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设计规范修改版04926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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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厂设计规范修改版049261

YC00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卷烟厂设计规范》修订版

 

CodeforDesignofCigaretteFactory

 

《报批稿》

YC0009─2004

 

主编部门: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

〔原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

 

批准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施行日期:

2004年月

 

2004年9月

目次

 

1总则

2名词、术语

3厂址选择

4总平面及运输

4.1一般规定

4.2总平面布置及运输

5工艺

5.1一般规定

5.2原料周转、备料及成组配方

5.3制丝

5.4CO2法膨胀烟丝

5.5卷接包

5.6滤棒成形

5.7辅材备料、成品周转

5.8工艺管道

5.9技术中心和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5.10物流

6生产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

6.1一般规定

6.2生产自动化

6.3物流自动化

6.4管理信息化

7建筑、结构

7.1一般规定

7.2建筑防火

7.3噪声控制

7.4建筑设计

7.5结构设计

7.6荷载

8电力

8.1一般规定

8.2负荷和电源

8.3动力配电

8.4人工照明

8.5防雷和接地

9给、排水

9.1给水

9.2排水

10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除尘

10.1一般规定

10.2采暖

10.3通风

10.4空气调节

10.5除尘

11动力

11.1一般规定

11.2供热方式

11.3锅炉房

11.4压缩空气站

11.5真空泵房

12卷烟厂仓库

13维修

 

14消防

14.1一般规定

14.2防火等级

14.3消防措施

15节能

16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

16.1环境保护

16.2职业安全卫生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附件:

《卷烟厂设计标准》修订版YC0009-2004条文说明

 

1总则

 

1.0.1卷烟厂工程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烟草行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行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保证设计质量,为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物能消耗、改善劳动条件、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条件,特对《卷烟厂设计标准》YC0009-93版进行修订。

1.0.2卷烟厂工程建设应符合烟草行业发展规划;应执行国家关于基建和技改的现行有关法则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和规定。

1.0.3执行本标准的同时,应执行国家和烟草行业现行有关设计标准、标准和导则。

1.0.4工程设计应符合卷烟厂所在地的地方规划和规定。

1.0.5本标准适用于烟草行业的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改扩建工程设计;一般企业的改建或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

1.0.6根据本标准进行卷烟厂工程设计时,应与《卷烟工艺标准》的有关内容相协调;并与烟草行业有关设备制造标准相衔接。

1.0.7卷烟厂的技术改造应按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方针进行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应根据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做到整体协调、远近结合、近期为主,并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技术改造要挖掘原有生产潜力,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及公用设施等。

1.0.8工程设计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应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1.0.9卷烟厂生产规模应符合烟草行业规划要求;应符合经济规模和集约经营的条件。

必须根据批准的生产规模设计。

生产能力宜以卷烟机能力为计算依据。

制丝生产线能力应与生产规模相协调。

1.0.10卷烟厂各车间和仓库设计年工作日和日生产班次按表1.0.10选用。

卷烟厂各车间和仓库设计年工作日和日生产班次表表1.0.10

序号

车间名称

设计年工作日(d)

日生产班次

备注

1

制丝车间

251

2

16.0h计

2

卷接包车间

251

3

20.0h计

3

滤棒成形车间

251

3

20.0h计

4

膨胀烟丝车间

251

3

CO2法

5

生产周转库

251

3

20.0h计

6

技术中心、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251

1

7

机修车间

251

1

1.0.11卷烟厂设计时,重点骨干企业的工艺和技术装备应到达同期国际先进水平并与之同步发展;重点企业的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应接近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1.0.12卷烟厂厂属的膨胀烟丝生产线应按本标准进行工程设计。

1.0.13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滤嘴烟比例应为100%。

滤嘴烟以84mm长为计算标准。

一个厂的卷烟规格和牌号不宜太多。

一条制丝线每班生产的牌号不宜超过二个。

1.0.14卷烟厂工程设计应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和装备,逐步建立全厂生产自动化、物流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1.0.15卷烟厂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2名词、术语

 

