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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电子商务管理办法.doc

、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合作伙伴日常管理办法

(试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

目录

总则 3

第一章合作伙伴分类 3

第二章合同管理 4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 6

第四章考核结算管理 6

第五章合作伙伴退出 8

第六章附则 10

总则

第一条为更加系统地规范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各类合作伙伴的日常管理,促进业务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地合作伙伴的日常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基地签约的合作伙伴。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对基地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技术支撑方、商品及服务提供方的合同管理、考核结算管理、信息安全管理、退出管理进行了规定,以更加系统、科学、规范地指导业务合作伙伴的日常管理。

第一章合作伙伴分类

第五条基地合作伙伴包括基地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技术支撑方、商品及服务提供商、商户。

(一)运营支撑方:

指负责支撑基地进行业务运营、客户服务、数据统计分析、业务监控、业务优化、运营策划等的合作伙伴。

(二)营销支撑方:

指为基地所承担的全网支撑业务,提供营销支撑的合作伙伴。

(三)技术支撑方:

指为基地提供业务平台、技术服务、技术维护等支撑的合作伙伴。

等支撑的合作伙伴。

(四)商品及服务提供商:

指为手机支付业务提供商品及服务的提供商。

(五)商户:

特指手机支付作为支付工具提供服务的对象,其日常管理详见《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商户合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合同管理

第六条合同管理应符合集团公司及基地省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合同内容的制定应与省公司法务部一起商定。

第七条合同中需明确合作伙伴服务内容、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商务模式、考核及违约条款、稽核规则、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违约条款、退出方式、知识产权归属、信息安全条款、保密条款等内容。

其中稽核规则可由基地省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合作伙伴需签署《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保证书》和廉洁承诺相关的保证材料。

第九条与基地运营支撑方、基地营销支撑方签订合同的履行期限原则上为1-3年。

与商品及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的履行期限原则上为1年,对于战略型合作伙伴或者优质合作伙伴,可考虑适当延长与合作伙伴的签约年限。

(一)对于基地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技术支撑方,由归口管理部分负责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日常考核。

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日常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对于合同期在B级(含)以上的,可考虑与合作伙伴续约。

1、如准备与该合作伙伴续约的,则由归口管理部门起草呈批件,经由相关部门会签后,报省公司分管副总进行集体决策。

决策通过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合作伙伴重新签约,合同延续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2、如需要引入新的合作伙伴的,则根据《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变更项目的立项决策。

对于决策通过的根据《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新的合作伙伴引入。

(二)商品及服务提供商,由省公司数据部负责按照本管理办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日常考核。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合作双方如无异议,则可与合作伙伴续约。

如准备与该合作伙伴续约的,由数据部牵头起草呈批件,经由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分管副总进行集体决策。

决策通过的,与合作伙伴重新签约,合同延续期为一年。

(三)商户根据《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商户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条如在合同期需对合同进行修订,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进行合同修订。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合作伙伴负责对业务实施信息安全保障,基地省公司负责对合作伙伴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施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合作伙伴禁止发布或传播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发布和传播的各类违法信息;

(二)带有欺诈、骚扰、广告等性质的垃圾信息;

(三)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低俗信息。

第十三条合作伙伴应保证中国移动客户资料、经营信息等各类敏感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可核查性、可靠性、防抵赖性及其他属性等,同时,应保证与中国移动合作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内容安全和推广安全,保障国家、社会、企业及客户利益。

第十四条基地省公司对合作伙伴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如合作伙伴出现信息安全问题,基地省公司有权在考核管理中以信用考核的形式对合作伙伴进行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的,基地省公司有权报送相关司法部门。

第四章考核结算管理

第十五条基地按月对各类合作伙伴实施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伙伴结算金额根据确定的商务模式和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进行计算。

对业务稽核发现的异常费用,不与合作伙伴结算。

合同中应明确说明稽核规则可由基地省公司根据总部的相关要求及业务运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对合作伙伴的实际结算金额与考核成绩挂钩,基地运营和营销支撑方的月实际结算方式如下:

E≥95,实收运营支撑费用=P×100%;

90≤E<95,实收运营支撑费用=P×95%;

85≤E<90,实收运营支撑费用=P×90%;

80≤E<85,实收运营支撑费用=P×85%;

75≤E<80,实收运营支撑费用=P×80%;

E<75,实收运营支撑费用=P×70%。

注:

E为当月考核得分,P为运营支撑方或营销支撑方当月应收运营或营销支撑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对合作伙伴的考核结果、结算金额,由省公司数据部实施管理,省公司主管副总进行审批和决策。

第十八条基地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技术支撑方考核由省公司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并根据管理办法对合作伙伴进行按月考核评分。

第十九条基地通过考核制度,对运营支撑方、营销支撑方、技术支撑方考核实施分级管理。

(一)分级管理原则:

每年各月的月考核得分平均均值,作为运营支撑方年度合作满意度等级;A级:

90分(含)-100分;B级:

75分(含)-90分(不含);C级:

