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定稿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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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定稿参考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宁武高速公路(南平段)A4标项目经理部
隧道施工工序安全操作规程
拟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二○○九年十一月
隧道施工工序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隧道施工一般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
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做好洞口加固工程(如超前长管棚施工、超前小导管等),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同时在距边仰坡边缘2米处设致牢固的安全防护拦、防护网,确保地表水、牲畜、杂物等不致危及隧道洞口的施工安全。
3.所有进入隧道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栓好安全带,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作业禁止嬉戏、打闹,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4.隧道作业人员行走时,要注意前后车辆,禁止与行走机械抢道,尽量靠边行走。
5.隧道路面要干净,要安排人员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石块和杂物,防止汽车碾压飞石砸伤人员。
6.隧道内各种电器及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搬动电气设备,电力线路要按规范布置,裸漏线头要及时包扎,电力线路严禁放置在水里面。
7.斜竖井施工,水是最大危害,要依据斜竖井的长度和深数度设置梯式水仓,工作面要设临时水仓,及时排水。
抽水机的扬程要与斜竖井的标高相匹配。
以防水害影响施工和工作面安全。
8.竖井施工的提升系统是竖井施工安全的控制重点,各工种的密切配合是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
对竖井的提升设备要设专人经常性检查、保养、更换,决不允许带病工作。
提升设备的操作人员要有熟练的工作技能和高度的责任心才能消灭安全隐患。
第二章隧道进洞加固安全要求
1.交桩、测量、放样及定位隧道洞口:
依据施工设计图及洞口的实际地形拟定洞口加固方案(对照图纸设计检查洞口有无明洞设计,明洞长度是否满足实际地形的需要、洞口是否存在偏压、洞口开挖历程埋深厚度、有无进洞的长管棚设计)等情况。
2.进洞之前完成洞顶截水沟施工,确保降雨和地表水不对洞口构成隐患。
3.进洞之前做好洞口偏压地段的反压回填工作,以及注浆加固工作,确保进洞安全,顺利。
4.洞口与路基衔接段拉槽开挖:
依据地形进行开挖断面放样,开挖要确保洞脸、明洞段路堑、路基段路堑边坡坡度。
在开挖的过程中,路堑开挖要分层作业,垂直深度不得大于1.5米,根据路堑长度分段阶梯式开挖,边开挖边对已成型的边坡按设计进行支护(喷-锚-网-喷)。
洞口段开挖深度据洞顶1.5米处要预留5-10米长的长管棚作业平台,确保水平钻机及施工人员的作业空间,同时长管棚作业平台临边1米处也要设置临时防护栏。
5.长管棚作业:
首先依据长管棚在洞口放样的位置,安全稳固的架设好水平钻机作业平台。
确保成孔率不发生塌孔和串孔事故。
6.成孔后及时安设管棚,按配合比进行灌浆作业,过程中严格控制注浆压力,并封口。
第三章隧道开挖工序安全要求
3.1开挖进台架安全工序要求
1.隧道开挖进台架,针对轮式台架在掌子面施工过程中,应打眼固定。
针对靠机械辅助移动无轮式台架在掌子面施工过程中,严禁下垫活动石块或虚碴,应采用木板水平垫平。
2.作业人员在抬台架拉杆时,精力要集中,用力要一致,并轻拿轻放,防止拉杆掉落砸伤人员。
3.装载机行走台架时,首先检查清理台架上设备请况,要有专人负责人指挥,装载机司机要精力集中,缓慢行驶,速度过快容易造成作业台架变形或损坏。
禁止台架上和台架周围站立人员,防止拉杆断裂砸伤人员。
4.台架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且台架上电、气、水管线路必须理顺规范,在凿眼过程不影响施工人员正常活动。
5.台架必须满铺木板或钢筋网片,外侧须有不低于1m的防护栏干,防高空坠落,确保施工人员操作安全。
6.台架须有外置扶梯,且有栏杆扶手,确保梯度适中,焊接牢固,满足人员上下安全。
7.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安排有相关经验人员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预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3.2找顶工序安全要求
1.找顶应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拱顶较高,用手镐够不着时,用长把工具进行找顶,找顶时要防止围岩顺杆而下。
敲帮问顶时,找顶人要戴手套,以防矸石掉落擦伤手。
2.敲帮问顶时,要顺着裂隙、层理慢慢找下,不得硬刨。
用手镐找顶,禁止用大抡镐的方法,而应采取背镐的方法,以免碰伤他人或自己。
3.找顶时,只准一组进行,禁止两组同时作业,以防出现险情躲闪不及而发生事故。
找顶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要保证后退路畅通。
4.找顶工作要有两名有经验的工人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观察顶板的人要站在找顶人的侧面。
5.找顶地点不准同时进行其它工作。
6.遇有大岩石或岩石离层,支护压力加大,应采取加固措施。
7.要经常敲帮问顶,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
3.3 凿岩工序安全要求
1.在打眼前必须检查风、水管是否完好、畅通,其连接头是否牢固。
司钻人员施工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并注油进行试运转;管路连接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是否弯曲、带伤,防止作业时断钎伤人;湿式凿岩的供水装置是否正常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用带支架的凿岩机钻孔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
在钻孔台架上打眼时,先检查平台架及斜撑是否稳定。
凿岩机卡钻时应采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闭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3.检查钎子是否有弯曲现象,凿岩机钎子中通孔有无堵塞。
如钎子弯曲不直或中通孔堵塞不透气,应进行更换。
检查钎头刃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钎头水孔有无堵塞,不合格的钻头、钎头应进行更换。
4.手持凿岩机打眼,开孔时应用较短的钻杆,其长度不超过0.8~1m。
钻头未入岩壁前,风门不宜开大。
操作时做到退钎子与凿岩机一条线,司钻工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凿岩机的左侧方,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严禁骑着气腿操作凿岩机,防止断钎时扑倒伤人。
5.钻眼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风水联动的凿岩机除外)。
