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奥城第二标段群塔作业安全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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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奥城第二标段群塔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现代·奥城项目二标段

2#-4#、7#、S6、S7商业及地下车库

群塔作业安全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邯郸市中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2.8.20

 

目录

1编制依据-3-

2工程概况-3-

3塔吊的平面布置与安装高度控制-4-

3.1、塔吊的平面布置-4-

3.2、塔吊的高度控制-7-

4塔吊安全使用规定-8-

4.1、安全协议及安全交底-8-

4.2、塔式起重机的验收-8-

4.3、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9-

4.4、塔吊指挥信号-9-

5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0-

5.1、对塔式起重机司机的要求-10-

5.2、对信号工、挂钩工的要求-12-

5.3、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13-

5.3.1、保证措施-13-

5.3.2、组织及处罚措施-15-

 

1编制依据

序号

名称

编号

备注

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

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5.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6.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100-1999

7.

国家和河北省现行的相关规范规定

8.

QTZ80塔式起重机使用手册

2工程概况

1、现代·奥城住宅小区西区工程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北仓路以南,东柳大街以西,广泰路以东。

我单位承建范围为2#、3#、4#、7#主楼、商业楼S6、S72及地下车库组成。

建筑高度约高为106.7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9.9748万平方米,地库基础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

结构形式:

2-4#楼为剪力墙结构,7号楼为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为柱板结构,S6、S7为框架结构。

2#-4#楼及地下车库绝对标高为54.85M,7#楼绝对标高为54.20M。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抗震设防类别均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说明及内容

2#楼

3#楼

4#楼

地下车库

S6、S7

1

建筑面积

40797.83m2

40011.16m2

40974.8m2

约31812.19m2

46152.2㎡

2

地上层数

33层

33层

33层

0

2

3

地下层数

2层

2层

2层

1层

2

4

层高

3.3、2.9m

3.3、2.9m

3.3、2.9m

3.4m

3.9、3.3

5

建筑类别

一类

6

耐火等级

一级

7

±0.000标高

相当于绝对标高:

2#-4#楼、S6、S7及车库54.85m;7#楼54.20m

2、建设单位:

现代(邯郸)置业有限公司

3、施工单位:

邯郸市中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由于2、4、7号楼局部部位交叉作业存在两部塔吊的大臂互相交叉的现象,为了确保安全,特编制本群塔作业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时应严格根据方案的内容和要求作好塔吊使用、拆除等过程的安全管理。

3塔吊的平面布置与安装高度控制

3.1、塔吊的平面布置

根据本工程的平面尺寸和土建结构的布局等特点,满足材料的吊装是塔吊平面布置、选型的前提条件;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工期,尽量满足一次吊装就位,拟在现场安装4台QTZ(80)5613型大型塔吊。

具体见图3.1塔吊平面布置图。

1塔吊基本性能参数见表3.1.1

表3.1.1塔吊基本性能参数表

塔吊编号

型号

最大吊重

臂长

最大幅度吊重

2#

QTZ80

6t

55m

1.2t

3#

QTZ80

6t

55m

1.2t

4#

QTZ80

6t

55m

1.2t

7#

QTZ80

6t

55m

1.2t

表3.1.3QTZ80型塔吊性能参数表

产品型号

5613

起重力矩(KN.m)

800KN.m

最大幅度/起重载荷(m/KN)

52/1000

最小幅度/起重载荷(m/KN)

12.3/10

最大起重量(t)

6

附着式起升高度

140

起升(2绳)(m/min)

50~100

起升(4绳)(m/min)

25~50

变幅(小车)(m/min)

44/22

回转(r/min)

0-0.6

行走(m/min)

12.5~25

电动机功率

起升(KW)

40.2

变幅(小车)(KW)

95Nm

回转(KW)

3.7

行走(KW)

1.7*4

质量

平衡重(t)

66

压重(t)

146

自重(t)

39.39

臂长及底座

起重臂长

55

平衡臂长(m)

14.5

轴距*轨距

6*6

其布置位置如图3.1所示:

 

图3.1塔吊平面布置图

 

