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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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精.docx

浦东新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精

浦东新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2006—2010年)

根据《浦东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按照十六部委中医药创新发展纲要,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上海市中医药“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全面发挥中医药服务在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推动浦东新区卫生事业朝着和谐、公平与高效率的方向发展,为浦东新区的人民健康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建设目标

通过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基础性建设,特别是发展重点专科、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推动中医进社区、完善中医临床质量控制以及构建学术交流和合作平台等措施,在浦东地区建成适应多元需要的多层次、广覆盖,优质、安全、便捷的中医服务体系,为民众提供“简、便、验、廉、效”的中医药保健服务,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问题,并为新区中医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建立学科齐全、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和养生保健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重大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城区和郊区的中医服务水平及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中医服务对浦东医疗服务体系的贡献率进一步加大。

2、培育一批浦东新区中医重点学科,形成一批在市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中医特色专科”、“名中医”,培养一批优秀中医人才。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设施齐备、人员配备合理、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4、建立完善的中医质控体系,建成中医药知识与传播的信息网络,形成广泛的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的氛围,通过中医药协会和论坛提高区域内中医药学术水平,使浦东新区中医药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基本原则

1、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原则:

发扬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立足于创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鼓励西医人员学习、运用中医理论和中医诊疗技术,鼓励中、西医人员共同研究中西医结合理论和诊疗技术。

2、区域内中医资源共享原则:

充分发挥区域内三级医疗机构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发挥中医药教育和培训机构的优势,做到医、教、研、产一体化协调发展。

3、市、区联动的原则:

认真贯彻上海市有关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规定,结合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兼顾全局,大胆创新,成为国家与上海市的推进中医服务的先试先行区。

4、中医中药联动发展原则:

努力保护传统中医药精华,并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将中医药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计划,根据浦东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医疗需求,统筹安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

到2010年,建立学科齐全、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的中医服务体系,中医药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医床位数与中医药服务人群的结构比例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1、完善区域中医总体规划

突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在区域卫生规划中的地位。

根据浦东新区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居民需求,合理配置中医卫生资源,在调整现有卫生资源时,除将中医医疗机构作为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充分利用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发展。

逐步进行学科、人员结构调整,形成和完善中医医疗、预防、康复和信息网络体系,为新区中医服务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包括二三级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中医诊室在内的层次分明的、中医服务网络。

2、提高区域中医服务能力

完善和提高以中医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

曙光医院建成综合服务功能强、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成为华东乃至全国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和临床教学、科研基地。

充分发挥在技术、质量和管理上的优势,把人才、学术、设备资源向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辐射;开展双向转诊和名中医下社区,进一步提高区域内中医服务的整体水平。

区级中医医院及各综合性医院的中医科,建成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院、科,并成为区域中医医疗和技术指导中心;综合性医院开设中医科室,并设置中医病床;为合适的医疗机构创造条件开设中医急诊。

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诊室及中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设施配置,中医服务量不低于总服务量的30%。

3、加强中医全行业管理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设立中医药管理机构,进一步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积极扶持中医药协会,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开展工作,制定行规行约,完善职业道德,开展全行业管理,履行行业协调和服务职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优势,在有特色优势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建成国家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示范区。

中医医疗机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标准配置中医药人员、业务用房和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执业活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中医医务人员。

门诊、住院诊疗的中医治疗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境内外人士以各种形式资助发展中医药事业。

4、完善中医服务补偿机制

开展对中医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业绩评价及其补偿机制研究。

进一步明确中医医疗服务单位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应用中医药技术的积极性,发挥技术专长,应用中医药治疗手段,增强中医临床诊疗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增加中医药服务占医院服务的比重,使更多的人民群众接受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二)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多层次培养中医人才

依托现有中医药社会资源,实施中医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评选“浦东的名中医”,建立“名中医工作室”,挖掘和抢救民间“名医名方”,继承、整理其临床学术经验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

开展浦东新区中医学科带头人和继承型中医人才培养,完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培育一批浦东新区中医重点学科,形成一批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及知名度的“名中医”、“中医特色专科”。

1、开展特色专科(专病)建设

对基础设施较好、结构合理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医科室进行建设。

每年启动中医特色专科(专病)3-4个,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成具有上海市水平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10个,形成中医优势专科群,坚持中医特色,坚持中西医结合,构建中医发展学术高地。

