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相关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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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生物安全相关制度
检验科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程序
1 目的
有计划地对质量体系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使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2 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
3 职责
3.1 科主任主持本科人员的配备与考核,批准《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安排人员的外部培训。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员培训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3文控员负责建立和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人员档案。
4 工作程序
4.1 科主任进行人员配备及资格确认
(1) 根据有关规定和检验工作的需要,确定检验科的各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
(2) 通过查看有关证书、进行聘用考核、年度工作考核确认每人的任职资格;
(3) 根据每人的任职资格情况,确定各岗位人员;
(4) 对新上岗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对其进行岗位资格确认;
(5) 当岗位或岗位任职条件发生了变化,应经培训后,重新进行考核确认。
4.2 人员培训
4.2.1培训计划
(1) 根据各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科主任拟定各层次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
(2) 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员培训年度计划》,交科主任批准后实施。
(3) 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技术负责人提出临时培训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经检验科主任批准后实施。
4.2.2培训方式
(1) 安排外出专业学习、学术交流会、进修的培训。
(2) 医院内举办专项讲座、专项培训或专业学术报告会。
(3) 科内举办的业务学习活动。
4.2.3培训内容
(1) 根据人员的岗位,安排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
此外,还包括下列培训内容:
实验室认可、标准化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实验室安全知识。
(2)实习、进修、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内容还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内务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4.3 人员资格和考核
4.3.1 检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相关学历和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3.2人员上岗前,科主任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应知、应会科目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
4.3.3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操作资格考核:
凡使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以前未使用过该仪器时,由检验科主任组织参加仪器设备供应商举办的使用培训并参加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安装调试,或以其它方式进行培训,经检验科主任组织相关组室考核合格后,方可被授权使用该仪器。
4.4 培训记录与个人技术档案
4.4.1员工的培训记录由科主任对培训的有效性评价后归档。
4.4.2文控员负责培训记录和个人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填写和管理《培训记录表》、《员工培训履历表》、《人员档案卡》。
4.4.3《培训记录表》内容:
(1) 培训时间、地点、主题等。
(2)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3) 培训内容摘要。
(4) 组织部门效果评价
(5) 培训后检验科主任对其能力的确认。
4.4.4 《员工培训履历表》是每位员工所接受过的培训的历史记录,内容包括:
(1) 培训日期;
(2) 培训目的;
(3) 培训内容;
(4) 培训结果。
4.4.5 《人员档案卡》内容包括:
(1) 学历证明、证书和执照。
(2)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 主要工作经历。
(4) 继续教育及成绩记录
(5) 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
(6) 重大质量事故的记录。
(7) 以前用人单位的评语。
(8) 检验科主任对其能力、资格的确认记录及相关授权记录。
(9) 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记录,包括接触职业危害的记录和免疫接种的情况,该项资料只能由检验科主任查看。
4.5 培训效果的评审
每次培训的效果由培训的组织方或科主任进行评价;新技术的应用,新项目开展,对项目承担人的工作能力由科主任组织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进行评价。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实验室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
检验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 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
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在压力容器、大功率用电设备、高速旋转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看守,并有处理事故的相应措施及设备。
