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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业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

 

浙江旅游业“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

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结构、提升能级,加强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激发旅游消费市场活力。

到2025年,率先基本建成现代化旅游经济强省,各项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努力成为长三角休闲度假胜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未来旅游先行地。

形成现代旅游业体系。

现代旅游产品体系、旅游营销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旅游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特色旅游业态优势凸显,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率先打造国内旅游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国际旅游双循环战略枢纽,旅游业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引擎。

到2025年,全省接待国内过夜游客达4亿人次以上,旅游产业总产出1.78万亿元,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以上,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达19%以上。

建成全域旅游示范省。

70%以上县(市、区)达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建成100个景区城、1000个景区镇、12000个景区村。

培育5个以上国家级和国际级旅游产业发展平台、10家以上上市旅游企业、35个千万亿级大景区。

争取新增5A级旅游景区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家。

建成数字旅游示范省。

数字创新生态体系基本形成,数字化驱动效应充分显现,数字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更加丰富。

到2025年,60%以上A级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打造100家以上智能服务、无感支付的饭店,建成20个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多业务协同应用场景,“预约、错峰”旅游运行机制完善高效。

建成旅游富民示范省。

助力共同富裕机制更加完善,旅游业成为山区26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导产业,山区26县旅游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以上。

旅游业促进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成为全省农民增收致富的主渠道。

全省旅游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达11%以上,乡村旅游收入占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超13%。

建成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

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深度融合发展。

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四条诗路”黄金旅游带和十大海岛公园、十大名山公园建设,建设2个以上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10条以上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文化特色明显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3-5个、街区10-15个。

建立省域旅游现代化治理体系。

旅游领域治理实现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整体智治,按县(市、区)评价体系、分业态统计评价体系全面建立。

旅游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旅游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数字赋能、科技驱动、人才创业、创新创造的氛围更加浓厚,信用监管、安全保障等体系更加健全,文明旅游蔚然成风,游客和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十四五”时期旅游业发展主要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2019年实际值

2020年实际值

2025年目标值

发展质量

国内过夜游客人数

住宿单位接待国内过夜游客(亿人次)

2.9

2.2

4

游客人均花费

国内游客人均消费(元)

1486

1450

2000

规模效益

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

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7.9

6.8

8

旅游产业对社会就业的贡献

旅游从业人员数占社会从业人员数比重(%)

10.5

11.0

国际化

程度

出入境游客规模

住宿单位接待入境过夜游客(万人次)

467.1

38.3

470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亿美元)

26.7

1.6

27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人数(万人次)

306.5

12.8

310

智慧化

水平

智慧型产品

智慧景区、度假区占全省景区、度假区的比重(%)

100

品质化

供给能力

高能级供给

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个)

2

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个)

3-5

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个)

10-15

千万亿级大景区(家)

19

10

35

品质饭店(家)

50

138

200

品质旅行社(家)

501

574

700

等级民宿(家)

488

688

1200

旅游市场主体

上市旅游企业(家)

3

3

10

现代化

治理水平

可持续发展

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公众评价(%)

81.7

82.3

87.0

目的地美誉度

游客、居民满意度(%)

78.1

80.95

90.0

安全保障

游客千万人次死亡率(%)

0.095

0.053

<0.41

二、2035年远景目标

“诗画浙江”全面建成,全省旅游服务质量、产业规模、核心竞争力、综合效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旅游业体系,高水平建成现代化旅游经济强省,浙江成为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旅游业成为“世界看浙江”的重要窗口。

实现省域旅游治理现代化,旅游产品内涵与品质明显提升,建成3个左右旅游发展国际平台、5个以上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景区和度假区,“诗画浙江”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旅游业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

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

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产业链更加完善,国内和入境、出境三大旅游市场更加协调。

游客人均消费明显提高,20个景区、度假区年收入达10亿元。

全省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5%,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达到20%以上。

旅游业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的主渠道。

形成一批高能级的生态旅游发展平台,旅游业的生态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的互促机制更加完善,全省“大花园”有效转化为全域“大景区”。

旅游业成为广泛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

11个设区市全部达到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标准,建成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200个文化场馆达到A级旅游景区标准。

浙江文化底蕴和特色得到充分展示,浙江文化在中华文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对外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