对达标项目授予“浦东新区中医特色专科”称号,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可持续发展。

2、评选“浦东的名中医”,建设浦东的名中医工作室,培养继承型人才

以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到的技术专长、在治疗某一领域疾病和疑难杂症效果较显著为标准,从本区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75周岁以下、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25年以上的临床医师中,评选出20名作为“浦东的名中医”,并推荐为上海市名中医的候选对象。

以此为基础,加强基础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力争建立20个浦东的名中医工作室。

依托浦东的名中医及其工作室,以跟师与临床相结合的方式,培养40名中医继承型人才。

3、抓好领军型人才培养

以具有扎实的中医专业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理论创新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为标准,从本区医疗机构中年龄在45岁以下,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良好外语基础的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的临床医师中,择优选拔20名列入“领军型人才”培养计划。

造就一批不仅能运用中、西医学理论,创造性地提出治疗疾病的新方法,在上海市中医及中西医结合某一领域颇具影响力的中医人才,并能开展国际交流的学科带头人。

4、重视中青年骨干培养

以具有坚实医学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理论和发展潜能为标准,从本区医疗机构的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的青年临床医师中,择优选拔40名列入“中青年骨干”培养计划,通过安排导师临床带教和选送到上级院科短期培训等方式进行培养,经过3年有计划的培训,使之成为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的人才,为形成新一代临床医学专家队伍奠定基础。

5、突出社区中医人才培养

以扎根社区、兢兢业业、医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服务水平能力,深受病人欢迎为标准,从本区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中,选拔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的临床医师50名列入“社区中医人才”培养计划,组建一支具较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娴熟的实践技能,为民众提供“简、便、验、廉”服务的社区医师队伍。

(三)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推动中医进社区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突出中医特色建设,加强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区中医工作的开展,使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服务技术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

1、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完善所有社区服务中心的中医服务站点;配置社区服务中心的中药房;选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上海市卫生局推荐的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如针灸、推拿、拔罐、敷帖、熏洗、穴位注射等),在全区推广应用,将电针加手法针刺治疗女性尿道综合征技术、隔药灸治疗溃疡性结肠炎技术、主管脱线法治疗单纯性肛瘘技术等七项“简、便、验、廉”的技术向社区推广,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

同时在区域内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50%以上从业人员接受过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中医药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培训。

2、完善中医下沉机制

鼓励二、三级医院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兼职服务。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中医专科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

落实浦东新区百名医学专家支援郊区卫生工作和浦东新区二三级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以签订帮带责任书等形式,鼓励专家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疑难疾病诊治,推广新技术疗法,以“大手牵小手”的方式,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服务水平。

(四)构建中医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平台

1、完善中医质量控制体系

借助曙光医院作为国家、上海市的中医质量管理控制中心的有利条件,建立并完善中医质量控制体系以及中医医院(中医科)质量评估与疗效评价体系,对区内各级中医机构的临床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对中医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行考核评估,帮助提高新区的中医临床医疗水平与医疗质量。

2、扶持成立新区中医药协会

积极整合新区中医药资源,扶持建立新区中医药协会,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开展工作,充分履行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协调、行业服务职能,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成为落实浦东新区“十一五”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主要力量。

以区内的中医药机构为主体,设立新区中医药发展论坛,广泛吸收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员参与交流合作。

开展国内外信息和技术交流,开展业务咨询、对外宣传、职业培训,帮助开拓中医药市场,制定有关行业标准、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3、建立中医学术交流平台

致力于“让世界了解中医药,让中医药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浦东,让浦东走向世界”,在与相关单位合办现有的期刊和网站的基础上,用3-5年的时间,创办面向世界、具有可持续性发展能力的中医药门户网站和杂志,建成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平台。

以期刊及其网站作为学术交流界面,扩大新区中医药发展的影响,提高学术交流水平,扩大学术影响力。

4、承担国家中医药发展项目,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积极承担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实验任务,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开展中医“治未病”应用和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国家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