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实验室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紧急情况的处理工作。
2.适用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和微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职责
遇有紧急情况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此规程处理。
4.具体要求:
4.1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
例如实验过程中,由于标本、试剂溢出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并覆盖浸透消毒液的纸巾,等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对污染的物品进行处理。
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
并填写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这些处理行动,并检查处理效果。
4.2在没有强毒微生物时,再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例如割伤、烧伤、烫伤等,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
令受到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洗眼器反复冲洗。
有在同一实验室内工作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
受到伤害的人员应立即就医,并将受伤原因及接触微生物的情况通报负责人。
对其进行恰当而完整的病史记录。
在其身体状况未恢复之前,不得重新进入实验室工作。
实验室在经过整理,消除了造成伤害的故障之后,方可重新使用。
4.3伤害事故可能导致被强毒微生物感染,例如针头刺破、锐器割伤、粘膜暴露等途径接触到感染性液体,首先进行局部处理,用肥皂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或清水冲洗,用消毒液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
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培养物、污染材料溅落身体表面等情况,首先使用喷淋装置,尽快将污染物冲洗掉,然后再进行局部处理。
暴露的粘膜应尽快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
实验室负责人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受伤害者进行隔离观察,同时根据情况预防性用药,并写出职业暴露后预防感染的评价和处理方案。
4.4实验室事故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如压力容器或管道破裂等,立即关闭实验室,疏散现场的所有人员,对所有暴露人员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
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
至少在1小时内,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便气溶胶的消散记空气中较重微粒的沉降。
张贴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在生物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消毒、净化处理;执行这项工作时应当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及呼吸防护用具。
实验室负责人员除立即采取对应措施外,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
4.5培养物等传染性物质的破碎
被传染性物质物质污染的小玻璃瓶及其他容器破碎时,用布或纸巾覆盖,尔后将消毒剂倾倒其上,放置30分钟。
其后即可清除掉,玻璃碎片应当用镊子清理。
污染区域应当用消毒剂清洗。
破碎物品清理时如果使用了簸箕,应将其进行高压灭菌或用有效的消毒剂浸泡24小时。
清理使用过的布、纸巾、抹布及拖把,放入污染废弃物容器中。
上述步骤均应佩戴手套。
4.6如果实验室的纪录表格、其他印刷品或书面材料遭到污染,在妥善转抄后或烤后,应当将其弃入污染废弃物容器。
4.7试管破碎于密闭式安全离心杯中
所有密闭式安全离心杯在生物安全过程中装载和卸载。
如果怀疑发生了破损,应当将其盖子拧松;尔后,将整个离心杯高压灭菌。
4.8蓄意破坏
坚固、厚重的门、牢靠的锁具以及限制出入,都是合适的防范措施。
发现蓄意破坏情况后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视破坏种类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处理,并详细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
个人防护装备
个人防护装备是指用于防止工作人员受到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有害因子伤害的器材和用品。
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这些器材和用品主要是保护实验人员免于暴露于生物危害物质(气溶胶、喷濺物以及意外接种等)危险的一种物理屏障。
1装备包括:
• 1.1、帽子
• 1.2、眼镜(安全镜、护目镜)
• 1.3、口罩、面罩、防毒面具
• 1.4、防护衣 ( 实验服、隔离衣、连体衣、围群)
• 1.5、手套 • 1.6、鞋套
• 1.7、听力保护器等。
一、个人防护装置选择原则
• 1.1根据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 1.2根据操作性质
• 1.3根据个人情况
• 1.4根据市场供应情况
二、手部防护及其装备 1
• 2.1手部防护装备——手套使用时机
• 2.1.1、 手套应在实验室工作时使用。
• 2.1.2、在接触感染性物质 (血液、体液、分泌液、渗出液 以及接触 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必须使用手套
• 2.1.3.抢救病人时
• 2.1.4. 清净公共卫生
• 2.1.5手套被污染,应该尽可能早的脱下,消毒后丢弃。
• 2.2手臂防护2 对手套要求
2.2.1.手套应按所从事操作的性质符合舒适、灵活、握牢、耐磨、耐扎和耐撕的要求,并应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防护。
• 2.2.2.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手套选择、使用前及使用后的配戴及摘 除等培训。
• 2.2.3.一次性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 2.2.4.一次性手套必须先消毒后丢弃 • 11.3手套的使用
