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来教授关于钢筋设计相关问题的答复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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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来教授关于钢筋设计相关问题的答复汇总

陈青来教授关于钢筋设计相关问题的答复汇总

一、柱问题

(1):

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

《03G101-1图集》对基础顶面以上的柱纵筋的构造要求讲得比较详细,但是对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图集中没有介绍,而且,此类问题查看了一些混凝土构造手册之类也找不到详细的介绍,所以,很有必要在此向专家请教,这些问题也是不少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的问题。

 ①柱纵筋伸入基础(承台梁,或有梁式筏板基础的基础梁)的锚固长度是多少?

是一个laE还是更多?

(甚至有人提出1.5倍的laE)

 ②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是否可以“直锚”而不必进行弯锚?

有的人说可以“直锚”;但又有人说必须拐一个直角弯。

 ③如果柱纵筋伸入基础必须“弯锚”的话,弯折部分长度是多少?

有人说是10d,而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弯折长度为12d,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④同样在《03G101-1图集》第39页“梁上柱LZ纵筋构造”中,规定“直锚部分长度”不小于0.5laE,这个规定是否可用于基础?

 ⑤当基础梁的梁高大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可以不伸到梁的底部。

是这样的吗?

 ⑥当基础梁的梁高小于柱纵筋的锚固长度时,柱纵筋必须伸到梁的底部,然后拐一个直角弯。

其弯折部分长度,“剩多少拐过去多少”,显然不合适。

这时候,应该用上前面第③条,即规定一个弯折部分长度;同时,也应该检验一下“直锚部分长度”,看看它是否不小于前面第④条规定的“最小直锚长度”。

是这样的吗?

 

■答柱问题

(1):

所提问题将会在“筏形、箱形、地下室基础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3、-4”中得到相应答案(2003年底陆续推出)。

现在简单答复如下:

①⑤柱纵筋一般要求伸至基础底部纵筋位置。

特厚基础(2米以上)中部设有抗水化热的钢筋时,基础有飞边的所有柱和基础无飞边的中柱的柱纵筋可伸至中层筋位置;②③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要求弯折12d;④⑥梁上柱纵筋的锚固要求亦适用于柱在基础中的锚固,但要求柱纵筋“坐底”。

●柱问题

(2):

我们在施工中经常遇到柱主筋大变小的问题。

试问:

当柱子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候有什么限制条件,例:

25mm碰焊14mm的钢筋的能不能?

■答柱问题

(2):

25mm碰焊14mm,直径相差过大受力时会出现应力集中现象。

如果施工规范对大小直径钢筋对焊无限制规定的话,建议直径相差不要超过两级(25与20或18与14)。

●柱问题(3):

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置箍筋?

箍筋如何设置?

不需加密?

此箍筋起什么作用?

这个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明确标示,就没有问题。

如果在施工图中没有明确表出,则施工人员如何执行?

现在的情况是各人有各的做法,例如,有的人设置两根箍筋,有的人只设置一根箍筋。

■答柱问题(3):

要设不少于两道非复合箍筋,但不需要加密。

箍筋的作用是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

●柱问题(4):

柱上端“非连接区”?

《G101图集》规定,柱的下部,即在楼板梁的上方有一个“非连接区”(是个箍筋加密区),纵筋的接头只能在“非连接区”以上部位(也就是柱的中部)进行。

然而,图集没有规定在柱的上部有没有“非连接区”?

例如,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或者在柱梁的交叉部位允许不允许纵筋连接?

   事实上,有的施工人员在上述的柱上部区域进行了钢筋接头。

这样,他在柱中部有一个钢筋接头,在柱上部又有一个钢筋接头,违背了“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的规定。

(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不过,上述规范的用语是“不宜”,并没有强制规定。

因此,请教一下上述柱纵筋的接头问题如何解释?

如何执行?

其中有什么理论根据?

