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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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doc
附件:
附图
脚手架平面布置图
脚手架搭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本黄浦区业余大学大修工程(一期)位于黄浦区四川南路35号,接近与金陵东路交界东南角处,本方案为建筑物大修工程施工脚手架搭设。
本大修工程(一期)计有4幢楼,其中:
4#楼(6层)结构檐口总高度约为21.00m(东西向长度为47.00m、南北向长度为5.5m),脚手架施工搭设高度东、南、西、北立面为H=21.80m,西立面沿四川南路长度约10.00m,采用搭设落地毛竹双排单立杆脚手架施工(沿四川南路一侧处有高压线);5#楼(4层)结构檐口总高度约为20.00m(东西长度为6.80m、南北长度为32.24m),脚手架施工搭设高度东、南、西、北立面为H=21.80m;7#楼(3层)结构檐口总高度约为9.45m(东西向长度为42.00m、南北向长度为6.40m),脚手架施工搭设高度东、南、西、北立面为H=10.70m;8#楼(4层)结构檐口总高度约为13.90m(东西向长度为25.00m、南北向长度为10.00m),脚手架施工搭设高度东、南、西、北立面为H=14.60m;采用搭设落地双排单立杆钢管扣件脚手架施工(其中4#楼的南侧两端各4纵距、4#楼与7#楼之间隔档采用三排单立杆),脚手架离墙面为0.30~0.50m,视实际情况而定。
步距h=1.80米,立杆纵距≤1.80米,立杆横距1.05米。
脚手架基础为水泥地坪基础,脚手架立杆底下垫通长50*200木板。
具体详见附脚手架平面示意图。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三、施工准备及布置
1、本脚手架工程按上述立面均采用落地钢管扣件外脚手架(除沿四川南路一侧采用毛竹脚手架外),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标准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技术规范搭设,采用的φ48壁厚3.5mm钢管,必须符合(GB/T13793)或(GB/T3092)规定,质量符合(GB/T700)中Q235-A级钢规定,扣件必须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
2、钢管脚手架材料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杆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管规格宜采用φ48×3.5,钢管材质应符合Q235一A级标准,不得使用有明显变形、裂纹、严重锈蚀材料。
4)同一脚手架中,不得混用两种材质,也不得将两种规格钢管用于同一脚手架中。
(2)、脚手架搭设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应与钢管管径相配合,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脚手架上脚手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竹串片脚手板应使用宽度不小于30mm的竹片,拼接螺栓间距不得大于600mm,螺栓孔径与螺栓应紧密配合。
3、毛竹外脚手架质量标准
、要求竹杆挺直,质地坚韧。
不得使用弯曲不直、青嫩、枯脆、虫蛀以及裂纹连通二节以上的竹杆。
、竹杆有效部分小直径:
立杆、大横杆、顶杆、斜撑、剪刀撑及抛撑等不得小于75mm。
小横杆不得小于90mm。
C、搁栅、栏杆不得小于60mm。
、竹杆应选用生长期3年以上的冬竹作为承重杆件。
、镀锌铁丝常用8号和10号,使用时不允许用次品和严重绣蚀镀锌铁丝。
、塑料篾必须采用有生产厂家合格证书和力学性能试验数据的产品。
4、脚手架构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排脚手架的立杆纵距及水平杆步距不应大于2.1m,立杆横距不应大于1.6m。
(2)应按规定的间隔采用连墙件(或连墙杆)与建筑结构进行连接,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不得拆除。
(3)沿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剪刀撑,并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和拆除。
(4)脚手板必须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稳,脚手板与墙面的间隙不应大于200mm,作业层脚手板的下方必须设置防护层。
(5)作业层外侧,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6)脚手架应按规定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4、落地钢管脚手架施工搭设前,应沿建筑物外墙脚手架搭设施工区域,清除场地及障碍物等,保持施工区域、道路的畅通与平整。
5、脚手架室外地坪为硬地平,则在硬地坪上沿脚手架布置长度方向立杆位置铺设规格为通长50×200木垫板。
6、4幢楼四面外脚手架采用落地双排单立杆钢管脚手架施工,其中:
4#楼搭设总高度为H=12步×1.80m+0.20m=21.80m;总周长长度约112.00m,立杆纵距为1700~1800mm(南北向为4纵步、东西向为27纵步);5#楼搭设总高度为H=12步×1.80m+0.20m=21.80m;总周长长度约90.00m,立杆纵距为1700~1800mm(南北向为19纵步、东西向为5纵步);7#楼搭设总高度为H=5步×1.80m+1.50m+0.20m=10.70m;总周长长度约106.00m,立杆纵距为1700~1800mm(南北向为4纵步、东西向为24纵步);8#楼搭设总高度为H=8步×1.80m+0.20m=14.60m;总周长长度约70.00m,立杆纵距为1700~1800mm(南北向为6纵步、东西向为15纵步)。
脚手架内侧立杆离外墙距离为300mm,步高1800mm,步宽为1050mm,两立杆纵距1700~1800mm,并按尺寸要求施工。
7、脚手架水平拉结杆设置为二步三跨,垂直方向每间隔两步设置一点(3.60m),水平方向每四根立杆间距设置一点(5.40m或根据建筑结构的间距),在上述位置外墙均采用钢管扣件连接件与外墙面预埋件进行拉结连接。
