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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学校食堂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学校食堂情况的调研报告

  学校食品的饮食卫生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与学校的稳定发展。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生的健康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心,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卫生问题往往影响到一个大群体,轻者影响学生学习,重者影响社会的稳定性。

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提高学校食品卫生质量,杜绝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在学校的发生,近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调研,找出了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我市共有37家学校有食堂,多数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较为重视,注重日常卫生管理,能加大食堂硬件投入,但还有一部分学校食堂学校领导还不够重视,食堂的硬件投入不够,食堂卫生条件难以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通过调研发现,经过近年开展的食品安全整顿和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持续好转,但由于食堂基础建设不规范、不科学,部分学校食堂实行外包,有些学校食堂承包商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对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基础建设呈现了随意性和应酬性的现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并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仍然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令人十分担忧。

总体来说城区食堂要好于农村食堂、公办学校食堂好于民办学校食堂。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全市学校食堂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状况堪忧。

  近年来,国家普九义务教育,政府、社会都加大了对学校建设的投入,但由于我市部分村镇经济发展滞后,农村一些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差,仍有部分学校食堂由于经费问题无法达到相应的卫生和食品加工流程要求,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具体表现在:

  1.学校食堂设计不合理,很大一部分学校食堂新扩改建时未经卫生部门审查,设计不符合有关卫生学要求,生产加工不能按相应流程进行,存在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的隐患。

调研过程中发现,除极少数学校食堂配有更衣室、粗加工间、库房、备餐间等外,很多学校食堂仅有厨房和库房;绝大多数学校食堂的消毒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没有能够发挥消毒作用;各个学校的“三防”设施不全,有个别食堂存在苍蝇乱飞的现象。

  2.生活饮用水和餐具消毒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学校虽有生活饮用水及餐具消毒制度,但未落到实处,甚至形同虚设。

  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没有建立有关制度,有的建立了也是纸上谈兵,未按规定很好执行。

具体表现为购销台账不完善,不能够及时、全面对购进及销售的食品进行登记;食品的留样工作也只有极少数食堂的在开展;食堂的消毒不完全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执行。

这些情况表明我市部分学校食堂管理存在着严重漏洞,存在着许多卫生安全隐患。

  安全意识不高,食品安全知识严重匮乏。

  调研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高,食品安全知识严重匮乏,许多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没有得到很好的培训,都是按照以往经验来处理发现的问题。

有一些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一问三不知,还有一些从业人员没有参加健康体检。

  三、整改意见和建议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市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善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的现状。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逐步完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

目前,由于教育体制改革,在全市农村出现了一些寄宿制学校,但由于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视不够,这些学校的食堂硬件设施极其简陋,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极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威胁着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

因此,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学校食堂建设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不可分割的系统工作,把食堂建设作为最基础、最优先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经费投,完善食堂的各种硬件设施建设,确保食堂的功能齐备,设施完善,从根本上改变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

  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

  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责任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加强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在涉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工作,学校必须主动介入,有专人参与管理,特别是在采购、储存、加工、制作、消毒、保洁、留样等环节必须按工艺流程管理到位,避免食物的交叉污染、腐败变质,防止食物中毒。

同时,在聘用人员时,学校应通过审查备案,尽量保持从业人员的相对稳定。

要加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食品安全常识和食物中毒预防及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完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机制,有效促进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要严把从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到餐桌等环节的各个关口,对食品原料采购源进行记录备案,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逆向可追溯。

大力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其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

督促学校食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提供者采用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的管理制度,不断强化自律。

  明确职责,加强监管,确保食堂卫生监管落到实处。

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加大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考核、奖惩办法,强化学校食堂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建立基层网底,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打造全社会关注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开展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在广大群众和学生中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学习食品安全基本常识,让家长积极参与,让学生养成卫生、科学、健康、安全的膳食习惯,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共识。

  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本着把握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从服务入手,以真情交流,以平等的地位,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各职能部门的认可。

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和指导,协助学校和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管理督查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卫生监督意见,改进自身卫生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卫生存在的隐患。

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学校食堂不出问题,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教育是关系社会全局,影响极其深远,涉及面十分广泛的社会系统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养祖国家优秀人才,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教育历来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XX县积极创办家长学校,开展多层面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活动,构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培养“四有新人”,在促进双峰教育事业和谐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省市妇联的安排部署,今年8月,我县妇联对全县的家长学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1月我县第一所家长学校——永丰镇城北学校家长学校正式挂牌。

