前三天)之前将以上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七、联系人:
陈光美5851717;地址:
区事业楼315室
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10月15日
秀屿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挂牌
出让海域使用权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及《福建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办法》、《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及《秀屿区养殖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秀屿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南日镇浮叶村燕山东部海域、平海镇平海村东部海域及埭头镇石城村牛屿东部海域等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
一、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挂牌出让海域的基本情况
(一)海域位置:
南日镇浮叶村燕山东部海域、平海镇平海村东部海域及埭头镇石城村牛屿东部海域,具体海域位置和界址范围详见海域宗海界址图;
(二)挂牌出让的海域宗海编号和面积:
1、南日镇浮叶村燕山东部海域。
宗海编号
面积
(亩)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元/亩.年)
加价幅度(元/亩.年)
秀南(2013)宗海1号
107.5
1
228
10
秀南(2013)宗海2号
110.7
1
228
10
秀南(2013)宗海3号
107.6
1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0号
515.4
3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1号
511.5
3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2号
501
3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3号
550.4
3
228
10
秀南(2013)宗海14号
503.6
3
228
10
2、平海镇平海村东部海域。
宗海编号
面积
(亩)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元/亩.年)
加价幅度(元/亩.年)
秀平(2013)宗海1号
101.3
1
233
10
秀平(2013)宗海2号
113.6
1
233
10
秀平(2013)宗海3号
111.6
1
233
10
3、埭头镇石城村牛屿东部海域。
宗海编号
面积
(亩)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元/亩.年)
加价幅(元/亩.年)
秀埭(2013)宗海1号
97.3
1
223
10
秀埭(2013)宗海2号
115.3
1
223
10
(三)海域使用方式:
开放式养殖用海--海上网箱养殖
(四)海域使用权出让期限:
10年;
(五)海域使用金:
按年缴纳;
(六)海洋功能区划:
拟出让的三个片区海域分别位于南日岛农渔业区、平海湾农渔业区和石城农渔业区内,符合《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要求。
四、底价、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挂牌竞价以各宗海每年每亩应缴纳海域使用金作为竞价基准(不包括前期费用),前5年按照竞得价缴纳,第六年起每年每亩按5%比率逐年递增。
本次挂牌出让的每一宗海域,竞得人还应当另行承担海域测量费(980元/宗)、海域评估费(7.138元/亩)等相关前期费用;起始价和加价幅度见上述表格。
五、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根据秀屿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挂牌出让方案,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必须符合以下有关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二)意向竞买人应承诺保证以下事项:
1、必须承诺在该海域专项用于开放式养殖用海--海上网箱养殖;
2、在挂牌成交后3个月内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审批手续,并在1个月内办理海域使用权证;
3、当合同期满,业主要及时对海上养殖设施进行清理;
4、必须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5、必须及时足额逐年缴纳海域使用金,逾期不缴纳海域使用金累计超过3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注销海域使用权证;
6、必须服从重点项目建设用海需要;
7、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等工作。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海的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述表格。
竞买申请人须于2014年11月10日(截止挂牌时间前三天)下午15:
30时之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户名:
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
莆田市农商行秀屿支行
账号:
9040410010010000112724
所交纳竞买保证金实名达账才能有效,不接受代缴或现金交纳,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
“挂牌出让海域的具体编号和竞买保证金”字样。
竞买保证金是否在限定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六、文件取得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洋与渔业局海籍站索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或网上下载。
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2014年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须知
3、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人登记表(样本)
4、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报价单(样本)
5、法人代表证明书(样本)
6、委托书(样本)
7、秀屿区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成交通知书(样本)
8、《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9、挂牌出让海域区块宗海图
(二)提交竞买资格申请
竞买人申请参加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应在2014年11月10日(包括当日,截止挂牌时间前三天)之前向区海洋与渔业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逾期提出竞买申请无效。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人登记表》;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公司委托代理人竞买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人登记表》;
6.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凭证原件、复印件;
注:
①申请材料的影印件须清晰明了,纸张大小为A4;
②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证明其与原件相符。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参加竞买人根据本《须知》要求,并在限定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报名资料和竞买保证金及时到账的前提下,经资格审查确认登记后,即可填报《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报价单》参加报价竞买。
已交纳竞价保证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原交纳账户,不计利息。
七、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3日下午15:
30(10天),挂牌刊登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八、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程序:
1、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3、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出让人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6、签订《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在限定时间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加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本次挂牌出让海域区块的起始价以及加价幅度详见上述表格内。
(三)竞买人必须以出让人提供的报价单形式竞价,报价单送达区海洋与渔业局海籍站后,经工作人员登记、出让人盖章后,即视为承诺。
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撤回竞买报价单,否则,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报价单中有涂改或竞买人未签章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报价单中的报价低于起始价或最新报价的,或低于规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不是整数倍的;
(6)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前半小时时,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若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
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挂牌主持人落槌表示现场竞价成交,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
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应价,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注意事项
(一)有意竞买人须在交纳保证金前详细阅读、理解并接受公告的内容及挂牌出让文件,并自行到现场勘察挂牌出让海域区块,如有疑问可于2014年11月8日前向海洋与渔业局或登陆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提出咨询,出让人当面答疑或于2014年11月10日前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答疑内容。
竞买人递交《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报价单》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海域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人对报价及有关书面承诺应全面履行并承担责任。
