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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大会发言稿

出租车大会发言稿

篇一:

听证会发言稿

  听证会发言稿

  本人作为消费者代表,在比较中立、客观的角度上去阐述出租车管理的问题。

  一、个人经营出租权是个人就业权的应有之义,公司托管是一种变相的连坐制度。

  凡是具有驾照、具一定驾龄和合法身份文件的公民,身份文件以身份证、户口簿、护照为宜,不应当适用暂住证;在一定条件下具备国际驾照或大陆驾照、一定驾龄和合法身份者,都应该允许经营出租车。

  市场经济首先是个人经济,个人应该拥有广泛的职业选择的权利,除非此种选择是个人力不能及或为公共利益所不允许,出租车行业广大个人从业的事实已证明了上述理由的不存在。

我们多年以来长期存在的行政强势和管理文化,使得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缺少管理,缺少个体自由空间。

  个体经营出租车应该是公民的一种劳动权利、就业权利。

北京上海等地的出租车公司的现况表明,很多出租车公司成为只收管理费,俗称“份儿钱”的不履行管理功能的纯食利阶层。

这样,只是在无形中增大了出租车运营成本,并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而消费者用脚投票,会较少出租车使用次数而降低经济生活效率,或者乘坐黑摩的带来包括自己在内的安全隐患。

  相信市场,让个人在追求更大利益或更大幸福的目的下联合经营出租车或加入出租车联合实体,各国各地的实践证明:

充分发展后的出租车市场大部分经营主体会是某种组织,也就是非个体。

即使个体经营,我们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去联系松散的个体,出租车行业的风险使得司机天然有一种联系的需要,在实践中表现为安装电台等。

  出租车行业没有必要设立经营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发证、评比过多过滥已经成为国务院正在关注的事件。

相比医师、律师这些复合技能要求较高的行业,出租车行业所要的技能相对简单,完全没有必要考试。

社会生活中许多资格考试都没有必要性,这种在公民就业权上设置的前置性是没有充分合法性的。

这就有必要出台一部《行业资格考试法》去遏制资格考试过多的现象,从而让公民的就业权行使得更加顺畅。

设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扫地都要持证上岗,这会是对社会资源的多大浪费。

  个体没有必要建立与企业的托管关系,但是为了社会整体安全和谐考虑考虑,个体经营出租车应该采取实名制和字号制度,具体而言就是在出租车外观上醒目标示个人姓名,从而形成制约;消费者也应该积极行使索要发票的权利,以防止纠纷。

  二、出租车准入应该采取随机制、抽签制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出租车准入应该实行申请制度,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可以且只可以提出一份申请,公司可以就拟经营出租车数量提出数份申请,此种申请应该在公证证明下放入抽签箱,由抽签决定。

公司或其它非个体可以放入拟经营出租车数量的数量相同的申请,使得选中机会相等。

公司或非个体以实际抽中的数量作为许可经营的数量。

  出租车的经营退出制度应该强调服务质量和交通责任。

  对于这两项,分别采取扣分制度。

  对于服务质量方面,在拒载、车内吸烟、绕道等涉嫌欺诈行为以及其它方面采取扣分制,依照扣分情况采取包括停业整顿直至退出的处理。

  为遏制出租车随意变道、急速即停即开、违法掉头、无摄像头处闯红灯、随意鸣喇叭等城市污染、危险行为,必须从严从重打击,以高于私家车的标准去实行交通管理,并对违规行为采取扣分制,根据扣分情况采取停业整顿直至退出。

  超标没有必要,是将简单事情复杂化。

  三、其它方面

  立法要尊重现实,不是为了方便管理,是为了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鉴于跨市县经营出租车与异地驻点运输在执行中难以区分,建议允许跨市县经营、至少始发地单程、始发地往返应予许可。

  鉴于立法平等的宗旨,不建议采取一般资质和较高资质的区分办法。

  托管这种立法思路,是对于个体的怀疑在先、有罪推定、而且实际中容易沦落为挂靠、不可取。

  个体工商户取得出租车经营权,必须本人从事营运、且每天不少于8小时。

  行政主管部门要防止出现以前的统一着装这样的不恰当行政行为,对于车身广告的利益问题,不应该将广告发布权与出租车经营权挂钩,不应该争利于民,靠借助行政手段去倾向某个广告公司。