围绕常见病、多发病,确立并资助若干个国际合作项目,以此为基础,形成国际合作网络体系,力争建立中医药临床国际交流基地。

5、建立中医健康信息网络平台

建立浦东新区中医门户网站,展示浦东新区的中医中药成果,促进公众对中医中药知识了解,成为百姓的就医指南,以及中医中药政策、发展、信息的交流平台。

融合和采集中医药相关信息,建设以健康档案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共享网络。

使健康档案除基本核心内容外,还涵盖社区居民在中医药个性化方面的基本信息,包括中医的辨证、诊断、方剂、食疗、药膳、调养等,进一步丰富健康档案的内涵和实用价值,并通过光缆进入信息共享网络,实现院际间的信息共享,真正体现“档案随着病人走,档案随着病情变”。

6、在张江建设“名医名药一条街”,建立名中医浦东工作室

以宣传与展示中医药历史,弘扬中医药文化为主题,在张江中医药国际博览园区域内设立名中医诊疗中心。

通过名中医诊疗、名特药店、中医健身、医药展示馆等功能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

名医诊疗中心将聘请上海乃至全国著名老中医轮流坐堂,解决中医疑难杂症,为特殊人群提供特需服务,传播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使中医药作为浦东的一张名片,从张江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

浦东新区政府建立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协调各方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新区社会发展局成立相应的办公室,抽调区域内中医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二)多元筹资

新区财政从“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项目补贴,各个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

1的比例进行资金匹配。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多方参与,共同投入。

(三)政策扶持

制定若干鼓励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推动上述方案实施,特别是扶植中医药人才的政策,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人才流动、创新用人机制,吸引跨学科人才和海内外人才。

附件一

浦东新区中医服务需求、现状及对策调查研究方案

一、目标

根据浦东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对新区的中医服务需求、服务能力的现状作较全面的调查上,统筹规划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完善城乡中医服务网络,建立学科齐全、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的中医服务体系,将中医药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计划,使中医药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任务

(一)新区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调查

按科学的调查方法,对新区常住人口进行中医药服务需求抽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认识和基本印象;

2、接受中医药服务的程度、主要形式和内容;

3、对中医药服务进一步发展的意见。

(二)新区中医药医疗资源调查

1、调查对象:

浦东新区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医护理人员、中药师;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人员、中医药教学人员;浦东新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开业诊所。

2、调查内容:

中医从业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年龄、学历、职称、从业时间、健康状况、专业特色等);医疗机构的中医分科设置、重点科室建设情况、独特特色中医治疗方法、名中医建设情况、中医设备等。

(三)结果分析

1、对浦东新区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进行分析。

2、对浦东新区中医医疗资源进行分析。

(四)完成报告

1、在上述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客观反映浦东新区中医药服务需求和资源状况。

2、分析居民需求与现有服务能力之间的差距,找出居民需求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与本市其他区县的相关指标进行比较。

4、对浦东新区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建议。

三、组织实施

1、由浦东新区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实施,邀请上海市公共卫生、市场分析和统计学等专业机构参加。

2、在上海市卫生局以及有关单位已经实施的有关此类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浦东新区的特点,编制调查表格及相应录入软件。

3、培训调查员、录入员和监督员。

4、进行调查和分析,完成报告。

附件二

浦东新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方案

一、目标

在区属医疗机构的中医科中,选择基础设施较好、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医科室列入本项目建设范围。

每年启动中医特色专科(专病)3-4个,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成具有上海市水平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10个,形成中医优势专科群,构建中医发展学术高地。

对达标项目授予“浦东新区中医特色专科”称号,并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科室确定1个特色病种为主攻方向,运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可靠,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专科工作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强,基础设施较好。

3、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具有发展潜力,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科建设规划、具体措施和实施进度详细明确,所在单位及时落实匹配经费、加强管理督导、提供各项有利的保障措施。

三、遴选程序

1、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组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成立专家评审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遴选、评审组织工作;

2、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推荐1—3个科室参选;

3、遴选办公室对候选科室材料进行初审;

4、专家评审组进行复审;

5、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启动项目建设。

四、组织实施

1、建设期间,由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或委托社会组织),对专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分期拨款。

对未按照建设项目任务书要求推进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下拨后续建设经费。

2、建设周期结束后,根据《浦东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标准》,组织专家对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3、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对达标科室授予“浦东新区中医特色专科”称号;对因建设措施不力、建设经费不落实、建设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等情况导致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和未达标的,将取消其建设资格,收回已拨经费并予通报。

