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屋租赁合同格式版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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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房屋租赁合同格式版本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地方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区路号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实际向甲方租赁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包括(租赁范围详见附件一:
合同附件平面图勾画,)。
该房屋的地形位置图和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1.2
1.3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合法转租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甲方保证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屋现状不属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或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格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1.4
1.5该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
(二)、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和房屋交接单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自然损坏和折旧完成、合理磨损除外)。
1.6
二、租赁用途
2.1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该房屋作为酒店及酒店相关配套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2
2.3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2.4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年,甲方给予乙方免租金装修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_年月_日止。
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相应顺延。
3.2
3.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局部交房、交房存在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房依据;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
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3.4
3.5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6
3.7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3.8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自年月日起,前五个租赁年度租金不变,租金为元/年(大写:
万元/年),租赁单价为______元/平方米/天。
第六个租赁年度(年月日)开始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为元/年(大写:
万元/年),之后五年不变。
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调高租金;乙方无需支付除本合同租金以外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4.2
4.3在签订本合同后5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定金10万元,甲方收取定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此定金在免租期结束从乙方应付首期租金中扣除。
4.4
4.5首期租金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
房屋租金按月度支付。
该房屋全部交付乙方后并免租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首月的租金(冲减定金后)余额万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以后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本月度租金。
4.6
4.7甲方应在每月1日前将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正规房租发票交付到乙方财务部,以便乙方安排付款。
如果由于甲方未能按时将发票交付到乙方财务部而导致乙方付款延迟,乙方不承担拖欠租金引发的违约责任,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8
4.9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4.10
五、配套设施及其他相关约定
5.1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热能、通讯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以上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则甲方应给于乙方单独的水、电等读表,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该房屋甲方已出租其他租户的水电等费用由其自行向甲方缴纳,与乙方无关。
若上述费用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公用事业规定的相应费用标准收取(代征代收不应该超额征收),甲方应于乙方应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提供服务费发票和事业部门相应收款收据。
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水电煤等连续不中断地正常使用(政府部门原因除外)
5.2
乙方依据实际租赁面积分担能源损耗相关的费用。
5.3公用配套及设备的约定及施工约定详见附件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和乙方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有关事宜。
5.4
5.3辅助用房:
租赁区域内场地、租赁房屋楼顶及该房屋院落中的区域和所有辅助用房由乙方免费使用,其中包括已建平方米(以合同附件图纸勾画为准),根据营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内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另外支付费用,辅助用房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5.4该房屋广告位约定:
乙方租赁该房屋后,可自行决定在乙方大堂门口位置、弄堂消防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楼顶任意位置、乙方租赁区域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乙方公司标识广告,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期限按本合同有效期执行(广告申请、制作费及日常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不得损坏甲方房屋主体结构,并需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
5.5停车场地:
甲方租赁给乙方范围内的场地和院落供乙方作为停车场免费使用,停车场地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5.6在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5.7本合同约定应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相关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但与乙方经营相关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
与水、电、气(煤气或天然气)、供暖、有线电视、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于交房前跟相关部门结清;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房租等费用中扣除。
5.8在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或由甲方办理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从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同意相应延长免租期。
六、房屋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其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更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柒日内进行维修并于__叁拾日内修复。
