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344652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5.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细则.docx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2015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切实做好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的改革要求,本着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规范复试程序,充分体现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保障复试录取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博士生录取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201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的报名要求。

(二)普通招考生达到学校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最低基本分数线且达到学部设定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三)通过学校及学部相关考核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四)原则上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

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学部审核后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部部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部长任副组长的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审定学部复试录取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成立学院复试小组

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组织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5名本学科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一般博导不少于2人)职称的专家组成。

原则上学科带头人任组长。

组长负责确定本学科的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对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严格逐一核对及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报考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经初审合格,并完成初试各科目考试,达到学校划定的基本初试线和学部划定的复试线。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

见附件

(三)复试内容:

包括对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及专业外语测试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

(四)复试方式:

学部所属各招生专业均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

考生需准备15-20分钟的PPT,PPT包括个人简历、已取得学术科研成果及硕士阶段学位论文情况,专家组提问10-15分钟。

(五)复试要求:

1、 复试(含笔试和面试)须全程做好记录和录音录像。

复试考核小组记录、复试试卷、面试书面记录和录音录像等资料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2、复试信息公开:

学部的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初试成绩、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经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部研究生工作的网页上公示。

3、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

凡涉及与招生相关的规定,均需经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

四、硕博连读生的复试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博连读生要通过复试,方能进行最终录取。

五、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导师招生资格与招生名额

(一)导师限招名额规定

1.新增列的博导,首次招生时招生名额为1名(含专项计划博士生,下同),从第二年开始直至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生为止,每年的招生名额为2名。

若五年内无博士生毕业,则从第六年起限招1名,直至有博士生毕业为止。

2.其他博导每年招收的博士生不超过3名(其中定向委培博士生不多于1名),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入选者(全职)增加1个博士生的招生名额。

3.在读博士生数超过20人(含20)的博导,原则上每年限招1名博士生;在读博士生数超过30人(含30)的博导,暂停招收博士生。

4.近3年博士学位论文外审中累计出现3人次较大修改(或复审)的导师,停招博士生1年。

5.招生当年无在研的适合培养博士生的课题或无经费的导师,暂停招收博士生。

6.每位博导招收“少民”、“中科院联合培养”、“对口支援”、“高校辅导员基地”和“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师”等专项计划的博士生总计不超过2名。

(二)、2015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2015年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博士生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含专项)

专项计划

总数

非定向

在职定向

6人,交叉学科1人,与中科院联合培养5人(包括优先录取的考核制博士生人).

161

155(包括已录取的本博直读生、硕博连读生、考核制博士生)

0

八、录取程序

(一)招生录取办法

1.招生录取基本分数线

我学部在学校制定的基本录取线基础上,划定学部的录取分数线。

学科门类

最低分数线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复试

理学(07)

45

45

45

60

工学(08)

45

45

45

60

2.录取办法

(1)为了缩小各考试科目、复试小组间的差异,使录取更为公平、公正。

我学部2015年博士生录取采取考生加权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分专业依次录取的方式。

在加权总成绩相同条件下,按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复试加权成绩排序,依次按高分到低分分专业录取。

具体计算方法:

其中,平均分的计算仅考虑各科均达到学部拟录取线的考生。

(2)对于报考学生人数高于学校限额的导师,按照达到学部录取线上考生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原则上不能调整到其他导师和专业。

(3)按照非定向生、专项计划分类排序录取。

(二)信息公布与公示

按照学校博士录取工作文件要求,学部定于5月在学部网站公布录取办法、录取人数、待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巡视与回避

(一)实行复试巡视制度。

学部组成巡视小组。

在复试前及复试过程中,巡视小组可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旁听面试,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于复试过程中发生的违纪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博士生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的复试工作。

(五)实行复议制度。

如果考生对复试成绩提出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向学部研究生工作小组提出复议申请。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实行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度。

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复试命题(面试)教师、材料审核专家、相关工作人员等都要签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密承诺书。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优先录取已通过考核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二)专项计划的招生名额不得挪用

(三)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年度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上不予更改录取导师、录取类别,录取专业等信息。

(五)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设置考核与评定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及过程质量保障体系相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须档案全部转到我校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内必须有人事关系、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

如果在读期间发现学生假脱产,学校将停止其导师一年的博士生招生资格,并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

(七)已被拟录取的考生若在开学前放弃录取或入学报到后两年内退学,将视情况扣减导师次年博士生招生名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