3.2、塔吊的高度控制

3.2.1对塔吊安装高度需进行严格控制,交叉作业的塔吊高度全部错开高度为2m以上,塔吊均采用‘固定基础块+桩基’式基础做在结构底板下。

表3.2塔吊的安装高度、臂长及计划使用时间表

塔吊

编号

塔吊

型号

初始

高度m

最终

高度m

臂长

m

2#楼

QTZ80

20米

120米

55米

4#楼

QTZ80

26米

125米

55米

7#楼

QTZ80

20米

120米

55米

3#楼

QTZ80

26米

125米

55米

所以在安排施工进度时,必须优先考虑塔吊的附着锚固问题,否则会造成施工困难,影响施工进度。

3.2.2塔吊未锚固之前,各塔吊的安装高度为:

2#塔吊——20米4#塔吊——26米

7#塔吊——20米3#塔吊——26米

两部塔吊不存在塔身碰撞现象,但大臂之间有交叉,起吊作业时,主要是考虑防止两大臂之间的碰撞。

3.2.3塔吊锚固

7#塔吊分六次锚固,拟在主体结构第4层和第8层、12层、16层、20层、24层进行附着锚固,锚固件由塔吊厂家提供。

在施工期间须注意锚固件的预留预埋。

2#塔吊分五次锚固,拟在主体结构第4层和第9层、14层、19层、24层进行附着锚固,锚固件由塔吊厂家提供。

在施工期间须注意锚固件的预留预埋。

3#塔吊分五次锚固,拟在主体结构第4层和第9层、14层、19层、24层进行附着锚固,锚固件由塔吊厂家提供。

在施工期间须注意锚固件的预留预埋。

4#塔吊分五次锚固,拟在主体结构第4层和第9层、14层、19层、24层进行附着锚固,锚固件由塔吊厂家提供。

在施工期间须注意锚固件的预留预埋。

4塔吊安全使用规定

4.1、安全协议及安全交底

1、塔吊进场前所有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均须按规定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禁代签。

租用单位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塔吊出租单位或安装单位须与设备承运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塔吊使用前,凡可能造成交叉作业的塔吊双方均须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书,并对双方的塔吊操作工、信号工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3、设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承运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均须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未签订安全协议书及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单位和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4.2、塔式起重机的验收

1、塔吊基础应符合塔吊生产厂家对;隐蔽工程资料齐全;

2、部件、附件、联结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完全撬开;结构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压重、配重重量、位置达到说明书要求。

3、绳、轮、钩系统。

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正确、润滑良好;钢丝绳规格正确、无断丝和磨损;钢丝绳固定和编插符合国家标准;各部位滑轮转动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吊钩磨损达到标准的允许范围、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4、各机构转动平稳、无异常响声;各润滑点润滑良好、润滑油牌号正确;制动器、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

5、电缆供电系统供电充分、正常工作、电压380±5%;炭刷、接触器、继电器触点良好;仪表、照明、报警系统完好、可靠;控制、操纵装置动作灵敏、可靠;电气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系统对塔吊的绝缘电阻不大于0.5兆欧。

6、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其综合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8%;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其误差不大于额定值的5%;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活、可靠;卷筒保险灵活可靠。

7、试运行要检查各传动机构工作准确、平稳,无异常声音,液压系统无渗漏,操纵和控制系统灵敏可靠,钢结构无变形和开焊,制动器可靠;调整安全装置并进行不少于3次的检测。

8、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同时,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米。

9、塔机安装完毕后,要经安装单位验收,并填写邯郸市塔吊验收有关表格;得到安装完毕的移交资料后,通知所在上级有关塔吊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同时填写验收表格;项目部得到有关验收通过证明后,组织出租方和项目部队相关人员验收,并发出正式启用通知,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4.3、塔式起重机的使用管理

1、本工程塔式起重机由项目安全环境管理部统一管理,并负责定期或不间断的监督检查。

安全环境管理部安全总监为单渭明。

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项目施工员要对司机、信号工和挂钩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后每月进行1次。

塔式起重机的司机、信号工和挂钩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接受其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和考核。

3、安全环境部、项目部分别7天、15天做一次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对出租方和相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4、项目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督促对塔式起重机进行保养、维修、自检,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

5、如每日有两班以上的作业时,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件)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

与此同时,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领导,各级部门对事故(件)的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一一落实。