随后,青树坪中心小学、常汉中学、印塘中心小学等学校的家长学校相继成立。

到2000年家长学校如雨后春笋在全县城乡涌现。

不到三年,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办起了家长学校。

现全县共有家长学校3所,公办303所,民办9所,其中省级示范性家长学校8所,市级示范性家长学校所,县级示范家长学校25所。

在家长学校发展过程中,有三种办学模式,一是以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为单位建立家长学校;二是在机关事业单位举办家长学校:

县“四大家”机关大院率先办起机关大院家长学校,随后,县国土局、国税局等8个单位办起了家长学校;三是引导城镇社区创办家长学校,永丰镇城中社区率先办起第一所社区家长学校。

  二、运行情况  办学比较规范调查中发现,全县绝大部分家长学校实行办学“六规范”:

规范办学宗旨和目标,规范学制和教材,规范讲师队伍,规范教学制度,规范学员出勤管理,规范检查评比。

要求办学“十有”:

有领导班子、有校牌、有教案、有经费、有合格讲师、有教学计划、有省编教材、有教室、有学员出勤登记表、有学员结业名册。

  师资力量较强我县家庭教育讲师团于1997年11月组建。

第一批讲师由县政协原主席曹若梅等七位热心家庭教育事业的离退休老同志组成。

为适应家长学校普及需要,1999年,相继建立乡镇和学校家教讲师团,以热心家教的“五老”人员为主体,同时邀请在职教师参与。

现在全县有县级家教讲师团1个,乡镇家教讲师团17个,学校家教讲师团81个。

共聘任家教讲师676名,校外辅导员1487名,构建了县、乡、校三级素质优良、职责明确、的家教讲师队伍网络。

县级及荷叶镇、井字镇、青树中心小学4个讲师团,曹若梅等17名优秀讲师受到省市表彰。

  教育方式多样采取专家讲课引路、外出听课观摩、讲师上公开课、赛课、巡回讲课等形式。

2007-20年,教育局XX县关工委牵头,先后聘请郭雪菲、欧阳维建、魏书生等著名教育专家在XX县大礼堂进行了17个专场的讲座。

全县十六个乡镇和经开新区也相继邀请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家庭教育专家作报告100多场,听众达8万多人次。

城北学校学生家长欧阳永平自费赴广州参加赏识教育高级研修班学习,在全县发起开展“赏识教育好父母”主题茶座活动。

2009年4月,我县挖掘名人家教资源,积极争取中国家庭教育知识传播激励计划,在曾国藩故里——荷叶镇开设“曾国藩学堂”,教育部关工委家教中心副主任谭蓉、著名教育演讲家黄沧海先后开堂授课。

“省优秀家庭教育工作者”曹若梅同志,以古今家教典型的基本素材,编写了《家教三字经》,发给全县的家长学校。

教育局原副局长王遂顶16年来在城乡家长学校讲课180多堂。

教育局老同志左都德2002年退休后,跑遍荷叶镇的每一所家长学校进行巡回讲课。

洪山殿镇讲师团成员钟邦凯十三年如一日,为家长、学生热情讲课,还在附近两个村办起了黑板报,宣传家教知识和时事政策,自费办起了“农家书院”,供家长、青少年免费阅读。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龙福春,办起“福春青少年活动中心”,藏书1万多册,订阅多种报刊、杂志,每年到这里阅读的家长、学生达数千人次;龙福春还深入到洪山寄宿学校、洪山一中等学校,为学生作《蒙学解读》辅导报告,为家长作“如何改善家庭教育现状,发挥家庭教育功能”辅导报告,学生和家长反响特好;他还自费4000元印刷500册自编的《家教絮语》,赠送给当地干部、教师、学生。

县城建局退休干部王弼初自编《教育下代经》并印刷500册发到各学校。

  三、作用发挥  通过14年来家长学校的培训和辅导,全县绝大多数家长增强了对家庭教育的认识,自身素质也得到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广大青少年也得以健康成长。

一是家长们树立了正确的家教观念。

他们深刻认识到,培养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位家长的责任,作为父母,如果你只生他养他,而不去教育他,那你就是一个不合格的家长。

二是掌握了正确的教子方法。

许多家长改变了过去的粗暴型、溺爱型、放任型等教子方式,例如当孩子成绩不好时,帮助孩子分析原因,孩子面对家长态度的改变,心理压力减小,精神状态佳,学习进步就快。

三是家长素质得以提升。

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和经济条件越来越宽裕,有些家长为了追求刺激,养成了酗酒、赌博的坏习惯,经常把人叫到家里赌博,孩子回家后连做作业的地方都没有,致使孩子成绩落后。

