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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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编号:
_____________
包装委托加工合同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买方委托卖方承揽加工后,卖方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买方的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的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等,按经卖方确认的买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委托加工产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三产品价格
3.1本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等各种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买方要求的包装费,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装车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3.2本合同价格如因市场行情变化需要调整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在未能达成价格调整协议之前,仍按原定价格执行。
3.3卖方保证就同一规格质量的产品提供给买方的价格不得高于同期提供给其它客户的价格。
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差价金额,并有权解除合同。
四订单确认
4.1买方以订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卖方。
4.2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在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回传交货期及交货数量。
在正常情况下天内交货。
大宗订单、特殊产品及新产品,以买卖双方另行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注:
大宗订单:
指单品订购数量以上的产品。
特殊产品:
指非卖方正常产品。
正常产品指买方对卖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产品。
新产品:
指买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卖方新设计、打样或开发确认的产品。
4.3买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买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卖方不得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买方传真给卖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原材料提供
5.1(用买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卖方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需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买方调换或补齐。
卖方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5.2(用卖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卖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买方检验。
卖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产品质量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作、返修、减少价款或退货。
六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6.1买方应当按规定的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6.2卖方在依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七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7.1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及合同履行期间出台并生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
卖方应就所供产品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
7.2质量标准:
①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标准、质量标准或图纸作为质量检验的标准,经检验,买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②卖方所供产品必须不低于国家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即现行的及合同履行期间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卖方的企业标准。
③具体到货质量以买方验收合格为准,若达不到以上指标,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无条件承担。
7.3买方在收到卖方货物后十天内对数量、规格、质量进行初步验收。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买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卖方负责返修或退换。
7.4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
7.5每年卖方需提供不少于两次针对本合同约定标的物国家权威机构第三方检验报告,如卖方不能及时提供,买方有权抽取卖方的产品送检,所产生的检验费用、抽检产品费用等由卖方承担,卖方同意直接从应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除。
7.6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产品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第三方权威或法定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八产品包装及运输
8.1包装要求:
货物包装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对有关产品的产地、原材料、用途、警语、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日期等标识之规定;买方可要求卖方制作特殊的雨润包装;卖方保证货物的包装与货物本身相一致。
在计量货物重量或数量时,包装物应予扣除。
8.2运输要求:
按有利于保护产品品质的方式运输。
卖方保证进入雨润工业园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和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允许鸣笛;减速慢行,时速≤5千米/小时;汽车尾气排放必须经年检合格,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运输原辅料的车辆卫生必须达标,不允许用装化学物品、饲料的车辆运输原辅料。
8.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8.4卖方运送货物发生的包装、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
九交货时间与地点
9.1交(提)货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的,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9.2交(提)货物日期计算:
卖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货物的,以买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货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货物的,以卖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卖方在发出提取货物通知中,必须留给买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9.3交货地点为:
十货款结算
10.1付款期限:
买方在收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增值税(税率为%)发票。
之后买方在天内履行付款义务。
10.2付款方式:
采取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付款。
十一返利约定
11.1无条件返利:
即基本返利,卖方同意按买方年度订单总价值的%(大写:
百分之)给付买方返利。
11.2大订单返利:
即有条件返利,指除以上基本返利之外,买方年度订单量达到一定数额时卖方给予买方的额外返利,即年度订单总价值达到元(大写:
)时,卖方按照年度订单总价值的%(大写:
百分)给付买方返利。
以上返利买方可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履约方式
12.1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业务往来不再另行签订合同,采用订单的方式明确订购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如无异议,签字盖章确认后传真或邮寄给买方,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如3日内未反馈的,视同确认。
订单传真件有效,订单未尽事宜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12.2本合同期限内达成的订单未得到全面实际履行的,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十三商业贿赂之禁止
买卖双方都同意坚决杜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回扣、招待、娱乐、购房、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借钱等给买方的个人或其家属物质或精神上直接收益的开支。
另接受买方辞、离职人员和跳槽人员也在本条禁止之列。
十四违约责任
14.1如卖方拒绝履行交货义务,须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货值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14.2如卖方交付产品名称、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拒收,已经接受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自接到买方退货通知后5日内自行将货物取走,逾期未取走的,买方有权做出处理;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值10%的违约金。
14.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货物或完成工作,买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卖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返修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
14.4交付定做货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买方仍然需要的,卖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买方不再需要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5未按合同规包装的定做货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6如卖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次订单总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14.7未经买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买方有权拒收。
14.8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买方代为保管时,卖方应当偿付买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9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卖方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10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买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1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买方调换、补齐的,由卖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2擅自调换买方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买方要求重作或返修,卖方应当按买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3如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及保密协议的约定,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14.14对卖方违约所应承担的违约金,买方有权从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给予扣除。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卖方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事宜
17.1在本合同项下,卖方与买方的关联企业或买方指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关系,卖方同意将发票开至买方指定单位。
17.2本合同签订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其有效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
卖方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行业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3为保证产品质量,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车间进行考察。
17.4本合同以打印版本为准,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17.5本合同一式肆份,卖方持壹份,买方执叁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九合同解除
19.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
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9.2如卖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十保密协议
鉴于,双方有意发展业务关系,其中可能存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某些非公开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等,因此,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20.1保密资料
20.1.1在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披露方”)向对方(“接收方”)以任何方式披露的书面或口头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计划、业务记录、市场或技术资料、产品项目、客户名单、价格、成本结构、财务资料等非公开的、或专有的信息、数据等。
20.1.2“保密资料”不包括下列资料:
20.1.2.1签署本协议前已为公众所知悉的;
20.1.2.2签署本协议后由于接收方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公众所知悉的;
20.1.2.3接收方非从披露方正当地获悉的;
20.1.2.4接收方独立地,并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保密资料而获得的;
20.2保密性
20.2.1除非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者特别指出,接收方在知悉保密信息后五(5)年内,应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并不得披露、复制或者发布给其他任何个人、企业或实体。
20.2.2除了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外,接收方不得为了自身或其他任何人、企业或实体的利益而利用披露方的保密资料。
20.2.3除了确须知道的人以外,接收方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资料全部或部分地披露给任何下属公司、代理人、管理人员、董事、雇员或代表人(合称“代表人”)。
接收方同意通知其收到披露方保密资料的代表人,了解有关本协议条款对上述资料的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