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报销规定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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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报销规定修订》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报销规定(修订)》
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报销规定(试行)
为了更好地规范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报销,保障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基本开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明确各相关费用的报销细则,公司经研究特在原报销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员工出差申请及借款
员工因公出差一律填写《出差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出差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
2、各部门部长助理及部门内部员工出差需经本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3、员工外出培训的,培训申请及出差申请单需同时报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批准。
4、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就近回家探亲办理私事的,需事先经部门领导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批准,并在出差申请单中注明地点及预计时间。
5、员工出差不需借款的应在申请金额处填零,需要借款的员工凭经过审批的《出差借款申请单》前往财务管理部直接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条出差费用报销
(一)、住宿费报销规定: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一般不予报销。
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1)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
(2)公司其他员工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沿海开放城市(指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防城港),200元/天。
一般地区180元/天。
(3)多名员工共同出差,按照经济原则合理安排住宿,自觉节约费用。
(4)员工出差期间住宿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参加培训及各种会议的,培训费、会议费中含住宿费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交通费报销规定:
1、交通工具的选择: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可乘坐飞机普通舱位、软卧、轮船二等舱;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可据实报销。
(2)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可乘坐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除飞机外的其他交通工具可据实报销。
2、交通费的报销:
(1)交通费的报销在上述允许乘坐的交通工具范围内报销,超出标准乘坐的,只报销标准内的费用。
(2)员工出差乘坐火车硬座的,按照硬卧与硬座差价的40%进行补贴。
软席车位一律不予补贴。
(3)员工出差期间在出差地发生的出租车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交车可据实报销。
(5)员工在出差期间就近回家探亲办理私事,事先经审批同意的,其绕道车、船费应比照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予以扣除,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未经领导批准的自行改变路途的,出差期间的全部费用由个人自理。
若事先经过批准乘出差之便休探亲假的,其探亲路费依据第六条所述原则进行报销处理。
(三)员工出差伙食补贴:
员工出差伙食补贴以外出天数为计算依据,不分在途和住勤。
员工在出差期间办理私事或回家探亲,不计发出差伙食补贴。
员工出差地为省会城市及直辖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伙食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总经理、副总经理每人每天补助120元。
2、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3、其他员工每人每天补助80元。
若出差地在一般地区的,其伙食补助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天减少20元。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程序
1、员工必须在出差回公司的10天内报销差旅费。
应按单据类别分类顺序粘贴整齐,并填写专门的《出差报销单》,经部门主管审核之后,先报财务管理部审核、然后报总经理审批;财务管理部根据审批手续完备的差旅费报销单予以报销处理。
逾期不报账的,财务管理部将酌情扣发出差伙食补贴,直至出差伙食补贴扣完为止;逾期20天不报账的,将从其工资内扣还借款。
2、逾期不报账是指不及时将票据送交财务综合部审核和虽在期限内送交财务综合部审核,但未及时履行报账手续两种情况。
3、超期天数是从出差人员实际出差回到西安的日期至出差人员履行完财务报账手续的当天期间的天数,减掉10天来计算。
4、出差报销的费用项目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其他票据如购物、游览等费用不得报销,员工出差期间确需发生招待费用的,需事先报经领导批准,出差归来报销费用时招待费与其他差费分开单独处理,具体可报销金额按照第五条所述原则执行。
第四条电话费报销及补助规定:
1、话费补助及报销
为了能够及时全天候的联系到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事务,按照工作性质和对外业务情况,特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通讯补助,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中高层岗位享受移动电话通讯补助;
(2)基层员工实行定岗通讯补贴制,即经审批过的每个部门现有岗位有补贴的实施定岗定补管理;原则上不再增加其他岗位的通讯补贴。
(3)凡享受通讯补贴者,须保证移动电话的正常开通,不得出现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无人接听等通讯障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出现一次上述情况取消当月通讯补助,两次以上取消当年通讯补助。
附表补助标准:
补助类别
金额
备注
高层管理人员
实报实销
总经理助理
实报实销
部长级
正职
150元
副职
100元
助理
助理
80元
见习助理
50元
基层业务人员
30—50元
对于实报实销人员,每月可持正规发票填写报销单在财务审核报销。
基层业务人员的电话费发放人员名单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按照岗位核定后,发放给在岗人员。
(4)电话费的发放方式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每月根据人员在岗情况及出差情况核定应发电话费补贴,在下月工资单中发放。
3、出差期间话费报销
(1)出差期间电话费只报销漫游费部分;对于享受公司话费补贴的员工,出差期间漫游费只报销超出公司补贴部分。
(2)话费报销必须持有正规发票,没有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话费发票须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确认出差日期并签字后,财务管理部予以核定报销。
(3)出差期间平均每天话费在20元以内的部分据实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第五条招待费和礼品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发生招待费,应事先办理《来宾招待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招待。
2、公司各部门向有关单位赠送礼品,必须事先向总经理请示,礼品费用标准由总经理酌情确定,任何员工不得擅自代表公司向有关人员赠送礼品。
3、公司各职能部门内部不得擅自招待内部员工以及内部员工相互赠送礼品,否则财务管理部不予报销。
4、招待费和礼品费的具体报销要求如下:
(1)必须持正规发票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连同事先经审批过的《来宾招待申请单》交财务管理部审核。
(2)财务审核完毕后必须报经主管领导、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共同审批签字。
(3)按次报销以便审核控制,不得多次招待费混同报销;一张报销单上不得出现两家以上的发票。
(4)在商场、超市购买礼品,发票必须附有所购买物品的清单。
无发票明细和清单者财务不予审核报销。
第六条员工探亲费用的报销
根据公司员工手册,员工探亲是指员工探望自己的配偶和父母,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休探亲假的,可报销其探亲期间的往返路费,其他费用自理。
探亲路费的报销标准是:
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一律报硬席卧铺费;乘轮船的,报经济舱席位费;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不予报销。
员工探亲原则不得报销飞机票。
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员工自理。
第七条需要报销而又没有正规发票的报销业务,可以使用其它类似业务正规发票代替,但是原始的收据等相关票据必须和代替的发票粘贴在一起,交到财务管理部审核。
对于没有原始收据等票据而使用其它发票的报销,财务管理部拒绝报销。
第八条应届毕业生分配到公司工作,可报销一次从毕业院校或其家庭所在地至公司的交通费,交通费限火车硬座,具体报销时需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
第九条工作服押金到期需要退还的,持有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字的原始收据到财务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原始收据丢失的,财务管理部将处以10元罚款。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原报销规定同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