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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永川区泸永桥煤业有限公司

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二0一二年九月

 

  

避难硐室响应组织流程

1、当灾害发生时,根据调度室的命令,采区及运输巷道内零散作业人员进入永久避难硐室。

2、最先进入永久避难硐室人员,根据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按照进入避难硐室人员的级别承担指挥任务(由级别较高人员指挥,同级别人员按照采、掘、辅助区队先后排名顺序排定级别)。

  3、承担指挥任务人员负责组织进入永久硐室内人员的秩序、操作流程、人员分工。

  4、按照顺序启动避难硐室内部的设备、设施,保持避难硐室内部环境正常,人员情绪稳定。

  5、利用避难硐室内部的通讯系统向地面指挥平台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灾害情况、人员状况及硐室内的现状。

  6、根据调度指挥部命令调整组织机构,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操作。

  7、进入永久避难硐室后,按照《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

  9、若矿井压风系统中断或破坏,立即开启氧气瓶向硐室供氧,采用换气扇控制避难硐室内部环境。

  10、在具备调度井下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的条件下,要及时掌握井下各避难点的情况,向地面指挥中心汇报,并对井下各避难点进行调度。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第一步:

进入应急避难硐室缓冲区域,向左旋转外部防护门手轮,打开防护门。

防护门两侧空气幕随即打开,阻隔有毒有害气体。

  第二步:

避难人员都进入后,首先旋转防护门单点锁紧手柄关闭防护门,随后向左旋转外部防护门手轮锁紧防护门,空气幕截止阀被压紧,空气幕关闭。

  第三步:

进入缓冲区人员打开缓冲区传感器,观察传感器,读数显示即为打开。

  第四步:

打开压风控制柜,打开压风管路阀门,观察压风管路风压,高于规定值0.5MPa,即打开布气管路气阀,进行硐室布气。

观察压风管路出口压力指示,压力在1000Pa以下即正常。

当出风压力表指示超过规定值即调整压风管路阀门开度达到规定值。

  第五步:

向左旋转二道防护门手轮,打开二道防护门,进入避难区。

  第六步:

避难人员都进入避难区后,首先旋转防护门单点锁紧手柄,随后向左旋转二道防护门手轮锁紧二道防护门。

  第七步:

首先进入避难区人员,打开避难区矿灯。

  第八步:

打开避难区内传感器。

  第九步:

避难人员打开避难区另一侧的二道防护门,打开压风控制柜,打开压风管路阀门,观察压风管路风压,高于规定值0.5MPa,即打开布气管路气阀,进行硐室布气。

观察压风管路出口压力指示,压力在1000Pa以下即正常。

当出风压力表指示超过规定值即调整压风管路阀门开度达到规定值。

  第十步:

进入硐室人员配戴好压风自救袋。

  第十一步:

在硐室内担任指挥人员与地面保持联系,正常情况下,按照以上操作可以维持硐室内部60-100人生存96小时。

并尽快采用地面压风机向硐室供风。

  第十二步:

若矿井压风中断,则采用氧气瓶供氧,在氧气瓶供氧期间,地面压风机启动,硐室缓冲区风压表显示压力,则打开面压风阀门,关闭氧气瓶阀门。

利用地面压风系统向硐室内供风、供氧。

  第十三步:

在硐室避难期间,由硐室内担任指挥人员分配压缩干粮和水,压缩干粮每天每人两块,饮用水每天每人1瓶。

  第十四步:

若有地面流体食物进入硐室,要在指挥人员的组织下有序领用,优先分配。

分配原则以优先将食物分配给生命体征较弱者。

  第十五步:

遇到紧急状况,避难人员拿出储物柜中压缩氧自救器,佩戴好后,通过避难区另一侧的二道防护门和外部防护门离开应急避难硐室。

避险设施管理制度

  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管理规定

  1、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监处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

培训内容包括:

  1)矿用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3、安监处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4、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5、每3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6、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其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7、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8、各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及其避难硐室内位置的一人一位对应关系。

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9、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

  10、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的调校。

  11、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12、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13、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一人一位对应关系说明牌,并现场定置。

安检科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

  14、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15、避难硐室供电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

  16、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17、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18、严禁任何人在维护、检修过程中敲打或撞击任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19、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

  20、在发生火灾、瓦斯或一氧化碳涌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21、采、掘工作面避难硐室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月度计划中,作为重点监管项目。

  22、部门、队级干部进入应急救援安全防护采区,必须巡查相关设施完好情况及检修维护等记录。

  23、外来参观人员进入避难硐室的数量不得超过安全硐室的额定容量。

  二、考核办法

  1、安通部及各队未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列入日常培训计划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月。

  2、安装或拆解重组时未对密封性能进行检验,给予责任队机电队长、科长分别罚款200元/次。

  3、避难硐室挪作它用或放置其它物件,给予责任队罚款200元/次。

  4、各队班前会必须对作业人员与避难硐室的对应位置进行详细安排,否则,处罚队值班人员200元/次,处罚队长100元/次。

  5、未对氧气、二氧化碳测定器进行零点和精度调校的,给予责任队罚款200元/次。

  6、未对避难硐室内急救药品进行月度检查,给予责任队罚款200元/次。

  7、违反规定敲打、撞击急救设施、设备,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8、避难硐室内电话出现串联或通讯不畅,给予机电队罚款500元/次。

  9、队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对应关系说明牌记录不全的,视为未执行,给予责任队罚款200元/项;弄虚作假者,给予罚款500元。

  10、违反规定进入避难硐室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

紧急避险系统主要机构人员配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安全避险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成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矿井下安全避险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管理工作,成立紧急避险系统领导小组。

  组长:

廖勇

副组长:

易佑前

  组员:

张本涛、卢俊明、杜国金、谢仲昆、胡前进、徐程、陈坤、盛攀

  技术人员:

袁强、熊林伟、张勇

  值班人员:

机电队当天值班人员

  主要操作维护人员:

机电队、救护队、通风队

  二、管理职责

  1、负责领导全矿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对全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措施的落实。

  3、负责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紧急避险系统各级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

  4、负责建立、健全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5、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到现场组织抢救,事故后,认真组织查找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6、负责监督和检查紧急避险系统有关人员基础知识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7、负责监督硐室内设备、仪器的检修校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到期或损坏的设备、仪器应立即更换,并做好记录。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进行,避难硐室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责任制度。

  2、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紧急避险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基本情况,负责对系统的故障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当系统发出警报、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并组织相关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3、值班及维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保证通讯、通信畅通。

不能由他人代替。

吃饭时必须给调度请假,但不能超过40分钟,严禁喝酒。

  4、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及领导,严禁漏报、瞒报,汇报不及时要追究责任。

  5、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做好当日值班的各项记录。

对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报情况要认真进行记录。

对当日收到的文件、措施、通知等资料必须及时贯彻,并统一归档管理。

  6、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应经常亲临现场,检查紧急避险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7、矿调度室为“六大系统”值班总指挥部,负责“六大系统”整体的人员组织及指挥协调工作。

紧急避险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紧急避险系统的工作任务并组织落实。

  2、明确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

负责审查紧急避险的相关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

  3、明晰自身职责,负责协调紧急避险系统的各项工作。

  4、负责组织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检修、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当紧急避险系统发生故障时负责组织现场抢修,并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贯彻执行。

  6、全面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转及检修状态,保障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完好,系统运行正常。

  7、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设施、材料备用情况的管理,并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管理和资料管理工作。

  2、及时了解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掌握施工动态,并做好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3、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将有关问题、隐患情况及时上报。

  4、加强对紧急避险系统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5、全面掌握矿井紧急避险系统动态,合理的安排紧急避险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有技术资料必须统一归档,并有专人保管。