(二)出让人如认为需要对本次公告等相关文件(包括答疑内容)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将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与答疑内容一并公布,不作另行通知。
发出的答疑修改、补充公告或通知,与本次公告等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三)因跨行等原因,可能导致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会延时,申请人注意这一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按时到账。
(四)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通知书》,经竞得人签收后即生效。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竞得价款以人民币支付,挂牌成交后,海域使用金逐年缴纳,其他前期费用一次性缴纳。
(六)挂牌活动结束后10日内,挂牌出让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3日,公示期满后5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要在3个月内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审批手续,并在1个月内到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依法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
若竞得人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在取消其资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交纳的海域使用金(扣除保证金和前期费用后),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未能逐年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的,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海域使用金的1‰向出让人支付滞纳金,逾期3个月内仍未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原成交确认书自然失效,且不再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海域使用金、滞纳金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终止挂牌活动或取消竞买人资格,取消保证金,并追究责任: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收《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通知书》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对本须知有最终解释权。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10月15日
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人登记表
竞买海域区块
竞买人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买保证金
金额
入账情况
登记时间
经认真阅读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须知》等有关挂牌交易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若我方在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此申请和承诺。
竞买人签章:
年月日
经审查,符合本次竞买海域使用权资格,准予参加竞买。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年月日
注:
(1)请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毛笔填写,字体端正,字迹清楚,易于辨认。
(2)本表一式两份,由出让人和竞买人分别执存。
附:
竞买申请所需资料(请在□内打“√”选择)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文件(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人登记表》;
□5、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凭证原件、复印件;
□6、须知第五点涉及竞买人有关竞买条件证明材料:
注:
①申请材料的影印件须清晰明了,纸张大小为A4;
②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的影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证明其与原件相符。
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报价单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经过实地察勘号海域区块,并认真审阅挂牌交易文件,我们愿意按照挂牌交易文件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接受挂牌交易文件的全部条款及要求。
我们愿意以人民币元/年.亩(小写¥)的报价参与该海域区块的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
本报价单如被接纳,我们保证在接到《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通知书》并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与贵局签订《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我们已按贵局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00元)整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保证按照与贵局签订《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如我们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出现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违约情形。
贵局可取消成交确认,没收竞价保证金。
在《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式签订及履行以前,本报价书将作为贵局与我们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出让人确认: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盖章)
报价书填写日期:
年月日时分
注:
本报价书一式两份,出让人、竞买人各执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兹证明同志(性别:
,年龄:
,国籍:
,民族:
,身份证明号码:
)现任我单位,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职务
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身份证/护照号码
本人因不能出席年月日起在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楼一层)举行的号海域区块的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活动,特委托受托人行使以下第款权利:
(一)挂牌竞买登记;
(二)挂牌竞买期间的报价及成交确认;
(三)代表本人签订《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及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兹证明上述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法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通知书
编号:
秀海[挂]交2014-号
:
我局本次举行的号海域区块在公开挂牌交易期间,您单位于年月日时分提交《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竞买报价单》的报价额为人民币元/年.亩整(小写¥元),为挂牌交易期间出价最高者,经我局决定,现确认您单位为该海域区块的竞得人。
请在收到《秀屿区海域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通知书》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我局将取消成交确认,并按《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须知》的有关规定处理。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年月日
签收人签章:
签收日期:
年月日
注: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出让人、竞得人各执存一份。
秀屿区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竞得人: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及《福建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办法》、《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秀屿区养殖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凭成交通知书订立本挂牌出让合同。
第二条 经秀屿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委托出让人挂牌出让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权,出让海域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不受本出让行为影响。
第二章海域使用权的出让与海域使用金的缴纳
第三条本次养殖海域出让人通过挂牌出让给竞得人的海域区块位于海域,宗海编号,海域面积亩。
海域区块界址点具体坐标见附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海域使用权出让期限10年,自竞得人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算。
第五条 本宗海的海域使用金按年度缴纳,前5年按照竞得价缴纳,每年为元(大写:
元),第六年起每年每亩按5%比率逐年递增,即:
第六年为元(大写:
元);
第七年为元(大写:
元);
第八年为元(大写:
元);
第九年为元(大写:
元);
第十年为元(大写:
元)。
第一年度海域使用金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清,其他的于每年度起始日前5日内缴清。
本次挂牌出让的每一宗海域,竞得人还应当另行承担平均分摊的前期费用,即海域测量费每宗980元和海域评估费每亩7.138元计元,合计元,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缴清。
第六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海域使用金。
第七条竞得人保证及时足额逐年缴纳海域使用金。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