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卫生所医疗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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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卫生所医疗规章制度
看守所卫生所医疗规章制度
篇一:
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相关规章制度
《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
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为保障在押人员就医权,做到在押人员患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就
治,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
础工作规范(细则)》精神,建立“以医促管,以教助治,医管共赢”
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监所安全。
并根据公安部、卫生部下发的《看
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现依据我所具体情况特制
定《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本制度包括:
一:
《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二:
《巡诊、用药、治疗制度》;
三:
《卫生防疫制度》;
四:
《药品、器械采购、检查、保管制度》;
五:
《在押人员外诊审批、看押、就医制度》;
六:
《患病在押人员(所内治疗)观察制度》;
七:
《在押人员突发病应急处置及信息传递制度》;
八:
《在押人员艾滋病月筛选制度》;
九:
《与地方卫生职能部门长效协作机制》;
一:
《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
作规范(细则)》精神;切实做好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工作,结合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送押前由办案单位将被送押人员送往指定医院(宣城市人民医
院)进行健康检查,送押时办案单位必须出据合格的《宣城市
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具体要求:
1)检查时间在送押前24小时以内;
2)检查内容必须包含有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的内外科、五官、
血常规、全胸片、肝功能、B超(肝、胆、胰、脾)、孕检(女
性)等项检查
3)《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填写规范,检查结
果明确,有检查医师、送押民警签名,并加盖宣城市人民医院
公章。
二)新入所体表检查(女性新入所由女民警进行)
1、询问病史(:
现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吸毒史、月经史);
2、目测身体状况:
1)观察犯罪嫌疑人言行举止及表情——了解其精神状况;
2)观察犯罪嫌疑人体表——了解其伤残情况;
3)观察犯罪嫌疑人体型——了解其营养情况。
3、常规医学检查:
身高、体重、体温、血压、心肺腹听诊等;
4、检查入所人员体表是否有伤、残(包括陈旧性伤疤);
5、将以上检查情况与《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内
容核对,有明显差异的做进一步检查。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
工作规范(细则)》:
1)符合收押条件的,继续办理收押;
2)不符合收押条件的,报请所领导批准后,告知办案单位—
—不予收押,并送达《提请变更强制措施意见书》。
三):
以上记录必须字迹工整、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二:
《巡诊、用药、治疗制度》;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础工作规范
(细则)》为指导,以确保监所安全为宗旨,坚持科学、及时、高效、
节约的诊治原则,做到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基本清楚、患病能得到及时
有效治疗、病号管理科学规范,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巡诊制度
1、狱医每个工作日逐监逐人、面对面询问、观察在押人员身体状况
不得少于一次。
巡诊重点:
重病号、正在治疗人员、(其他岗位通
报)有病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未成年人员、死刑犯、新入监人
员,将巡诊情况做好记录;
2、狱医对重病号、正在治疗人员当日复诊不得少于两次,并完善记
录;
3、狱医对重病号、治疗效果不好的人员,必须请包监民警协助将其
带至医务室进行仔细检查、认真分析病情,拿出处理方案报请所领导批准,次日早会通报,并完善记录。
4、对女性在押人员体检必须有女性民警在场配合进行,孕龄女性在
押人员入所前末次及关押期间月经情况,由其包监民警观察记录,如发现异常立即向狱医通报。
二):
用药制度
1、坚持科学高效节约的用药原则。
做到对症下药,公正行医;
2、坚持“三查八对”的用药规范。
做到及时、适量、准确用药:
a:
常备应急药品由处置民警按使用说明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并基本病情及用药详细记录,必要时电话与狱医商定处理;
b:
患慢性病在押人员(病情较稳定的)长期用医,由包监民警负
责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c:
其它情况的用药均由当班医务人员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3、坚决杜绝过期、失效、非法药品使用;
4、坚持用药登记制度,建立药品使用台帐。
三):
治疗制度
1、对患病在押人员病情明确后,及时用药、积极治疗;
2、向患病在押人员病告知基本病情、卫生常识及注意事项;
3、根据患病在押人员病情的轻重、类别分类管理:
a:
轻微病人,生活自理能力正常,自我护理;
b:
慢性病、年老、体弱、残疾、未成年患者,生活自理能力
较差,早会或狱情分析会上通报,立为重点巡视、巡诊对
象,包监民警需安排安全耳目监护,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c:
对患有精神病、危重病、传染病在押人员的治疗和管理,立即
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制度。
d:
对于需要急救患者,第一时间施救外,立即联系急救车辆,在
专业人员的护送下,送往医院治疗。
e:
需住院的患者,入住宣城市人民医院特需病房。
4、对女性在押病人的治疗、看押、监护必须有女性民警参加。
三:
《卫生防疫制度》
一):
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
划定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
1)各监室卫生由其包监民警负责;
2)固定办公场所、休息室卫生由使用民警或职工负责;
3)监所公共场所卫生由清洁工负责。
2、食品卫生:
杜绝非法、变质、劣质食品流入监区,保证食品营养
合理、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总负责,狱医监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
3、加强对在押人员生活卫生、爱国卫生宣传教育;
4、督促包监民警及后勤部门及时为缺衣少被人员补充衣被;
5、加强检查监督,纳入工作考核;分管领导负责,卫生监
协助完成。
篇二:
卫生所建设标准及相关规章制度
望江县医院驻望江县看守所卫生所建设标准
1、房屋要求:
每个卫生室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建筑面积在60㎡以上。
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五室分设,并与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