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系统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上班交接留下的问题,负责组织落实、监督,做到落实到人,并且不定时检查系统岗位人员在岗位情况。

  2、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对于系统中出现的问题需及时、快速地组织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处理,使影响的时间降到最低限度。

  4、对于当班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拿出意见,亲临现场组织实施,重大事故要及时按事故程序向值班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5、坚守岗位,覆行职责,对当班系统存在问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质量、保安全完成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护、维修、试验、供水等各项任务。

  2、每次对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3、每次作业后,维护、维修人员要将施工情况、整改措施、隐患问题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4、井下一旦发生灾变时,维护、维修人员听从指挥,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调控工作,确保饮用水或营养液能够输送到灾区。

  5、认真填写好当班记录,履行要害岗位手续,做好岗位出入登记,提高警惕,做好四防。

  6、搞好设备及岗位环境卫生,管理好工具材料、备件等工作。

搞好岗位文明生产。

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一、紧急避险系统的仪器设备是保证井下人员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

仪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计量标准和使用手册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校准以及更新维护,以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为井下人员紧急避险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二、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校准

  1、避难硐室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校准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台仪器设备的校准历史需记录在仪器档案卡片之上已被查阅。

  2、仪器设备必须在相应的使用期限之内进行校准。

国家有明文规定的仪器设备的校准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

原则上每台仪器设备每年校准不得少于一次。

  3、仪器设备的校准由通防部负责报请检测中心测试,需要送国家检定机关校准或者送回原厂校准的,由专人联系处理并留下相关记录。

  三、仪器设备的更新维护

  1、仪器设备需要定时更新维护,超出使用寿命期限的仪器应该及时进行更新。

  2、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对仪器设备有日常维护的责任,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发现问题的需及时报告处理。

  3、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应定时关注设备生产厂家公布的升级信息,并及时通过正确的途径对仪器的软件进行升级。

并且在下一次购买仪器硬件的时候给出参考意见。

  四、本管理制度由紧急避险管理机构制定,并负责解释和执行。

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井紧急避险系统专职维护、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系统网络检查、维护

  1、紧急避险系统实行每日巡检制,每次对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2、检查时,要检查管路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检查开关把手是否灵活可靠,位置方向是否正确,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可靠,密闭是否严密,如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3、操作人员要带齐、带全所用工具、材料,检查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做好自主保安,不得违章冒险施工。

  4、斜巷操作时,要杜绝双重作业,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现场指定好安全监护人员,对管件及较大材料采取适当的固定措施,防止窜动伤人。

  5、登高操作时,要打好牢固的绞手架,设好安全绳,指定好安全监护人。

  6、更换、安装高处的管路、仪器时,可使用梯子进行操作,但要指定专人扶牢梯子,专人警戒。

  7、维修、更换管路时,要加强对作业地点附近管路状态的检查,并进行适当加固,任何人不得在管路下方逗留或做与施工无关的事。

  8、维修施工中如需断开管路,必须先开供水阀门放水泄压,严禁带压违章冒险作业。

  9、每次检查、维修作业后,维护、维修人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维修施工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10、为保证饮水质量,经常对供水管管路排放,具体操作同供水试验,作业人员之间必须做好协调,要注意检查水质的变化情况。

  11、井下一旦发生灾变时,维修人员要根据管理人员指挥及灾区位置对相关控制阀门进行调节,确保饮用水或营养液能够输送到灾区。

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药品食品更换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系统维护制度

  1、硐室永久性设施每月度检查维护一次,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井下所有紧急避险管路必须保持24小时供水、供电、供风、通讯畅通。

  3、紧急避险系统主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的无缝钢管,分支管路安设内径不小于50mm的无缝钢管,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头阀门完好不漏水、不漏气。

  4、设置支管和阀门必须保证其可靠性。

  5、所有供水管路三通阀门必须齐全,手把灵活。

  6、紧急避险系统中的水管、三通、阀门及仪器仪表等设备的耐压不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7、硐室前后5米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