五、建设周期

计划创建“浦东新区中医特色专科”10个,项目建设时间从2007年至2009年,为期3年。

附件三

评选浦东的名中医、创建工作室、培养继承型人才方案

一、浦东的名中医

(一)目标

以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到的技术专长、在治疗某一领域疾病和疑难杂症效果较显著为标准,评选20名浦东新区的名中医。

(二)申报条件

1、执业地点在浦东新区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受到病人信赖,在本行业中具有较高威望,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知名度。

3、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到的技术专长,运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治疗某一领域疾病和疑难杂症效果较显著且有客观依据,被同行和病人认可。

4、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75周岁。

特别优秀者可不受职称限制。

5、具备上述条件的中医从业人员,兼任上海市学术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获得国家级或市级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者;中医临床博士研究生导师可优先考虑。

已经被评为市级以上“名中医”者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三)遴选程序

1、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组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评审组织工作;

2、各单位按申报条件推荐1-3名候选人

3、遴选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复审,并进行面试;

5、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者,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授予“浦东新区名中医”称号。

(四)评选周期

从2007年至2010年,为期4年。

二、浦东新区名中医工作室

(一)目标

在评选出“浦东的名中医”的基础上,建立“名中医工作室”,以加强基础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

(二)申报条件

被评为“浦东新区的名中医”者均可申报,已评为其他各级名中医工作室者不参加此项评选。

(三)遴选程序

1、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组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遴选、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

2、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推荐1—2个工作室;

3、遴选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5、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启动项目建设。

(四)组织实施

1、由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分期拨款。

对未按照建设项目任务书要求推进建设(或委托社会组织)的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下拨后续建设经费。

2、建设周期结束后,根据《浦东名中医工作室建设标准》,组织专家对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3、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对达标工作室授予“浦东新区名中医工作室”称号;对因建设措施不力、建设经费不落实、建设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等情况导致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和未达标的,取消其建设资格,收回已拨经费并予通报。

(四)建设周期

“浦东新区名中医工作室”建设时间从2007年至2010年,为期4年。

三、浦东新区中医继承型人才培养

(一)目标

依托名中医和名中医工作室,以跟师与临床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具有丰富传统文化和扎实中医理论基础的浦东的继承型人才,以更好地发掘整理浦东名中医及名方。

(二)申报条件

1、执业地点在浦东新区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受到病人信赖。

4、运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治疗常见病且效果较显著,广泛受到病人好评。

5、具备上述条件并通过“浦东新区名中医”面试者可优先考虑;已经被列入其他各级培养计划者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三)遴选程序

1、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组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遴选、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

2、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推荐2—4名候选人;

3、遴选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5、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启动培养计划。

(五)培养时间

计划培养继承型人才40人,培养时间自2007年至2009年,为期3年。

(六)经费使用和培养办法

参照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相关规定。

附件四

浦东新区中医人才遴选和培养方案

一、“领军型人才”培养

(一)目标

以具有扎实的中医专业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理论创新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为标准,从本区医疗机构中择优选拔一批中医学科带头人列入本计划,培养一批不仅能运用中、西医学理论,创造性地提出治疗疾病的新方法,在上海市中医及中西医结合某一领域颇具影响力的专家,并能开展国际交流的学科带头人。

(二)申报条件

1、执业地点在浦东新区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2、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且有良好外语基础。

3、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受到病人信赖。

4、形成和具备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能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理论创造性在某一领域提出新的方法或提出新的研究方向。

5、申报材料所含科研课题应该充分体现创新性。

6、获得市级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上奖项的科研课题主要完成者可优先考虑;已经被列入其他各级培养计划者不列入此次评选范围。

(三)遴选程序

1、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组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遴选、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

2、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推荐1—3名候选人;

3、遴选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5、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启动培养计划。

(四)培养时间

计划培养“领军型人才”20人,培养时间自2007年至2009年,为期3年。

二、“中青年人才”培养

(一)目标

以具有坚实医学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理论和发展潜能为标准,从本区医疗机构中择优选拔一批中青年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列入本培养计划,通过安排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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