2.0.1重点骨干企业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的重点骨干企业名单确认。

2.0.2重点企业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的重点企业名单确认。

2.0.3一般企业

重点骨干企业、重点企业以外的卷烟企业。

2.0.4设计年工作日

根据国家规定,年法定工作日为251d。

2.0.5日生产班次

为企业单日生产班制。

两班制按16h计,三班制按20h计。

2.0.6设计生产能力〔亿支/年〕

按规定的设计年工作日和日生产班次计算的卷烟生产量。

2.0.7周转库

与卷烟生产过程衔接的短时间贮存烟叶、原材料或成品的仓库。

2.0.8叶组配方

用不同种类和等级的片烟,按设定的重量比例组成的配方单元。

2.0.9立体库

由多层货架、进出库系统等组成的库房。

2.0.10配方贮存带

具有按产品设计要求暂存和输送功能的运输带。

2.0.11松散回潮

将叶片松散并增加其含水率的工艺过程。

2.0.12叶片预配

松散回潮后的叶片,通过预配装置,将不同类型、等级的叶片掺配均匀。

2.0.13自动清洗系统〔CIP〕

使用清洗剂、水、蒸汽对设备的管道、料桶进行自动清洗、消毒的系统〔CIPCleaningInPlace〕。

2.0.14综合系数

计算生产线〔设备〕设计能力时引入的系数。

2.0.15峰值系数

计算制丝线设计能力时因生产旺季而需在平均生产能力基础上引入的系数。

2.0.16恒速气力输送

卷烟机气力送丝系统自动调节风量保持气流恒速的工艺技术。

 

3厂址选择

 

3.0.1厂址选择应遵守国家关于厂址选择的规定。

3.0.2厂址宜选择在城镇或居住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0.3厂址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外部协作条件好的地方。

3.0.4厂址地区必须具备可靠的水源、电源和通讯。

排水应有去路,灰渣应有出路。

3.0.5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应避开有害气体、烟雾、粉尘、异味等的污染以及其他不良影响。

3.0.6厂址与其它对卫生和空气洁净度有要求的工厂、医院、居民区等之间,应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设置卫生防护带。

3.0.7厂址场地应防止洪水浸袭,其设计标高应高于50年一遇的洪水水位。

3.0.8厂址选择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的总体规划。

3.0.9厂址不宜建在工程地质、工程水文复杂的地带和地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地区。

 

4总平面及运输

 

4.1一般规定

 

4.1.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

应节约用地。

4.1.2总平面布置必须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生产区、动力辅助区、仓储区、厂前区等功能区域应合理布置。

4.1.3总平面布置应方便运输,便于管理,美化环境,为文明生产创造条件。

4.1.4卷烟厂总平面布置应按火灾危险性分类的丙类生产、仓储进行防火设计。

4.1.5总平面布置应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并应留有扩建改造的余地。

老厂改建、扩建应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4.1.6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

4.1.7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城市建设的规划要求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GB50187〕的规定。

 

4.2总平面布置及运输

4.2.1工厂由生产区、仓储区、动力辅助区、厂前区等组成。

各区布置应符合管理方便、管线短捷、节约能源、物流畅通、人流与货流路线不迂回交叉等原则。

4.2.2新厂应设厂前区;老厂改造宜设厂前区。

4.2.3锅炉房、变配电站、除尘室、压缩空气站、真空泵房、制冷站等,既应靠近负荷中心,又应符合环保、卫生、安全及防火要求。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压缩空气站、制冷站、变配电站等宜合建为能源动力中心。

4.2.4经常散发烟尘及异味的车间,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5总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应结合地形合理确定设计标高,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4.2.6总平面布置应使建筑物有良好的方位、较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

4.2.7厂区出入口的设置应结合城市道路规划和人货分流原则合

理确定。

出入口不宜少于二个。

4.2.8厂区交通系统应根据人流、物流线路和全厂运输量计算和设计。

厂区道路宜采用城市型,主要道路应形成环形。

原料、成品运输及主要人流的道路应采用双车道。

4.2.8易地改造厂总平面的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应满足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

4.2.9厂区的架空管网和地下管网设计应做到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经济合理、互相协调、环境美观。

 

5工艺

6

 

6.1一般规定

6.2

 

5.1.1工艺设计一般包括原料备料及叶组配方、制丝、卷接包、滤棒成形、辅材周转、成品周转、膨胀烟丝、技术中心、机修等工艺部分。

5.1.2工艺设计必须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规模和建设内容。

5.1.3工艺布置应简捷、实用。

5.1.4工艺设计应满足卷烟厂实现工厂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的要求。

5.1.5工艺设备选型应符合烟草行业的技术装备政策,并满足卷烟生产工艺要求。

应优先选用性能价格比高的设备,比选主要内容有:

(1)主要工艺指标

(2)

(3)结构性能〔包括标准化、统一化、通用化程度〕

(4)