  8、供风管路中的水必须经常进行排放水,保证供风正常。

  9、紧急避险系统实行分区域管理,明确维护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维护。

  10、及时对紧急避险系统阀门、供水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进行系统全面检查维护。

  二、巡检制度

  1、由专人负责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路进行巡检。

  2、巡查紧急避险管路必须由队干部组织,认真参加巡检工作。

  3、.巡检硐室时发现隐患、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4、掌握紧急避险管路使用情况及锈蚀情况,做到有计划检修、更换管路。

  5、对于因巡检不到位而影响紧急避险系统完好的,追究巡查人员责任,并追查相关管理责任。

  6、经常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管理要求

  1、.各单位必须制定专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管路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损坏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2、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管路进行上账。

  3、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管网、阀门及三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对硐室内存放的药品、食品等物品检查发现有到使用期限或过期、变质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

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制度

  1、通过紧急避险系统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系统。

  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自救装置的地点、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

  3、教育职工应爱护紧急避险系统装置,发现该系统有损坏现象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

  4、每名员工都必须掌握紧急避险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凡新设置紧急避险系统设施后,各队队长都要向员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

  6、新到矿员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紧急避险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7、学习紧急避险相关管理使用规定,掌握自救知识。

紧急避险系统功能测试、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1、按照国家安全规程规定及AQ1029、AQ6201现制定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本制度严格遵照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

  2、安全紧急避险管理员负责系统的设备、设施、安全计量仪器仪表的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仪器仪表定期效验工作等。

  3、系统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必须定期送检,不得漏检。

仪器仪表发生故障或误差较大时不得发放使用,必须处理正常及经效验后方可发放使用。

  4、正在使用的器具、仪表失真或损坏必须在2小时内更换,如不能更换的应立即进行维修,并经过效验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允许使用。

  5、计量仪器仪表若有损坏,所维修的费用超过原仪表费用70%时无维修价值,应办理报废手续。

  6、安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要由管理员负责看护及定期进行效验工作。

新到货的仪器仪表必须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安全仪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7、正在使用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必须定期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安全仪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8、对安全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进行效验及定期鉴定的,将按照有关法规定对相关单位行处罚。

  9、新进货的仪器仪表装箱必须有合格证、说明书及调试配件等。

  10、定期对避险系统的使用设备、设施进行检测、试验,进行性能和使用功能的鉴定,发现系统性能和功能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解决处理,做好检测试验记录,确保系统功能和仪器、仪表正常使用。

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制度

  1、紧急避险系统每年配合矿井“六大系统”进行一次演练。

  2、紧急避险系统演练前,成立应急演练小组,分设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演练人员。

  3、紧急避险系统演练前,做好对系统的检查,所使用的器材和管路处于完好状态。

  4、在进行应急演练时,应设置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的范围。

  5、由应急演练小组领导指挥应急演练工作。

  6、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小组直接在调度中心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进行应急演练,参加演练人员无条件的服从应急演练小组的指挥。

  7、应急演练小组组织中的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8、通过对演练对暴露出的问题,由应急演练小组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9、演练结束后要写演练总结。

紧急避险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一、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紧急避险系统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

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指挥: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

  3.成员:

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各队队长。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紧急避险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紧急避险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紧急避险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队管理人员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紧急避险系统设备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

  1、加强紧急避险系统专职维护、维修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管路及其附属设施日常检查工作,根据故障大小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不得拖延。

  2、系统故障较小,如只是管路轻微的跑、冒、滴、漏及更换接头、管件、分支阀门等,维修作业对系统影响较小时,现场采取措施立即进行处理。

  3、系统故障较大,如需断开管路更换管路、主阀门等,会影响系统的正常供水,则必须制定、审批施工安全措施,同时通知与紧急避险系统有关的受影响单位。

(突发情况除外)

  4、系统故障处理时,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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