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备案合同.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23387712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29.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务备案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劳务备案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劳务备案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劳务备案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劳务备案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劳务备案合同.docx

《劳务备案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务备案合同.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务备案合同.docx

劳务备案合同

(BF―2009―0208)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2#地下车库(丰台区东铁匠营居住用地项目)

劳务作业发包人:

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承包人:

内蒙古坤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

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河南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总参9904工程(钢筋成型加工)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设计图示全部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防水工程。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本合同描述结构工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防水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合理推断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之项目:

结构工程:

(1)机械挖土配合(包括地基保护层土方清理、打钎).。

(2)钢筋绑扎(包括马镫、梯子筋制作安装、钢筋焊接、直螺纹连接等各种方式钢筋连接、钢筋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

(3)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包括模板清理、修理、刷隔离剂、木材起钉子、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分型号摆放整齐、大钢模板清理及维护、进出场配合装卸。

)。

(4)混凝土浇筑(包括水平垂直运输、入模、震捣、滴漏混凝土清理、养护、防护、修补、剔凿打磨、剔槎子等)

(5)脚手架(包括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各种运输道搭拆、钢筋绑扎架子、模板用架子、各种洞口、楼梯口防护架子、内外墙脚手架等)。

(6)槽边、房心回填土、灰土、(包括筛土、拌合、夯实、60米内运输)。

(7)止水带安装、各种预埋件制做安装、孔洞预留及图纸规定其他结构施工内容。

(8)阳台栏板、飘窗、花架梁、装饰柱等结构图纸中所显示部位均包括在一次结构内。

(9)混凝土墙与砌块墙交接处钢板网安装.

(10)砼试块制作配合。

(11)中小型机械、机具等。

(12)(除甲供钢筋、商品混凝土、直螺纹套筒、水泥、砂浆、止水带、止水条、周转料、塔吊等大型机械以外)完成结构工程全部辅料。

(13)施工现场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及勘察现场以后临时设施施工等。

水电安装工程:

(1)图纸范围内所有配电箱柜等设备安装;

(2)图纸范围内所有动力照明工程施工,包括:

各种电缆桥架安装、各种配管敷设、各种电线电缆敷设、各类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各种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各种接线箱接线盒安装、所有穿墙穿板防火堵洞及图纸范围内各个用电系统设备调试等;

(3)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包括:

控制主机及模块箱安装、各种配线配管敷设及调试等;

(4)防雷接地,包括:

接地引下线及接地母线敷设、接地极制作安装、等电位端子箱安装、各种配线配管敷设及接线盒安装等;

(5)综合布线系统、有限电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闭路监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联动系统预留预埋,包括:

各种桥架敷设、各种保护管配管敷设、接线箱盒安装及穿墙穿板防火堵洞等。

(6)水泵房,包括:

各种管道阀门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各种套管安装、各种给水设备安装、各种金属构件除锈防腐保护等;

(7)给水系统,包括:

各种管道阀门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各种套管安装、各种金属构件除锈防腐及绝热保护等;

(8)热水系统,包括各种管道阀门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各种金属构件除锈防腐及绝热保护等;

(9)中水系统,包括:

各种管道阀门安装、压力仪表安装、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各种套管安装、各种金属构件除锈防腐及绝热保护等;

(10)压力排水系统:

包括:

各种潜水泵安装、各种管道阀门安装、套管软接头安装、管道支架安装、管道防腐处理等。

(11)消防预留预埋部分:

包括各种套管预留预埋等。

防水工程:

(1)地下室卷材防水施工;

(2)室内JS防水涂料施工。

3、工程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横一条路

建筑面积:

6645m2。

4、合同价款总额:

3754425元(人民币),

大写:

叁佰柒拾伍万肆仟肆佰贰拾伍元整。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2014年7月11日

竣工日期:

2014年12月10日

总日历天数为:

153天

6、劳务作业人数:

85人。

7、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4年07月08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朝阳区安苑东里三区十号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地址:

朝阳区安苑东里三区十号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柳林馆南里6号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64895935联系电话:

68536185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

9.2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合同价款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人员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义务。

10、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治安保卫工作。

10.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承包人使用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盖章书面记录。

