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主通风机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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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主通风机安全技术措施
启动主通风机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概况
由于我矿回风立井已经装备完毕,井下通风设施已经全部到位,回风立井主通风机已具备启动条件,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拟定于3月7日早班8点整启动回风立井主通风机,为保证主通风机启动过程中,安全无事故,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部门及人员严格执行。
二、施工人员组织机构
为保证通风系统调整顺利进行,特成立通风系统调整领导小组,由矿长担任总指挥,统一协调指挥通风系统调整。
(1)领导小组
组长:
康海兵(矿长)
副组长:
康蝉龙(技术矿长)王玉柱(通风矿长)
王子明(安全矿长)马中和(机电矿长)
成员:
张忠智(调度主任)刘兆平(机电副总)
通风副总(康蝉兵)
任俊东(安检一科长)杨海清(安检二科长)
刘振平(瓦斯一队长)李永兵(瓦斯二队长)
薛月明(通风一队长)史有平(通风二队长)
赵根栋(机电一队长)贺忠清(机电二队长)
(2)领导组成员职责
1、总指挥:
康海兵(矿长),负责统一协调指挥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2、副总指挥:
康蝉龙(技术矿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工作。
3、井下现场总指挥:
王玉柱(通风矿长),负责井下现场统一指挥工作。
4、安全负责人:
王子明(安全矿长),负责通风系统调整的安全监督工作。
5、停电负责人:
马中和(机电矿长),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及风机开停的指挥工作。
(3)领导组下按分工不同设几个小组。
1)通风小组
组长:
康蝉龙(地面)王玉柱(井下)
副组长:
康蝉兵
成员:
刘振平薛月明李永兵史有平
新旧井所有当班瓦斯员、巡检员、密闭工、监控值班员。
2)安全小组
组长:
王子明
副组长:
杨海清(负责旧井)任俊东(负责人新井)
成员:
新旧井所有当班安全员
3)机电小组
组长:
马中和
副组长:
刘兆平
成员:
赵根栋贺忠清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张忠智
副组长:
张候班冯利利于军平
成员:
调度室所有当班值班员。
(3)各小组职责及分工
1)通风小组:
在组长带领下,全面负责新旧井井下通风设施的调整、风量的调整以及瓦斯监控、排放工作。
2)安全小组:
在组长带领下,全面负责新旧井井下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的安全监督工作。
3)机电小组:
在组长带领下,全面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及风机的开停工作,在6#风机停止后,关闭风机闸门。
4)后勤保障小组:
在组长带领下,全面负责调整系统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4)为保证调整期间安全,特成立通风系统调整应急指挥机构
1、排放应急总指挥:
康海兵(矿长)
排放应急副总指挥:
康蝉龙(技术矿长)
2、现场应急指挥:
王玉柱(通风矿长)
成员:
所有参与排放人员
三、通风设施调整内容
新井调整内容:
由薛月明负责拆除副立井井底风窗和回风立井井底风窗,并打开新井所有正风门,关闭反风门。
6#采区调整内容:
由史有平负责密闭原6#采区总回风,并打开6#采区所有反风门,关闭正风门。
井下所有调节风门暂时维持原状不变,待风流稳定后,根据工作面需要进行风量调整。
四、系统调整前的准备工作
1、通风科作好调整系统所需的仪器仪表的准备工作,如风表、卷尺、秒表、瓦检仪等。
2、由机电科负责配备齐全风机房值班人员以及主扇司机。
3、通风系统调整期间井下停止一切作业活动,除当班通风系统调整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矿井,待系统调整完毕,风流稳定,各点风速、温度、有害气体浓度均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入井,组织生产。
4、由机电矿长负责切断除副立井绞车电源,井下其它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5、通风系统调整过程中,由瓦斯员()看守副立井井底电话,以便井下和地面保持联系。
6、通风系统调整期间,监控室值班员()()、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
7、通风系统调整前,必须提前通知矿调度室,确定井下闲杂人员撤出井外后方可由矿长下令,开始通风系统调整。
五、关于启动主风机的安全技术措施
1、确定准备工作就绪后,由调度室下令,由薛月明负责拆除回风立井井底调节风窗和副立井水泵通道调节风窗,密闭拆除完成一半时,停止旧井主扇运转,启动回风立井一级主扇,回风立井一级主扇启动后运转正常,完全拆除回风井底调节风窗,待风流稳定1至2个小时后,启动二级主扇,拆除副立井井底调节风窗,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保持井上下通讯畅通,施工地点提前由巡检员装好联络电话,由通风矿长现场指挥施工,随时根据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施工过程中暗斜井电话保持与地面调度室畅通,由通风矿长根据工程进度,确定停止6#采区风机,启动回风立井风机的时机。
