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县教育局工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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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县教育局工委文件
中共绍兴县教育局工委文件
绍县教工委〔2009〕13号
2009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
为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绍兴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文件精神和教育系统的实际需求,经县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2009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招聘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向农村学校倾斜的原则,坚持提高本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必备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国家“211”工程及省内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可在应聘后二年内取得)。
三、招聘数量及学科
总招聘数量180名。
具体安排是(暂定):
(一)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10名(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各1名;地理3名)。
(二)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10名(印染、商贸、数控各1名;建筑、汽修各2名;财会3名)。
(三)初中文化课教师67名(语文、英语各10名;科学、数学各11名;社会13名;信息4名;体育5名;音乐2名;美术1名)。
(四)小学文化课教师28名(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共20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共8名)。
(五)2004年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签约生57名,签约生根据绍兴市教[2009]9号文件精神另行制订招聘方案。
(六)幼儿园教师8名。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
1、绍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
2、绍兴市生源的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
1、绍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绍兴市生源的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绍兴县生源的应届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4、绍兴县生源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应聘初中文化课教师:
1、绍兴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
2、绍兴市生源的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绍兴县生源的应届师范类本科(小教专业除外)毕业生;
4、2008年绍兴县户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当年度公开招考中未录用的对象。
(四)应聘小学文化课教师:
1、绍兴市生源的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绍兴县生源的应届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
3、2008年绍兴县户籍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在当年度公开招考中未录用的对象。
(五)应聘幼儿园教师:
1、2005年以来绍兴县户籍(2009年绍兴县生源)的全日制幼教(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绍兴县生源的应届师范类小教专业或艺术专业大专、本科毕业生;
3、2008年绍兴县户籍师范类小教专业或艺术专业大专、本科毕业生在当年度公开招考中未录用的对象。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
分网上报名(绍兴县教育网)和现场确认两步,网上报名即时可报,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绍兴县教育网上公告。
2、资格审核: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有关证件证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毕业生现场报名时应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明和附加分证明以及能证明本人户籍和居住地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
同时填写《2009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
3、岗位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可根据自己的志愿报考具体的一个专业岗位(个别特殊专业与招聘所述岗位不符时,可按相近专业填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现场资格审定和确认,不得更改。
每个岗位报名数原则上不低于1:
3(录用岗位数:
应聘考试人数),若应聘人数低于1:
3,则该岗位录用数适当调减到其他紧缺岗位(高中地理、历史学科和有硕士学位及以上报名不作调剂)。
4、缴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收取考务费每人40元,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县支行”汇款,帐号为121102*********5525,汇款人请填写考生本人姓名。
现场确认时需随带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现场予以退还。
(二)考试及分值设置
1、笔试。
笔试设置两块内容:
一是公共的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新课程理念等,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测试卷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报考音体美专业教师和幼儿教师的测试专业技能,其余的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测试卷测试,具体方案在绍兴县教育网另行公布),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初定在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
3划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着重考察教师专业素质情况(语言表达、板书、应变能力、说课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3、附加分。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3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校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各加2分,考生为孤儿、低保户子女(由民政部门提供证明)各加2分。
以上附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硕士研究生另加3分,博士加5分。
附加分计入总分并在确定前在绍兴县教育网上公示。
(三)考察体检与录用
根据招聘数量及考生报考志愿按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时在绍兴县教育网上公示。
1、考察。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以审阅档案资料为主。
2、体检。
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委托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3、录用。
(1)对考察与体检均合格的应聘对象作为2009年绍兴县新教师录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根据县委组织部、人事局(绍县人[2008]58号)文件精神,对新招聘录用的教师实行人才派遣。