  应该将出租车价格管理纳入立法,比如论证了近十年的海口出租车减低起步价的问题

,解决出租车加气难的问题。

  四立法的前瞻性问题

  将租赁车中配司机的6-9座商务车纳入出租车管理范围,

  吸取国外先进经验,一人一车司机兼导游给游客提供全程服务的模式,符合

  目前旅游行业自由客发展的趋势和国际潮流。

  将本法改名为《出租租赁汽车管理办法》比较好涵盖出租车和租赁车两种车辆。

  应该允许通过年检的各种车型进行出租车运输,当然要经过相应的改装;政府不要为了形象工程或者涉嫌与车商的关系,去限定车型。

这样比较容易实现出租车市场的运力充足和平衡,使得出租车的利润达到社会平均化。

  此外,可以对于已有的车辆现况先保持不动,对于新增的车辆着重加大个体工商户的试点,小规模看看效果,实现管理的先进性和可控性。

  五总之,社会管理是一种利益平衡的协调、靠疏不靠堵。

  开放出租车这个有公司挂靠、资格限制等铸就的重重壁垒的铁幕,让经营者自由有序地出入,让出租车成为和其它工作一样平常职业,让此行业利润成为社会平均利润,让每个公民在和

  谐社会能够以与自己的收入相对称的支出享受交通服务,这才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

  谢谢大家。

篇二:

高宏峰副部长在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动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高宏峰副部长在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动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交通运输部XX-08-1217:

36:

32

  同志们:

  今天,交通运输部和全国总工会在这里召开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动员视频会议,目的是在近年来各地开展出租汽车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刚才,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团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李铁桥同志宣读了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交体法发[XX]147号,以下简称《意见》),于凯同志、浙江省宁波光大汽车服务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客运管理处、浙江省交通厅分别代表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汽车企业、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和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了很好的发言,使我很受启发和教育。

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组长李小满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对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总体要求,这充分表明了中央文明办对这项活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下面,我代表交通运输部,代表此次活动的主办单位,就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谈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开展创建活动的主动性。

  出租汽车是城市客运和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是满足人们个性出行需求的一种重要交通运输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出行的需求日益多样化,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带动出租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全国所有城市、县城甚至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都有出租汽车运营。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的出租汽车总数已达110多万辆,直接从业人员200多万人,年客运量达120亿人次。

出租汽车在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出租汽车行业是典型的窗口服务行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流动“名片”。

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出租汽车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和管理好出租汽车行业,必须以满足和服务于人民群众便捷出行需要为宗旨,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出租汽车行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要求出租汽车行业要进一步健康稳定发展,因此,进一步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提高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和服务水平,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去年进行的国务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确定将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职能转入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XX]125号),明确要求要加强管理,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整体素质。

根据通知的精神和中央文明委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要求,交通运输部经请示中央文明委,会同全国总工会,决定总结各地开展出租汽车

  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经验,在全国进一步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我们必须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精神,推动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开展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做好“三个服务”的客观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就是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进一步提升行业的科学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驾驶员的文明服务素质。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要进一步提高行业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对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驾驶员服务技能和文明素质,构建政府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乘客之间的和谐关系,将出租汽车真正打造成城市形象的名片,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能力。

因此,我们必须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

  (三)开展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窗口行业“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央提出要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窗口行业要广泛开展“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活动。

出租汽车行业是服务群众出行的重要窗口行业,出租汽车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是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和“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规范,健全职业道德,弘扬行业正气,以优异成绩和良好风尚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二、抓好载体,夯实措施,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

  《意见》从行业主管部门科学管理、出租汽车企业规范经营、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三个方面明确了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意见》是在总结全国许多城市已经开展的形式多样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明确了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对政府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在创建活动中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抓好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更要着眼于今后的长效机制建设。

在开展活动中,要突出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明确载体,抓出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以往开展文明驾驶员、星级驾驶员、文明出租车、文明出租车队、文明出租汽车企业等评选表彰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丰富创建载体,开展多层级的评选表彰,建立完善醒目的文明先进标志,调动广大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培养职工强烈的荣誉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使创建活动成为企业和驾驶员的主动需求。

各地要在今年国庆前以城市为单位,表彰推出一批文明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为他们登报明示,挂牌戴星。