■答柱问题(4):

提问者可能是指00G101,03G101-1中从下层柱的上部到上层柱的下部形成的非连接区是连续的。

规范对此规定是“不宜”,未做强制规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规定偏严,对保证质量有好处。

如果难以做到,结构设计师可以对此规定进行变更。

规范用语“不宜”,反映了中国人的辨证思维。

对于执行与否,结构设计师有抉择权利。

该规定多出于概念设计考虑,未见其理论根据的文章发表。

●墙问题(16):

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

■答墙问题(16):

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

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

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

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

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

关于条件1:

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

关于条件2:

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

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

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墙问题(17):

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

■答墙问题(17):

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

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

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

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局部钢筋“点”的保护层厚度不够应属正常现象。

●墙问题(18):

03G101-1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直锚长度不够时,做法为直锚0.4Lae,弯锚15d,此时弯折长度较长,此处可否采用03G329-1做法,即在保证直锚大于0.4Lae的条件下,弯折长度为Lae-直锚长度。

■答墙问题(18):

这样做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尚未见相应的试验数据。

如果设计者选用了03G329-1,可以这样做。

03G101-1是否进行调整,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

●墙问题(19):

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

(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

■答墙问题(19):

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

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墙问题(20):

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的关系如何?

■答墙问题(20):

连梁LL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墙问题(21):

门洞高度范围的独立暗柱要否设置水平筋?

■答墙问题(21):

不设置,因为独立暗柱全高范围已设箍筋。

●墙问题(22):

在P48页左上角“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中,标注了“墙柱或墙身”,是不是说墙柱顶部纵向钢筋构造也是锚入屋面板或楼板LaE(La)?

若是如此,那么在同页注中第一条:

“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构造与框架柱相同”该如何解释?

抗震情况下,端柱.小墙肢顶部纵向钢筋是该按P37.38页处理还是依据本页顶部构造?

■答墙问题(22):

墙柱有多种(见03G101-1第12页),48页“注”将端柱和小墙肢拿出来另说系描述其特殊性。

端柱通常与框梁相连,但小墙肢未必,将两者放到一起规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在抗震情况下,端柱或小墙肢顶部与框架粮相连时,应按37、38处理;顶部无框架梁时,应按48页处理(构造顶部已注明了“屋面板或楼板”)。

●梁问题(7):

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

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答梁问题(7):

以03G101-1为准。

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置,都是一个“参照点”。

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

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

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

因此,截断点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

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

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

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受力要求。

现在的问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

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和经验。

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梁问题(8):

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

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

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答梁问题(8):

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

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

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

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做法。

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能是严重隐患。

再者,假如两边梁(约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

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

“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

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梁问题(9):

P62.63页中,KL.WKL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且大于等于500,在注中,指出hb为梁截面高。

而在同页,“梁侧面纵向钢筋构造和拉筋”中,hw为梁截面高,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页,纯悬挑梁中l<4hb时,这里hb没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

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

可能的话,同一图集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

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

■答梁问题(9):

(国际)工程界的惯例为:

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标b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代表column(柱)。

hb与bb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与bc分别代表柱截面高度与宽度。

考虑到我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梁问题(10):

几个小问题

1、P66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图中锚入的是15d,那个正确?

2、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Ll).P66页L中间支座纵向钢筋构造中,1。

3、3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那个正确?

4、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注:

1、La取值见26页。

应为33页。

■答梁问题(10):

1、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2、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

4、(实为P66页注)有误,应勘误。

●梁问题(11):

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

采用此作法后在一个框柱上相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

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处,加密区外焊接通过。

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答梁问题(11):

问题指上部还是下部钢筋?

不太清楚。

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可。

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梁问题(12):

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谢谢!

■答梁问题(12):

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什么区别,但规范把说法改了,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

应注意:

“通长筋”指直径不一定相同但必须采用搭接接长且两端应按受拉锚固的钢筋。

●梁问题(13):

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Ln/3处搭接?