• 2.3.1. 一般情况下,佩戴一副手套即可(BSL-1实验室),
• 2.3.2.若在生物安全柜中操作感染性物质时 应该佩戴两副手套。
• 2.3.3. 在操作过程中,外层手套被污染,立即用消毒剂喷洒手套并脱下后丢弃在生物安全柜中的高压灭菌袋中并立即戴上新手套继续实验。
• 2.3.4.戴好手套后应完全遮住手及腕部,如必要可覆盖实验 服袖
• 2.4手套的清洗和更换
• 2.4.1.使用一次性手套,不可再次使用。
用后立即进行高压灭菌消毒然后丢弃。
• 2.4.2.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区域。
• 2.4.3.在脱去手套之前消毒,再用自来水或肥皂和水加以彻底清洗
• 2.5手套更换
• 2.5.1工作人员在完成感染性物质实验,离开生物安全柜之前,应该脱去外层手套丢入
生物安全柜内的高压灭菌袋中。
然后用消毒液喷洗内层手套,以避免后来污染门手、电灯开关、电话等(BSL-2)。
• 2.5.2避免触摸不该触摸物
• 2.5.2.1.戴手套的手避免触摸鼻子、面部和避免触摸或调整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如眼镜等)
• 2.5.2.2.避免触摸不必要的物体表面如灯开关、门或捏手等
• 2.5.2.3.如果手套撕破应该脱去,在换戴新手套前应清洗手部
• 2.5.2.4.注意尽量不去触摸工作台面和其他物品
• 2.5.2.5.在实验室工作中要一直保持戴手套状态并选择正确类型和尺寸的手套;
.2.5.2.6.将手插入手套后将手套口遮盖实验服袖;
• 2.5.3脱手套过程及注意要点:
• 2.5.3.1用一手捏起另一近手腕部处的手套外缘,将手套从手上脱下并将手套外表面翻转入内;用脱去手套的手指插入另一手套腕部处内面;
三、眼睛防护(装备)
• 3.1安全眼镜和护目镜 (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
• 3.1.1在所有易发生潜在眼睛损伤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中工作时必须采取眼睛防护措
施
• 3.1.2 所选用的眼睛防护装备的类型取决于外界危害因子对眼睛危害程度(评估) • 3.2眼睛防护
• 3.2.1 佩戴侧面带有护罩的安全眼镜就可以达到防护的目的。
• 3.2.2.当进行有可能发生化学和生物污染物质溅出的实验时必须佩戴护目镜。
• 3.2.3.进行有潜在爆炸反应和使用有混合强腐蚀性和强酸溶液时,必须佩戴面罩或
同时佩戴面罩和护目镜或安全眼镜。
• 3.2.4人不得戴眼镜防护装备离开实验室区域
• 3.2.5安全眼镜能够保护工作人员避免受到大部分实验室操作所带来的损害。
但对某些特殊的操作如腐蚀性液体喷溅出或细小颗粒飞溅出时佩戴安全眼镜显然是不够安全的!
3.2.5.1用铬酸类溶液洗涤玻璃器皿、研磨物品
• 3.2.5.2或在使用玻璃器皿进行极具爆破或破损危害。
• ---在这些情况下,有必要保护整个面部和喉部,应该佩戴护目镜或面罩。
• 3.3洗眼装置
• 3.3.1如发生腐蚀性液体或生物危害液体喷溅至工作人员的眼睛时,应该(或在同事的帮助下)在就近的洗眼台(洗眼装置)用大量缓流清水冲洗眼睛表面至少15到30分钟。
事后必须立即填写事故报告单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四、头面部防护装备
• 4.1口罩
• 口罩仅可以保护部分面部免受生物危害物质如血液、体液、分泌液以及排泄物等喷
溅物的污染 ;仅适用于---BSL-1或BSL-2实验室中使用 • 4.2面罩
• 4.2.1头部防护 防护帽
• 4.2.1.1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佩戴简易防护帽可以保护工作人员避免化学和生物危
害物质飞溅至头部(头发)所造成的污染。
• 4.2.1.2要求:
工作人员在微生物实验操作时应佩带防护帽
五. 躯体体防护装备
• 5.1防护服 (实验服、隔离衣、连体衣、围裙以及正压防护服)
• 5.1.1、在实验室中工作人员应该一直或持续穿上防护服
• 5.1.2、清洁的防护服应放置在专用存放处
• 5.1.3、污染的防护服应放置在有标志的防漏消毒袋中
• 5.1.4、每隔适当的时间应更换防护服以确保清洁
• 5.1.5、当防护服已被危险材料污染后应立即更换
5.1.6、离开实验室区域之前应脱去防护
健康医疗监督制度
• 生物安全委员会及实验室主任负责对实验人员实施医务监督
• 进入实验室前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格检查
• 以后视情况需要每年体检1~2次或不定期进行体检
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检验科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重大医疗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所有的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科主任负责制定自查计划和组织各专业组人员,所有实验人员有对各自相关岗位的自查责任。
4.自查计划
科主任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科室全面的生物安全自查,同时不定期抽查。
年末制定下一年的自查计划。
5.自查内容
5.1 各种设施和配置、标志
组织检查检验科入口或实验室入口各种生物和消防安全标识提示是否完整;各实验室功能区是否按照规定划分;各实验室的通风、水、电是否安全;各实验室的设施是否完全,是否配备相关的安全措施;对于生物安全级别要求高的,还应配备有更多的安全措施。
5.2 实验室消毒和废物处理
实验室每天实验结束后,均需进行台面、地面、空间的消毒,并保持有相关记录;同时由专人(保洁员)负责将实验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进行装包,放置医院规定地点,并记录;实验所需要的物品高压或者废弃物需要高压消毒的,由专人负责高压,并保持记录。
5.3 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的落实情况
各个实验区是否备有各种相关的SOP文件;各种实验的原始记录是否保存完整;各种操作是否按SOP进行。
5.4 设备和仪器运行情况
大型或重要的设备和仪器运行,需要有运行记录;一些对温度有要求的设备和仪器,要记录监测其温度;其他一些高级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需要详细记录其完整的运行参数;离心机定期进行去除污染,如遇裂管,还需进行消毒;对于故障的仪器和设备,应通知工程师维修,并有记录。
5.5 个人防护
实验室不应穿露脚趾的鞋,穿戴工作服,特殊的区域需要戴口罩和帽子;实验均需戴手套,实验完后,丢弃手套,随后洗手方可离开实验室;如工作中,接打电话,需脱手套,到工作区域外进行。
5.5 菌毒种及样本管理
每天的实验标本,应放置规定的地方,并记录保存数量;菌毒种,由专人保存在规定的地方,并上锁和记录;标本的过期销毁,由专人负责,并有销毁记录;菌毒种的移动或其他需要,需记录。
6.纠正措施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下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的内容。
实验室消毒隔离规程
1.目的
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消毒隔离工作。
