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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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实施细则

一、回采工作面

1、地面技术资料编制、审批、贯彻、记录、签字规范齐全,否则罚责任单位技术主管200元。

2、认真开展班评估工作,评估记录真实、完整,否则每次罚班长200元。

3、做好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记录,记录簿内容齐全、完整,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4、护帮板完好、齐全、正常使用并及时护住煤帮,紧贴煤帮,否则每架罚责任人100元(工作面过断层,煤壁片帮且已拉过超前的除外)。

5、工作面拉线作业,支架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6、支架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不串液、不卸载,手把及时回零位,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7、支架不相互挤架、咬架,否则每处罚责任人200元。

8、支架前梁接顶严实,支架前梁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初放、过异常区等期间除外),否则每架罚责任人200元。

9、相邻支架顶梁上下错差不得超过侧护板高度的2/3,否则每处罚责任人100元。

10、侧护板正常使用,架间空隙﹤200mm,否则每处罚责任人200元。

11、工作面刮板机平直,不出现明显上窜下滑,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否则罚施工单位300元。

12、切顶线单体液压支柱不少于3根,垂直顶板,否则罚班长200元。

13、工作面上、下出口的超前支护距离及支护强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措施)要求,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14、外观缺损,漏液、自动卸载的在用单体支柱数量不得超过3根,否则罚当班班长200元。

15、在用单体液压支柱三芯阀不得正对人行道,注液口方向必须保持一致,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16、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断面≮6平方米,高度≮1.8m,人行道宽≮0.7m,底板平整,清理到帮,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17、超前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低于100kN(Φ100单体≮6.4MPa),底板松软时,单体液压支柱要穿柱鞋,钻底<100mm,不能穿双重及以上柱鞋,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有可靠的防倒措施(防倒绳、铁丝等),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18、工作面、上隅角、上下风巷、出煤系统、运料系统及时洒水,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19、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零部件齐全,管路、阀组不串、漏液,压力不小于30Mpa,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20、乳化(浓缩)液泵站配有乳化(浓缩)液浓度检测仪,乳化(浓缩)液浓度不低于3%~5%(1%);定时(每小班三次)检查乳化(浓缩)液泵站压力、乳化(浓缩)液液浓度,并做好检查处理记录,记录簿内容齐全、完整,否则罚责任人300元。

21、采煤机不得缠绕锚杆、钢带等异物割煤(机头、机尾割煤所缠绕的异物要及时清除),否则罚煤机司机300元。

二、锚杆支护

1、巷道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误差0~100mm,无中线测全宽误差-50~200mm,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巷道过断层、异常带等情况距离误差下限-100mm);巷道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误差在0~100mm,无腰线测全高误差在-50~200mm,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

2、锚杆螺母扭矩、锚索安装符合标准规定,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3、锚杆托板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楔紧,锚杆(索)间、排距-100~+100mm,锚杆角度误差≤15°,外露长度锚杆10~40mm、锚索外露长度150~250mm,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4、金属网紧贴煤(岩)壁,网间压接、绑扎牢固,搭接长度等安装质量符合要求,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5、严格按照设计断面形状施工,超欠挖≤250mm,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6、锚喷巷道喷浆厚度必须符合措施规定,喷浆必须拉线;喷浆料严格按规定配比,且拌料均匀;喷浆后必须及时养护(扒矸机前初喷巷道班班养护,扒矸机后50m覆喷巷道养护一周);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班长或责任人送“三违”学习班学习。

7、水沟高、宽、厚符合规程规定,永久水沟跟扒矸机≤5米(扒矸机挪移后七天内完成永久水沟),否则每超一天罚责任单位200元。

8、喷浆基础深度≥设计值90%,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

三、机电运输部分

1、机电设备

、设备外壳无变形、锈蚀,整洁,油漆无脱落,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

否则每台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接地装置零部件完整齐全,标志明显,贴巷帮敷设,连接螺栓无锈蚀,无松动,闭锁装置可靠,否则每台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移动变电站及皮带机头机尾处,有不少于0.3立方的防火砂且使用统一砂箱(箱内纸质砂袋不低于10只且整齐摆放),不少于2只有效完好的灭火器,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2、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小型电器

、设备悬挂标志牌和完好牌,吊挂整齐,字迹清晰,否则每台责任人200元。

、小型电器件件上板,悬挂高度不低于1.2m,电缆必须横平竖直,不交叉、不缠绕,干净整洁,否则每件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开关台台上架;2台以上的开关在同一处摆放时,应上整体架。

否则每台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设备、开关拆除后,接地极线、电缆钩等材料要及时回收、清除,工作需要或因其它原因造成帮顶有悬挂物或多余锚杆等杂物要及时清除,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机电负责人200元。

四、运煤设备

1.皮带机机头使用统一防护栏,机尾有防护罩,固定牢靠,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2.皮带机托辊齐全完好,否则罚皮运队、队长200元。

3.皮带机H架铺设平直,皮带不跑偏,否则罚责任200元。

4.皮带机机头、机尾底皮带下煤(矸)磨皮带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200元。

5.煤仓上口设牢固可靠的栅栏,并有警示标志,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6.刮板机防护装置有效可靠,并设警示标志,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刮板溜槽两侧需设挡煤装置。