75分(不含)以下。

(二)对于两次(含)以上考核为C级的基地运营支撑方、基地营销支撑方,基地省公司有权提出中止合作。

第二十条商品及服务提供商通过考核评分管理制度、分层分级管理制度对合作伙伴实施考核管理,实现对违约或考核不达标合作伙伴的处罚,对优秀合作伙伴的奖励。

具体的分层分级标准制度请参见附件三。

(一)考核评分管理制度是通过对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客户投诉情况、履约情况三方面内容综合考核,确定合作伙伴信用等级,以实现对合作伙伴的差异化管理。

违约情节严重的,可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两年内不得申请与中国移动合作。

(二)分层分级管理制度是在考核评分的基础上,结合合作伙伴的运营收入,将合作伙伴分为A、B、C、普通、不合格五个等级,对A、B、C级合作伙伴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以达到提高合作伙伴运营积极性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合作伙伴根据商务模式及所签合同,以实际收入进行结算。

对于合作伙伴因违约或非正常业务行为造成的业务收入,中国移动有权在结算中予以扣除。

第二十二条合作伙伴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上述考核、稽核、结算等的管理原则、要求与流程,计算后的考核结果与结算金额,在经过归口管理部门的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将考核结果公布给合作伙伴,并进行与合作伙伴的结算。

第五章合作伙伴退出

第二十三条合作伙伴退出分为主动退出、违约退出、考核退出、资质变更退出、不良信用记录名单退出等。

第二十四条主动退出:

合作伙伴因自身原因可以主动要求终止合作。

基地运营支撑方、基地营销支撑方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向基地省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此期间应继续向其客户提供服务;

第二十五条违约退出:

合作伙伴因业务违约,达到处罚标准的,基地省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合作。

第二十六条考核退出:

合作伙伴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基地省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合作。

第二十七条资格变更退出:

合作伙伴发生资格变更,如公司注册资金、管理团队、业务开展资质等,不满足合作伙伴基本资质的,基地省公司有权提出终止合作。

第二十八条不良信用记录名单退出:

合作伙伴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则终止该合作伙伴与基地省公司所有合作关系。

两年内不得申请合作。

第二十九条对退出的合作伙伴,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具体退出方案,并以公司领导专题办公会或呈批件的方式报省公司分管副总决策。

决策通过后,启动合作伙伴退出流程:

(一)基地运营支撑方退出时,需进行合作伙伴更换,则根据《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变更项目的立项决策。

对于决策通过的根据《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新的合作伙伴引入。

(二)基地营销支撑方退出时,可考虑合作伙伴更换,则比照《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变更决策。

对于决策通过的根据《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基地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新的合作伙伴引入。

第三十条合作伙伴必须在退出前配合基地省公司解决因退出带来的客户服务、业务延续等问题,如有用户投诉未处理完成、欠费未结算等遗留问题,必须妥善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将根据增值业务发展情况及合作伙伴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其修改权和解释权归中国移动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应作为与合作伙伴签署协议的附件,或者本管理办法的主要条款应作为与合作伙伴签署协议的条款或附件,以兑现相关的责任义务。

附件一:

运营支撑方考核内容

运营支撑方考核包括运营效果考核和信用考核。

运营效果考核为打分考核、信用考核为扣分考核,两个维度考核结果为当月合作伙伴的考核成绩。

(一)运营效果考核内容

指标名称

指标描述

业务业绩类

用户数及交易额

考核业务的注册用户数、或者活跃用户数,及交易额。

业务特色指标

根据业务特点制定,包括信息准确度,商家拓展、签约情况,商户引入等

支撑配合类

系统运行维护

具体包括全网手机支付平台生产系统的系统及应用维护等工作,包括应用软件系统的调优、系统测试、软硬件升级,机房维护及设备运行监控,第三方业务应用接入测试,以及提供面向商户的技术支持,数据提供、报表对账、业务异常、结算差错处理等。

产品支撑

产品支撑工作主要包括承担全网手机支付平台生产系统的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开发、联调测试、优化和升级改造,与第三方业务平台及移动内部接口、银行银联系统的接口开发,协助配合甲方完成面向全网的市场调查、业务拨测、业务需求的收集、分析与整理,负责手机支付平台的新产品、新功能设计与开发,对原有业务功能与业务流程的优化、客户界面(UI)和客户体验(UE)的改进,业务的端到端流程测试、使用成功率的提升等。

运营服务支撑

运营服务支撑主要内容为营销支撑、客服支撑、清结算支撑、风控支撑、商户拓展、网站运营等。

临时性工作

主要指临时性的、非常态化的支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阶段性或临时性需配合完成的相关工作。

服务满意度

服务满意度指标主要包括对工作态度(责任心)(50%)、工作主动性(20%)、工作配合度(30%)等方面的评价

(二)信用考核内容

信用考核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一类违约事件

(1)含泄露用户资料,欺诈用户,强行开通,违反中国移动“五条禁令”的规定擅自发送消息,重大信息安全错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由于运营支撑方原因导致产生的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等恶性违规行为。

(2)对于一类违约,出现一次则在月考核总分中直接扣除100分,并考虑终止合作;情节恶劣的,将合作伙伴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终止该合作伙伴与中国移动所有合作关系。

两年内不得申请合作。

2、二类违约事件:

含系统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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