旅游业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幸福产业。

主客共享的现代旅游环境全面形成,浙江成为全国重游率最高的目的地省份之一,游客和居民满意度达95%,旅游业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旅游成为新时代人民群众体验美好生活的重要方式和消费时尚。

三、空间布局

推动发展战略与空间基底有机统一、空间战略与要素配置有效衔接,优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

实施“一体两翼”区域发展战略。

“一体”指的是坚持全域一体,以“微改造”的绣花功夫提升品质,所有县(市、区)按标准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完成“百城千镇万村景区化工程”建设任务,形成100条旅游精品线路,建成全域大景区、全省大花园,做强全域旅游本体。

“两翼”指的是落实国家战略,加强区域合作,共同建设世界级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联手打造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衢黄南饶“联盟花园”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着力扩展浙江旅游发展空间,提升旅游发展能级。

构建“一湾引领、三带联动、四路示范、多点带动”省域发展空间布局。

一湾引领。

聚焦提升环杭州湾区域在全省旅游发展的核心地位,重点在文化旅游、海洋旅游、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科技旅游等方面形成发展新优势,努力成为全国旅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旅游区域合作样板区和现代旅游发展引领极。

三带联动。

立足我省海洋、生态和红色特色资源,以宁波、舟山、台州、温州为重点建设蓝色海洋旅游带;以衢州、丽水、湖州、温州西部和台州西南山区为重点提升绿色生态旅游带;以“红船精神”“垦荒精神”“浙西南革命精神”等为重点加快构建红色旅游带,形成全省“蓝、绿、红”三带联动的发展格局。

四路示范。

推进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和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文化带建设,将历史、文化、生活、生态有效融合在一起。

打造大花园“耀眼明珠”100个,以文化、交通、数字等为纽带,打造彰显全省自然和人文的主题旅游线路,形成“一文含四带,十地耀百珠”的空间形态。

多点带动。

以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和衢丽花园区为依托,构建五大旅游经济圈,强化都市区中心城市的核心带动作用。

依托各地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建设一批重点旅游区,提升一批特色旅游功能区,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构建特色鲜明、品牌突出的区域旅游业发展增长极,满足大众化、多样化、特色化旅游市场需求。

专栏1 重点旅游区和特色旅游功能区

1.重点旅游区:

杭州国际都市旅游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区、温州雁楠旅游区、湖州环太湖旅游区、嘉兴运河古镇旅游区、绍兴兰亭旅游区、金华山文化旅游区、衢黄南饶旅游区、舟山国际海岛旅游区、台州天仙配旅游区、丽水瓯江生态旅游区。

2.特色旅游功能区:

千岛湖湖泊休闲旅游区、河姆渡文化旅游区、氡泉康养旅游区、莫干山乡村旅游区、南湖红色旅游区、天姥山唐诗文化旅游区、横店影视文化旅游区、南孔圣地文化旅游区、普陀山佛教文化旅游区、台州滨海旅游区、丽水绿谷风情旅游区。

四、“十四五”重点任务

(一)以数字化引领改革创新

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撬动文化和旅游领域各方面改革,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文化和旅游治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抢占旅游现代化发展制高点。

创新数字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数字化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推进简政放权,对旅游领域涉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

深化证照分离事项改革,聚焦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健全便民高效、标准统一、协同互信的政务服务“全省通办”机制。

深化“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创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旅游企业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通过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和汇聚各类文化和旅游数据,加强数据的挖掘、分析和利用能力,构建智慧文旅大脑。

全面实现“掌上办公”“掌上办事”。

发展智慧旅游。

实施旅游“新基建”行动计划,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达到国家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标准。

一窗集成“浙里好玩”畅游浙江服务平台,推广杭州“多游一小时”模式,推出“10秒找空房”“20秒景点入园”“30秒酒店入住”等智慧旅游便民服务场景。

建成数字旅游应用体系,发展数字导航、数字导购、数字导览、数字导游等,普及扫码入园、刷脸通行、无接触服务等智慧服务,全省3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实现上述功能全覆盖。

推动停车场、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公共服务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

推动“互联网+旅游”深度融合,开发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推广沉浸式体验型数字前沿产品。