■答梁问题(13):

搭接同时意味着有截断点,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负弯矩筋的截断位置,《混规》GB50010-2002第10.2.3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宜”字)。

规范对梁下部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要控制搭接钢筋的比例。

●梁问题(14):

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入柱内?

(我们现场就是这么做的)

■答梁问题(14):

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梁问题(15):

1、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以梁的第一排负弯矩筋为例,它是在柱外侧L0/3处截断的,许多人认为在整个负弯矩筋的范围内是不允许接头的。

   但是,有的施工人员在梁的负弯矩筋上进行接头。

他倒是躲过了“箍筋加密区”,没在其中接头,而在加密区以外的地方接头。

请问在梁的负弯矩筋上允许接头吗?

  2、在实际工作中,诸如此类的接头问题比比皆是,施工方面为了节省钢筋,想方设法把钢筋头焊上去,不过,在梁下部纵筋跨中L0/3处、或者支座附近处等明令禁止接头的地方,一般是不会安排接头的;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就到处接头了,弄得监理人员无所适从。

例如:

       柱纵筋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接头;

       柱纵筋在锚入梁内的部分接头;

       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柱)支座处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直锚部位的接头;

       梁纵筋在锚入边柱支座中的弯锚部位(15d处或1.7laE处)的接头;

如此等等。

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答梁问题(15):

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的连接加以限制。

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梁问题(16):

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点的构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了梁端部“15d”弯折部分在垂直层面上的分布问题,具体的算法是:

   “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现在的问题是:

这个“一定间距”是多少?

(即相邻两个层次的“15d”的垂直段的间距是多少)

   按照设计院的一般算法,这个间距是25mm。

注意,这个间距并非“净距”。

因为,他们的计算逻辑是:

如果计算“通长钢筋”的长度而两端都考虑这样的“间距”的话,则内层钢筋的总长度比外层钢筋的总长度减少50mm。

   我们也是按这个方法进行平法梁钢筋计算的,并且曾经对《03G101-1图集》中的几个框架梁进行了计算。

计算结果是,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为470mm,略大于“0.4laE”(其计算结果是440mm)。

(注:

这是按C20混凝土计算的)

   不过,上述的这个25mm的间距,不是净矩,而是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这就是说,如果是Φ25的钢筋的话,钢筋之间的净距为0!

显然,这对于混凝土包裹钢筋的效果带来不利影响。

   构造规范中没有明确这种钢筋净距的规定。

规范只有:

“梁上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30mm和1.5d”;“下部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和d”。

   如果增加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的话,例如净距为25mm,势必使最内层钢筋的“直锚部分”的长度小于0.4laE。

当然,把纵向钢筋的直径缩小一些,使0.4laE的数值变小一些,也是一种方法。

但是这样做必然会增加纵向钢筋的根数,使钢筋的水平净距不足30mm或25mm。

   实际施工中,人们也总是尽量把梁的纵向钢筋向柱外侧的方向靠,以保证其直锚长度。

梁柱结合部的钢筋密度很大,造成混凝土灌注的困难,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实了。

   所以,在这里请教一下,设计《G101图集》时的初衷,上述这种垂直钢筋的净距有没有?

取多少?

■答梁问题(16):

严格地讲,无论水平放置还是垂直放置的钢筋,都应当满足“净距要求”,我国施工界的传统做法在这方面问题比较多,也比较严重(有的工程节点区钢筋甚至挤的没有了间隙)。

提问所指的“一定间距”就是不小于25mm。

设计《G101》的初衷,首先是对传统烦琐的结构设计表示方法进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将结构构造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

在施工构造标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习惯,然后再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阶段修正。

例如03G101-1中对柱矩形箍筋复合方式的规定等就是进展之一。

●梁问题(17):

对54页建议:

   我在某地被要求在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切断并搭接(03G101-1第54页有类似节点详图),这样造成的后果是:

至少两层钢筋互相交叉、编网,再加上柱子纵筋,施工困难,无法保证能满足规范其他要求。

并且坚决禁止我采用在柱外受力较小处机械连接或焊接的做法,结果我每次出完图后都要用图纸会审的形式通知甲方和施工单位修改设计。

   我反问他们原因,答曰:

“PxPx软件就是这样出图的、平法说明就是这样画的”。

   因此,建议如下:

在03G101-1第54页或其他相关页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体作出友情提示:

“应尽量避免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搭接、接长;当必须在柱内节点处搭接、接长,锚固时采用图示位置搭接、接长、锚固,并应参照35页说明。

■答梁问题(17):

梁下部钢筋“能通则通”,尽量减轻节点区的“拥挤”现象应该是合理的。

机械连接或焊接后,在理论上两根钢筋变成了一根钢筋,只要避开内力较大的区段并控制连接钢筋的数量(比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但若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对此做出统一规定,则需要充分依据,需要时间。

●综合问题(5):

有梁式筏板基础问题:

(1)“有梁式筏板基础”的筏板部分一般为上下两层钢筋网,下层钢筋网片放在最下面,基础梁的整个钢筋(箍筋及纵筋)放在下层钢筋网片的上面。

是这样的吗?

 

(2)但是,一般图纸在标注基础梁的高度时,梁底标高和筏板板底标高是在同一个高度,这样就出现了“基础梁的有效高度”缩减的问题。

因为,首先是梁的下部纵筋的保护层变厚了。

(最下面是筏板的保护层,然后是筏板下层钢筋网片的纵横钢筋,然后是基础梁的箍筋,最后才是基础梁的下部纵筋)当我们进行基础梁的强度计算时,应该采用这个“缩减后的有效高度”进行计算。

您说对吗?

然而,有的设计院并不是这样,甚至连基础梁的箍筋高度还是采用梁高-两倍的保护层来计算的,这显然会造成箍筋“高度太大”。

 (3)至于筏板钢筋网片,纵横两个方向的钢筋哪个在下面、哪个在上面?

是否应为:

     ①“下层钢筋网片”是短方向的钢筋在下面、长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②“上层钢筋网片”是长方向的钢筋在下面、短方向的钢筋在上面;

     ③因为,从“有梁式筏板”的受力结构模型来看,正好是“楼板和梁”的受力结构模型翻转过来。

这样的看法对吗?

1、筏形基础的钢筋配置包括梁(或暗梁)和板两部分,布筋考虑一般“以梁为先”;

2、比较两个方向上的基础梁,从中判断强者(等高时选跨度较小者,不等高时选高度较大者),与“强梁”相垂直布置第一层(最底层)板筋;

3、在第一层板筋之上并与其垂直布置“强梁”的底层纵筋和第二层板筋(“强梁”的箍筋与第一层板筋在同一层面上插空走过);

4、再在其上布置另一方向上梁的底层纵筋;

5、板上部面筋的布置依据板区两个方向的跨度。

跨度相差较大时,短跨面筋在上,长跨面筋在下;跨度相差不大时,与板底筋的上下保持一致(两个方向的ho相等);

 6、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两个方向梁相交对ho的影响,也应当考虑双向板的ho与单向板不同;

7、“筏形基础”相当于“倒楼盖”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当承受地震横向作用是,柱是第一道防线,楼盖梁是耗能构件,所以要做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梁要考虑箍筋加密区、塑性铰等问题;但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通常不考虑参与抵抗地震作用计算。

(1)     对。

(2)你的说法有点太直观,可以把强度计算出来,后来根据你要的数值来计算混凝土的强度。

不一定要拿:

梁高-2个保护层。

(3)A:

底层钢筋网片:

是长向钢筋放在上排,短向在下排。

B:

上层钢筋网片:

是短向钢筋在上排,长向钢筋在下排。

很乐意和你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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