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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制度

豫森成品保护制度

目录

1、总则1

1.1、制定目的1

1.2、适用范围1

1.3、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1

1.4、保护的范围及内容1

1.4.1成品保护的具体内容1

1.5、施工工序管理2

1.5.1、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的管理2

1.5.2、施工顺序的确定2

2、成品保护流程2

2.1、进场初期的成品保护2

2.2、成品保护的日常管理2

2.3、移交程序2

2.4、移交后的成品保护3

2.5、撤场前的成品管理3

3、成品保护标准3

3.1、主体结构阶段成品保护3

3.1.1、测量放线的成品保护3

3.1.2、模板工程的成品保护原则3

3.1.3、钢筋工程的成品保护3

3.1.4、混凝土工程的成品保护4

3.1.5、水电预埋(留)管线、孔洞的成品保护4

3.1.6、现场材料成品保护4

3.1.7、砌体工程成品保护4

3.2、装饰阶段成品保护5

3.2.1、抹灰工程成品保护5

3.2.2、门窗工程成品保护5

3.2.3、玻璃工程成品保护5

3.2.4、饰面板(砖)工程成品保护6

3.2.5、大理石、花岗石干挂施工6

3.2.6、涂料工程成品保护6

3.2.7、楼地面工程成品保护6

3.2.8、屋面防水工程成品保护7

3.2.9、构件运输、吊装成品保护7

3.3、建筑水电安装工程7

3.3.1、成套配电柜、箱屏台安装7

3.3.2、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与敷线安装7

3.3.3、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8

3.3.4、灯具及建筑物景观照明、庭院灯的安装8

3.3.5、开关插座安装8

3.3.6、防雷接地装置、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等电位联结安装8

3.3.7、室内给水9

3.3.8、室外管网9

3.3.9、室内排水9

3.3.10、其它成品保护9

3.3.11、楼梯扶手安装10

4、关于破坏劳动成果的处罚10

4.1、处罚细则10

4.2、责任划分10

 

1、总则

1.1、制定目的

成品保护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是提升工程品质、控制成本的重要手段。

成品保护的管理制度能体现项目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随着施工进行,成品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分项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

为加强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项目工程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1.3、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

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主要有:

盖、遮、围、堵、包、绑。

盖:

即对成品进行覆盖。

遮:

即采取搭棚等措施对成品进行遮护。

围:

即在成品四周采取围护措施,限制人流,车辆等进入。

堵:

即将有关排水、电气等管道事先进行封堵,防止杂物、泥土等堵塞孔道。

包:

即对成品进行有关包裹工作。

绑:

即在物体运输过程中采用有关绑扎、支架固定等措施防止物资在运输、吊装过程中的损坏。

1.4、保护的范围及内容

在整个工程项目中,对工程内正在施工或已经完成施工的成品以及半成品进行有效的安全看护和保护。

在成品保护期间,按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范围和要求,必须做好防火灾、防偷盗、防破坏、防水淹、防污染、防自然灾害等事故的发生,并且做到维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确保整个施工安全进行到底。

1.4.1成品保护的具体内容

(1)、防火灾:

主要是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具备甲方批准的动火证。

看火人必须清除焊点周围易燃物,同时备有灭火措施,如水桶或灭火器。

气焊时,焊点必须离气瓶10米以上。

5级以上大风时,停止电气焊作业。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防水淹:

主要是防止渗水、漏水、跑水、积水损坏浸泡成品和半成品,在水管打压、试压时,要高度警惕,防止跑水进入电梯造成电梯的损坏。

发现跑、冒、滴、漏,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非指定用水和消火栓严禁使用。

发现积水要及时排除。

(3)、防自然灾害:

主要是防止雷雨大风和冰雹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雨季和冬季必须关闭门窗,防止潲雨的侵蚀和冬季寒冷冻裂水管。

(4)、防破坏:

主要是防止人为破坏和损坏,保护好现场已施工完成的成品,避免或减少工人施工过程中因意外或失误造成的损坏,更要防止人为故意破坏。

(5)、防偷盗:

主要是防止现场材料以及成品丢失事件的发生,防止施工人员和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偷盗成品和材料。

(6)、防污染:

主要是防止已经施工完毕的墙面、地面、天花板、玻璃、油漆等成品受到其他施工的污染。

(7)、维护现场环境卫生:

主要是制止乱写乱画污染成品的行为,督促施工人员做到“工完场净”,禁止随地大小便。

(8)、确保施工安全:

主要是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和消除隐患问题,协助甲方、监督管理,确保现场施工安全,和以我为主的“十防”安全要求。

1.5、施工工序管理

1.5.1、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的管理

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特点、装修方案编制各项目工程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指导书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建筑总公司总工办审批。

一旦审批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应按程序,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工程成品保护作业指导书补充》,经审核、审批确定。

1.5.2、施工顺序的确定

正确的施工顺序是搞好成品保护的前提。

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颠倒施工顺序,将造成工序的交叉污染。

组织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审核其工序的合理性,施工员按经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实施。

如未合理安排工序,造成成品污染,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各专业应相互合作,加强沟通,如水电管线预埋工作应及时与土建工种取得联系,搞好预埋,避免事后开凿,对结构及防水等造成不利影响。

各专业不可避免存在交叉作业,相互影响时,各方应加强协商,采取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将其对成品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成品保护,不仅仅是局部的事情,是对整个工程的全面要求。

2、责任单位成品保护管理

土建总包单位成品保护管理: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体现成品保护管理的总体部署、管理方案、保护措施,应包括:

主体施工期间工序流程中的各工序的成品保护措施,各工序之间的相互影响对成品保护产生的不利因素以及为此采取的必要防范措施;装修、设备安装施工期间,与甲方共同研究制定各专业施工的合理施工顺序、工序流程、作业面优化,预估各专业施工之间的相互制约对成品保护产生的各种不利影响因素,以及采取的相应的管理措施、组织措施。

按照本指引和合同文件要求制定工程总体的成品保护规章制度、奖罚条例,并在对内(包括自行分包)、对外(甲方分包)交底中进行宣贯落实。

总包单位应尽职尽责行使总包管理权力,对分包单位擅自违反既定施工顺序(工序流程)、成品保护措施不利的,应及时指正,如须采取行政手段纠正的,甲方应予以充分的支持和配合。

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审核申报的成品保护方案,并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宣贯相关的规章制度。

在人员组织安排中,设专人负责总的协调管理,分包单位进场后和工程装修、设备安装阶段,应组织专职保安巡查队伍,划分责任区域(栋号)进行保安巡查,严防破坏、偷盗行为发生。

(1)主导工序移交、工程移交,包括:

总包与专业分包、专业分包之间的工序移交和专业分包与总包的工程移交验收。

1.1.分包单位成品保护管理:

(1)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交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须包括承包范围内工序流程中的各工序之间的相互制约产生不利影响因素,并为此采取的保护措施;以及与其他专业工序之间的制约产生不利影响因素,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提出合理的施工顺序及施工面交接,采取的相关成品保护措施。

(2)各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必须要有成品保护的交底记录,并上交总包单位,未交底不得进行施工。

(3)制定承包范围内工序及相关专业交叉施工的成品保护规章制度,经上报总包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并将内部交底记录报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备案。

(4)开工后,现场应至少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成品保护管理,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防止成品、半成品被破坏并与总包单位对口衔接,接受统一的协调管理。

1.2.工程移交管理:

(1)前道工序施工单位在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与下道工序的施工单位须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后道工序施工单位即应担负起对前道工序及其施工区域内所有部位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双方签字认可后,交总包方备案,总包方同时负责全部现场的成品保护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2)甲方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或其他分包单位进行工序交接时,须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经各方签字确认后,接收单位担负起移交成品的直接保护责任,总包方负管理责任。

(3)甲方分包的工程验收移交须分阶段进行,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经各方签字确认后由总包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移交后的产品由总包看管,发生损失由总包承担;

(4)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移交,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否则以违抗甲方指令,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论处。

3、成品保护标准

3.1、主体结构阶段成品保护

3.1.1、测量放线的成品保护

定位标准桩和水准基点周围应做保护及明显标志,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1.2、模板工程的成品保护原则