打造旅游投融资数字服务平台,集成金融、投资、项目、招商、政策、运营等要素资源,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精准招商和投融资服务模式。

壮大在线旅游服务商(OTA),探索旅游业与农村电商、跨境电商、服务业电商和电商物流等跨界融合。

支持杭州市等地创建数字经济旅游示范区。

专栏2 智慧旅游项目

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智慧大脑。

打造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台,通过数字高铁连接11个设区市城市大脑、重点文化和旅游感知设备,形成万物互联的网状中心,成为文化和旅游决策、现代化治理的中枢系统。

与OTA、横向部门、设区市旅游主管部门的数据开放共享,创新统计分析方法,建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评估决策子系统、旅游产业发展评估决策子系统、旅游市场发展评估决策子系统、风险预警子系统。

2.“浙里好玩”旅游服务平台。

将“浙里好玩”平台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票务预约预订平台,引导预约旅游消费。

在停车引导、景区引导、风险预警、线上投诉、公共交通等方面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服务信息。

到2022年实现全省星级酒店、文旅企业、导游信用查询,3A级以上旅游景区商品、服务溯源查询;到2025年实现全省酒店、民宿信用查询,A级以上旅游景区商品、服务溯源查询。

3.浙江省红色旅游大数据中心。

整合全省红色旅游数据,建设红色旅游大数据中心及综合服务应用系统。

以多场景应用为核心,挖掘红色旅游资源,建立红色文化基因图谱,分析红色旅游客源市场,监测红色旅游实时运行情况,展示红色文化。

加强旅游科技创新与应用。

立足浙江优势,适应文化和旅游融合趋势,提升舞台灯光、机械、计算机控制系统等文化娱乐设备的研发水平,加强丝织品、古陶瓷等文物科技研究。

推进旅游信息监测与管理技术、旅游数据智能采集技术、旅游场所智能感知技术、沉浸式体验技术等创新发展。

推进旅游业与先进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开展邮轮游艇、自驾车旅居车、低空飞行、房车等高端旅游装备和非接触式服务智能装备研制。

支持省内大型装备制造企业研发旅游装备,形成一批国家级旅游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

利用云计算、物联网、AR/VR、全息投影、无人驾驶、航空航天、北斗导航等新技术,发展旅游新业态。

支持引进新科技支撑的旅游项目。

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借助声光电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让游客体验优秀文化。

推动导航定位、可穿戴设备、电子围栏、遥感卫星等技术和设备在自助旅游、特种旅游中的运用。

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升级旅游商业模式。

依托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和全省科技馆等科技设施,打造200个科技体验旅游点。

专栏3 旅游科技创新平台

积极创建10个左右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

培育20家以上旅游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实施“揭榜挂帅”制,每年推出2-5项引领旅游新潮流的自主创新项目。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联合建设旅游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扶持一批旅游科技项目。

促进长三角旅游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秉承资源共享、市场共拓、品牌共创原则,创新长三角文化和旅游联盟合作平台建设,加快一体化制度创新和经验复制,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共同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建立旅游业一体化标准体系,推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等10项以上区域协同标准。

探索“畅游长三角”“旅游护照”等市场联动措施,联手打造十大旅游品牌和十大旅游线路;推出长三角社保卡“一卡通”旅游系列产品;建设长三角、浙皖闽赣旅游交通专线,推出长三角“高铁+”旅游产品线路;强化旅游推广联盟,通过联合策划、组织境内外旅游市场推广营销,推广长三角整体旅游形象资源。

着力推进旅游市场主体合作,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

制定互相认可的旅游市场负面清单,发布旅游行业“红黑榜”,构建长三角旅游市场诚信体系。

共建假日旅游、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等信息联合发布和共享机制。

大力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旅游发展。

推进杭绍甬、甬舟、湖嘉、衢丽等旅游一体化发展。

专栏4 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重点项目

1.推进长三角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造享誉国际的江南水乡古镇旅游圈。

2.打造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名城—名江—名湖—名山—名镇—名村”国际黄金旅游线。

3.打造衢黄南饶“联盟花园”旅游协作区,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

4.打造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探索建设世界级旅游度假区。

5.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开辟上海经舟山至洞头的浙东沿海邮轮游黄金旅游线,将国际邮轮线路从上海延伸至浙江十大海岛公园和滨海景区景点,推进浙江邮轮游艇旅游发展。