(5)能耗和噪声指标

(6)

(7)机电仪一体化水平

(8)

(9)操作和维修

(10)

(11)占地面积

(12)

(13)设备成套性和配套要求

(14)

(15)价格

(16)

5.1.6制丝工艺设计应采用片烟和烟梗为原料。

5.1.7原料备料及叶组配方、制丝、贮丝、卷接包、辅材及成品周转、膨胀烟丝等生产工艺设备应合理组合,宜布置在同一生产厂房内。

5.1.8工艺设备设计生产能力应互相匹配,并与批准的生产规模相一致。

公用配套设施应满足工艺设备生产要求,并适当留有余地。

5.1.9设备布置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流程顺畅、紧凑合理、操作维修安全方便,有必要的运输和人行通道、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环境。

5.1.10工艺设备中与烟叶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宜选用不锈钢材料。

片烟、烟丝在制品的运输带应选用高温不分解和无卤材料。

 

6.3原料周转、备料及叶组配方

6.4

 

5.2.1原料库不在生产厂房区域内,宜设原料周转库;原料周转库原料周转量3~7天;在生产厂房区域内,宜设原料备料间,备料量2~4个班次的投料量。

5.2.2制丝原料应叶组配方,按批次投料。

5.2.3原料备料与成组配方应与制丝车间相邻,并应满足原料的进出和配方工艺要求。

5.2.4片烟和烟梗周转原料宜根据包装情况分别存储。

5.2.5备料片烟堆高宜取4箱,场地利用系数宜取50%。

垫搁板应满足搬运要求,高度宜不小于150mm。

5.2.6烟箱的运搬及堆放应采用机械化作业,设备宜采用电动机械,不应使用内燃机械。

5.2.7原料周转、备料可采用立体库、货架、配方贮存带等形式组成的自动化或半自动化配方控制系统。

 