8、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方案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四、脚手架搭设、拆除工艺顺序
1、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施工
(1)搭设:
立杆→小横杆→大横杆→搁栅→铺设底竹笆→设置水平拉结杆→剪刀撑(纵、横向)→栏笆(档脚板)→安全网。
(2)拆除施工:
搭设施工顺序相反。
2、竹脚手架搭设施工
(1)注意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搭设:
确定立杆位置→逐根树立立杆→绑大横杆→绑顶撑→绑小横杆→铺脚手板→绑抛撑、斜撑、剪刀撑等→设置连墙点→档脚板→安全网→直至结束。
(2)拆除施工:
必须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先绑的后拆,后绑的先拆,搭设施工顺序相反。
五、落地脚手架施工
5.1施工准备
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应按规范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5.2地基与基础
1)脚手架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5.3落地脚手架的施工工艺
5.3.1钢管脚手架搭设施工
1)脚手架搭设前,应在硬地坪上沿脚手架长度方向铺设统长规格50×200木板,且长度不得少于三根立杆间距,并保持平面的水平。
2)脚手架搭设时,先立立杆,立杆架设先立内侧立杆,后立外侧立杆,立杆架设时要每隔6跨设临时斜撑与建筑物作临固定,不能单独一人操作,以防倒塌伤人,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3)立杆架设后,即架设小横杆及大横杆,分别采用扣件与立杆连接,小横杆两端钢管均应外件扣件尺寸100mm以上,大横杆接长采用对接扣件,内、外两侧大横杆采用对接扣件接长处不能在同一截面位置,应相错开≥500,对接扣件位置距立杆中心距a≤La/3,立杆接长采用对接扣件,相邻两立杆对接扣件位置不能在同一水平高度上,错开≥500,,立杆接头点至主节点距离不宜大于步距为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钢管端部与扣件距离应大于100mm。
4)小横杆、大横杆架设后,即架设搁栅,每排脚手搁栅设置2根,分别采用扣件与小横杆进行连接,随后铺设竹笆,规格1m×2m,采用18#镀锌铁丝双股,分别与钢管进行绑扎,每一竹笆要求绑扎点不少于6点,竹笆铺设完成,即架设外侧栏杆,栏杆设置上、下二道,第一道栏杆距每排脚手面为600mm,每二道栏杆距每排脚手面距离为1200mm,且分别采用扣件与立杆进行连接。
5)脚手架搭设完成一步高度后,应离地高度200mm处设置内外各一道统长大横杆及宽度方面的小横杆(又称地龙或扫地管)以保持脚手底部的整体性及稳定性。
6)脚手架搭设每完成一步高均应及时校正,立杆的垂直度和大小横杆的标高和水平度,保持脚手的步距、横距、纵距的一致。
7)脚手架向上搭设高度的同步,在脚手外侧每间距6-9m,设置剪刀撑,剪刀撑与地面倾角宜在45°—60°之间,剪刀撑钢管按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2个旋转扣件固定,钢管端部与扣件距离应大于100mm。
8)脚手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45N.m~50N.m内。
9)脚手架上部3排,外立面铺设高度为180~200mm的挡脚板,并用镀锌铁丝分别与脚手钢管,绑扎牢固,并涂有色标。
10)脚手架每完成一步高度后,应在脚手外立面铺设1.8×6m的2000目安全防护密目网,要求每一拉结点采用预埋连接件与M12膨胀螺栓与外墙面进行连接,并保持密目网下端的封密,不留空隙,以防物件下坠。
11)脚手架应从底层第一步起,水平方向每间隔2根立杆,垂直方面每间隙1步,分别设置水平拉结,水平拉结采用8#双股铅丝,每根水平拉结分别与墙面连接件进行拉接牢固。
12)脚手架搭设施工要求按脚手架施工要求进行。
扣件紧固力矩均为45N·m~50N·m。
13)钢管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设置4道接地装置,采用∟50×50×5角钢,长度≥1500mm,埋入地下,或与原建筑物接地装置采用10mm2双色线分别与脚手架采用螺栓相连接,接地电阻4<欧姆。
5.3.2竹脚手架搭设施工
1)立杆:
应小头朝上,上下垂直。
最后一根立杆应小头朝下,为使立杆顶端齐平,可将高出立杆向下错动。
立杆的垂直偏差:
脚手架顶端向内水平倾斜不得大于架高1/250、而且≤100mm。
2)大横杆:
大横杆绑扎在立杆的内侧,沿纵向平放。
接头置于立杆处,位置应上下、里外错开一倍的立杆纵距。
3)小横杆:
小横杆绑扎在立杆上,小横杆应置于大横杆下。
4)顶撑:
顶撑应并立在立杆边顶住小横杆,与立杆必须绑扎三道。
5)斜撑:
斜撑设置在脚手架外侧转角处,与地面成45度倾角。
从下而上连续设置,呈“之”字形。
6)剪刀撑:
剪刀撑设置在脚手架外侧,与地面成45~60度倾角,从下而上与脚手架其他杆件同步搭设。
杆件的交叉点要互相绑扎,与立杆相交处绑扎点间距不得大于4.5m。
7)连墙点:
连墙点设置在立杆与横杆交叉点附近,呈梅花形交错布置,转角两侧立杆和顶排架必须设置。
8)在靠近高压线的两步处采用木板硬隔离封闭,以确保施工人员及高压线的安全。
5.3.3钢管脚手架节点处理
1)外脚手架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
外脚手架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是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和垂直度的重要杆件。
一般按下述规定设置:
(1)连接杆的间距,水平方向每四根立柱设一点,垂直方向每两步设一点,至少每层要设一点,可作棱形、方形、矩形布置。
外脚手架的断口处两端应每步设置连接。
(2)连接杆应设计成既能承受向外的拉力,又能承受向内的压力。
一般可用Ø48×3.5mm的钢管,长度在600mm左右,一端用直角扣件与脚手架内侧立杆扣紧,另一端与建筑物连接。
(3)连接件应允许有适当的调整余地。
(4)连接点应尽可能设在脚手架的立杆与大、小横杆连接处附近。
(5)如在规定位置设置连接点有困难时,应在邻近节点处补足。
