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变更年检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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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变更年检须知

附件1:

社会团体

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说明

1、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要求制订,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落实便民高效的原则,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实现变更登记的规范化管理。

2、社会团体申请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应当认真阅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各项要求办理。

3、社会团体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所提交文件、材料务必真实,自拟的文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盖章”处,应盖上红色印章。

“签名”处,应由本人签名。

变更登记申请所提交文件、材料均一式三份。

4、表中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表中数据、时间、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5、社会团体如委托他人代理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相关授权委托书。

 

社会团体登记成立

一、社会团体在申请筹备阶段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正式文头);

4、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5、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会计事务所);

6、办公场所使用场地证明材料;

7、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8、章程草案(范文);

9、领取并填写筹备申请登记表;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正式文头);

3、社会团体章程(按章程示范文格式起草);

4、会员花名册(按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内容打印);

5、场地证明;

6、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

7、领取并填写表格(贴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审查盖章);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申请筹备成立攸县XXX协会材料

目录1

一、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申请筹备成立攸县XXX协会的报告》(筹备小组向主管单位报告)

二、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攸县XXX协会的审查意见》

三、筹备小组《关于筹备成立攸县XXX协会的请示》(筹备小组向民政局请示)

四、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五、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情况的证明材料

六、业务主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发起人基本情况

八、发起人的身份证明

九、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

十、拟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十一、章程草案(范文)

十二、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申请表

各式材料一式三份。

攸县XXX协会筹备小组

说明: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取消筹备阶段,主管单位直接登记。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材料

目录2

一、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成立的文件

三、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

五、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六、拟设办事机构名称、职责、负责人材料

七、专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材料

八、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九、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名单

十、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所在单位人事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表

十一、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十二、会员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标准表决决定(附会员签字同意的签名表)

十三、办理协会组织机构代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十四、会员名单(注明性别、住所地址、电话号码)

十五、各式材料一式三份

攸县×××协会

附件2:

社会团体变更材料

全县性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人代表人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名称、住所、宗旨、业务主管单位、活动资金、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社会团体申请报告

2、加盖会章的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30日之内的文件有效)

4、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后者要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5、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人变更登记,还要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交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重新制发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6、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变更可不提供)

7、需要说明的材料

8、各式材料一式三份

 

附件3:

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提供哪些材料:

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并附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

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

3、清算报告书

4、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

5、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附件4: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

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凡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社团不接受年检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团体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社会团体接受年度检查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上一年度工作总结。

这是主体文件,是包括年度检查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且要反映自己团体的特点。

  2、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年度的总体目标及措施,重大活动的安排等。

  3、上一年度财务决算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要真实地反映社会团体财务收支状况。

  4、《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湖南民间组织网下载)。

要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所列项目要写全。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团体年检初审意见的文件。

主要填写“初审合格”,或者“初审不合格”。

对初审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建议给予何种处罚。

  7、其他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

附件5: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目录

*所有材料必须一式四份。

其中:

一、二、三、四条还须提供电子档案(前来办理人必须携带U盘,可提供范本),请根据个人幼儿园实际情况来写。

一、登记申请书。

内容包括:

成立目的、业务范围、资金状况以及成立之后的主要活动情况等。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

三、章程草案(范文)。

四、法定代表人简历。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按规定审批的批准文件及业务主管单位发给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七、业务主管单位行政许可决定。

八、场所使用权证明。

(1、自己的房子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产权所有人必须是法人,如果产权所有人是法人亲属或配偶需写证明材料,并到教育局盖章。

2、租赁的房子,必须有租赁合同,租期必须两年以上,乙方为法人,并到教育局盖章(且注明:

情况属实和日期)。

九、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资料)。

十、组织机构代码(攸县技术监督局办理后赋码)。

十一、如实填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及有关表格。

附件6:

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需要发生变更,应首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载明变更的理由。

2、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有关文件。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发生变更,还须分别提交下列材料、证件:

住所变更:

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证明。

法定代表人变更: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开办资金变更: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

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附件7: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申报材料:

1、注销登记申请书(说明申请注销的原因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民办非企业单位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文件(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

5、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

经审查同意后,民办非企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附件8: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需提供的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2.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3.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5.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或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6.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其他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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