5.3制丝

5.3.1制丝由原料〔片烟、烟梗、烟草薄片等〕进入车间到制成烟丝并贮存。

制丝生产线宜由片烟、叶丝、梗丝、白肋烟、配比加香、贮存等生产工段组成。

5.3.2制丝车间宜采用单层厂房。

5.3.3制丝工艺应适应产品的生产要求,同一班次内生产不同配方的卷烟产品不宜超过二个。

制丝线生产能力应按批准的生产规模和消耗定额进行计算。

5.3.4片烟工段由备料、开箱、切片、松散回潮、流量配比、预配、除杂、筛分、加料、配叶、贮叶等工序组成。

5.3.4.1片烟投料宜采用自动拆箱装置。

拆箱后的包装材料宜集中整理、存放、回收。

5.3.4.2片烟分切宜采用垂直切片方式。

5.3.4.3分切后片烟宜采用松散回潮装置。

回潮前应设置片烟秤重计量装置。

5.3.4.4片烟回潮后宜设预配装置。

5.3.4.5片烟加料前宜设杂物剔除装置。

5.3.4.6片烟加料前应设碎末筛分、回用和流量控制装置。

5.3.4.7烟草薄片掺兑工位应设置在加料前。

白肋烟和香料烟掺兑工位宜设置在预混前。

5.3.4.8加料后片烟应设贮叶柜储存。

储存区域宜设空气调节系统。

贮叶柜的容量和台数,应根据片烟贮存时间等因素确定。

5.3.4.9香料烟应设独立的投料工位和回潮装置。

5.3.5生产混合型卷烟应设白肋烟处理工段。

5.3.5.1白肋烟处理工段的生产能力应依据混合型卷烟的产量计算。

5.3.5.2白肋烟投料宜利用片烟线的切片、松散回潮等装置。

5.3.5.3白肋烟工段由加料前贮叶、回潮、加里料、白肋烟烘焙、加表料和处理后贮叶等工序组成。

5.3.5.4白肋烟处理宜采用二次加料〔加里料、加表料〕方式。

应设料液流量控制装置。

白肋烟加里料前应设回潮装置,并宜设碎末筛分及回收装置。

5.3.5.5白肋烟烘焙机、加料机宜在制丝车间内独立间隔或布置在车间外墙侧。

5.3.5.6白肋烟加表料后,应设贮叶柜。

贮叶柜的容量和台数,应根据白肋烟叶片贮存时间、生产能力、生产调度等因素确定。

5.3.6叶丝工段由叶片增温增湿、金属剔除、筛分、切叶丝、叶丝膨胀、烘丝、冷却等工序组成。

5.3.6.1贮叶工序无保温保湿,切丝前应设片烟加温加湿装置。

5.3.6.2切丝前应设金属剔除装置、碎末筛分及回收装置。

5.3.6.3切丝机应有备机。

5.3.6.4叶丝应采用叶丝膨胀和相应的干燥装置。

5.3.6.5烘丝后宜设置叶丝冷却系统。

5.3.7梗丝工段由备料、进料、除杂、回潮、贮梗、蒸梗、压梗、切梗丝、加料、梗丝膨胀、烘梗丝、风选冷却、加香、贮梗丝等工序组成。

5.3.7.1梗丝工艺宜采用除杂、二次回潮、一次加料、厚压薄切、膨胀、干燥、风选冷却、加香的生产工艺。

5.3.7.2烟梗进料宜采用拆包、翻箱、喂料、计量装置。

5.3.7.3烟梗回潮宜采用洗梗工艺。

宜采用风送喂料方式。

5.3.7.4回潮后烟梗应设贮梗柜储存。

5.3.7.5贮梗柜的容量和台数,应根据烟梗贮存时间等因素确定。

5.3.7.6切梗丝前宜设蒸梗、金属等硬物剔除装置和压梗装置。

5.3.7.7切梗丝机应有备用机。

5.3.7.8梗丝应采用梗丝膨胀及相应的干燥装置。

5.3.7.9干燥后梗丝应采用风选冷却装置。

5.3.7.10梗丝的加料宜设在切丝后;梗丝的加香宜设在梗丝干燥冷却后。

5.3.7.11干燥冷却(或加香)后梗丝应设梗丝贮存装置。

梗丝贮存装置应设空气调节系统。

梗丝贮存装置的容量和数量应根据梗丝线生产能力、生产调度等因素确定。

5.3.8配比加香、贮丝工段由各烟丝流量配比、加香、贮丝等工序组成。

5.3.8.1烟丝流量配比由叶丝、梗丝、膨胀烟丝、回收烟丝、薄

片烟丝等组成。

5.3.8.2烟丝加香应设置流量控制装置。

加香前宜设筛分工序。

5.3.8.3加香到贮丝的烟丝输送应采用运输带或提升机。

5.3.8.4配比加香、贮丝应设置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

5.3.8.5烟丝贮存装置的容量和台数,应根据烟丝贮存时间、生产能力、生产调度等因素确定。

5.3.9制丝生产线主要工位应设置物料水分检测装置。

设置水分

检测装置的工位见表5.3.9。

制丝线设置水分检测装置的工位表表5.3.9

序号

工位

必要性

备注

1

松散回潮后

2

片烟加料机后

3

片烟加温加湿机后

4

叶丝在线膨胀系统前后

共二台

5

叶丝冷却机后

6

白肋烟加温加湿机前

7

白肋烟加里料机后

8

白肋烟烘焙机后

9

白肋烟加表料机后

10

烟梗回潮机后

11

烟梗蒸梗机前

12

梗丝加料机后

13

梗丝膨胀机前和烘梗丝机后

共二台

14

梗线烘后风选输送系统后

注:

√——应设置

△——宜设置

 

5.3.10制丝生产线的主要工位应设置在制品流量计量、流量配比控制装置,并应根据不同工况采用不同控制模式。

设置流量计量、流量配比控制装置的工位见表5.3.10。

 

制丝线设置流量计量及配比控制装置的工位表表5.3.10

序号

工位

必要性

模式

计量精度〔%〕

控制精度〔%〕

1

片烟松散回潮前

IV

±0.5

±1

2

片烟工段流量配比

〔1〕烤烟叶片流量

〔2〕白肋烟叶片流量

〔3〕香料烟烟叶流量

〔4〕烟草薄片流量

 

 

II

II

II

II

 

±0.5

±0.5

±0.5

±0.5

 

±1

±1

±1

±1

3

切前叶片加温加湿前

III

±0.5

±1

4

叶丝膨胀前

I

±0.5

±1

5

白肋烟叶片回潮(或加料)前

II、III

±0.5

±1

6

叶丝工段流量配比

(1)叶丝流量

(2)

(3)梗丝流量

(4)

(5)回收烟丝流量

(6)

(7)薄片烟丝流量

(8)

(9)膨胀烟丝流量

 

 

I

I

I

I

I

 

±0.5

±0.5

±0.5

±0.5

±0.5

 