家长学校开办后,老师讲到“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行为直接影响着孩子,家长要处处给孩子做表率”,很多家长听后深感惭愧,自觉戒掉赌博恶习,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通过家长学校建设,全县青少年得以健康成长,学习成绩也普遍良好,全县中考水平连续8年稳居全市第一,优秀率达到85%以上,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四、存在问题  1、家长学校的教育培训不平衡。

调查中发现,城区的教育培训比乡村好,中学的比小学好,学生人数多的比少的好。

  2、家长学校无人员编制。

校内的基本上为兼职,精力难以集中;校外的为聘任,人员流动性较大,所以教学开展不经常,效果也不是很好。

  3、办学资金缺乏。

家长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三个途径:

一是学校自筹资金,二是在家长中收取少量的培训费用,三是向社会热心人士筹集。

非常有限的经费只能保障基本的教学需要,大多数家长学校只能因陋就简开展教学和工作,授课教师教学无报酬,辅导老师也基本上是义务劳动。

  五、思考和建议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学校是促进家庭教育水平上升的重要平台,所以,办好家长学校是建设教育强县的重要保障。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育“四有”新人是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教育部门的责任,家庭教育要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形成合力。

  1、家庭教育要纳入发展规划,政府要保障家长学校必要的办学经费,要有较为足够的经费来改善家长学校的一些硬件设施。

  2、要有合理的人员编制,确保家长学校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和经常化。

有了编制,就能逐渐改变“多套班子、一套人马”的尴尬局面,家长学校的教师精力和时间就会相对集中,教育培训就会逐步专业化和规范化。

  3、加强协调,形成教育为主,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教育部门要切实承担组织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把家庭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纳入教育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主导作用。

妇联组织配合教育部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协调好社会各界关系,构建家庭教育的良好格局。

  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城乡同步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小学生学杂费,只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

由于新机制只惠及公办学校学生,实施新机制后,一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学生纷纷转学到公办学校,使公办学校扩容矛盾突出,也使民办学校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针对民办学校可能出现的问题,受省保障办委托,我所于7月5日至9日分别在南昌和XX市所辖部分民办学校开展了调研。

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主要问题和我们的一些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据统计,2006—2007学年度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有232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在校学生206770人。

这些民办学校已成为我省义务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发展速度与办学规模。

由于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教育改革稳步推进,全省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数量稳步增长,在校学生数明显增加。

我们在南昌、XX市调研了解到,XX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58所,在校学生31166人,其中:

寄宿生089人;教职工3163人,其中:

专任教师2179人;学校占地面积1368752平方米,其中:

有使用产权面积1028486平方米;教学面积470027平方米,其中:

有使用产权面积369550平方米。

XX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35所,在校学生14451人,其中:

寄宿生176人;教职工1360人,其中:

专任教师927人;学校占地面积17697平方米,其中:

有使用产权面积955249平方米;教学面积224894平方米,其中:

有使用产权面积207014平方米。

南昌和XX市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大小不一,在校学生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占全部民办学校近50%。

    表1南昌、XX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数

  2.办学形式和层次分布。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主要有个人独资举办、股份制联合举办、公司与公办学校联办、事业单位单独举办、公办学校改制等几种形式,以个人独资举办为主。

XX市35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个人独资举办的学校就有30所。

民办学校涵盖了小学和初中,既有独立设置学校,也有混合设置学校,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与集小学、初中、高中一体的学校。

如XX市独立设置的民办小学7所、民办初中8所、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民办完全中学中举办的初中所、民办完全学校中举办的小学和初中4所。

  3.经费来源和办学条件。

各地民办学校办学经费的来源和筹措途径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举办者投资、缴纳的学杂费和赞助费、银行贷款等。

办学条件城乡差别很大,既有举办人投资新建的学校,也有租赁场所办学的学校。

据了解,XX县英才高级中学、武宁外国语学校、九江私立陶渊明学校等民办学校投资都在几千万元以上,这些学校投资规模大,建设起点高,已经达到优质教育资源的办学条件,成为省重点建设中学。

一些民办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充分利用县区教育资源网点布局调整而闲置的原有公办学校场所来举办。

这些民办中小学都具备举办小学或初中的办学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地群众不同层次和类别的教育需求。

  4.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由于学校类型、校舍设施、师资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没有制订统一的标准,各地物价部门主要依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成本核定。

城市、县镇、农村三类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差异也比较大,县城所在地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普遍比办学场所在农村的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高,设区市所在地民办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又普遍比办学场所在县城的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相对要高,XX市城区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相对比其他设区市所在地收费标准要高。