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五、电缆吊挂

1、电缆吊挂采用标准电缆勾吊挂平直,吊挂点间距符合要求,不同规格型号不准交叉使用,电缆勾垂直顶底板。

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2、通信、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吊挂在同一电缆钩上时,通信、信号电缆应在上方,不得与电力电缆挂在电缆钩的相同钩槽内,否则罚单位500元、挂线负责人200元。

3、电缆严禁与抽排管同侧吊挂,否则罚责任单位2000元。

4、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注浆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电缆与管路间距大于300mm,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机电科科长200元。

5、电缆过三岔门或过碹时必须沿碹顶用电缆卡子敷设,电缆弯曲形状与碹顶形状相符,否则每处罚机电队长200元。

6、电缆过风门墙时,应用铁管保护,钢管两边出墙各200mm,管口严密封堵,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7、电缆和电缆钩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七、管路吊挂

1、自下而上按由粗至细排列,盘对盘、缝对缝,管间距离200mm,底层管路距底板不小于300mm,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2、管路敷设平直,30m范围内高低差小于100mm,大于900安设弯头,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3、过风门的管路必须预先留孔,不准从水沟内敷设或从风门下敷设,管路接好后用灰浆堵严,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4、管路过硐室、过交岔点巷道必须按碹巷半径敷设龙门管(距巷帮200mm),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5、大巷管路用铁墩或水泥墩支撑,上下山及采区内管路用管勾吊挂,每隔4.5m设置一个支撑吊挂点,否则每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6、管路中的每根管子在中间位置编号,每隔100m在相同位置喷字标注管路名称、管径等,并用“→”标识介质流动方向,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7、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个风、水拨头,皮带巷中每隔50m设置一个水拨头,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8、管路闸阀、盘口无跑、冒、滴、漏现象,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9、拆除、更换后及闲置不用的废旧管路及时回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10、新加工的管子(包括龙门管等)入井前必须刷防锈漆,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11、管路、轨道的尺寸等规格严格按标准在地面加工合格,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根。

八、运输线路轨道及车辆

1、轨距允许偏差+5mm、-2mm;水平误差不大于5mm;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2mm;轨缝不大于5mm。

否则每处罚责任人200元。

2、轨枕间距800±50mm,垂直轨道,无断裂、腐朽,单线轨道轨枕一端与人行道侧对齐,复线轨道枕木两外侧分别对齐,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3、道夹板、螺栓、弹簧垫、道钉与轨型配套,规格符合设计,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

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4、托绳轮(斜巷):

数量齐全(每25m一个),转动灵活,钢丝绳不磨轨枕及扣件,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5、斜巷上变坡点必须使用整体罗锅道,下变坡点使用整体踏弯道,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6、轨道严禁打撑木等支撑,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7、转辙器按规定设置并刷漆,拉杆零件齐全,连接牢固,动作灵敏可靠,挖打砼道岔窝并挂牌管理,道岔窝内无积水、无淤积物,否则罚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9、矿车、材料车、平板车

.平巷车辆之间使用三环链、插销、专用拉杆连接,否则罚押车工200元。

.斜井车辆之间连接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专用插销、三环链、卸扣,否则挂停止作业牌并送责任人进”三违”学习。

、使用车辆必须完好、无异响,不得使用箱体破损严重的车辆,否则每辆罚责任单位500元。

10、斜巷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必须使用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醒目标志,“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标志悬挂在巷道中间距轨面不低于2m处。

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11、未建立设备运行、检修及事故记录或者填写不及时的,罚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主管各200元。

12、绞车管理

、绞车声光信号灵敏可靠,安装位置符合规定,牌板齐全,否则罚运输队队长500元。

、绞车房内安装照明灯。

、绞车间距按运输规定执行,防止缠绳过满,否则罚运输队队长500员。

九、一通三防部分

1、井下巷道内风速符合《规程》规定,否则每发现一处风速超限罚责任单位500元。

2、隔爆横梁刷红漆,隔爆水槽数量齐全、完好、水量充足,首排水槽距工作面60~200m,水槽与巷道顶板及两帮距离不小于100mm,吊挂勾不能吊反,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3、因风筒管理不到位,造成漏风严重的,罚跟班队长、班长各300元。

4、局扇进风口前30m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

5、局扇管理牌板内容填写规范、及时、字迹清晰,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

6、风筒接头不严密(手到接头处0.1m处感到漏风)的,罚责任人200元;风筒末端20m以外有破口的,罚责任人200元。

7、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的,否则罚风筒管理责任人200元。

8、风筒拐弯未采用弯头,拐死弯的,每发现一处罚风筒管理责任人200元。

9、每节风筒进行统一编号(距离迎头50m以外),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10、施工过程中,不按规定对风筒采取保护和及时清理的,罚跟班队长、责任人各200元。

11、T1探头距迎头不大于5m,T2探头距第一汇风点10~15m,探头悬挂距巷顶300mm,距巷帮200mm,探头挂牌管理,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12、压风自救装置要求数量齐全、完好、灵敏有效,吊挂整齐,标志牌齐全、管路按规定刷漆(风管刷黄色),否则罚施工负责人200元。

13、钻孔施工现场图牌板齐全、完好,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14、打钻施工地点100m范围内无杂物、积水、淤泥、煤尘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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