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已烷SD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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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已烷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
环己烷;六氢化苯
化学品英文名称:
cyclohexane;hexahydrobenzene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代码:
产品推荐用途:
用作一般溶剂、色谱分析标准物质及用于有机合成。
产品限制用途:
无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易燃液体,类别2;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麻醉效应);
吸入危害,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标签要素:
危害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说明: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造成皮肤刺激
可能造成昏睡或眩晕
吞噬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防护措施说明
预防:
远离火花、明火、热源。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等势连接。
使用防爆的通风、照明、电气设备。
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
作业后彻底清洗。
受污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橡胶耐油手套/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护眼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应急:
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不得诱导呕吐。
收集溢出物。
如误吞咽:
立即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如皮肤沾染:
用水充分清洗。
如误吸入:
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
如发生皮肤刺激:
求医/就诊。
脱掉所有污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淋洗。
储存:
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
储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持低温。
处置:
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混合物□
危险组分
浓度,%
CASNo.
环己烷
99
110-82-7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果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就医。
食入:
漱口,催吐。
给服活性炭悬液。
如有不适感,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其蒸气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容器突然发生异常声音或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撤离。
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用水灭火无效。
特殊灭火方法:
无资料。
保护消防人员的防护装备: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
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
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使用洁净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砂土、惰性物质和蛭石吸收大量液体。
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
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限制性空间内的易燃性。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消除所有点火源。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
密封操作,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强氧化剂、强酸、强碱、卤素等接触。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29℃。
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强氧化剂、强酸、强碱、卤素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PC-TWA:
250mg/m3
监测方法: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热解吸-气相色谱法;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生物限值:
无资料。
监测方法:
无资料。
控制方法: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提供安全沐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眼睛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戴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特殊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
气味:
有刺激性气味
pH值:
无资料
熔点/凝固点(℃):
6.47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
80.7
闪点(℃):
-18(CC)
爆炸上限%(V/V):
8.4
爆炸下限%(V/V):
1.3
蒸气压(KPa):
12.7(20℃)
蒸气密度(空气=1):
2.90
相对密度(水=1):
0.78
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苯、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辛醇/水分配系数:
3.44
自燃温度(℃):
245
分解温度(℃):
无资料
气味阈值:
无资料
蒸发速率:
无资料
易燃性:
易燃
临界温度(℃):
280.4
临界压力(MPa):
4.05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
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其蒸气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应避免的条件:
明火、高热。
不相容的物质: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卤素
危险的分解产物:
无资料
预期用途:
用作一般溶剂、色谱分析标准物质及用于有机合成。
可预见的错误用途:
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LD50:
813mg/kg(小鼠经口)LC50:
17.5mg/L(小鼠吸入)
皮肤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皮:
1548mg(2d,间歇)。
皮肤刺激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DNA损伤:
大肠杆菌10umol/l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
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无资料
吸入危害:
无资料
毒代动力学、代谢和分布信息:
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LC50:
34.72mg/L(96h)(蓝鳃太阳鱼)
持久性和降解性:
好氧生物降解(h):
672-4032;厌氧生物降解(h):
2688-16128;水中光氧化半衰期(h):
1.40x109-6.90x1010;空气中光氧化半衰期(h):
8.7-87;BCF:
89(理论);31-102(鲤鱼,接触浓度100ppb,接触时间8周);27-129(鲤鱼,接触浓度10ppb,接触时间8周)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残余废弃物:
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然后可考虑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处置。
建议在监督下进行焚烧处置。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
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处置过程中应避免污染环境。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
1145
联合国运输名称:
环己烷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3
包装标志:
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
Ⅱ类包装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海洋污染物(是/否):
否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强氧化剂、强酸、强碱、卤素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就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方法》(GB/T15098-2008),《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2008)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修订时间:
修订部门:
数据审核部门:
修改说明: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