(2)根据绍兴县委[2007]71号和绍县人[2008]58号文件精神及教师余缺和交流情况,录用对象中绍兴县户籍(或生源)并居住在绍兴县行政区域内比例不低于总招聘数的85%(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和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全日制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同等条件下居住在绍兴县行政区域内的优先录用。
幼儿教师一律录用到王坛、稽东、富盛、孙端、夏履镇的中心幼儿园;小学教师一律录用到山区四镇和马鞍、孙端、杨汛桥、夏履、安昌镇(大和片)、齐贤镇(陶里片)完小;初中一律录用到稽东、王坛、富盛、马鞍、孙端、杨汛、夏履等镇,服务期不少于6年。
(3)录用对象根据推出的学校岗位,依据招聘的综合成绩排名次序先后自主择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为准)。
(4)大学时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还未撤销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对应聘者取消录用资格。
(5)对自动放弃或在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生的缺额人员按招考相应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招聘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
新教师招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和影响面大的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招考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人事局、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教育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考工作。
2、 严格程序。
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规范顺畅。
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参与,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对招考工作的及时报道,切实做到规范公开透明。
3、严肃纪律。
成立由县纪委(监察局)、人事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
8412663284131531
中共绍兴县教育局工委
二ΟΟ九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
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
报:
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两个更加”办、县编委,徐焕明、冯建荣、徐林土、李杏芬、孙云耀、吴晓、黄文刚、孙君、李海洋同志
送: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机关相关局办
绍兴县教育局
〔2009新教师招考〕公告1号
2009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
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等注意事项
为规范有序顺利地完成2009年绍兴县新教师招考的各项工作,请每位应聘者认真阅读《2009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按要求做好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等工作。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关于网上报名
1、时间:
3月4日——3月17日。
2、方法:
在绍兴县教育网()首页打开“09年教师招考网上报名”栏目,按提示要求填报。
3、注意:
所有栏目需如实填写,没有的请写“无”;每位应聘者务必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未报名者现场资格确认暂缓受理。
二、关于现场确认
1、时间:
3月19日——3月22日17:
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
县教育局三楼306、308室
3、顺序:
领取《承诺书》并填写——按要求递交材料——资格确认
4、应聘者所需递交材料:
(1)《2009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另再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制作准考证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2)以下原件、复印件请按序号的顺序整理后现场递交: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
⑤属国家“211工程高校”及省内高校第一批录取的,由院校开具的证明原件;
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⑦附加分材料: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校级(指总校,非分院、系)一等奖学金等文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孤儿、低保户由民政部门提供证明的原件。
(3)户籍地、居住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4)签上姓名的承诺书。
(5)考务费缴款凭证: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收取考务费每人40元,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县支行”汇款,户名:
“绍兴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为121102*********5525,汇款人请填写考生本人姓名。
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现场予以退还。
5、注意:
(1)《2009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和其它佐证材料均需对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切勿现场整理以耽误时间;
(2)应按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入场,保持现场安静。
绍兴县教育局
2009年3月3日
绍兴县教育局
〔2009新教师招考〕公告2号
2009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等日程安排
项目
具体时间
说明
网上报名
3月4日—3月19日
因实际原因再推迟2天
现场确认
3月21日—3月29日17点
(作息时间:
上午8:
30—下午5:
00)
地点:
教育局5楼会议室;
注意:
原规定时间有较大调整。
资格公示
4月3日左右
在绍兴县教育网上
领取准考证
4月14日—4月16日
凭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3楼308室领取
笔试
4月18日(初定)
地点:
绍兴县实验小学
一、日程安排
二、现场确认安排
(一)操作流程:
1、编号:
为给广大应聘者提供方便,将网上报名对象分成A、B两组。
A组为小学、幼教报名对象;B组为普高、初中、职校报名对象。
当天在局5楼入口处(西首)按到场先后次序、分A、B两组依次领取顺序号码。
2、等候:
领取顺序号码、承诺书、空白准考证后到5楼大会议室等候,并做好准备。
准备好所有证明资格的资料,阅读“承诺书”同意后签名,给空白准考证填写(只需填写“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左右两边各三栏,注意字迹工整清楚;在“照片”处贴上照片即可)。
3、确认: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在5楼小会议室,设A、B两组。
由管理员叫号入场审核。
(二)材料准备:
1、《2009年绍兴县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另再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制作准考证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2、以下原件、复印件请按序号的顺序整理后现场递交: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应届生可不提供);
④学位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应届生可不提供);
⑤属国家“211工程高校”及省内高校第一批录取的,由院校开具的证明原件;
⑥附加分材料: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校级(指总校,非分院、系)一等奖学金等文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孤儿、低保户由民政部门提供证明的原件。
3、户籍地、居住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4、签上姓名的承诺书(现场领取)。
5、考务费缴款凭证。
6、准考证(现场领取填写上交)。
绍兴县教育局
2009年3月16日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