多台凿岩机打中上眼时,禁止在凿岩机前及钎子下面站人。
6.打眼时,凿岩机、钎子与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
推动要均匀适当,不要过大,以防断钎、夹钎。
严禁在残眼中钻眼。
7.禁止将钎子当其它工具用。
若发现钎子变形弯曲,必须进行更换,否则不准使用。
8.领钎人不准带手套,袖口必须扎紧,脖子上的毛巾头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里面并扣好,防止高速钎子转动而扭卷伤人。
领完钎后必须退回钻机后方,防止断钎造成伤害。
9.用凿岩机打眼时,在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风、水管的联接头是否牢固,有无脱扣现象,如接头不牢,应停钻处理好后再开钻。
10.在斜、竖井打眼过程中,应将底部浮碴清理到实底。
如有积水应排净,禁止在水中打眼,以防打在残眼上。
11.用风镐开挖时工作前检查气压及风镐的连接。
工作中,要防止空打,卡钎时不可猛摇风镐,要及时更换磨钝的镐钎,发现滤风网被污物堵塞,应及时排除。
12.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应检查把手脚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
无破皮漏电、煤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运转,听其声音是否正常。
13.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4.在工作面内不得折卸、修理风、电钻。
15.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孔,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
16.吹炮孔时,吹风管应用转心阀门,并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要打招呼后,再开风阀,避免碎石伤人。
严禁采用对折风管停风的方法吹孔。
17.钻孔结束后,应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掌子面,存放在安全地点。
将电缆、风管、水管盘放整齐,并停电、停水,关上压风。
3.4爆破工序安全要求
1.爆破器材加工方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2.人工运送炸药每人一次运送量不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运送爆破器材前后30m应专人防护,严禁中途逗留。
3.长隧道内火工品加工、存放应在距开挖掌子面200m以外或衬砌作业面50m以外的洞室内,且无其他工作人员和设备;未加工和加工好暂未使用的火工品必须装入钢板箱内并上锁。
4.吹炮孔的吹风管应弯成90°并带有截门。
吹孔时,如附近有人,应打招呼后再开截门,以免碎石伤人。
5.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
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6.洞内大断面开挖,采用非电毫秒雷管爆破时,雷管段数多、装药量大时,爆破指挥人员应先明确分工,自上而下分区分段装药各负其责,防止混段和漏装,禁止超量装药。
确保非电毫秒雷管脚线完好。
7.装药完毕,工作面所有的机具、材料撤离,经检查无漏装,炮口堵塞完后进行网络连接(采用簇连),网络连接好后,应专人检查是否合格,经确认连接无误,人员机具已撤至安全地带即可起爆。
8.爆破作业时统一指挥:
根据施工条件,洞内每日放炮次数,齐头开挖作业循环时间明确规定;警戒要统一行动;多工作面放炮相互影响时,首先要保证齐头掘进的需要,起爆顺序应由里向外,里面的人员末撤出前,外面禁止放炮。
9.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导坑不少于200m;
2)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3)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得少于100m;
4)相邻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5)全断面开挖或进行深孔爆破(孔径大于75mm,孔深大于5m)时,不少于500m。
10.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11.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
如遇照明不足,工作面岩面破碎未及时支护,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12.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火药。
13.火花起爆使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斜井应经过计算来确定导火索的长度。
14.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
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即使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15.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
严禁用明火照明。
16.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装药是可用投射灯光、矿用照明。
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7.装药后,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悬空。
严禁电雷管脚线接触电气设备和运输、开挖机械等导体。
18.电力起爆连线前,母线与起爆器的连接端必须扭结成短路,并检查开挖工作面及母线沿经爆地段的杂散电流,若大于30mA,应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以后,允许进行网路连接。
19.爆破前,电雷管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员进行。
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应有爆破员一人操作。
20.连线后,必须检查全线路电阻值和导通情况,导通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允许偏差+5%,若不符合或网路不同,应断接母线一端,由爆破员一人检查线路和电雷管,确认导通电阻符合规定后,允许起爆器连线起爆。
21.通电后若网络拒爆,爆破员必须先从起爆器上取下钥匙,并母线从起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在等15min后,允许沿线路检查,找出原因。
若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爆破。
22.使用电雷管进行爆破作业时,距爆破源150m内不得同时进行电焊作业,并不得采用无线通信方式在近区进行通信联系。
23.爆破后必须经过15~30分钟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瞎炮”既可以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24.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25.在瞎炮处里完毕前,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场。
严禁在危险区进行同处里瞎炮无关的工作。
26.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