除此书面记录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1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0.12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4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5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6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义务。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12、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窝工,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

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第十一条(3)、(4)、(5)项;

(2)发包人同意其他情况。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承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13.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相应责任。

13.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自身财产损失。

14、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书面文件送达方式为:

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5.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发生。

16、施工变更:

16.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发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并经监理签认变更可作为劳务价款结算依据),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相应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变更:

16.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16.1.2增减合同中约定工程量;

16.1.3改变有关施工时间和顺序;

16.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加及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补偿总额不能超出分包合同价款5%),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17、发包合同价款支付手续: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收款发票,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支票或汇票交给承包人。

承包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发包人办理付款手续。

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在22.4款中指定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并索要收款凭证。

18、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9、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20.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解除,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过28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

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

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

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0.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

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

21、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22、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劳动力管理员:

22.1发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为文迪伟,职务:

项目经理,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号京211121325508。

身份证号码:

437613X。

委托权限:

代表发包人全权组织施工管理、工程结算、劳务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协调解决双方发生劳务纠纷。

发包人也可委托/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职权,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负责人为李磊,职务:

队长,岗位证书号:

NM00018,身份证号码:

5244517。

委托权限:

代表承包人全权组织施工管理、劳务管理、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协调解决双方发生劳务纠纷、确保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

22.3发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李晶,上岗证号考049-0005064,职责为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各项劳务管理内业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并保存备查;承包人现场劳动力管理员刘振江,上岗证号考049-0016941,职责为服从总包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做好人员、合同备案、及时向总包提供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各种有效资料。

22.4承包人委派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杨坤成,身份证号码:

,职务:

财务经理,联系电话:

,在京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柳林馆南里6号楼,家庭住址:

河北省平泉县黄土梁子镇高台子村三组。

23、图纸:

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图纸1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需要承包人运输、卸车,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

发包人保证所提供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在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发包人负责在三日内更换或调整。

24.2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经济损失,但赔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5%。

24.3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见附表二。

25、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如若取得/证书,发包人将分别按照/元/工日/平米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合格标准,发包人将按照10元/工日/平米标准予以处罚,且承包人自行承担质量返修责任。

2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取得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证书,发包人将按照/元/工日/平米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平米标准予以处罚。

27、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

(5)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窝工、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4)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1)工人工资;

(2)材料水平、垂直运输费;(3)劳动保护费用;(4)管理费用;(5)各项保险费用;(6)材料倒运费、选料费、装卸车费用;(7)施工用脚手架、各种砼预留孔洞、预埋件下设(8)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9)利润;(10)对甲供材料、周转材料保管、看护、修理费用;(11)工人进场退场费;(12)冬雨季施工费;(13)夜间施工费;(14)抢工加班、节假日加班费;(15)工人办理有关证件费用;(16)生活区管理费用;(17)劳务费税金;(18)施工管理费,(19)钢筋翻样人工费。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超过风险幅度范围,应当及时调整。

调整标准为/,调整依据为/,调整程序为/。

28.4本工程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工程变更外,不做任何调整。

28.5采用第

(1)种方式计价,

合同价款中包含/其中人工费/元。

28.6采用第

(2)种方式计价,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另:

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

28.7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

综合工日单价为/元/工日,共/工日;

另:

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元。

2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建筑面积6645㎡,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为565元/㎡,其中:

结构施工人工费400元/㎡;水电安装施工人工费105元/㎡;防水工程施工人工费30元/㎡;辅材费23元/㎡;中小型机械及设备费7元/㎡。

28.9施工中发生合同外零工单价为95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50元/日。

28.10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

28.10.1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

未形成建筑平米劳务作业工程量计算方式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计算规则为按分包项量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定计算工日,按结构工日单价95元/工日,从原合同总价内相应扣减。

28.10.2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计算规则为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计算规则。

28.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变更规则为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计算规则。

29、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书面资料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

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29.1.2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9.1.1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29.1.2发包人每月28日支付已经确认工人工资价款。

29.2由于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支付行为,造成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3不能提供足够工作面,造成窝工,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1.4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30.2承包人违约责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

30.2.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发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0.2.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

30.2.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发包人索赔违约金不受本合同约定上限约束。

30.2.5承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临床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