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程电梯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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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电梯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合同

电梯工程电梯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总价¥元,其中电梯购置费¥元、电梯安装及售后服务费¥元,暂列金¥元。

详细报价见合同附件(中标报价表)。

第一部分电梯供货部分

一、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提供2台电梯:

注:

(1)具体的技术规格及技术图纸详见用户需求书。

(2)合同标的包装由乙方负责,按适合铁路、公路或海运的条件设计。

2、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实施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二、设备购置费

1、设备购置费为人民币(大写):

,即¥元。

该合同设备购置综合单价及合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装卸、运输、运保费用及质保期内服务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其他费用(含配合安装和调试及验收、监造、设计联络、生产能力考察、设备监造考虑及其他费用等)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同时还包括了货到工地负责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多次装卸及转运的费用,货物在现场保管费用,以及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培训等甲方实现合同目的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设备购置费除上述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额外费用:

1、试运行期及两年正式运行期间所需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消耗件的价格(含进口件)及运输、安装(更换)的全部费用;专用安装、运行、维护用的实验设备价格;

2、技术文件费(包括提供样本、软件、技术规格说明书、安装图和操作及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深化图纸设计费、提交并协助制作竣工图);

3、质保期两年内因电梯质量问题造成对乘客或第三方的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费用。

4、其他费用(含配合安装和调试及验收、监造、设计联络及其他费用等);

3、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4、所有电梯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5、增减工作:

甲方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或设计要求,增加或取消部份工程,增减部分按实结算。

甲方不会因增减乙方合同范围内工作而给予乙方额外的利润补偿。

序号

设备名称

原产地和制造商

型号规格

数量

单台/套

设备综合单价

(含税)

设备合价(含税)

备注

n

A

=n×A

1

2

..

设备总价:

三、质量要求

1、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所列之标准和具备相应之功能,必须满足国家与地方的产品规范以及行业质量/技术标准;本合同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及投标文件,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且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2、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是目前的型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3、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5、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交货、安装及验收

3.1交货工期:

90日历天(从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

本项目现正进行基础施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需到现场进行设计联络,与监理、设计及总承包等参建单位进行相关技术沟通,并提供满足施工进度所需的所有图纸及资料;招标人结合现场施工进度需要确定具体的备货期,再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中标人每批次交货到安装地点的具体数量及时间。

3.2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延迟交货,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和配合。

3.3交货地点:

广州市流花路109号。

3.4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由乙方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及电梯报验手续。

3.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产品原厂证明、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应包括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线路控制原理图、电气线路控制元件明细说明、电气原理说明书、电气安装敷线图、电气安装接线图、电气调试说明书、控制柜内主板操作键盘(控钮)的操作方法及说明、故障码说明表、产品合格证、电梯功能表、装箱单、最终图纸光盘等)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6为了便于项目的管理,在签定电梯设备合同及电梯设备安装合同时,双方各委派一名同一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事宜,以便于项目实施管理。

3.7货物到达工地并卸至总承包商指定的工地现场、通过甲方初步查验、符合约定供货数量、规格等的日期视为货物的交货日期,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负责重新供货,且交货日期不予顺延;

3.8乙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3.9交货后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确保货品符合交货标准,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撤离工地现场。

乙方直至乙方或委托的下属单位安装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为止,此前货品毁损、灭失或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定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交支付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备购置费的10%,即元,作为定金。

2、到货款:

货到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后,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交支付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备购置费的30%。

3、验收款:

安装完毕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明并领取《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电梯设备可在乙方的监管下使用,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交支付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备购置费的40%。

4、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书面结算书及结算支付申请,结算经甲方审价机构审定、批复竣工决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审定设备购置费结算金额的97%。

5、质量保证金:

设备购置费结算总价的3%。

质保期内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乙方按照其服务承诺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甲方在二年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6、各种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付款金额中扣除。

六、变更处理

1、乙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正计划或方案,经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文件,方能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2、乙方的设备购置综合单价除因甲方提出功能上的变更引起调整外,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作调整。

若出现其他须重新询价情况时,其综合单价参考竞投综合单价结合市场询价结果,经甲方审核后确定。

但甲方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七、售后服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

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八、电梯质保期为二年。

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我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2全套设备质保期为电梯安装工程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自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24个月。

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对在正常情况下的维护保养、设备更换,以及对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如需将零部件运输外地维修,运输费由乙方承担;(但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i.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ii.因非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合格的产品或在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未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延期部分设备总价的3‰作为每逾期一天的违约金,且最多不超过逾期部分设备价的20%。

如逾期60天仍未交付合格的产品,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应商,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设备购置费5%的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乙方的违约行为经甲方、监理公司、代建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后,违约金可从最近一次应付款中扣除,若乙方借故拖延或拒交违约金,甲方可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追缴;

iii.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iv.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安全因素等可归结于乙方的原因致使验收日期拖后或未通过政府检验部门验收,及维保期间因质量、安全因素问题未通过验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还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v.如两次报验仍不能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或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甲方提出退货后一个月内,乙方应无条件退回已支付的退货货物的供货及安装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vi.在任何时候,乙方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vii.甲方在书面确认发货日期前通知乙方延期交货,乙方不得收取因此增加的仓储等任何费用。

viii.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应承担甲方为应诉而产生的必要及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赔偿款)。