4.4、塔吊指挥信号

1、塔吊指挥信号以对讲机为主,旗语辅助,每台塔吊使用专用单一频道。

2、严禁占用、串用塔吊专用频道。

3、旗语信号必须使用统一的规定信号。

4、塔吊操作工、信号工

1)、塔吊操作工和信号工须持有效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按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2)、每台塔吊须配备3名塔吊司机,6名信号工。

3)、塔吊司机和信号工严禁连班作业,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4)、除本塔吊信号工外严禁任何人和其他塔吊信号工对该塔吊进行指挥作业,塔吊司机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作业。

5)、塔吊司机、信号工要熟记本塔机各种机械性能,特别是本塔吊的起重量——幅度吊重性能曲线。

6)、信号工戴蓝色安全帽。

7)、信号工穿着与本塔吊编号统一的指挥马甲,指挥马甲是塔吊司机识别指挥人员的唯一重要标志,非信号工不得穿着与信号服颜色、样式相近的服装。

见图4.4.4。

图4.4.4塔吊信号工马甲颜色示意图

8)、信号服颜色和号码颜色根据塔吊实际使用情况予以区分。

9)、马夹和号码颜色要求色差大,醒目,前后做法相同。

5、塔吊使用协调指挥。

由于本工程分区段组织施工,每个区的施工存在多个施工队同时作业的现象,各施工队应本着团结协作、留困难让方便的精神,搞好配合协调,塔吊的使用应统一服从项目部的管理与调度,各施工队之间的塔吊临时借用应由其项目部指定人负责协调。

5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塔式起重机在群塔作业中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机械事故(件)的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地方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特制定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5.1、对塔式起重机司机的要求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3、严禁酒后作业。

4、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5、严格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

6、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7、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档,每挡停1~2秒,直到最高档。

8、被吊物品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9、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调离地面50cm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0、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11、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降下。

12、当钓钩滑轮组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下降。

13、起重量、起生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14、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5、起生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6、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式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掰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转动。

17、当周边有障碍物,不允许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时,应设置地锚与钓钩锁定。

18、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20、塔吊顶升平台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

21、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和便溺。

22、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3、塔吊驾驶室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24、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5、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烈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5.2、对信号工、挂钩工的要求

1、起重机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境界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3、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4、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反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配穿好专业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即: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9、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10、穿绳:

确定吊物中心,选好挂绳位置。

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奖手臂伸到吊物下面。

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11、挂绳:

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纽、扭压、绞拧。

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常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11、试吊:

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

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2、摘绳:

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

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

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

如遇不宜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3、抽绳:

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

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

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停用起重机抽绳。

14、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15、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6、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17、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8、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

19、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0、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21、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钢丝绳,编插断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

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22、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在一个节距内的钢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出现拧扭死结、死弯、死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23、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3、群塔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5.3.1、保证措施

1、因气候的变化,加之夜间施工,有可能发生起重臂与对方钢丝绳的碰撞,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避免相临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面上工作。

各区段须配备取得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时能兼顾邻塔的作业位置,以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碰撞高位塔吊的钢丝绳。

同时,还要注意天气风速的变化,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包括6级)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遇雾天或照明环境不良时应停止作业。

2、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3、高塔避让低塔。

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动塔让静塔。

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5、空载让重载。

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6、前臂让后臂。

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8、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即: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9、必须对塔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配备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10、信号工、塔式起重机司机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11、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铃声。

12、必须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顶端安装红色闪光灯和红色旗帜。

13、停机时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将小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

起重臂按顺风向停置。

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4、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

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无手动回转装置只能主进先固定大臂,但周围塔吊要避让该塔。

15、有发生碰撞可能的两塔之间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规则。

若因为一方原因不遵守防碰撞措施要求,发生碰撞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如因为双方或多方原因发生碰撞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总包部与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解决,纠其原因、查明责任,按各方责任大小进行不同的经济赔偿。

16、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地方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并经项目部入场三级教育和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3.2、组织及处罚措施

1、项目部成立以机械管理员、安全员和作业层为首的塔吊作业管理小组,指派专人作为塔式起重机管理人员,负责每日的塔吊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2、对于违反本方案5.1章节内容的有关不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的违章行为,按公司及项目部规定对单位和相关人员处以罚款;

3、对于违反本方案5.2章节内容的有关不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的违章行为,按公司及项目部规定对单位和相关人员加重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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