±1

±1

±1

±1

±1

7

烟梗回潮和蒸梗前

III

±0.5

±1

8

梗丝膨胀前

II

±0.5

±1

9

梗丝加料〔加香〕前

I

±0.5

±1

10

贮丝前

IV

±0.3

±1

注:

√——应设置

△——宜设置

流量控制机组模式:

I——由跟踪喂料装置、限量管、计量装置组成。

II——由喂料装置〔贮柜〕、限量管、计量装置组成。

III——由输送装置、限量管、计量装置组成。

IV——由输送装置、计量装置组成。

5.3.11加料、加香量应由产品工艺配方决定。

设计料液流量应按在制品小时质量流量的百分比计算:

加香量宜为0.1%~1.0%,加料量宜为0.5%~5.0%,加里料量宜为18%~20%。

5.3.12在异物剔除等工位,应设置不合格物料的剔除和报警装置。

5.3.13主要工艺设计技术参数应满足《卷烟工艺标准》要求。

设备选型、配套及公用设施能力应满足工艺要求。

5.3.14制丝生产线的控制装置,应作为工艺成套设备的组成部分,布置在操作维修方便的地方。

5.3.15制丝在制品输送、储存装置的选择:

(1)宜选用带式输送机。

(2)

〔2〕进入回潮、加料、烘丝、加香等设备以及切丝机出口的物

料输送宜采用振动输送机。

〔3〕有尘土、杂质需别离的物料输送宜采用气力输送系统。

〔4〕需保温保湿的物料输送设备上宜加罩盖。

〔5〕一个批次的物料,在预配、储叶、储丝工艺环节内应存入同一储存装置。

5.3.16制丝线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以下参数和公式计算后,选配制丝线设备。

〔1〕制丝生产线的综合系数70%。

〔2〕制丝生产线的峰值系数宜为1.05。

〔3〕制丝线设计生产能力计算公式:

制丝线单位时间生产能力=〔单位时间烟丝需用量/综合系数〕×峰值系数

〔4〕物料容重计算参数:

物料容重表

物料名称

水份〔%〕

容重〔kg/m3〕

片烟

18~21

60~105

烟梗

18~21

230~250

烘后梗丝

12.5

100~120

成品烟丝

12.5

100~120

CO2膨胀烟丝

12.5

50~60

5.3.17制丝车间生产面积宜参照以下数据〔不包括辅房面积〕。

(1)5000kg/h制丝线:

6200~8000m2

(2)

(3)8000kg/h制丝线:

9000~10000m2

(4)

5.3.18制丝车间宜设集中调配、输送糖料、香料的调制间〔香料厨房〕。

5.3.18.1糖料、香料调制间应布置在靠近加料、加香的工位。

5.3.18.2糖料、香料调制间用于香料调制的高纯度酒精贮存房应按甲类防火等级设计。

5.3.18.3糖料罐、香料罐的数量应依据卷烟品种、产量、生产调度等因素确定。

5.3.18.4加料、加香料液宜采用管道直接输送。

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材及快速拆装管件,并应设自动清洗系统〔CIP〕。

糖料管应保温。

5.3.18.5糖料、香料调制应设集中控制装置,该装置应与加料前叶片流量配比控制系统、加香前的叶丝流量配比控制系统相协调。

5.3.19车间内应设置不使粉尘飞扬的压缩空气和/或真空吹/吸清扫系统,并设置必要的阀门接口。

5.3.20车间为多层厂房时,应设置满足最大或最重设备、部件吊装要求的电梯或设备吊装平台。

5.3.21切叶丝机和切梗丝机的布置应留有必要的修理场地。

5.3.22制丝线的除尘设备宜相对集中布置,其位置应尽量靠近尘源;烘丝机的排汽除尘管路应尽量缩短并加强保温。

5.3.23机修间、电工间、检验室、铜排链清洗间应分别设置在对设备进行维修和取样方便的地方,并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工器具。

5.4CO2法膨胀烟丝

5.5

 

5.4.1膨胀烟丝车间宜邻近制丝车间的烟丝配比工段,烟丝备料宜按24h计算。

5.4.2独立设置的膨胀烟丝车间或工厂,原料处理工段应符合制丝生产工艺技术要求。

5.4.3膨胀烟丝由浸渍、开松、干燥、CO2回收、热风循环、回潮、贮存等工序组成。

5.4.4宜将热风炉分隔布置。

5.4.5CO2压缩机等布置在楼层时应计算楼板的刚度。

5.4.6膨胀烟丝设备选型应满足安全、节能和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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