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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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
塔吊操作安全事项
塔吊操作有哪些安全要求?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而且注意司机所学习塔型是否与实际操作的塔型一致。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长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装的或经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机运转。
(4)塔吊距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5)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塔吊操作中有什么要求?
(1)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的高度。
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慢起钩(以达到减少惯性力),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时再继续起升。
(2)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被吊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杆的下方。
防止重物坠落和臂杆塌落伤人。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
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一般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5)提升重物前,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的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6)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7)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它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
第一,构件就位困难;第二,对塔身扭矩过大;第三,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10)两台塔吊在同一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按照GB5144—85(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的起重机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m”。
两台同样高度的塔吊,其起重臂端部之间,应大于4m。
两台塔吊同时作业时,其吊物间距不小于2m。
(11)在轨道行走的塔吊,处于90°弯道上,禁止起吊重物
塔吊行走时,四个支承点沿曲线轨道行驶,由于内、外轨道的曲率不同,引起行走轮的横向位移(此位移的距离,大大超过行走轮轮缘与钢轨的正常间隙),此位移值与转弯半径大小有关,半径越大,位移值越小。
像TQ3—8型塔吊是利用底座门架活动端,在行走机构的枢轴装置,台车能绕轴转动一个角度,在内轨行驶(内轨半径小)以克服曲率半径不同,而共同转弯的情况。
在这种条件下,再吊运重物,就会使塔吊失稳,但当半径够大时,可以满足正常工作条件,仍可以吊重作业。
(12)操作中遇大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夹好轨道钳。
当风力达十级以上时,吊钩落下钩住轨道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附近的建筑物上。
怎样拆除塔吊?
拆除与安装方法相问,只是工作程序相反。
即后安装的先拆,先安装的后拆,严禁采用停电的方法使塔身自然放倒,必须使用操作控制的反转来放倒塔身。
拆塔工作与立塔相比,其危险性更大,所以拆塔之前,仍需要认真的研究,制订方案,并向参加拆塔的工作人员进行交底和严格分工。
(1)拆塔前做好准备工作
检查地锚的可靠性,检查塔吊各部结构螺栓的紧固情况;将塔吊开车行走到距离主地锚规定位置,卡牢轨钳,将行走轮楔紧防滑楔,并用十字撑加固门架,与轨道之间撑牢,检查放倒塔身旋转范围内有无脚手架及各种线路障碍物,首先拆除起重臂、配重臂等部件,配重斗内的配铁不要从高空往下抛,要用起重绳索向下传运。
(2)放塔身
与安装塔身一样,工作前要进行统一指挥定分工,专人监视地锚。
各项工作详细检查,要保证作到一次放到位置,中间不要停机。
放塔前,自塔顶部拴一根长钢丝绳,用吊车或铰磨拉斜塔身,至塔身超过重心时,便可开动卷扬机,将塔身缓缓放倒。
在接近地面道木垛时,放慢速度,使塔身搁置在道木垛上时颤动最小。
什么是塔吊超载?