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导坑已打通的隧道。
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
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27.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
28.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由有合格证的人员办理,一定要帐物相符,双方签字。
每次装药完毕后未用完的爆破器材立即退回库房,并办理清库签字手续。
第四章洞内运输安全工序要求
4.1装碴工序安全要求
1.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紧急制动。
漏斗装碴时,应由联络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碴口。
接碴时,漏斗口上下不得有人通过。
2.人工卸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3.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电动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的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行人,以避免机械伤害;遇超大石块不能利用扒碴机抓斗破碎石块。
4.装碴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采用电动和内燃装载机装碴时,光线要充足。
装载机向运输车辆装载时应尽量降低铲斗,减小卸落高度,防止偏载、超载和砸坏车箱。
5.装碴高度不得超出运输车辆限界,避免石块在运输途中掉落。
6.装碴时,运碴车辆应停稳并制动,起动前应鸣笛。
4.2运输工序安全要求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货混载,装载机不准载人。
2.进洞的各类内燃机械和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或低污染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用时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
(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洞内空气控制要求者除外)。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捆扎牢固,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者强行搭车。
5.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炸药与雷管应分别由木板车厢运入洞内,车厢应垫胶皮,只准平放一层。
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运送途中要显示红灯与鸣笛。
汽车排气孔应加防火罩。
炸药与雷管不准同车运送。
4.2.1无轨运输
1.洞内无轨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
1)人力车5km/h;
2)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
3)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4)成洞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
4.车辆起动前应了望或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
5.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行界限处的施工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6.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标志,台车(台架)两端设置红色显示灯。
7.洞内倒车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8.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档木,以防车辆翻沟。
9.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两车厢间距离不小于0.5m。
同向行驶,前后两车间距离至少为20m,洞内能见度差时,应加大间距。
10.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11.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行驶。
4.2.2有轨运输
1.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应小于车轴距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2.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距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
单车道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错车道,其长度应能满足最长列车运行的要求。
3.轨道旁堆料,距钢轨外缘不少于50cm,高度不大于100cm,并应堆码稳定。
4.洞内轨道坡度宜于隧道纵坡一致,卸碴地段应设不小于1%的上坡道。
5.在线路尽头应设置挡车装置和标志,以及足够宽的卸车平台。
6.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的废碴和余料应随时清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7.有轨运输车速规定:
1)洞外与成洞地段最大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洞内施工地段最大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
3)会车时行车最大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
4)通过弯道、岔道、轨道不平地段时最大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
5)混凝土运输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0km/h;
6)两车相向行驶其间距不得小于60m,停车位置两车距离不少于2m;
7)列车制动距离,运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8.机动车牵引不得超载。
车辆装载限界,高度不超过斗车顶面40cm,宽度不超过车宽。
在运行中,严禁捎带任何工具材料。
9.严禁非专职人员开车、调车和搭车(乘人车辆除外),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车辆运行时,必须鸣笛按喇叭,并注意了望。
10.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应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应将头、手伸出车外。
司机离开座位时,应切断电源,取下控制手柄,拧紧车闸,开亮车灯,拧紧车闸、取走钥匙。
11.列车连接必须良好,机车摘挂后调车、编组和停留时,应备有刹车工具。
严禁在运行中摘挂作业,严禁利用惯性摘挂作业。
