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3109594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docx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

  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嘉兴市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忠诚可靠,服务人民、谒诚奉献”的总要求为指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实施,积极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提高对火灾和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社会联动机制的建立,充分整合社会战斗资源,加强合成演练,提高全县各部门、单位联勤联动能力和组织指挥水平;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准备工作,加大供水、供电、供气、民政、医疗、公安等单位救灾资料开放共享的力度,积极推进“政府指挥、部门联动、全民支援、消防率先”的社会抢险救援体系,实现第一时间协同作战,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预防因灾情导致社会舆情事件的发生,控制并消除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适用范围

  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或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社会反应强烈的重特大火灾和抢险救援事故。

  重点单位或重要场所发生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燃烧或爆炸起火事故。

  有大量人员被困,且救援难度大、救援时间长的火灾灾害事故。

  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有可能导致其他重特大次生事故的灾害。

  需要启动《XX县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工作预案》进行处置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

  四、处置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参与。

所有灭火救援力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群策群力进行处置。

  统一指挥,协调配合。

在灭火救援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各单位互相配合,协同作战。

 

  逐级负责,妥善处置。

灾害事故处置在各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行逐级负责制,并根据灾害事故现场情况,积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人员伤亡。

  五、组织指挥

     指挥机构  

  1.成立XX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县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经济贸易局、县规划与建设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消防大队、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县灭火与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

  3.力量调度。

县局指挥中心进行统一实施调度,119指挥中心做好各增援力量的调度。

  职责分工

  1.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组织领导和指挥本级预案处置的重特大火灾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

 

  2.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县灭火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送指挥部;制订修订重特大事故处置预案;聘请有关专家成立灭火和应急救援专家组,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灾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

负责报道灾害现场新闻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和新闻发布工作。

  2.县公安局:

负责协调、指挥公安各警种参与灾害事故的紧急处置;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对灾害事故的侦察和防范工作;负责相关道路的交通管制,维持灾害现场秩序和灾县社会治安;对灾害事故地县重要目标实施警戒,紧急情况下协助警戒对象转移,灾后现场的警戒;负责因灾害事故引发的涉稳、涉访等情报信息的收集。

  3.县消防大队:

指挥消防部队参加灭火救援事故的紧急处置;组织力量对急、难、险、重任务进行突击和攻坚;组织志愿、专职和其他形式消防队承担灭火救援工作;负责牵头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4.县经济贸易局: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协调与调配工作。

  5.县规划与建设局:

负责提供地下供水、供气的管道和地上建筑平面图纸等相关资料;负责协调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为灾害灭火救援现场用水和抢修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6.县安监局:

组织协调调动企业专业队伍参与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根据县应急指挥部指令,调动专业人员和破拆装备参加特种救援工作。

  7.县卫生局:

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进行医疗救护和灾害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8.县交通局:

及时组织运送参加救援的人员、物资和器材,维护公路畅通。

  9.县财政局:

负责救援现场的资金保障,负责协调应急费用的资金保障。

  10.县民政局:

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受灾害危害的灾民和财产的转移;搞好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

  11.县质监局:

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特种设备方面的火灾灾害进行分析、论证,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为灭火救援指挥部提供现场所需特种车辆资源的信息。

  12.县环保局:

利用相关技术对灾害事故现场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有毒物质的成份,调查其产生源,提出有毒物质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次生灾害防治的建议报告。

  13.县气象局:

做好气象条件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灾害事故现场的气象保障服务。

  14.县供电局:

负责对灾害事故现场和周围的电力管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或需要输送或切断电源。

  15.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电信公司负责固定指挥部通信联络保障;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现场指挥部的移动通信联络保障。

  现场协调

  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在灾害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作战组、专家组、供水组、通信保障组、医疗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清障破拆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

 

  1.作战组:

消防大队为组长单位,负责搜集灾害现场相关信息,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监督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反馈灭火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2.专家组:

县政府办公室为组长单位,县灭火应急办负责启动专家资源库,调集有关专家到达现场,对灾害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为指挥长提供决策依据。

  3.供水组:

水务集团公司为组长单位,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使用各种水源、供水和协调相关部门保证灾害事故现场的供水工作。

  4.通信保障组:

移动公司为组长单位,移动公司负责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保障,通公司负责固定指挥部通信联络保障,

  5.医疗保障组:

县卫生局为组长单位。

县卫生局负责对灾害事故现场救护和运输工作,会同下属医院建立后方救治场所。

  6.生活物资保障组:

县民政局为组长单位。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受灾害危害的灾民和财产的转移;搞好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

  7.清障破拆组:

县灭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组长单位。

负责协调提供特种车辆对灾害事故现场清障破拆。

  

  8.安全保卫组:

县公安局为组长单位。

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警戒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参与人员物资的疏散和抢救,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打击,对相关道路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

  9.宣传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

负责报道灾害现场情况和新闻发布工作。

  10.事故调查处理组:

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

牵头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依法组成调查组,对权限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批复结案。

  六、处置程序

  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灾害事故时,事发地公安消防部门立即按程序调集辖县相关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报告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2.启动本级预案灾害事故态势仍无法控制,需要请求上级增援时,由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上级同意,请求调派力量增援。

  

  3.在发生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灭火救援难度大、政治影响大的灾害事故时,由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报省人民政府

  4.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响应状态。

  情况收集

  最先接到灾害事故报警单位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消防部门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同级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灾害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事故发展趋势、调动的参战力量、现场的灭火救援情况和准备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未掌握的情况随后补报,灾害事故发展情况和采取的处置措施随时上报。

  力量调集

  县灭火与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后,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调集相关力量、物资的需要迅速到场参与处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携带相关器材按照命令要求迅速到指定地点集结,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展开灭火救援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企业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