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313527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0.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市XX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3 报告、预警

3.1报告

3.2预警

4 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原则

4.2应急响应分级

4.3启动响应

4.4响应终止

4.5总结评估

5 宣传、培训、演练和保障

5.1 宣传

5.2 培训

5.3 演练

5.4保障

6 附则

6.1预案的更新

6.2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药品(含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下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重大药品质量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件。

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标准见附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对事发地不在我区,但事件所涉药品可能流入我区的,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需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处置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1.5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1)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并启动相应工作程序;

(2)审议批准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3)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4)协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安全领导小组处置一级、二级、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直接领导、处置四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5)根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直接领导、处置或督导各乡镇(街道)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执行区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区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经费和技术保障等各项工作;

(6)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区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

(8)对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9)为新闻机构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10)完成区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新闻宣传组,依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应急值守、综合协调及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负责执法车辆调度和后勤保障。

(2)事件调查组:

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事件原因调查,对疑似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以及对时间风险评估和发展趋势研判等,作出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提出相关防范意见和建议。

(3)危害控制组:

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配合,查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问题,负责对相关产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4)新闻宣传组:

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宣传部配合,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闻管理,组织并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组织起草新闻通稿;负责接待新闻媒体采访,跟踪收集相关舆情信息。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区应急领导小组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专家库,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职责:

(1)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订、修订突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5)承担区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报告、预警

3.1报告

3.1.1 报告范围

(1)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或)区域内,批号相对集中的同一药品引起临床表现相似的,且罕见的或非预期的不良时间的人数超过10人(含);

(2)引起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永久性伤残、对器官功能造成永久性损伤或危及生命),涉及人数超过2人(含);

(3)出现死亡病例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3.1.2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乡镇(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1.3责任报告主体

(1)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告的信息;

(2)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机构报告的信息;

(3)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报告的信息;

(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信息;

(5)获知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信息。

(6)在其他方面获知的药品突发事件信息。

(7)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下级关于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按预案规定着手处理。

3.1.4报告程序和时限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1小时内向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初次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下级关于较大以上药品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

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下级关于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按预案规定着手处理。

3.1.5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在发生或获知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报初次报告,内容包括:

事件名称,事件性质,所涉药品或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名称、产品规格、包装及批号等信息,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受害者基本信息、主要症状与体征,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潜在危害程度,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报告单位、联络员和通讯方式等。

(2)进展报告:

根据收集到的事件进展信息报告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事件调查情况和原因分析、产品控制情况、事件影响评估、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修正和补充。

(3)总结报告:

事件结束后,报送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应对等进行全面分析,对事件应对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总结,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1.6报告方式

初次报告和进展报告一般可通过网络、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总结报告应采用书面并电子文档形式;涉及国家秘密的,应选择符合保密规定的方式报告。

3.2预警

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报告系统,通过日常监管和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分析,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

要根据药品不良事件发生规律、特点和检验、监测、监督情况,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向上级提出预警建议。

同时,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通报后,实施药品安全预警。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事件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或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升级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高层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低层次应急响应自然启动。

4.2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在上一级机构指挥下,做好应急工作。

较大(Ⅲ级)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一般(Ⅳ级)由县(市、区)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4.3启动响应

(1)应急领导小组获悉突发事件后,召开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启动相应的响应程序。

会议重点研究以下事项:

研究分析产生突发事件的可能原因;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和响应级别。

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发展和变化调整响应级别,确定突发事件调查的牵头单位、现场调查单位、参与单位及其负责人、各单位职责分工,现场调查组需要完成的重点工作及调查方向,是否需要当地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配合,对事件的危害性进行初步评估等。

(2)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核实以下情况: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地、时间,不良事件表现,药物滥用的情况,发生数和死亡人数;药品或医疗器械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在本行政区域的销售情况,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及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如涉及疫苗接种,要及时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沟通。

根据事件发展情况组织对相关药品扩大抽样和检验检测,在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的同时,要开展非标准方法的研究和检验检测。

适时组织专家或请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专家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府和应急领导小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