一般地讲,就是工作荷载超过起重机本身的额定荷载。
塔吊因类型不同,塔身高度不同,起重臂长度不同以及仰角不同,其起重量也不同。
以上这些条件都可以从不同塔吊的说明书查到其相应的起重量,除了以上的可变条件外,由于施工中不按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条件工作,也是造成超载的原因。
下面举例说明。
(1)轨道高低差过大
如TQ3—8吨塔吊规定轨道的纵向、横向偏差均为1/1000。
往往因地耐力达不到要求以及道木铺设不合规定等因素,造成轨顶偏差过大。
塔吊技术要求中,对整机组装规定了塔尖中心对地面中心点偏移值不大于35mm(高度35m)。
为此规定了两条轨道顶部平差4mm(1/1000)。
当坡度超过1/1000时,塔吊的平衡力矩向倾覆点移近,即平衡力矩减小,相反倾覆力矩远离倾覆点,即倾覆力矩增大,稳定系数减小。
坡度偏差越大,倾斜度也越大。
使用中虽然塔吊表面上仍按吊重性能作业,但由于坡度偏差过大而改变了起重机的倾角,加大了回转半径,造成超载。
(2)不按说明书规定施工
塔吊的设计虽然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但因为组装条件:
施工条件达不到设计要求,如路基条件、构件位置及操作起吊下降时严重的惯性力等影响,加上天气因素,特别是吊物迎风面较大时,也产生不利影响等,这些都是设计中很难准确考虑的。
为此,设计中的安全系数,除在整机试运转时进行的超载试验外,实际施工中不准利用。
由于塔吊的承载力是由稳定性决定的,当使用中超越其额定承载力后,其稳定性将明显降低,虽然有时没有发生倒塌事故,但在由于阵风造成的倾覆力矩加大;或当起重臂由平行轨道方向,往垂直轨道方向回转时,门架支承间距减小,稳定力矩减小,以及吊物行走时,因轨道不平,造成的荷载惯性力加大等都会使塔吊突然失稳而造成倒塌事故。
(3)施工中斜拉重物问题
往往因构件就位不当,采取斜拉就位起吊。
斜吊不但加大了垂直起升荷载,同时还因产生一水平分力,不但对起重臂杆增大了侧向变形,同时,对塔身也产生一倾覆力矩,易造成失稳倒塌。
另外,由于施工条件不好和超载使用也可能没有发生倒塌事故。
如果起重机长期违章作业,会使机件变形过早损坏,导致起重能力下降,给今后再使用此塔吊带来事故隐患。
塔吊操作后有什么要求?
工作完毕,起重机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吊构升到起重臂端部2m~3m处,松开回转制动装置,起重臂与轨道平行,所有控制器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夹紧轨钳。
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时,因底座门架有一定的支承距离,所以稳定性好。
控制器扳到零位后再切断电源,可以避免当塔吊接通电源时产生的误动作。
轨钳是保证塔吊停机后稳定的可靠措施,特别在大风季节里,塔吊司机离机后不及时夹紧轨钳,塔吊极易被大风吹走,造成倾倒事故。
塔吊操作前有什么要求?
(1)应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2)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
避免发生电缆线被拉断或塔吊出轨事故。
(3)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4)做空载试运行。
对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注意各部件的传动声响。
塔式起重机必须具有哪几种限位装置?
塔式起重机必须具备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位器等。
(1)起重量限制器:
也称超载限位器、是一种能使起重机不致超负荷运行的保险装置,当吊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它能自动地切断提升机构的电源停车或发出警报。
起重限制器有机械式和电子式两种。
(2)力矩限制器:
对于变幅起重机,一定的幅度只允许起吊一定的吊重,如果超重,起重视就有倾翻的危险。
力矩限制器就是根据这个特点研制出的一种保护装置。
在某一定幅度,如果吊物超出了其相应的重量,电路就被切断,使提升不能进行,保证了起重机的稳定。
力矩限制器有机械式、电子式和复合式三种。
(3)高度限制器:
也称吊钩高度限位器.一般都装在起重臂的头部,当吊钩滑升到极限位置,便托起杠杆。
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路停车,再合闸时,吊钩只能下降。
(4)行程限制器:
防止起重机发生撞车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行驶的保险装置。
它一般安装在主动台车内侧,主要是安装一个可以拨动扳把的行程开关。
另在轨道的端头(在运行限定的位置)安装一个固定的极限位置挡板,当塔吊运行到这个位置时,极限挡板即碰触行程开关的扳把,切断控制行走的电源,再合闸时塔吊只能向相反方向运行。
(5)幅度限制器:
也称变幅限位或幅度指示器,一般的动臂起重机的起重臂上都挂有一个幅度指示器。
它是由一个固定的圆形指示盘,在盘的中心装一个铅垂的活动指针。
当变幅时,指针指示出各种幅度下的额定起重量。
当臂杆运行到上下两个极限位置时,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主控电路,变幅电机停车,达到限位的作用。
塔吊怎样进行整体安装?