一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政府命令、严重火灾、洪水、台风、海啸、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一十一、保险

乙方须自行购买下述保险:

(1)为乙方的车辆购买的车辆保险;

(2)一切材料运送至工程现场途中、运至工地现场待安装以及竣工验收前所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毁坏购买的意外保险;

(3)乙方施工设备、机械和工具的保险;

(4)乙方工人及雇员人身保险;

(5)为第三者购买责任险;

如未能遵守上述要求,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自费承担。

一十二、争议及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二部分电梯安装及售后服务

1、安装地点

广州市流花路109号

2、安装工程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为:

广东省军区广州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老干部住房改造工程电梯安装及售后服务,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乙方所必需进行的不可或缺的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建筑结构图中标明的预留孔洞施工属于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但乙方应负责电梯吊装、提供相关深化设计及指导井道机房及基坑的预埋预留并验收;

3电梯所需要的相关预留构件由乙方提供设计并配合施工总承包施工;

4负责设备搬运(含二次搬运)、吊装、安装及调试;

5电梯动力配电出线回路至各电梯配套控制箱以及电梯安装现场的所有工作,包括电缆的提供及敷设等全部工作内容。

6负责每台电梯在机房的控制柜及控制柜至电源开关之间的电缆及管槽的敷设安装工作;

7负责井道永久照明、防水插座、底坑爬梯、机房爬梯、机房护栏及井道内其它和电梯安装有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布管、布线、变压器、井道灯等供应及安装、调试等内容。

8负责电梯门套、电梯桥厢内的装饰工程(含所有材料及安装费用)以及与电梯配套工程。

9电梯接地工程的全部工作,甲方提供接地点;

10负责电梯安装时所有井道与外部缝隙的安全封堵;

11负责安装用的脚手架;

12负责钢牛腿的设计与制作安装;

13负责各楼层井道口电梯安装时采用的安全措施;

14负责提供实现五方通话功能所必须的设备及材料,并负责将信号敷设至甲方的消防控制中心。

15负责将轿厢内的视频控制线缆敷设至机房控制箱。

16负责门洞填塞、地坎填塞、控制按钮处、控制柜安装处和底坑等与电梯安装相关的土建施工工程(包括所有需要的砂浆、水泥等材料)。

17负责电梯安装调试所需的各种设备、材料等,包括钢制牛腿、调试时使用的从施工电源接至机房内电梯电源配电箱的临时电缆、线缆等敷设及安装工作、并负责在调试后拆除回收。

18负责配合完成消防电梯的消防验收工作;

19负责施工期间及竣工后清理及运走所有与电梯工程有关的废料和垃圾至工地现场指定地点;由总承包商定期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20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及更换零件,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保证以合理价格提供备用零件;

21提供所需之施工详图、安装技术说明书、配合制作工程图、竣工图等;

22提供保养操作、紧急处理程序及维修等说明书;

23除上述所列,此工程范围还包括其他招标文件列明完成整个合同工程所必需之物料、机械、设备、工具、附件等。

3、安装及售后服务

1、安装及售后服务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安装及售后服务单价及合价含合同货物运输(含运输保险)、搬卸、卸车、多次搬运、吊装、安装、调试、损耗、保管、保险、配合、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赶工措施、交叉作业、验收、税金、配合总承包商和专业分包商的系统调试费、配合消防电梯的消防验收等以及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还包括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支持和培训等费用。

工程范围及合同价格亦包括所有政府有关部门在发出验收合格证等文件前所要求之有关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

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综合单价除上述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额外费用:

3.设备安装期间所需的水电费用;

4.当地技术监督局竣工验收时的检验、检测费(监测费);

5.技术服务费(包括安装调试、试运行指导);

6.对甲方及其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进行培训的费用;

7.特殊工具、设备正式运行始至两年免费保修期结束期间所需的电梯例行检验、维修、保养和测试服务费;

3、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4、所有电梯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5、增减工作:

甲方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或设计要求,增加或取消部份工程,增减部分按实结算。

甲方不会因增减乙方合同范围内工作而给予乙方额外的利润补偿。

序号

设备名称

单台/套安装综合单价(含税)

数量

安装合价(含税)

备注

B

n

=n×B

1

2

安装总价:

4、★付款方式:

1、预付款:

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安装通知后已办妥进场安装手续,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到位并已进行安装工作,乙方安装人员按约定要求进入现场且设备吊装就位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递交书面支付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安装及售后服务费的10%;

2、安装款:

乙方全部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递交书面支付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安装及售后服务费的30%;

3、验收款:

乙方设备安装完成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与《电梯使用登记证》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递交书面支付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安装及售后服务费的40%;

4、结算款: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书面结算书及结算支付申请,结算经甲方审价机构审定、批复竣工决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审定设备购置费结算金额的97%。

