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XX分行本部营业办公大楼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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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XX分行本部营业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ⅩⅩ银行XX分行本部营业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为加强州分行营业办公大楼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为大楼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保证办公楼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第1章 安全保卫管理

第一条责任部门:

安全保卫部。

第二条保安的工作职责是:

维护州分行本部办公大楼的正常营业秩序和安全,负责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各部室、外来办事人员接待登记,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严禁保安从事与工作职责无关的任何工作。

第三条值早班人员须在早上7点以前到岗,做好交接班手续,并做好当天上班前的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一天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工作区域用餐、吸烟。

第四条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包括制服、帽子、武装带、皮鞋、警械等,保持仪容整洁,不得蓄胡须、留长发、长指甲。

站立巡视后可适当就坐调节体力,做到站姿立直、坐姿端正,保持良好警姿。

第五条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他人闲聊,不得长时间发手机短信。

对待客户文明礼貌,不做不负责的回答和结论,自觉维护ⅩⅩ银行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六条保安人员要认真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工作,本部员工进入办公楼必须佩戴工作牌,外来办事人员一律到办公楼一楼大厅登记,保安人员通过电话询问受访领导,经批准同意后外来人员方可进入。

外来办事人员和客户车辆统一停放在办公大楼前面的车位;员工私家车辆统一停放在办公大楼背后的停车位;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地下车位。

保安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每半小时巡视办公大楼大厅、分理处、自助银行、前后停车场停放车辆的门、窗以及大门周围,并指挥外来客户车辆、电动车的停放,关注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恰当予以护卫。

第七条熟记各部门重要联系人电话号码,如遇突发(案情)事件,应迅速做出准确的反应和判断,并及时向州分行保卫部门汇报,防止事态扩大,不得借故推诿和退避。

第八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要建立24小时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好办公大楼、中心金库、前后停车处、地下停车处、分理处外围的监控工作,每半小时或不定时巡视安全工作。

第2章 信访工作制度

第九条责任部门:

办公室、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

第十条信访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一)信访工作方针: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提高效率,坚持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

(二)信访工作原则:

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保护申诉人和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利;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第十一条信访工作职责:

(一)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二)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综合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办理情况。

(三)州分行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

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州分行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行领导批阅。

(四)州分行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

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来信人或交办机关。

(五)本行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

重大问题应随时向办公室报告办理进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第十二条信访工作程序:

(一)登记。

收到来信后,信访人员要做到当日拆封、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接到来电或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二)送阅。

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三)批转。

凡属由我行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分类,按行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科室处理,并负责对重要来信催办。

(四)查处。

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要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派人查处。

(五)报结。

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

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第十三条信访工作要求:

(一)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

(三)严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第十四条来访人员接待:

凡遇来行人员,先由一楼大厅保安人员负责登记接待,同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汇同人事、工会、保卫负责人在一楼大厅接待。

不得让上访人员在不明事理的情况下直接面对领导。

第十五条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行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

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第十六条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

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第3章 计算机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责任部门:

信息技术部。

第十八条 信息技术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计算机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开展计算机安全检查工作,对要害岗位人员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

(三)开展计算机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了解行业动态,为改进和完善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安全防范建议;

(五)及时向计算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计算机安全事件。

第十九条计算机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信息部负责做好州分行本部大楼通信设备和计算机日常维护工作:

(一)科技部对所有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更新。

(二)使用人应对计算机及其设备进行日常清洁,计算机不能摆放在潮湿的地方,应放在通风、干燥的位置。

(三)计算机开机时,应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

下班时,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关闭,节假日时,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

(四)禁止上班时间在办公计算机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禁止在各部门的计算机上玩游戏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网络活动。

(五)外部存储设备,例如U盘、移动硬盘等,一律要进行病毒检测,在确保没有病毒后方可进入办公计算机读取信息,避免感染病毒。

(六)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如发现各部门计算机使用网络资源异常,将有权关闭其上网端口,解除问题后,再进行恢复。

第4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责任部门:

安全保卫部。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员工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要自觉遵守大楼内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二条不准在大楼内私自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二十三条监控室、配电室、发电机房、变压器房、机房、库房等重点区域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废弃物,放置易燃易爆品和危险品。

第二十四条严禁随意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动火作业时,要向保卫部申请,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严禁在楼内走廊、楼梯、大厅等公共部位堆放物品,确保整洁和畅通。