  经过调研,我们也了解到,除XX市城区几所高收费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以上外,绝大多数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都不到3000元/学年·人。

XX市私立早校收费标准仅为0元/学年,都昌三中、都昌四中还与公办学校一样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

南昌和XX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如下。

  表2南昌、XX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民办学校收取学杂费方式主要有按学年收、按学期收和在学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等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各类民办学校所收取的学杂费不仅要支付教学业务费、办公费、管理费等公用经费,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还要支付聘请教师的工资等人头费。

除个别高收费学校外,我省绝大多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都是微利运行。

  二、主要问题    从我们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公办学校实行经费保障新机制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能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民办学校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

目前,我省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管理还没有从全程管理、直接管理转变到强化法规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和加强督导评估方面来。

我们也感觉到,民办学校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也很大,不少人对民办学校缺乏认同感,甚至抱有偏见,认为民办中小学创办者就是为了赚钱。

记为义务教育应以政府办学为主,民办学校没有存在的必要,给民办中小学冠以“贵族学校”称呼,高收费民办学校会带来新的教育不公平等等。

由此衍生出种种偏见和歧视,导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难以形成。

一些民办学校负责人坦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夹缝中生存,面临不少难以解决的现实困难和问题。

    2.教师队伍的稳定问题。

民办中小学教师主要来源一是退休老教师,都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潜存着“合则留,不合则走”的不稳定因素;二是面向社会招聘和新毕业的大中专学生,由于没有编制,人事关系、职称评定、医疗和养老保险等保障机制又不健全,教师的后顾之忧很多,很多人干了一段时间就“跳槽”或参与公办学校选招。

一些校长也抱怨“民办学校已成了公办学校的教师培训、选拔基地”。

从去年7月调资后,公办学校教师的工资收入有大幅度提高,公办学校教师工资与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已基本持平。

民办学校在工资收入方面对公办学校教师已形成不了吸引力,原在民办学校任教的来自公办学校的部分教师开始回流,教师队伍越来越不稳定。

    3.生源流失的问题。

今年春季实行新机制后,南昌和XX市不少民办中小学都开始出现了流生现象。

如XX县私立团洲中学13个班,在校生785人,转学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人数达83人,占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的10.57%。

XX县城子镇私立学校在校生432人,全部为农民工子女,转学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人数76人,占在校生人数18%。

一些民办学校负责人预测,今年秋季开学后,转学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人数还会继续增多,对民办学校的冲击会更大。

届时,有些民办学校还可能会出现静坐等过激行为。

生源是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生命线,生源的大量减少,可能造成师资流失,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更不利于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

举办者不愿再投入办学资金,担心“打水漂”,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学校正常运转难以为继。

    4.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和“两免一补”政策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南昌和XX市民办学校负责人普遍认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了生均公用经费和“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同样承担了义务教育的责任,“同在一片蓝天下”,却不能与公办学校一样享受“雨露阳光”。

民办学校并不都是“贵族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并不都是富家子女。

XX县义务教育阶段8所民办中小学6000多学生,80%以上是农家子女,这些农家子女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双亲在外地打工的留守少年,家庭贫困者不在少数。

他们选择读民办是因为民办学校属全封闭、寄宿制学校,管理严格,办学质量也好,家长把孩子托付到这里,可以放心在外务工。

政府不能因为这些学生选择了民办学校,就不公平地另外对待。

在调研座谈会上,两地的民办学校负责人都强烈要求,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在两免一补和其他优惠政策上,政府应保障每一个适龄学生的权利,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权利。

有的校长还提出了推行“教育券”制度的建议,以使每一个学生不论其就读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能得到国家的经费保障。

    三、几点建议    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但公办学校并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弥补了公办学校在数量、规模和办学形式上的不足,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加快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步伐。

为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和谐发展,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尽快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纳入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范畴,并予以落实。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取得义务教育经费资助具有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第六十二条规定: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由此可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取得政府拨付教育经费,可以与政府签订委托协议承担义务教育任务。

如果没有签订委托协议,就直接适用《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应取得相应的教育经费,以保证法律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我们还了解到,江苏省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时,已按公办学校相应免费标准,对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安排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

由民办学校在现行经当地教育、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免学杂费,免收的部分由各级政府给予补助。

山东省则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委托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安排了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学生只交学杂费差额部分。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借鉴江苏、山东等省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补助经费的做法,同时考虑到我省的财力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现状,我们建议:

    1.核定减免对象和标准。

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享受公办学校学生免学杂费的同等待遇;在年收费低于2500元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可以享受与公办学校贫困学生同等的免费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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