5、质量保证金:

电梯安装及售后服务审定结算总价的5%,质保期内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乙方按照其服务承诺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甲方在二年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6、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付款金额中扣除。

5、安装施工期

开工时间暂定为:

年月日,竣工时间为年月日,(具体时间依据开工令为准)。

电梯安装总工期天。

(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计;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供货、安装、调试,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安装完毕、通过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但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要求暂停安装、工期顺延等措施,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不得要求再调整。

乙方安装完毕、工程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达到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条件。

交付使用时间不迟于20年月日。

6、安装相关工作责任和费用

1.甲方责任和费用

1.1提供符合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和底坑,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1.2提供用于存放电梯零部件的场地作为现场临时仓库。

1.3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电梯调试、验收前,电源应提供到机房电梯电源箱附近。

1.4提供安装施工所需的水、电驳接点。

1.5负责乙方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并尽可能向乙方提供有利于施工的条件。

1.6配合乙方进行有关电梯在政府部门的申报以及验收工作。

1.7负责总承包单位施工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工作,属乙方负责的土建部分工作除外。

1.8如因设计原因造成达不到电梯安装条件,土建改建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总包单位负责实施。

2.乙方责任和费用

2.1对甲方工地进行详细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

2.2由乙方办理电梯的报装、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3乙方做好现场安装的准备工作,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乙方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

2.4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电梯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包括井道内的摄像、音响、紧急呼叫等相关线路)。

2.5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2.6负责施工现场已安装部件及库房外部件的成品保护、保管。

2.7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必要的监督检查。

2.8负责施工安全以及承担有关人员的保险和工伤事故的所有费用。

2.9负责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水、电消耗费用。

2.10乙方必须接受并服从甲方的管理,按照甲方规定对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

2.11乙方应参加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土建施工检验工作,对每台电梯的安装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土建结构是否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整改措施,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非因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责任,不得收电梯安装整改费。

2.12负责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安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

7、安装验收和移交

8、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根据国家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质量自检验收和初步验收。

自检验收和初步验收目的是全面检查安装质量和整机性能,自检验收合格后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由乙方主持和组织,甲方及各参建单位共同参加。

只有自检验收和初步验收合格后才能申请办理最终竣工验收手续。

9、乙方应事先准备好检验报告格式,检验项目应符合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包括相关的技术要求,其内容在检验前30天交监理、代建及甲方确认。

10、每台电梯的全部检验项目都应合格,如不合格,允许现场调整后重检,重检不能影响交付使用日期。

通过竣工检验的电梯,由乙方向当地电梯监测机构报检并负责费用。

11、在全部电梯竣工验收后7个日历天内,乙方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

如因乙方原因无法达到政府部门规定的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及时调整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安装施工期不予顺延。

12、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验收款,乙方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额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13、电梯产品未经合法验收,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14、为了便于项目的管理,在签定电梯设备合同及电梯设备安装合同时,双方各委派一名同一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事宜(项目负责人应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以便于项目实施管理。

15、乙方在验收合格、移交时应向甲方提供的中文资料及文件共8套(同时提供电子版),并装订成册。

乙方应移交资料包括如下文件:

1)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表;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易损件及常用备品清单;

4)主要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

主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门锁、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电磁兼容(如有)等型式试验报告;

5)电梯自检检验报告;

6)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清单;

7)装箱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8)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9)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10)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11)其他相关资料或文件。

16、临时用梯

17、临时用梯的条件:

电梯已具备使用条件并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并被允许使用,甲方需要使用尚未全部完工的电梯。

18、甲方可任选下列一种用梯方案

1、甲方付清需使用电梯的安装尾款,并书面同意自用梯开始之日电梯进入免费保修期。

2、甲方付清需使用电梯的安装尾款,在与乙方签订《电梯临时有偿使用合同》后,甲方可以在电梯不进入免费保修期状态下,临时使用上述合同规定的电梯。

19、临时使用的电梯必须加装保护设施(如电梯轿箱内壁的保护板),并有专人操作,同时为确保乙方最终能将完好的电梯正式移交给甲方,在电梯正式移交甲方之前,乙方需要对电梯进行大修,并另行签署大修合同,所有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但是由于乙方拖延安装施工期等原因,导致甲方需要临时使用的,相关大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0、变更处理

1、乙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正计划或方案,经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文件,方能继续下一阶段工作。

2、乙方的设备安装及售后服务综合单价除因甲方提出功能上的变更引起调整外,在工程结算时将不作调整。

若出现其他须重新询价情况时,其综合单价参考竞投综合单价结合市场询价结果,经甲方审核后确定。

但甲方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2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全套设备质保期为电梯安装工程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自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计24个月。

质保期内,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对在正常情况下的维护保养、设备更换,以及对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但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i.工程质量保证

(1)须提供常设每周7天×24小时服务热线,并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1小时内达到现场维修,且每次失效(故障)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有零部件后备仓库。

接到发生关人事故时,15分钟内须完成解困工作。

任何故障其提供备件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

否则,视为认可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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