塔式起重机运料时不得碰撞支设好的柱模及墙模。

水电预留管须穿过模板时,模板上打孔必须使用手枪钻或开孔器,不得使用攒子。

模板的支撑件其他工种不得随意拆除。

模板拆除后要及时清理、修理板面。

所有预留孔洞,埋件均应在支模前做好预埋,严禁事后剔凿。

大模板保证板面平整洁净,不得粘连混凝土。

3.1.3、钢筋工程的成品保护

现场加工预制好的钢筋成品料应做好标识,分类码堆,下垫木方,应有防锈、防沾污措施。

雨期施工时钢筋堆放地要做好排水措施和必要的铺盖。

梁板钢筋绑轧完毕后,要避免在上面堆积重物,并且不得随意上人,如果因为施工操作及运送材料必须上人,须有防践踏措施,如增设马凳、铺脚手板等。

使用商品砼施工时,泵管严禁直接搁置在梁板钢筋上,严禁其他利用梁板钢筋为支撑的泵管架设方案。

注意防止钢筋被污染,并做好钢筋的除锈、防锈工作。

直螺纹加工完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损伤螺纹,如戴好塑料保护套。

墙柱钢筋绑扎完成后不得上人蹬踏。

木工安装模板时,严禁任意拆除、移动墙体水平筋和柱箍。

水电专业安装电管时注意绝不允许切断钢筋,若需要断筋,做好必要的加固补强,方可断筋,并应注意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控制。

3.1.4、混凝土工程的成品保护

由于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较低,须特别注意塔式起重机运料及人工运料的过程中不得碰撞混凝土墙、柱,以免影响混凝土的观感。

梁板混凝土不具备一定强度(跨度大于8m,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100%才可拆模;小于8m,混凝土达到75%以上才可拆模。

目测硬物无深划痕)时不得上人及堆料。

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剔凿必须待混凝土基本达到设计强度(硬物无深划痕)时方可进行。

所有墙、柱、较大孔洞口、楼梯踏步,在拆模后及时用废旧的多层板条做好角部包封,防止撞伤混凝土阳角。

后浇带、孔洞口钢筋应有防锈措施。

如在清理处理好后及时封盖。

避免因混凝土养护用水泡导致钢筋锈蚀。

混凝土梁板在浇筑后24h内不得堆料上人,防止混凝土板早期强度被破坏,板面出现裂缝。

混凝土板上堆料要堆放在有支座点的混凝土梁部位。

现场混凝土墙面、柱面不得随意涂画,做好成品的清洁。

3.1.5、水电预埋(留)管线、孔洞的成品保护

预埋水电管线、盒时,管线、盒应有防砼挤入管线、盒措施。

如将管、盒口用塑料薄膜等进行封口等。

在砼结构内预埋套管时,可将套管内事先用黏土等进行填充。

土建在模板安装、钢筋安装、砼施工中应避免损坏水电预埋的管线等,振动棒尽量避免触碰水电预埋的管线等。

水电班组应有及时修复损坏的管线措施。

3.1.6、现场材料成品保护

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应按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堆放时要求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各种材料根据材料性能妥善保管,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管理手续。

3.1.7、砌体工程成品保护

砌体施工前,应按图纸尺寸和装修材料模数,在现场放出墙位、门窗位大样,避免事后因门窗位偏移,凿打墙体。

水电专业在墙体预埋电管时,严禁用铁锤、錾子开槽。

必要时要用切割机开槽。

水电专业在墙体预留电箱等洞口时,事先应将尺寸、标高移交给土建,由施工班组砌墙预留。

严禁事后凿打。

砌体施工完后应按标准进行养护。

3.2、装饰阶段成品保护

3.2.1、抹灰工程成品保护

遵循正确的抹灰施工工艺操作流程,一般是先上后下、先外后内、先顶墙后地面、踢脚。

正确的施工工序对产品成品质量的保护有决定性作用。

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质量的影响,使交叉作业对已完成的饰面的损坏减少到最低程度。