严禁在楼内及办公楼周边焚烧文件、纸张等。

第二十六条安全保卫部要配合消防部门、维保部门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器、自动喷淋、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检测和维修,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第二十七条保安、义务消防队员和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应每年接受2次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5章 办公区域管理

第二十八条责任部门:

各部室、中心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各部室办公桌面要保持整洁,物品要摆放整齐。

不得堆放有碍办公的杂物,个人生活用品必须入柜。

凡办公室乱摆乱放,卫生不整洁的,州分行办公室将对该部门进行通报,并督促部门负责人整改。

第三十条各部室要注意节约用电,使用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

下班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包括照明、空调、计算机和饮水机等),以免浪费和发生事故。

第三十一条加强现金、重要物品、保密文件、公章等管理。

贵重物品要由专人保管并入柜上锁,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关门。

下班锁好办公桌抽屉及文件柜,对办公室内物品要妥善存放。

第三十二条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但可在办公楼每个楼层电梯口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吸烟后应将烟蒂、火柴梗置于烟灰缸内。

上级行或相关领导到我分行莅临检查指导工作时可在会议室和接待室吸烟。

第三十三条爱护办公室内设施和设备。

如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因使用不当或私自维修引发损坏和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或所在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窗台外侧摆放花盆等物品,不得在窗外挂晒衣服,不准向窗外泼水,扔杂物等。

第6章 公共区域及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责任部门:

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认真做好州分行食堂的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七条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食堂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食物不得乱堆乱放。

第三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第三十九条全体员工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作息时间,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公共卫生。

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烟头纸屑。

第四十条办公楼各楼层会议室、卫生间、电梯、消防楼梯等公共区域由州分行办公室统一管理,除按规定摆放消防器材、卫生用具外,其它部门不得改动或占用,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第四十一条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做到“四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仍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摆物品。

第四十二条负责州分行大楼保洁公司的保洁人员,要按照卫生责任区的范围,认真履行清扫职责,坚持每天早、中、晚小扫,每周一大扫。

特别是楼道,楼梯,厕所要达到“四无”,即池内无粪便、无杂物纸屑、无饭茶痕迹、无烟头异味,每天必须将卫生间的垃圾袋清理到垃圾桶内。

第四十三条州分行本部卫生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室每周进行检查,按月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凡有关部门检查卫生达不到清洁要求的,将追究相应部门或个人责任,并给予处罚。

第7章 会议室管理

第五十一条责任部门:

办公室。

第五十二条各楼层会议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和使用。

第五十三条部门使用会议室需提前申请,以便安排使用会议室,应提前(临时会议紧急除外)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会议名称、参加会议人数、使用时间等。

第五十四条分行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将根据会议室使用情况尽快做出安排,并通知会议室服务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十五条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室使用规定,保持室内清洁,爱护室内设施。

如有损坏,由使用部门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五十六条会议室使用完毕,由会议室服务人员和使用部门对室内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完好,以备下次使用。

第8章 水、电、空调等设施管理

第五十七条责任部门:

办公室。

第五十八条严格遵守楼内用电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动照明、通讯、网络和监控等线路;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暖器、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五十九条坚持节约用电、用水原则。

各部室下班后不加班一律熄灯,并切断电器设备电源,同时关闭办公室空调、办公计算机和饮水机等电器开关;工作人员应当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用水后要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冲水延时阀门用后是否回位,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第六十条办公室统管的水、暖、空调等设施由专职人员进行维修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由责任人负责修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第9章 卫生绿化管理

第六十一条责任部门:

办公室。

第六十二条各位员工要自觉维护办公楼内外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不乱丢果壳;不往水池、便池内倾倒残茶等杂物,不向窗外抛弃垃圾;不将室内垃圾废弃物扫向走廊;不在楼内外焚烧各种废纸和其它废弃物。

第六十三条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卫生间、垃圾间及楼外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办公楼内、各部门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员工自行负责。

第六十四条卫生间内保持清洁,大小便入池、使用后及时冲洗,用过的卫生纸入篓。

第六十五条爱护花坛、草坪、树木、禁止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不得往花盆、绿地内倾倒垃圾、杂物。

第10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各部室必须服从办公室管理,严格遵守办公大楼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十七条对违反办公大楼制度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办公室提出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罚或应予追究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违反以上事项,州分行将对相应部门总经理每次罚款1000元。

第六十九条本办法由州分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七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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