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6.2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6.5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设施完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也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对该房屋应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叁拾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6.6
6.7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改建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同意提供租赁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水、电、暖、气等各专业竣工图纸,以及历年来建筑物改建、扩建、拆除等情况的相关图纸和资料。
乙方应在工程改造完成后将改建图纸交甲方存档。
如果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附件所列文件导致乙方工期延迟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顺延,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对因乙方超标排放污水、烟尘、噪音而引起的罚款、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6.8
6.9在乙方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相邻各方投诉矛盾的,则甲方应负责平息有关纠纷和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6.10
6.11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6.12
6.1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为前提。
6.14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10日内返还该房屋。
7.2
7.3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装修无需复原,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
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7.4
八、转租、转让、交换和抵押
8.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出租客房或转租部分场所;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指与乙方有直接、间接股权投资或者特许品牌授权关系),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方的相关租赁手续;如整体转租给非关联方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在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已经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体自动变更为该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甲方开具发票及支付租金都以该子公司和分公司名称为准。
8.2
8.3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
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8.4
8.5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或质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8.6
8.7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必须保证本租赁合同仍然生效,并继续履行。
8.8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9.3甲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地原则如实告知甲方已知或应知的该房屋拆迁、征用信息,如政府部门对该房屋有征用、拆迁意向时,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告知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4
双方同意,如出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
(1)如在房屋交接前或乙方交接房屋后尚未进行装修改造前,如乙方知晓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也可选择延迟交付房屋或者先行撤场,待确定该房屋无拆迁风险后进行房屋交接或者重新进场。
如延迟交房或乙方撤场后该房屋最终确定被拆迁,则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最终该房屋确定为无需动迁的,则双方根据乙方进场或重新进场的时间确定起租期、免租期和租赁期限;
(2)如在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后,如乙方发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动迁方的动迁补偿谈判,届时,乙方有权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经营损失等,其中甲方确保乙方可获赔偿的经营损失应不低于拆迁前12个月营业总收入的20%),甲、乙、拆迁方(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承诺对属于乙方的动迁补偿款全部归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9.3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损失,而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9.3.1甲方未按时向乙方全部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
9.3.2
9.3.3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9.3.4
9.3.5甲方按时未缴纳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由甲方缴付的费用,严重影响乙方经营使用的;
9.3.6
9.3.7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无法修复的;
9.3.8
9.3.9乙方未按照约定擅自整体转租房屋、转让该房屋全部承租权且其转租结果无法挽回的;
9.3.10
9.3.11乙方每次迟延支付租金,当甲方每次向乙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二次后,乙方自第二次收到该催款通知超过60天仍未付款的。
9.3.12
9.3.13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甲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乙方提出,经乙方同意且向乙方承担当年房屋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后方可解除合同。
若甲方违约擅自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装修原值。
9.3.14
9.3.15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乙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当年房屋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合同。
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9.3.16
十、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经营损失等所有费用),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10.2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
10.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0.05%的违约金。
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返还保证金,每逾期一天,按应返而未返保证金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6
10.7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拖欠租金的0.05%支付违约金。
10.8
10.9若甲方出租的房屋没有土地证、产权证或提供土地证的土地用途、产权证的房屋类型不符合商业用途导致乙方无法在该房屋所在地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的,甲方承诺负责办理该房屋类型变更手续或尽快办理产权证,由此产生费用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租期免费顺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若因此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甲方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投入外,还需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0
10.11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住宿业)商户或酒吧等有重大噪音污染的行业。
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贰百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10.12
10.13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10.14
十一、财产保险
