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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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避免损失和浪费,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
2.范围
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调拨、核算、处置等过程。
3.职责
3.1公司财务部
3.1.1公司财务部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并设置固定资产卡片;
3.1.2公司财务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分类账,依据原始凭证,按单个品种数量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
3.1.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以及折旧情况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1.4公司财务部应联合人力资源、信息管理部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并出具《固定资产盘点表》(由分公司财务部负责);
3.2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信息管理部
3.2.1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信息管理部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依据原始单据,登记固定资产实物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3.2.2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信息管理部应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领用、交接等;
3.3使用部门
3.3.1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将实物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定期保养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并负有领导责任。
4.定义
4.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4.2固定资产分类,依据使用情况及经济用途分为以下五类:
4.2.1房屋建筑物;
4.2.2机械设备;
4.2.3电子设备:
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的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电视机、电话交换机等;
4.2.4运输设备:
指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的轿车、面包车等各种自有车辆;
4.2.5办公设备:
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的沙发、办工桌椅等办公物;
5.程序
5.1固定资产的购置
5.1.1电子设备的购置
5.1.1.1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申请后,信息管理部负责审核该设备购置的合理性,若确实必须购买的,由该人员填写《请购单》,列名品牌、价格、型号等,经相关审核签字后,转给信息管理部相关经办人;
5.1.1.2信息管理部相关经办人根据该《请购单》办理设备的采购、验收及付款手续,没有《请购单》或者付款金额超过《请购单》金额的,财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5.1.2开办期其他办公必需设备的购置
5.1.2.1开办期其他办公必需设备的采购应当在公司设立时予以办理,根据集团整体要求及《XX分公司开办资金预算表》进行购买;
5.1.2.2原则上开办期其他办公必须设备的采购由事业发展中心予以办理;
5.1.2.3购买的具体程序为:
事业发展中心根据《XX分公司开办资金预算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公司要求的设备,并将选购方案报总裁经批准后予以采购;
5.1.3其他零星购置
5.1.3.1人力资源部填写《请购单》,对产地、品牌、价格及性能做好市场调查,请购申请单上应注明需用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预计购买价格等要素;
5.1.3.2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请购申请单内容,安排专人负责采购;
5.1.4采购结束,由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性能、质量等进行验收,核实无误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使用公司人力资源部留存登记固定资产实物账,一份随同购货发票、经批准的请购单在使用公司,办理报销入账手续,同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5.2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5.2.1各公司固定资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移或调拨。
个人配备物品,若个人调动或离职,应将所使用的固定资产交回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信息管理部;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信息管理部应作好相关实物交接工作;
5.2.2固定资产在集团内各分公司之间转移调拨,须经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信息管理部及财务管理中心批准,由使用公司的部门提出申请,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调出和调入的部门经理及各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并明确资产转移后的相关使用人,落实责任;
5.2.3各公司内部部门之间转移调拨,由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调出和调入的部门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业务管理中心区域经理)审批,并支会财务部,以明确资产转移后的相关使用人,落实责任;
5.2.4未经批准擅自调拨转移资产者,将追究调出公司、调出部门或原使用人的责任;
5.3固定资产出售
5.3.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出售情况(对方单位名称、出售价格、资产状况等)及出售原因,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出售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批准,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公司总裁批准;
5.3.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申请单》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实收款项金额,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的账务处理;
5.3.3各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款收据办理发货手续,核销实物账;
5.4固定资产报废、毁损
5.4.1固定资产报废、毁损,首先应由原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属报废无法修复使用的,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各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批准,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公司总裁批准;
5.4.2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公司财务部会同原资产使用部门共同作废品出售处理,所得价款由分公司财务部收取并向废品收购人出具收款收据。
分公司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及有关出售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同时通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核销备查账;
5.5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5.5.1各公司每年应根据公司财务部出具的固定资产清单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各公司财务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和信息管理部共同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出具《固定资产盘点表》;
5.5.2盘点结束,若出现盘亏,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出具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裁审核批准;
5.5.3公司财务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固定资产盈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同时通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变更登记;
5.6奖罚规定
5.6.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未经批准擅自调拨转移资产者,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或原使用人的经济责任和部门经理的领导责任,给予调出部门经理、当事人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资产丢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6.2对违反本管理制度,遗失资产的当事人,按资产重置价值的60%赔偿。
对部门经理给予资产重置价值20%的罚款;
5.6.3对违反本管理制度,人为损坏资产较轻的当事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并对部门经理,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当事人,除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外,予以辞退。
并对部门经理,按修理费用的50%给予罚款。
6.相关记录
《固定资产盘点表》
《请购单》
《XX分公司开办资金预算表》
《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固定资产转移单》
《固定资产调拨单》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单》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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