12.正常运行时,机动车必须在前端牵引(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列车单独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打开前后照明灯,同一地段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13.接近或通过道岔、较大坡度地段、洞口、横通道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14.载人车辆除遵守以上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以下规定:
1)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2)列车行速不得超过l0km/h;
3)乘车人员应听从司机指挥,所携带工具和零件不得露出车外;
4)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前均不得上下;
5)机动车和车辆之间,严禁搭人,车辆不得超载搭人。
15.有轨机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座,其他人员严禁搭乘。
硝化甘油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箱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
车辆行驶速度不得大于5km/h。
第五章支护工序安全要求
1.隧道各部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要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位定期进行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工作面。
4.当发现已锚喷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如锚喷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采用钢拱支护。
在不良地质隧道中施工,应有钢支撑备用,必要时采用钢支撑。
5.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里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5.1锚杆施工工序安全要求
5.1.1打锚杆眼
1.打眼前要敲帮问顶,找掉危石,发现危岩,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然后再打锚杆眼。
2.杆眼的方向与岩层面或主要裂隙面要成较大角布置。
如果岩层层面与裂隙面不明显时,应与隧道断面尽量垂直布置。
4.锚杆眼的直径、深度、间距、排距及布置形式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
5.要用压风将眼内岩粉和积水吹干净。
5.1.2锚杆安装
1.安装前必须检查锚杆眼的眼位、眼径、眼深、规格、锚杆部件等。
如发现有不符合设计规定的,要进行处理。
2.锚杆的外露长度要符合设计规定。
3.垫板要与巷边围岩表面接触严实。
4.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转,管路连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嘴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出压力后进行。
5.在注浆作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清洗机械管道和接头,检查后还应经过试运转方可作业,以防止发生剧烈振动,管道堵塞等现象。
当发生注浆堵管或接头堵塞时,及检修和清洗,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6.注浆作业人员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穿戴防护用具(如胶皮手套、口罩、眼睛、防护罩等)。
7.指定专人制定定期进行锚杆拉拔力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
由于锚杆的种类很多,锚固方式也有多种,若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用的砂浆流失,将其锚固力(拉拔力)不足,从而导致因锚杆滑脱造成的人身不安全事故。
为此,应制定专人定期检查锚杆拉拔力。
5.2立拱施工工序安全要求
1.在拱架制作和搬运工程中,应将拱架构架绑扎牢固,以防止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坠落等事故。
拱架运到台架上面时,一定要精力集中,防止拱架掉落砸伤作业人员。
2.拱架架设应有专人按规定的信号进行指挥,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射砼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伤人事故。
3.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碴或活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楔紧。
架设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的拱架连接牢固,防止拱架倾覆或扭转以及变位等质量事故。
4.对拱架应经常检查,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或征兆时,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必要时应使其他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5.作业人员在立拱架时,螺栓要及时固定,拱架要及时连接,防止拱架倾覆,砸伤作业人员。
6.当紧固拱架顶部螺栓、楔紧拱架时,属高空作业,作业人员应以正确的姿势站立在平稳、牢固的台架上,并应克服麻痹思想,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事故。
7.拱架的形状、结构一定要按设计参数进行加工,现场立设拱架严禁因为断面没按设计开挖造成现场施作人员任意切割、扭屈拱架立设,隐藏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的做法。
8.凡是设计须立设拱架的隧道,皆因围岩软弱、易风化、自稳能力差,一般采用台阶法施工,先拱后墙法立设拱架。
立边墙拱架时马口一定要措开,绝不允对开马口立设边墙拱架,同时栓接一定要牢固。
及时喷射混凝土封闭加固。
5.3喷砼施工工序安全要求
1.喷射砼作业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彻底清理危石、浮石。
喷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进行喷射作业时,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必须佩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具、眼睛、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
2.在喷射作业前,应由专人仔细检查管路、接头等,防止喷射时发生因软管破损或接头断开等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3.喷射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安全地段,搅拌输送车卸料地点及喷射作业场所要做到机械合理布置,运输道路畅通,风、水、电位置合理,线路顺直,互不干扰,管线路应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电,场地整洁无积水。
4.喷浆管在来回使用时,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