11.1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装修、自行添置的设备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承担费用。
任一方不办理财产保险,免除因对方导致己方财产损失的责任。
11.2
11.3双方办理保险时应将对方作为共同被保险人且各方办理的保险条款含有如下条款:
“各方被保险人应视为相互独立的实体,如同每一方在其保单利益下拥有独自的保单。
被保险人一方违反保单约定或未尽保单义务,不应影响被保险人其他方的保单权利。
当损失事故涉及被保险人任何一方、被保险人代表、员工时,保险人同意放弃对上述各方的追偿权。
”如甲方保险条款中未能增加以上条款,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房屋物业和公用设备损失,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11.4
11.5发生保险事故,由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向保险公司投保额中获得的理赔款,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及追偿责任。
11.6
十二、其他条款
12.1本合同所有书面通知均须以书面方式送达到甲乙双方联系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2.2
12.3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12.4
12.5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30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并承担相关费用,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12.6
12.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8
12.9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10
12.11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12
12.1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七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持四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14
(以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
1、产权方(及出租方)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盖公章复印件2份)。
2、
3、房屋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或授权证明(产权人盖公章复印件2份)。
4、
5、土地宗地图、租用房屋的平面图、场地院落平面图(产权人盖公章)。
6、
7、租用房屋所在范围的土地红线图(产权人盖章)。
8、
9、配套设施和附属设施状况(附件二)。
10、
11、辅助用房平面图(产权人公章)(附件三)
12、
13、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14、
15、原房屋竣工图纸(如有,复印件盖章)。
16、
17、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有,复印件盖章)。
18、
19、停车场平面图(盖章原件)。
20、
21、广告位平面图(如有,盖章原件)。
22、
23、房屋交接单(空白)。
2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附件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
―――――――――――――――――――――――――――――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一、房屋及附属设施情况:
1、建筑物土建、结构等按国家规范验收合格,无漏、渗水情况发生。
2、供电及配电系统:
(1)交付时,甲方无偿提供供电量不小于250KW三相商业性质用电并确保租赁期间正常供电,甲方保证以上电量满足乙方供电需要,无需增容;如需增容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如甲方提供的电量不满足乙方需求,则电增容方案为(由工程部根据实施增容方案增加)
(2)甲方应将电缆至乙方指定位置(乙方租赁区域内的乙方配电柜位置),并预留6米。
此供电一路入户或根据现场情况两路入户,选用电缆规格为(250KW为铜蕊、五线、2根YJV4*95+1*50mm2)-注:
必须根据电容大小提供国家标准规格电缆,电缆由甲方配电间500A的开关单独引出(必须为同一个开关引出)。
在双方交接场地日起正式送电,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完成变配电房内的变电器、高低压变配电柜等所有设施设备及电缆,原配电房内的电缆、开关、配电柜等设施已经老化或无法满足乙方要求的,甲方负责更换,如总表为分户的,相关损耗按用电量分摊,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费用(包括增容费、开户费、电缆、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工程费等等)。
配电房的管理、维护、改造更新和非乙方原因增加所有事项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乙方施工后自设室内配电系统。
3、供水:
(1)甲方无偿提供管径不小于DN100mm的进水管接口到乙方租赁区域内指定位置,并保证供水水压不小于0.25Mpa(出水水压),甲方无偿提供3000吨/月供水指标(并保证每日连续供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水性质为商业用途,并给乙方安装独立的水表进行计量(如总表为分户的,相关损耗按用水量分摊)。
(2)甲方负责施工将上述供水管线于房屋交接日给至乙方租赁区域用水位置并送正式水,此供水管线只供乙方单独使用;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提供的供水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用水的国家标准。
如现状与本条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3)如甲方提供的供水量不满足乙方需求,则水增容方案为(由工程部根据实施增容方案增加)
4、供气(煤气,天然气):
甲方无偿提供管径为毫米,每月立方米的进气管道,供气由乙方负责开通,若涉及到过户等情况,甲方需无偿配合乙方进行工作.
5、排水排污: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平米化粪池且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及在有效期内排污证或相关文件。
如现状与本条不符,甲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或乙方于租赁范围可单独设置乙方独立使用的隔油池、化粪池并接入甲方室外排污系统,甲方同意乙方的隔油池、化粪池位置及管线走向,并保证此项施工日后不会引发争议,如有争议,甲方负责协调。
)乙方不承担乙方范围外的甲方排污系统的日常维护、清洁费用。
若为直排市政管道,甲方需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排污许可证。
6、电梯:
甲方提供部正常使用并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批准运行的品牌电梯供乙方免费使用,乙方负责交房日开始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营费用。
7、消防系统:
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为乙方提供:
(1)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验收意见书中需整改的部分意见,由甲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两路消防供水(管径DN100),或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3)不少于2个消防疏散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4)与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间距满足消防要求;(5)如乙方租用房屋为建筑该房屋部分或局部,甲方保证乙方消防系统独立控制;如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相结合的,甲方必须提供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的技术接口及消防水池/箱,因消防控制中心无法分开的,甲方应提供乙方联动报警装置,由此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6)如果现状与前述5条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7)如果因为甲方没有满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乙方可根据消防要求另行安装消防设备,设置消防通道;如需并入甲方原消防系统的,甲方必须同意并入,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8、如房屋现状与以上合同约定不相符,甲方应在交房后30日内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且依次顺延房屋免租期。
二、施工约定
1、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完成甲方物品拆除。
房屋交接后,甲方未拆除物品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包括租赁区域内装修面层(顶、地、墙)及附属设施等。
2、在不违反政府部门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确保乙方可以全天24小时施工而不受任何方面的干扰。
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协调乙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