应考虑外架作业、材料运输对成品保护的影响。

已完墙面不允许乱涂乱写乱画,或用脏手拍打墙面。

应有避免物体运输对棱角处产生碰撞造成脱落缺口的措施。

抹灰完成后,禁止再行开凿。

所有管线孔洞预留应在抹灰工序施工前进行。

对基角应用防污垢、溅沫措施,防止地面施工时对墙面产生污染。

应做好有关部位的滴水线(槽)、流水坡,防止雨水污染墙面。

有关部位局部二次装饰时,应有措施保护原有饰面不被破坏,应有措施对接口部位进行处理,以求达到优化的装饰效果。

如采取加基座盖板、线条等方法对孔洞、缝隙等做处理。

对有关污染源应有隔离措施,防止对装饰已完成面造成污染。

喷涂(漆)时,应有防止玷污门窗、管道和设备等措施,如对上述部位应采取包裹、遮盖等措施,被玷污的部位应及时清理干净。

3.2.2、门窗工程成品保护

进场的门窗应在室内竖直排放,并用枕木垫平。

严禁与酸碱等物一起存放,室内应清洁、干燥、通风。

塑料门窗应存放在设有靠架的室内并与热源隔开,以免受热变形。

门窗露天存放时,应有措施避免日洒雨淋。

铝合金、涂色镀锌钢板和塑料门窗运输时,应竖放排放并固定牢靠。

应有防止相互磨损及压坏玻璃和五金件措施。

如樘与樘之间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开。

门窗框扇安装过程中,严禁在门窗框扇上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或在框扇内穿物起吊,以防止门窗变形和损坏。

安装门窗必须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严禁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