现以QT3—8型塔吊为例,介绍整体搬起塔身方法。
此方法适用于无高大起重设备有适当施工场地的情况。
把安装塔身的工作,由高处作业变为地面上组装后再整体搬起。
(1)准备工作
检查路基、轨道铺设是否符合要求,埋设地锚,根据立塔旋转搬起方向、塔身总高度等情况,决定地锚的位置。
地锚分主地锚和辅助地锚。
主地锚是塔身立起的关键,旋转搬起塔身的全部荷载由主地锚承担,而且在拆塔时,仍需要使用地锚,所以必须认真埋设,使其达到要求的承载力,并作好防腐处理。
地锚轮的中心必须与轨距的中心相一致,以保证塔身搬起过程中,始终沿轨距中心面旋转,不产生偏心,使门架均衡受力。
辅助地锚的作用是在塔身搬起时,随旋转随放松钢丝绳,此地锚是做为保险钢丝绳的锚定点,以防止塔身在旋转过程中,发生向相反方向倒塔的事故。
(2)整体安装
按照说明书要求的程序,安装行走机构、门架与压铁.起重臂插在门架平台的支架轴上,按塔身卧倒组装尺寸搭好道木垛上,组装塔身、塔帽,使塔身架在道木垛上,其轴线大致与地面平行。
(3)穿绕钢丝绳
将卷扬机钢丝绳经驾驶室到塔帽的滑轮组,最后固定在起重机头部,全部绳长及两滑轮组之间距离应经计算确定。
(4)竖立塔身前
应对控制器、限位开关等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把操纵室内的活动控制盘取下,装在室外支架上,便于立塔时操作。
夹紧轨钳,并在行走轮下面楔好防滑楔。
为加强门架的刚度,可在门架两侧绑十字撑。
起动前应规定各岗职责,严格分工及指挥联络信号。
主地锚的监查应由有经验的起重人员负责,当发现松动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可在地锚上增加压铁)。
开动卷扬机,使塔身离开道木垛约200mm左右,立即停机,检查各部件的受力完好情况。
(5)竖立塔身
经过检查,确认情况正常,继续开动卷扬机,使塔身稳定竖立,辅助地锚处的钢丝绳随之松动。
塔身立至60°后,随塔身重心的变化卷扬机要逐渐减速,当塔身重心接近安装铰时,卷扬机停止工作,用移动式起重机拉紧保险钢丝绳,靠塔身自重缓缓落在预先垫好的垫木上。
塔身稳定后,再拉紧保险钢丝绳,使塔身稍歪,随即撤下垫木层,然后松保险钢丝绳放稳塔身。
(6)安装其它部件。
塔吊轨道接地有何意义?
有何要求?
塔吊接地,既可作为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TN—S接零保护系统的一处重复接地,又可兼作塔吊本身的防雷接地。
为了充分体现塔吊接地的双重意义,塔吊接地应符合下述要求:
1)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2)接地装置应有两处与塔吊轨道作电气连接;
3)塔吊轨道两端应作环形金属连接;
4)塔吊轨道连接处两端须跨接金属线,连接处应保证电气连接;
5)塔吊轨道应作保护接零,即应与保护零线PE作电气连接。
为什么要保证塔吊的稳定性?