(6)连接点必须从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2)建筑物出入口处脚手架的构造处理
(1)建筑物出入口处脚手架的构造,要根据出入口的宽度和高度进行设计,宜采用平行弦行架结构形式,因此在开口处的两边要采用双立柱,悬空立柱下端要增设安全扣件,此处的连接要加密,每步都设置。
(2)出入口处脚手架的上方要有安全可靠的隔离防护设施,以防止高处物体坠落伤人。
因此在出入口处的外侧,设置双层防护棚,以保护人员出入。
5.3.4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规定: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范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垫板宜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顶层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2)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3)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7)连墙杆、剪刀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杆搭设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2)剪刀撑、搭设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并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3)门洞搭设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8)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Ф48或Ф51)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9)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手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0)竹笆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竹笆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撑杆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往下计,宜每隔4排满铺一层竹笆板或安全网,作为隔离层。
5.4脚手架拆除
5.4.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5.4.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杆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杆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0m)时,应先在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范的规定设置连墙杆和横向斜撑加固。
5.4.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范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3)上述未说明之处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及有关规范执行。
六、脚手架的基本要求
1、使用要求
1.1有适当的宽度、步架高度、离墙距离,能满足工人施工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1.2具有一定的结构和足够的承载力,能保证施工期间在可能出现的使用荷载(规定限值)的作用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1.3与垂直运输设施和楼层或作业面高度互相适应,以确保材料垂直运输转入水平运输的需要;
1.4搭设拆除和搬运方便,能长期周转使用;
1.5应考虑多层作业、交叉流水作业和多工种作业的要求,减少多次搭设。
2、安全要求
2.1把好材料、加工和产品质量关,加强对架设工具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避免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架设工具和材料,主要要求为:
1)架设工具材料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自行加工的架设工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加强对架设工具材料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发放和入库制度,避免或减少在搭拆、运输和存放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剔除不合格品(不能保证安全使用者)。
2.2确保脚手架结构的稳定和足够的承载力。
2.3认真处理脚手架地基,确保地基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避免脚手架发生整体或局部沉降;脚手架应设置足够多的牢固的连墙点,依靠建筑结构的整体刚度来加强和确保脚手架的稳定性。
2.4确保脚手架的搭设质量。
在搭设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做基础),并抄平后加设垫板,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搭设脚手架;
2)严格按照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牢、拧紧);
3)脚手板要铺满、铺平和铺稳,不得有探头板;
4)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连墙杆、斜撑杆、剪刀撑以及必要的缆绳,避免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发生偏斜和倾倒。