门窗安装过程中应及时清理门窗表面的水泥砂浆、密封膏等,以保护表面质量。

门窗安装完应有防止污染措施,如贴保护纸等。

门窗安装后,严禁站在窗框上施工或在其上搭设架子,未经允许不得从窗口搬运东西。

所有门框安装完毕,对门框下部应有防碰撞措施。

特别是入户门、楼道门、阳台铝合金门等门下部及下坎的保护。

门窗框塞缝、抹灰时应有防灰浆污染门窗框措施,尤其是铝合金门窗框。

3.2.3、玻璃工程成品保护

玻璃必须在有顶盖的干燥房间内保管,在运输途中和装卸时应有防雨设施。

玻璃搁置时,应有措施防止玻璃面和边缘受到损伤,一般情况下玻璃应搁置在垫木上。

应有措施,防止玻璃被风吹倒。

当焊接、切割、喷漆等作业可能损伤玻璃时,应有措施予以保护。

严禁焊接等火花溅到玻璃上。

当焊接火花飞溅到钢化玻璃上时,钢化玻璃表面会产生细微的伤痕。

当其受到风压力或振动力等作用时,伤痕就逐渐扩大,一旦进入了玻璃厚度中心部分的拉应力层后,就引起玻璃突然全面破碎,这种情况应当避免。

玻璃安装后,应对玻璃与框、扇同时进行清洁工作。

应有措施避免清洗墙面时的强酸性洗涤性溅到玻璃上,溅上时要立即用清水冲洗。

竣工后的玻璃工程表面应洁净,不得留有油灰、浆水、密封膏、涂料等斑污。

3.2.4、饰面板(砖)工程成品保护

饰面板(砖)运输安装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防止棱角破损及保护板面光泽。

安装饰面板用的铁制锚固件、连接件,应镀锌或经防锈处理。

镜面和光面的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应用铜或不锈钢制的连接件。

防止日久连接件锈蚀污染成品。

饰面板安装后残留在饰面板上的砂浆、尘土和油垢等应及时清除干净,如表面黏附水泥浆等,时间太长,会给清理带来困难。

严禁用强酸清洗亚光饰面板,以免造成表面泛黄泛白,颜色不统一。

突出墙面勒角的饰面板安装,应待上层的饰面板工程完工后进行,以免造成污染。

楼梯栏杆、栏板及墙裙的饰面板安装,应在楼梯踏步地(楼)面层完工后进行。

外墙饰面砖清洗,在初次擦抹干净一小时后,再第二次擦洗,以保证表面清洗干净。

严禁使用强酸清洗外墙饰面砖。

3.2.5、大理石、花岗石干挂施工

要及时清擦干净残留在门窗框、玻璃和金属饰面板上的污物,如密封胶、手印、尘土、水等杂物,宜粘贴保护膜,预防污染、锈蚀。

认真贯彻合理施工顺序,少数工程(水、电、通风、设备安装等)的活应做在前面,防止损坏,污染外挂石材饰面板。

拆改架子和上料时,严禁碰撞干挂石材饰面板。

外饰面完活后,易破损部分的棱角处要钉护角保护,其他工种操作时不得划伤面漆和碰坏石材。

在室外刷罩面剂未干燥前,严禁下渣土和翻架子脚手板等。

已完工的外挂石材应设专人看管,遇有危害成品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

3.2.6、涂料工程成品保护

外墙涂料施工前,应有防止雨淋、尘土玷污措施。

采用机械喷涂时,应有防止不喷涂的部位被玷污措施。

外墙、厨房、浴室及厕所等需要使用涂料的部位,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防止成品起鼓、开裂、脱落。

3.2.7、楼地面工程成品保护

装修材料运输时应轻搬、轻装、轻卸。

搬放时,大理石、花岗石背面先着地,以防碰撞。

纸皮陶瓷锦砖等进场时,应及时入库。

露天存放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楼地面面层施工后未达到足够强度前应有防止上人及堆放材料措施。

水电专业等所有地面下暗敷的管线必须于面层施工前完成,严禁面层施工后凿打。

水泥砂浆等整体楼地面施工后,应有防开裂措施。

如及时设置分仓缝。

水泥砂浆等整体楼地面、非木质地板块料楼地面施工后应加强养护工作,应有防踩踏措施。

如养护3d内禁止踩踏,5d内禁止走小车。

块料楼地面施工时,砖面水泥砂浆应在凝结前清除干净。

在已完工的楼地面上方作业时,应有防止工具等物体掉落砸坏地面措施。

在已完工的楼地面上运输物品、搭设架子等施工作业时,应有防止损坏楼地面面层的措施,如严禁直接在地面上拖拉物品。

对小斗车、铁架脚部采取软包措施。

3.2.8、屋面防水工程成品保护

屋面防水层施工完保护层未施工前,应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水层践踏,进行其它施工作业到措施。

防水层施工时应特别注重防水层节点的保护,黏结牢固,必要时应有封盖措施。

防止对节点部位造成破坏,引起渗漏。

屋面防水保护层开裂会破坏防水层,所以保护层应有防止开裂措施。

如按规范设置分仓缝。

应正确安排屋面防水层施工顺序。

严禁基层渗漏未处理、孔洞未封堵、未试水,先行施工防水层。

屋面防水工程应在上部外装修作业完成后进行,尽量避开雨季施工。

屋面施工完毕,应清扫干净屋面所有杂物(如泥土、杂屑等),屋面地漏、管道口应有防堵塞措施。

3.2.9、构件运输、吊装成品保护

构件运输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倾覆、碰撞、扭曲、划伤表面等。

如设置专门的运输固定支架,设置醒目的构件运输标识。

构件吊放和堆放,应选择好吊点和支点,珩架类构件的吊点和支点应选择在节点上,并有防止扭曲变形损坏措施。

构件运输、吊装前,应满足构件强度要求。

对构件表面涂层,应有保护措施。

对表面涂层受损者,应及时进行处理。

重心高的构件立放应有防倾倒损坏措施。

如放置临时支撑,或紧靠立柱绑扎牢固。

构件的堆放方式、堆放允许高度、层数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构件堆放要放平放稳,支座处要垫平。

多层水平堆放构件,构件之间应用垫木隔开,各层垫木应使其在同一垂线上,以保证堆放时不发生变形。

构件现场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干燥,并有排水措施,应有防止雨水、泥土的玷污措施。