对压杆的强度计算,主要取决于杆件的横截面,而横截面相同的两根杆件,因长短不同,承受的压力也不同。
长杆因轴线发生弯曲而不能支承失去稳定,这种现象,就是杆件的稳定问题,杆件不是因折断破坏,而是因变形失去作用。
所以一根杆件的受压承载能力,要由强度和稳定性来决定。
塔式起重机的高度与其支承宽度相比,长细比较大,所以对塔吊来讲,保证其稳定性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代替GB5144-85)
发布时间:
1995-10-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塔式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式起重机。
2引用标准
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973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5975钢丝绳用压板
GB5976钢丝绳夹
GB9462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10051.1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GB10672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GB10673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GB/T1375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ZBJ800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3整机
3.1起重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2起重机整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包括工作及非工作)应符合GB/T13752中4.3条的有关规定。
3.3起重机应保证在正常工作或开始倾翻时,平衡重不位移、不脱落。
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能通畅排水,而散粒物料不掉落。
3.4起重机出厂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及生产许可证的标志。
3.5起重机出厂时需提供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9462中的有关规定。
3.6使用单位应为起重机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
a.每次启用时间及安装地点;
b.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c.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d.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4结构
起重机结构件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1.1条的规定。
4.1连接
4.1.1焊接
对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查,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4.1.2螺栓、销轴连接
4.1.2.1起重视连接使用的螺栓及销轴材料应符合GB/T13752中5.
4.2.2条的规定。
4.1.2.2采用螺栓及销轴连接时,应满足GB9462中的有关规定及其使用要求。
4.1.2.3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
并必须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起重视出厂时必须配备此种扳手。
4.2梯子和护圈
4.2.1设置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的梯子称之斜梯。
斜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的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应用横条连接。
斜梯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斜梯的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
4.2.2设置与水平面呈75°~90°之间的梯子称之直立梯。
直立梯应满足下列条件:
a.直立梯两撑杆间宽度不小于300mm;
b.梯级间隔为250—300mm;
c.直立梯踏杆与后面主结构腹杆间的距离不小于160mm;
d.踏杆直径不小于16mm。
4.2.3不允许在与水平面呈65°~75°之间设置梯子。
4.2.4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满足下列条件:
a.护圈最小直径为650mm;
b.护圈间距为700±50mm;
C.护圈侧面应用三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板条连接;
d.对于护圈其任一点都应能承受1000N的集中载荷。
当梯子设于起重机结构内部时,梯子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
4.3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1在操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台、挡板和栏杆。
4.3.2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和走台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
在使用圆孔,格孔或其它不能形成连续平面的材料时,孔或间隙的大小应不使直径为20mm的球体通过。
在任何情况下,孔或间隙的面积应小于400mmz。
4.3.3平台和走台宽度应不小于500mm,并能承受3000N的移动集中载荷。
在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50mm高的挡板。
4.3.4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台应设置防止操作人员有跌落危险的手扶栏杆。
手扶栏杆的高度应不低于1m,并能承受1000N的水平移动集中载荷。
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围秆。
4.3.5除快装塔式起重视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4.3.5.1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10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6—8m设置一个。
4.3.5.2当梯子的终端与小平台连接时,梯级踏板或踏杆本应超过其平面。
护圈和扶手应延伸到小平台栏杆的高度,并设置50Omm宽的走台。
在梯子的宽度范围内,小平台挡板高度可为50mm,小平台下面第一个梯级踏板或踏杆的中心线距小平台面应不大于150mm。
4.3.5.3如果梯子在小平台处不中断,则护圈也不应中断。
但必须在护圈侧面开一个宽为0.5m,高为1.4m的洞口,以便出入小平台。
4.4臂架走台4.4.1对于小车变幅的臂架,走台应设置在臂架内。
a.臂架断面高度小于1.5m时,走台及扶手的设置见图1。
b.臂架断面高度在1.6m至1.8m时,走台及扶手的设置见图2。
c.臂架断面高度大于1.8m时,走台及扶手的设置见图3。
4.4.2对快装塔式起重机或变幅小车上设置与小车一起移动的安全工作平台时,可以不设臂架走台。
4.5司机室4.5.1对于小车变幅的起重机起升高度超过30m;对于动臂变幅的起重机臂架铰点高度距轨顶或作业面的高度超过25m的,在起重机上部应设置一个有座椅并能与起重机一起回转的司机室。
司机室不能悬挂在臂架上,可附在回转塔身上。
其位置不应在臂架正下方。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起重机的活动部件不会撞击司机室。
?