5)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
2.5严格控制使用荷载,确保有较大的安全储备。
使用荷载以脚手板上实际作用荷载为准。
其使用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KN/㎡(装修施工)。
2.6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中包括:
1)作业层的外侧面应设挡板、围栅或安全网;
2)设置供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斜道并应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3)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隔离(层层隔离),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
4)必须有良好的防电、避雷装置,钢脚手架均应有可靠接地。
2.7严格避免以下违章操作:
1)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
2)作业人员攀登脚手架上下;
3)推车在架子上跑动;
4)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缆绳;
5)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和连墙杆件;
6)在脚手架底部或近旁进行开挖沟槽等影响脚手架地基稳定的施工作业;
7)起吊构件和器材时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8)立杆沉陷或悬空、连接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板上结冰等。
在上述问题解决以前应暂停使用脚手架。
2.8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下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
雨雪后上架操作要有防滑措施。
2.9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2.10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后方可持证上岗。
2.11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2.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接结件。
2.13临街(人行通道)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2.1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2.15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的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2.16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3、构造和技术要求
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的主要构件有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等。
3.1脚手架钢管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采用Φ48钢管。
3.2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钢管的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有产品合格证;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的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外径
-0.5
2
壁厚
-0.5
3
端面
-1.70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表面涂黄漆。
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定。
3.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新旧扣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4)脚手板采用竹笆(1×1.8)。
3.4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搭设前;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达到设计高度后;
遇有六级大风或大雨后;
停用超过一个月。
3.5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本节中3.5、3.6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技术交底文件。
3.6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超载。
3.7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
抽样检查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符合规定。
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3.8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杆的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当使用竹笆脚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