年底前以省为单位推出表彰一批文明示范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标兵,进行广泛宣传和奖励,为在活动总结中推出表彰全国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要措施有效,形成机制。

要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

要制定严格的经营行为规范和文明服务标准,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实践活动。

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将创建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要广开渠道,引入社会监督,注重过程效果。

要把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把评选表彰结果作为经营权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是要抓住重点,破解难题。

在组织工作中,要重点抓好直辖市、省会城市、旅游风景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等群众接触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出租汽车的文明创建。

出租汽车行业有一支很好的职工队伍,出租车司机是十分辛苦的,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作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要善待他们,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要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停车难、加油(汽)难、如厕难、吃饭难、休息难等实际困难,使出租汽车驾驶员能够以良好的心态和精神状态为乘客提供服务。

要针对驾驶员在服务能力和文明素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使驾驶员做到文明用语、文明行车、车容整洁、仪表端庄、诚信经营,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是要注意处理好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行业管理、经营管理工作同时部署、同期实施、同步监督。

有好的管理体制才能有好的文明创建,文明创建也会有力地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政府管理部门要组织出租汽车企业以及工会、协会等组织,针对近年来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运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对现有的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利益分配机制。

交通运输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探讨,加快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便捷出行需要,符合出租汽车行业特点的管理办法,希望各地在这方面多探索一些有益的经验。

要把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把创建活动的标准作为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创建活动的成果作为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为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奠定制度保障。

五是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各地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全国各地各个城市情况各异,不同城市有其不同的特点,目前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也不尽一致。

创建活动不能一刀切,一概而论,要按照《意见》的精神,在以往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当前交通运输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各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意见》确定的实施步骤,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一是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做好与各级文明办、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尽快建立由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文明办、工会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创建格局。

要继续加大对文明创建活动的投入,划拨专项活动经费,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是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位。

要明确工作步骤,制定相关的规划、标准和制度,做好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工作。

  三是要与媒体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要通过媒体宣传配合,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要通过媒体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负面现象,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是做好督导和交流工作。

要通过调研检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问题,广泛利用现场会、交流会、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同志们,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程度,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三个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具体行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工会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文明办的支持帮助下,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将出租汽车行业的文明程度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和谐、便捷、安全、舒心的出行环境,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三:

听证会发言

  听证会发言

  各位代表:

  刚才听了听证方案提出人陈述的定价方案,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学习县物价局提供的文件、资料,同意本次听证会两个听证项目。

  一、同意出租车每乘次收取0.5元燃油附加费。

我认为增加燃油附加费比较合理。

一是能保证司机的合理正常收入。

近几年来,油气价格节节攀升,对出租车行业的生存构成了威胁,出租车行业举步艰难,如不及时调整出租车收费标准,出租车司机将得不到合理的劳务收入。

众所周知,油气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定价,在垄断的情况下,地方只有执行权,消费者没有选择权,要么用,要么不用;油、气价格上涨,出租车收费标准不变,只能压缩出租车司机的收入空间,降低合理收入。

如果靠行政手段维持现行出租车收费标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增加工资的情况下,抑制出车租车合理涨价,是对出租车司机合理收入增长的不公平。

二是为了我县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去年以来,不仅油、气价格大涨,全国物价上涨指数节节攀高,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出租车作为一个行业,人员工资、车辆维修等各项费用也大幅增加,如不及时增加乘车费用,仅靠行政手段控制车租车行业收费标准,势必影响出租车行业自我膨胀、自我发展,对发展

  城市交通,提升县城形象不利。

三是与周边县市相比,我县运价偏低。

周边地区的收费标准,必定经过了合理测算,对我县定价有参考价值,应吸收借鉴;增加出租车收费标准,能与周边地区相对保持一致。

  二、同意《建立客运出租车运油、气价格联动办法》出台。

一是本办法制定有依据。

二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有利于形成长效机制,减轻社会成本。

  三、希望物价部门做好监管工作,保证办法的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在油、气价格上涨时运价及时上涨,油气价格下降时运价下降。

同涨同降,不仅要保护经营者的权益,更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只涨不降。

希望两家出租公司既要搞好经济利益,又要兼顾社会利益,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挖潜降耗,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到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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