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332343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紫卫发[2011]79号

关于印发《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卫生室:

为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全乡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推进我乡村级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规范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希你们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规范实施,不断推动我乡村级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附1:

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附2:

紫水乡村级卫生人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附3:

紫水乡村级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报:

县卫生局、乡政府、

发:

各村卫生室、门诊、科室

附1:

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和巩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织牢网底,确保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建立政府购买村级卫生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渝卫[2011]76号)、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开县政府办发[2011]125号)等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进一步对乡村卫生组织实施优化,合理配置和整合卫生资源,规范办医形式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保障农村广大群众都能获得安全、有效、合理、及时、方便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主要目标:

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及农村群众身体健康水平,使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真正落实到位。

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其主要内容: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强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需要,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紫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管理的工作制度,乡卫生院通过院办院管等方式,对乡、村两级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实行“五统一、两独立”管理。

五统一为:

(1)统一机构设置;

(2)统一人员管理;(3)统一业务管理;(4)统一药械管理;(5)统一财务管理。

(一)机构统一设置

按《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11]214号)文件精神,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按照“一村一室”为原则,我乡共九个村按一村一室进行设置。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由卫生院通过项目资金和乡医自筹等多渠道筹资兴建,面积不少于80—120平方米,规范设置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值班室)、观察室(输液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等相关科室。

各室相对独立,标志醒目,分区布局合理。

具体操作按卫生局规划方案建设,统一冠名为紫水乡**村卫生室。

(二)统一人员管理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原则上按所在村服务人口的1—1.5‰配备乡村医生,确定各村卫生室人员的编制,每村卫生室一般配备2—7人,有条件的应配有1名女村医和一名中医人员。

进卫生室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或助理执业医师证书以及年度考核合格者。

村卫生室人员由乡卫生院选聘,人员可在全乡范围内统一调配。

人员选聘实行考试、考核等方式,公开竞聘,择优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和执业承诺保证书,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聘期二年。

村卫生室室长先通过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室长由乡卫生院聘用并报县卫生局备案,实行试用期制度。

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将依据一定程序对卫生室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并逐一签订聘用合同,在全乡范围内实行人员统一合理调配。

(三)业务统一管理

1、服务内容。

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在从事一般医疗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起所在行政村的信息管理、村民健康档案管理、村民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预防控制、老年保健、妇幼保健、康复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

2、管理规范。

要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

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在醒目位置张贴村卫生室职责任务、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和便民措施。

3、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村卫生室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乡卫生院应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技术指导。

乡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能力。

4、信息管理。

乡卫生院要结合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村卫生室的信息建设步伐,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村卫生室的服务项目、服务数量、服务收费、药品使用、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补偿等基础管理信息,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四)统一药械管理

1、药品管理。

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指导其规范用药。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开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目录》。

在相关政策保障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在乡卫生院的组织领导下,接受统一招标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

从根本上保障群众利益,年终按执行情况实行奖惩。

2、器械管理。

乡卫生院分发到村卫生室的器械,卫生室应确定专人管理,保证器械正常运行。

(五)财务统一监管

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收费、财务等管理制度,乡卫生院对各卫生室财务收支及财政专户实行有效监管,增加各室财务核算透明度。

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卫生院实行有效监管。

卫生院有责任指导各站规范化的财务帐簿,卫生室凭盖有各卫生室公章、卫生室室长印鉴、出纳印鉴及“一体办”财务印鉴方可在银行帐户中领现金。

卫生室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整体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监督。

卫生院成立财务监管小组,负责对各卫生室财务运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村医的报酬主要以政策性补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疗服务性收入中支付。

村卫生室提留纯收入的20%作为发展基金,80%用于室内人员工资、还有其他杂支。

逐步实行结构工资制,即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发展基金须进入各室专用帐户,用于返还个人筹资款、卫生室发展建设、村医退岗补偿。

由乡卫生院组织专班,对卫生室现有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进行认真清理,清理结果经乡卫生院领导审批,并由财务室建立相应账簿,由卫生室核对签字入账。

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建账,保管、领用责任人签字制度。

属于个人资产部分,经所属人同意和乡卫生院领导审批,可以签订转让或出售协议,纳入卫生室资产统一管理。

药品一律实行盘存验收,由卫生院组织专班进行盘存,并经药剂科进行药品质量检查,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行盘点录入,由药房人员验收签字,列出清单,按采购价(同期批发价)计算入账,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验收入库。

    卫生室收入实行日报表制度,当日收入扎帐,并与药房等相关科室核对签字,做到日清月结。

    有条件的必须当日存行,无条件的由收费员妥善保管,每月10号、20号、30号上交到乡卫生院存行。

严禁贪污挪用。

    每月实行核算,由卫生院财务室按卫生室分配方案执行核算。

     开支实行签字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卫生室负责人、卫生院会计签字,报院长审批。

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列支。

     处罚措施:

    1、业务收入日报未执行扎帐签字的,扣发当事人每日100元;

    2、每月10号、20号、30号未将业务收入上交乡卫生院的,除责成全额上交外,扣发当事人工资500元;

     3、发现贪污、挪用的一律按停岗处理,并扣发全部工资。

     村级卫生室应建立健全收费、财务等管理制度,乡卫生院对各室财务收支实行有效监管,增加各室财务核算透明度。

两独立即:

(1)独立财务核算;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财务独立核算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财务制度要实行分室核算、自负盈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提留,挪用其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卫生室违规收取管理费用。

要做到厉行节约,按劳分配。

(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法律责任独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其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责任不变,接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执法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诊疗行为中,出现医疗技术事故,卫生室应承担80%风险,责任个人承担20%风险;如果是出现医疗责任事故,责任个人全部承担,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统一思想

各村卫生室必须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克服困难,把思想统一到紫水乡大卫生的高度上来,认真贯彻《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确保《实施方案》顺利推行。

(二)成立组织(2011.11.20—21)

乡卫生院成立“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紫水乡村级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简称“一体办”)。

(三)宣传发动阶段(2011.11.22—25)

召开紫水乡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动员大会,宣传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目标、内容及意义。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1.12.01—20)

(1)各卫生室专用帐户启动

(2)财务进行自查、上缴。

(3)药品统一招标。

(4)室内药品盘存上报

(5)各卫生室对药品进购计划上报“一体办”。

(6)全乡卫生室人员实行统一人事合理调配。

(7)各卫生室财务制度、劳动纪律、医疗质量、传染病报告制度、新农合规范操作、医疗废物垃圾处理、消毒隔离措施、双向转诊制度等各方面运行机制必须健全。

三.工作要求

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须大家共同参与,积极实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狠抓落实。

附2:

紫水乡村级卫生人员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乡村级卫生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指导和规范我乡村级卫生人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2010]48号)、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建立政府购买村级卫生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渝卫[2011]76号)、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开县政府办发[2011]125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乡卫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村级卫生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村卫生室负责人竞争上岗和乡村医生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建立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岗位设置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乡村医生队伍,进一步强化卫生室负责人的职责和乡村医生的责任,保护乡村医生合法权益,策应新医改的顺利实施,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方便就医、精简高效、落实绩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双向选择、协议聘用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依法执业、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日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