2.适用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职责
所有工作人员都有遵从本规程。
4.具体步骤
4.1实验室基本要求
4.1.1实验室相对独立,实验室核心区包括实验间及缓冲间,明确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识。
4.1.2各区域交叉处应设置有效氯2000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湿的脚垫。
4.1.3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应专用,须带出时必须严格消毒。
4.1.4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隔离衣、防护眼睛、口罩、一次性手套等。
实验过程中注意自身防护,并防止操纵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4.1.5培养基、组织、体液等必须放在防漏密闭的容器中储运。
4.1.6血清学试验、样品的处理和分装应在BSL-2安全柜内进行。
4.1.7样品离心使用密封的离心杯,以防溅出。
4.1.8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器材、实验废弃物均应按废弃物处理程序进行消毒处理。
4.1.9当传染性标本溢出或溅出后,应有专业人员立即消毒和清理。
4.1.10实验完毕,先消毒物体表面,再按规定程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放入包装袋内就地高压消毒,并进行空气消毒。
4.1.11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消毒双手。
4.2消毒方法
4.2.1仪器等表面消毒:
工作结束后,用含有效氯1000的消毒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作用20分钟以上。
4.2.2实验器材的分类消毒:
将使用后的锐器方入防刺破、防渗漏的密闭专用锐器处置盒内,121℃高压消毒30分钟。
其他器材方入有效氯为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内浸泡1小时以上。
处理时应避免皮肤损伤。
4.2.3工作台等物体表面消毒:
工作完毕,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作用20分钟以上。
4.2.4个人防护用品消毒:
实验结束,将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等121℃高压消毒30分钟。
防护镜浸泡在75%乙醇或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作用30-60分钟。
4.2.5手的消毒:
用典伏或75%的乙醇擦拭,作用1-3分钟。
4.2.6空气消毒:
每次实验前后用紫外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立方米空间安装紫外灯瓦数≥1.5W,距紫外灯1米处照射强度≥70W/㎡。
4.2.7这张消毒:
应用80ml/m3福尔马林,密闭熏蒸消毒6小时后方可带出。
4.2.8地面消毒:
工作结束,应用含有有效2000mg/L的消毒液喷洒拖地。
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
1.目的
为妥善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本中心各实验室实验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和业态废弃物的手机、标识、贮存、处理管理。
3.操作步骤
3.1废弃物分类存放在专用塑料袋内
3.1.1感染性废弃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等;2.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3.废弃的血液、血清;4.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3.1.2损伤性废物:
1.医用针头;2.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
3.1.3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药品;2.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3.1.4化学性废物:
1.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2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将产生的废弃物按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行政管理科派专人收集登记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3.3有效氯消毒剂:
500mg/片,检验科常用消毒浓度为1500mg/L,应用3片配制1L,并用检测试纸定期检测。
3.4各实验室中兵掩体的培养基、标本盒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弃物在实验室内进行化学消毒或压力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3.5半自动生化分析仪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3.6痰、血、粪及其它固体标本,焚烧或加2倍量漂白粉溶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或化粪池。
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实验室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方法。
2.使用范围
适用本中心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尖锐器具操作。
3.工作程序
3.1锐器包括针、注射器、加样器盒玻璃器皿等。
3.2初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使用针、注射器及其他尖锐器具,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3.3尽可能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
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消毒后用毁形机进行毁形处理。
非一次性尖锐器具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并运送到特定区域消毒,最好进行高压消毒。
3.4尽可能使用无针注射器盒其他安全装置
。
3.5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必须用其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