四室内墙光洁,地面硬化并防潮、卫生。
2、设备要求:
诊断室:
诊断床1张,诊断桌椅2套,资料柜1个,有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
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紫外线消毒灯(或车)、有盖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数量满足需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若干。
治疗室(处置室):
治疗台、物品柜(药品)各1个,有消毒盛器、有盖方盘、
氧气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紫外线灯、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另有一套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
观察室(健康教育室):
观察床2—4张,配备基本床单元设施(床头柜、陪护椅、
输液架),被服按观察床数量1:
2配套,有基本健康教育设备(电视、Vcd)1套。
药房:
中、西药品柜(厨)至少各1个。
值班室:
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配有高压消毒容器、电话,有条件
的可安装空调及取暖设施。
3、卫生环境要求:
环境美化,种树栽花,地面平整无垃圾杂草、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蜘蛛浮尘、家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望江县医院驻望江县看守所卫生所基本用药目录(注:
△为急救药品)
一12345678二9101112
心血管系统用药毛花苷c(西地兰)△毒毛花甙K△
硝酸异山梨酯(消心痛)复方降压片利血平△肾上腺素△
间羟胺(阿拉明)多巴胺△消化系统用药多酶片西咪替丁硫糖铝雷尼替丁
13甲氧氯普胺(胃复安)14开塞露
15酚酞16葡醛内酯(肝秦乐)17熊去氧胆酸18胆通19山莨菪碱20阿托品△三糖皮质激素类用药21氢化可的松22地塞米松△
四血液及造血系统用药23硫酸亚铁24维生素c、B五抗感染药物25呋喃唑酮
26诺氟沙星27环丙沙星28酮康唑
29利巴韦林30阿昔洛韦
31阿莫西林32氨苄西林33青霉素
34头孢拉定35头孢曲松36庆大霉素37红霉素
38氯霉素39克林霉素
40过氧化氢41碘酊42乙醇43
甲硝唑
44六454647左旋咪唑神经系统药物布洛芬复方氨基比林
尼可刹米(可拉明)△48山梗菜碱(洛贝林)△49甲硫酸新斯的明50谷维素七呼吸系统用药51喷托维林(咳必清)52复方甘草
53氨茶硷△54异丙基肾上腺素△八泌尿系统用药55氢氯噻嗪56甘露醇△九维生素类药物57鱼肝油58维生素B2
59维生素B660复方维生素B61维生素c62维生素E63维生素K1
十水、热量、电解质平衡药物64葡萄糖△65葡萄糖氯化钠△66葡萄糖酸钙67氯化钾△68复方乳酸钠林格注射液69氯化钠70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十一专科用药
71
四环素可的松眼膏
72绿药膏
73尿素软膏74鱼石脂
75无极膏76皮炎平77异丙嗪
78阿司咪唑(息斯敏)79
盐酸金霉素眼膏
序号名称1身高体重称2方盘(中)3浸泡桶(中)4贮槽(小)
5小型器械包(15件)6氧气袋(大)7出诊箱(猪皮)8听诊器9血压表10紫外线灯11地站灯12
有盖污物桶
13手术刀片14包布
15弯血管钳(18cm)16有齿镊(16cm)17直血管钳(16cm)18小弯盘
19持针器(18cm)20小孔巾
21手术刀柄(18cm)22
圆针
卫生所器械配备清单小型器械包清单
数量1台1个2台1个1套1个1个3具3具2台1台1个
1包1块1把2把1把1个1把1块1把1包
23242526
手术剪(16cm)三角针线剪(16cm)无齿镊(16cm)
1把1包1把2把
《望江县医院驻望江县看守所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为保障在押人员就医权,做到在押人员患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就治,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作规范(细则)》精神,建立“以医促管,以教助治,医管共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监所安全。
并根据公安部、卫生部下发的《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现依据我所具体情况特制定《望江县医院驻看守所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本制度包括:
一:
《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二:
《巡诊、用药、治疗制度》;三:
《卫生防疫制度》;四:
《药品、器械采购、检查、保管制度》;五:
《在押人员外诊审批、看押、就医制度》;六:
《患病在押人员(所内治疗)观察制度》;七:
《在押人员突发病应急处置及信息传递制度》;八:
《在押人员艾滋病月筛选制度》;九:
《与地方卫生职能部门长效协作机制》;一:
《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作规范(细则)》精神;切实做好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送押前由办案单位将被送押人员送往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送押时办案
单位必须出据合格的《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具体要求:
1)检查时间在送押前24小时以内;
2)检查内容必须包含有医院进行的内外科、五官、血常规、全胸片、肝功能、B超(肝、胆、胰、脾)、孕检(女性)等项检查3)《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填写规范,检查结果明确,有检查医师、送押民警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
二)新入所体表检查(女性新入所由女民警进行)
1、询问病史(:
现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吸毒史、月经史);2、目测身体状况:
1)观察犯罪嫌疑人言行举止及表情——了解其精神状况;2)观察犯罪嫌疑人体表——了解其伤残情况;3)观察犯罪嫌疑人体型——了解其营养情况。
3、常规医学检查:
篇三:
看守所医务工作责任制度
看守所医务工作责任制度
1、严格遵守监所医务、卫生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2、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在押人员进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培养在押人员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开展好爱国卫生、创建卫生单位等教育活动。
适时做好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了解掌握在押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在押人员健康卡,定期对在押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注意积累数据和资料分析,妥善保管好在押人员的健康信息。
教育在押人员认真做好体能训练,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并开展检查评比。
3、做好未成年在押人员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教育。
4、督促食堂、小卖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发现在押人员有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报告所领导和主管领导。
5、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物,确保对在押人员突发性疾病进行正确及时处置。
6、严格执行医务室医疗器具、设备的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