构件在吊运、堆放过程中,不得随意在构件上开孔或切断任何杆件,不得遭受冲击。

安装后应及时对有关部位进行防锈补涂或表面膜层处理。

3.3、建筑水电安装工程

3.3.1、成套配电柜、箱屏台安装

(1)、设备搬运过程中,不许将设备倒位,防止设备油漆、电器元件损坏。

(2)、配电箱(盘)安装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避免碰坏、弄脏电具、仪表。

(3)、安装箱(盘)面板时,应注意保持墙面整洁。

(4)、土建二次喷浆时,注意不要污染配电箱(盘)。

3.3.2、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与敷线安装

(1)、现浇混凝土楼板上配管时,注意不要踩坏钢筋,土建浇注混凝土时电工应留人看守,以免振捣时损坏配管及盒箱移位,有管路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2)、吊顶内配管时,不要踩坏龙骨。

严禁踩电线管行走电管,刷防锈漆时不得污染墙面、吊顶或护墙板等。

(3)、剔槽打洞时,应预先划好线,避免用力猛剔,造成洞口或剔槽过大过弯,甚至影响土建结构质量。

(4)、安装金属线槽及槽内配线时应注意保护墙面的清洁。

(5)、接焊完成后,接线盒盖,线槽板应齐全平实,导线不允许裸露在线槽之外,并防止损坏和污染线槽。

(6)、穿线时不得遗漏护线套管或护口。

3.3.3、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

(1)、室内沿电缆沟敷设的电缆施工完毕后应立即将沟盖板盖好。

(2)、电缆两端头处的门窗应装好,并加锁,防止电缆丢失或损毁。

3.3.4、灯具及建筑物景观照明、庭院灯的安装

(1)、灯具进入现场后安放整齐稳固。

并要注意防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喷漆及玻璃。

(2)、安装灯具时不要碰坏建筑物的门窗及墙面。

(3)、灯具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喷浆,以防止器具被污染。

3.3.5、开关插座安装

(1)、安装开头插座时不得碰坏墙面,要保持墙面的清洁。

(2)、开关插座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进行喷浆,以保持面板的清洁。

(3)、其它工种在施工时不要碰坏和碰歪开关插座。

3.3.6、防雷接地装置、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等电位联结安装

(1)、接地体:

1)、其它工种在挖土方时,注意不要损坏接地体。

2)、安装接地体时,不得破坏散水和外墙装修。

3)、不得随意移动已经绑好的结构钢筋。

4)、支架剔洞时,不应损坏建筑物的结构。

5)、支架稳注后,不得碰撞松动。

(2)、防雷引下线明(明)敷设:

1)、安装保护管时,注意保护好土建结构及装修面。

2)、拆架子时不要磕碰引下线。

(3)、避雷网敷设

1)、遇坡顶瓦屋面,在操作时应采取措施,以免破坏屋面瓦。

2)、不得损坏外檐装修。

3)、避雷网敷设后应避免砸碰。

(4)、避雷带与均压环:

1)、预留扁铁或圆钢不得超过30CM。

(5)、避雷针:

1)、拆除脚手架时,注意不要碰坏避雷针。

2)、注意保护土建装修。

(6)、接地干线安装

1)、电气施工时,不得磕碰及弄脏墙面。

2)、喷浆前,必须预先将接地干线包扎好。

3)、拆除脚手架或搬运物件时,不得碰坏接地干线。

4)、焊接时应注意保护面措施。

3.3.7、室内给水

(1)、预制加工好的管段,应加临时管箍或用水泥袋纸将管口包好,以防丝头腐蚀。

(2)、预制加工好的干、立、支管要分项按编号排放整齐,不许大管压小管,并防止脚踏、物砸。

(3)、经除锈、刷油防腐处理后的管件、管材、型钢、托吊支架等金属制品,应放在有防雨、雷措施及运输畅通的专用场地,其周围不应堆放杂物。

(4)、安装好的管道不得用作支撑或放脚手板,不得踏压。

其支托架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受力点。

(5)、阀门的手轮在安装时应卸下,交工前,统一安装完好。

(6)、水表应有保护措施。

为防止损坏,在统一交工前装好。

(7)、安装好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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