推动自贸试验区旅游发展。

利用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区扩区和RCEP签署的契机,赋权改革,重点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商贸旅游、特色医疗旅游、娱乐演艺旅游、文化旅游、滨海旅游、健康养生旅游、体育竞技旅游、教育旅游、会展旅游等业态,形成新的增长点。

设立50家以上离境退税商店,争设一批免税店,推进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试点,打造中国东部富有吸引力的购物旅游目的地。

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引进一批跨国企业总部和著名品牌企业、平台进驻自贸试验区。

围绕旅游购物、旅行社开放、便利入境旅游、离岸金融业务等,加强制度创新。

推动区内区外联动发展,探索区内注册区外服务路径方法。

专栏5 自贸试验区旅游业发展重点

1.舟山片区。

推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海岛公园、舟山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朱家尖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创建自贸旅游岛。

2.宁波片区。

建设自贸区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文化和旅游进口博览会等平台。

培育竞技赛事、康养、休闲运动等新业态,创建滨海体育赛事基地、专业装备进口基地、康养基地、邮轮游艇旅游中心、文物修复国际中心。

打造数字文旅谷、文化和旅游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3.杭州片区。

推动杭州钱塘新区台湾免税购物综合体、保税免税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购物旅游。

推进大创小镇、东部湾湿地公园、杭州空港小镇、滨江物联网小镇、互联网小镇等建设,发展休闲度假、数字经济、会展节庆旅游,促进文创贸易。

建设杭州东部湾总部基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区块,创新发展医疗康养旅游。

4.金华—义乌片区。

打造世界商贸旅游目的地。

设立影视旅游基地,培育外向型影视文化旅游企业。

探索创新综保区内国际高端艺术展品、文物担保监管模式,建设国际文化艺术品展示交易中心,探索海外文物艺术品交易、回流工作模式,发展国际会展旅游。

推进旅游体制机制创新。

以数字资源分析为依据,加强旅游领域改革系统集成,打造高效工作闭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探索健全旅游业促进共同富裕制度,拓宽旅游强县(市、区)旅游富民渠道,创新乡村旅游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通过旅游业增收致富。

紧扣“四条诗路”等跨区域重大建设任务,深化和完善省市县协同机制,凝聚共抓大项目、共促大发展的工作合力。

积极探索自贸试验区旅游业发展机制,形成先试先行的制度创新成果。

改革旅游宣传推广模式,突出市场效果导向,建立宣传推广评估体系和规程。

鼓励旅游企业“抱团式”发展模式,推广衢州旅行社行业协会“现代旅游根据地”模式,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资源整合、集成,拉长产业链,提升整体发展能力。

对全省旅游景区实行分类管理,推进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景区经营主体。

鼓励旅行社等旅游企业适应“后疫情时期”旅游市场的新变化,加快转型,重视个性化、品质化产品的开发,重构发展模式。

创新要素保障新机制、新方法。

(二)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拓展融合路径,创新融合方法,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丰富融合业态,拓展发展空间,努力建成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

普查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

实施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程,厘清资源类别标准,全面调查登记,摸清家底,建立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数据库。

推进文化基因解码工程,系统研究梳理浙江历史文脉,提炼文化元素价值,构建文化基因库,描绘浙江文化基因图谱。

到2022年底,全省核心文化资源基因解码工程基本完成。

到2025年,以文化基因为基础的文旅融合发展环境和机制基本完善,为全国文化和旅游资源分类与评价国家标准的制订提供“浙江样本”。

打通文化和旅游融合主路径。

一是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旅游”,以浙江特色传统文化资源为依托,进一步擦亮西湖文化景观、大运河、良渚古城遗址等世界文化遗产,高水平建设“四条诗路”文化带和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上山文化、河姆渡文化、宋韵文化、南孔文化、和合文化、古越文化、吴越文化、丝瓷茶文化、江南水乡古镇文化等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文化标识,全面展示浙江文明;充分利用浙江历史名人辈出的优势,打造阳明故里、书圣故里、刘伯温故里、西施故里、鲁迅故里等历史名人故里(故居)主题旅游线路和研学旅游目的地。