3、风窗使用大锤和风镐拆除,风窗拆除过程中,参与拆除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薛月明统一指挥,协同作业,防止落石伤人。
4、回风井主风机启动一级后,水泵通道行车风门正风门关闭,反风门打开,6#采区第一联络巷行车风门,正风门打开,反风门关闭。
5、回风立井主扇启动一级后,待风流稳定30分钟后,由薛月明、刘振平负责新井,史有平、李永兵负责6#采区对井下各全风压通风地点风流进行确认,并在6#采区总回风巷口搭设风障。
6、确认各地点风流方向正常后,启动回风立井主通风机二级局扇,待风机完全启动后,风流稳定30分钟后,开始进行调风系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井下无风、微风地点,查看有无通风不良,瓦斯积聚区域,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隐患排查分两组进行:
新井一组:
测风员(薛月明、王伟刚),副立井当班瓦斯员、安全员
排查路线:
副立井井底车场→东轨道巷工作面→变电所通道→10#集中回风大巷→10#回风大巷
6#采区一组:
测风员(史有平、王文军),刘振平、6#采区当班瓦斯员、安全员,
排查路线:
东皮带巷→西进风大巷→6503进风顺槽→6501皮带巷→6053回风顺槽→西下山进风→6505水仓→6053皮带巷→西回风大巷→东回风巷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排查过程中,测风组成员负责随时测风,核定是否符合计划风量,发现不合理通风地点,及时汇报通风矿长进行调风。
7、隐患排查结束后,由通风矿长根据测风数据,根据风量分配方案进行调风,配风,消除不合理的通风地点。
五、关于各独立用风地点瓦斯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1、回风立井主通风完全启动后,待风流稳定后,根据各个独立供风地点的瓦斯监测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8%且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由瓦斯队长现场确认后,向调度室汇报,恢复正常通风。
2、若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且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则按以下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
1)新井
排放顺序:
①6#甩车场工作面
②10#轨道巷工作面
③东车场工作面
排放负责人:
刘振平
2)6#采区
排放顺序:
①东皮带巷工作面
排放负责人:
李永兵
3、使用风筒逐节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
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由排放负责人对局部风机进行风量控制,启动单级局扇,进行瓦斯排放。
4、由各个工作面当班瓦斯员负责检查瓦斯,并做好瓦斯排放记录,瓦斯浓度超过1.5%,及时通知排放负责人控制风量,。
5、工作面及工作面回风以及整个掘进巷道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必须由瓦斯排放负责人和当班工作面安全员、瓦斯员核实无瓦斯超限、顶板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组织人员进入工作面恢复生产。
6、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相应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8、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另行制定措施,由矿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
8、排放瓦斯期间所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汇报相关部门领导组织处理。
六、风量的分配与调节
1、调风
通风矿长根据各地点的实测风量利用各地点调节设施对井下各地点风量进行调节,使之达到计划风量,风量调节遵循由里向外的原则,在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达到计划风量的前提下,逐步向外进行调整。
各地点用风量按风量分配进行初步调整。
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风机全部安装全风压通风巷道中,风机启动后,根据供风距离长短和风机吸风量具体进行调整,保证各个工作面有效风量达到风量核定要求,满足稀释工作面有害气体和人员呼吸的需要,且风速、温度等符合《规程》要求。
3、风量分配
风量分配具体见下表。
主通风机启动后,根据现场实测风量,以及各个用风地点数量及通风能力核定,对各个用风地点风量进行局部调整。
七、其它事项
回风井主通风机启动后,待风流中稳定3天后,风量符合《规程》规定后,另行制定措施,并经所有有关人员会审通过,进行贯彻后,关闭6#采区副立井及密闭6#采区原总回风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