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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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X〕80号)和《中共X省委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委办〔X〕5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X”、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坚持创新导向,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坚持需求导向,扩大公众和媒体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标。

到X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机构更加健全,公开载体更加便民,公开效果更加明显,行政行为更加透明,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政府工作更加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深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四)推进决策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布决策草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推行会议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动态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行政机关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人员列席、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附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

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各部门提请以本级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未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的实行退文处理。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五)推进执行公开。

主动公开国家、省、市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民生举措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时公布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主动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确保执行有力。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六)推进管理公开。

实行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公布市、县(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逐步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并及时公开负面清单。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制度,继续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全面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推进监管情况公开,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

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公开民生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

市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七)推进服务公开。

加大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与民生民本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力度,组织编制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列出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多形式公开。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分类指导,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

(牵头单位: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清理编制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数据库,明确项目名称、类别、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力争X年底前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加快“X智慧政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

市政管办;责任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八)推进结果公开。

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重点,全面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抓好X规划纲要、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和发展规划、重点改革任务等实施结果的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办理结果。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九)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救助、扶贫、食品药品安全、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及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牵头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单位:

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牵头单位:

市政府新闻办;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三、进一步加大政务开放力度

(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数据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智慧X”和全市政务云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构建政府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体系。

建立政府统一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

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分级开放机制,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标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开放。

优先推进精准扶贫、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经济统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旅游、文化、农业等领域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进一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和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

(牵头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责任单位: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政策解读。

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部门提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在上报代拟稿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实行退文处理。

政府及其部门出台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应通过文件起草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解读。

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

部门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解读,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

要充分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各县(区)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应不少于1次。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扩大公众参与。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要结合实际研究明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要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

继续办好领导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访谈、市长在线访谈、领导干部个人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政民互动平台,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快捷互动交流。

(牵头单位:

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X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加强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

对建设性的意见,吸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情况要对外公布;对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要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各地各部门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最迟应在48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对涉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依法规范网络问政平台管理,建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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