如司机室安装在回转塔身结构内,则应保证司机的视野宽阔。
4.5.2司机室的其它安全要求应符合GB10673中的有关规定。
4.6结构的报废
4.6.1起重机主要结构件由于腐蚀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则应予报废。
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则应予报废。
4.6.2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如塔身、臂架等,在失稳或损坏后经更换或修复,检测其结构的应力不得低于原计算应力,否则应予以报废,
4.6.3起重机的结构件及其焊缝在出现裂纹时,应分析其原因。
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等措施,阻止裂纹发展,对因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报废。
5机构及零部件
5.1一般要求
5.1.1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其运动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应设有保护装置。
5.1.2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重视上的零件掉落造成危险。
可拆卸的零部件如盖、箱体及外壳等应牢固地与支座连接,防止掉落。
5.1.3应设置使小车运行时不脱轨的装置,即使轮轴断裂,小车也不能掉落。
5.2钢丝绳
5.2.1钢丝绳直径的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T13753中6.4.2条的规定。
在起重机工作时,承载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5.2.2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5.2.3钢丝绳的安装、维护、保养、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5972的有关规定。
5.2.4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用钢丝绳夹固接时,应符合GB5976中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b.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c.用楔与楔套固接时,楔与楔套应符合GB5973中的规定,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d.用锥形套浇铸法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e.用铝合金压制法固接时,应以可靠的工艺方法使铝合金套与钢丝绳紧密牢固地贴合,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的90%;
f.用压板固接时,压板应符合GB5975中的规定,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5.3吊钩
5.3.1吊钩的设计,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10051.1的规定,吊钩应设有防脱棘爪。
5.3.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a.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b.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c.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d.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e.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5.4卷筒和滑轮
5.4.1卷筒和滑轮的最小卷绕直径的计算,应符合GB/T13752中6.4.3.1条的规定。
5.4.2卷筒两侧边缘的高度应超过最外层钢丝绳,其值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5.4.3滑轮应设有防钢丝绳跳槽的装置。
5.4.4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应安全可靠并符合本标准5.2.4条中有关要求。
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度后,卷筒上的钢丝绳至少应保留3圈。
5.4.5当最大起重量不超过1t时,小车牵引机构允许采用摩擦牵引方式,并应设有钢丝绳固定端点。
5.4.6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a.裂纹或轮缘破损;
b.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c.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e.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5.5制动器
5.5.1起重机上每一套机构都应配备制动器或具有同等功能的装置。
对于电力驱动的起重机,在产生大的电压降或在电气保护元件动作时,都不允许导致各机构的动作失去控制。
如变速机构有中间位置,必须在换档时使用制动器或其他装置能自动地停住载荷。
5.5.2各机构制动器的选择应符合GB/T13752中6.2条的有关规定。
5.5.3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a.裂纹;
b.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衬厚度50%;
c.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1.5~2mm(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
d.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e.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10%。
5.6车轮
5.6.1车轮的计算选择应符合GB/T13752中6.4.4条的规定。
5.6.2车轮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0672中的有关规定。
5.6.3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a.裂纹;
b.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c.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
6安全装置
6.1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对最大起重量大于6t的起重机如设有起重量显示装置,则其数值误差不得大于指示值的5%。
当起重量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
6.2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机必须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6.3行程限位
6.3.1行走限位
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开关。
在行程端部应安装限位开关挡铁,挡铁的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起重机的制动行程,保证起重机在驶入轨道末端时或与同‘轨道上其它起重机相距在不小于0.5m范围内时能自动停车,挡铁的安装距离应小于电缆长度。
6.3.2幅度限位
6.3.2.1小车变幅的起重机应安装幅度限位装置。
对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时,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速运行。
6.3.2.2动臂式起重机应设置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