二是推进“革命文化+旅游”,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发挥我省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的优势,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努力打造全国红色旅游圣地。

三是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旅游”,以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特别是“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我省有影响力的重大标志性成果为文化支撑,加强规划,推出系列旅游产品,打造10条改革开放主题旅游线路,充分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专栏6 红色旅游

挖掘全省红色旅游资源,用好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丽水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余姚和慈溪“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长兴“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永嘉“红十三军”旧址、开化“闽浙赣(皖)根据地浙西一翼”旧址、丽水“红军挺进师”活动旧址、平阳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椒江“解放一江山岛”革命遗址等浙江革命遗址、遗存、遗迹,实施100项重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

将“红船精神”“浙西南革命精神”“大陈岛垦荒精神”“枫桥经验”等融入红色旅游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持续打造10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0条“寻访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主题精品旅游线路;联合上海打造“重走一大路”主题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加快完善70个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资源点,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红色旅游教育基地。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万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主题活动,打响“浙里红”红色教育和红色旅游品牌。

专栏7 建设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1.文明之源旅游目的地。

利用好良渚、上山、河姆渡、马家浜、跨湖桥等遗址,推进遗址公园建设,加强研究传承,推出系列主题研学和文化项目,体验万年浙江和世界稻作文明、古老海洋文明、人类早期城市文明起源。

2.运河文化旅游目的地。

建设浙江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推进大运河精品景区、创意产品、度假休闲产品、文化娱乐产品、体育旅游产品开发建设,提升大运河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3.丝瓷茶文化旅游目的地。

突出浙江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大宗商品丝、瓷、茶发源地的地位,串珠成链,重点打造“湖州钱山漾遗址—湖州桑基鱼塘—湖州丝绸小镇—南浔古镇—中国丝绸博物馆”为主线的丝绸体验专线,“临安天目窑遗址—杭州老虎洞窑址”和“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慈溪上林湖越窑遗址—温州永嘉瓯窑小镇—龙泉大窑龙泉窑遗址”为主线的青瓷体验专线,“余姚河姆渡遗址—西湖龙井茶园—中国茶叶博物馆”为主线的茶叶体验专线。

4.江南水乡古镇文化旅游目的地。

以乌镇、西塘、南浔、新市等为核心,推动古镇群落文化休闲和旅游资源的联动开发,打造江南水乡古镇文化旅游品牌。

5.书香文化旅游目的地。

提升杭州文澜阁、宁波天一阁、湖州皕宋楼、南浔嘉业藏书楼等浙江藏书楼和杭州万松书院等传统书院展示服务功能,利用好国家版本馆杭州分馆,打造书香主题研学线路,开展抄写、写样、雕版与活字制作、印刷装订、装帧装潢等活态体验,促进书香浙江建设。

6.宋韵文化旅游目的地。

建设杭州南宋皇城考古遗址公园、绍兴宋六陵考古遗址公园,推进宋韵文化研究传承和南宋文化品牌塑造,打造具有鲜明文化特色和综合互动的南宋文化体验园区。

7.古越文化旅游目的地。

以会稽山、兰亭两大核心,围绕古越遗址、历史文化名村落地重点项目,高起点规划建设小黄山遗址、西施山考古遗址、印山越国王陵考古遗址等八大古越文明遗址公园,打造平水镇宋家店村、兰亭镇紫洪山村,嵊州原竹溪乡竹溪村、五泄镇十四都村等十大古越名村。

8.南孔文化旅游目的地。

建立国际孔子文化联盟,打造南孔文化体验线路,建设儒学文化研修传播中心,建成“南孔圣地”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

9.和合文化旅游目的地。

打造和合文化精品景区项目、节庆活动、国际文化交流平台,支持台州市建成和合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

10.阳明文化旅游目的地。

高水平建设阳明故里、阳明古镇等综合保护利用项目,建成“良知源头、心学圣地”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

创新文化和旅游融合方法。

一是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

充分用好文物资源,推广“拯救老屋行动”,建设绍兴宋六陵等25处以上考古遗址公园,打造“千年古镇”复兴旅游专线;推进非遗展示馆、体验基地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纳入重点旅游线路,培育10个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100个非遗旅游景区、1000个非遗体验点,引导游客参与非遗体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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