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思品各单元问答题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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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下思品各单元问答题汇总
第一单元(10分)
21、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刚刚闭幕,中央又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对“十一五”开局之年的经济工作作了部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一系列关键举措,努力打造百姓生活的新面貌。
阅读材料后回答下列问题:
(1)在我国,人们享有的权利大致有哪些?
答: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或党和政府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见教材第九页,只要答出其中五个或五个以上即可
(2)据你所学,公民要想实现这些权利,需要哪些方面的保障?
答:
物质保障、法律保障(法律保障也可答为立法保障、司法保障)
(3)我们应如何正确行使这些权利?
答: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22、据新华社武汉2005年12月28日电,从今年开始,湖北武汉市尝试让已触犯刑律但有悔改意识的缓刑少年犯,在社区接受以社区服务、心理矫治、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帮教措施。
目前,11名在社区接受了矫正的少年犯都已顺利回归社会。
(摘自《恩施日报》2005.12.29)(10分)
请回答:
(1)这11名少年犯回归社会与不能回归社会的区别是什么?
答:
(1)“回归社会”就说明他们属于人民的范围,“不能回归社会”就说明他们还是罪犯,不属于人民的范围。
(2) 你认为这些缓刑少年犯中有不有不能回归社会的?
理由是什么?
答:
多数人还是能回归社会的,有极少数人可能做不到。
因为他们不思悔改,不听教育,视亲情、友情、道德、法律于不顾,以人民为敌,继续危害社会,他们就会走上不归路。
(3)请你以上述材料为依据,回答公民与人民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
①含义不同。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在我国,“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这些缓刑少年犯在内,都是中国公民。
人民,在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在我国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触犯刑律的罪犯就不属于人民的范围。
②范围不同。
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但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人民的范围小于公民。
③性质不同。
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4) 我们应从这些少年犯的案例中吸取什么教训?
答:
(①多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③防微杜渐,有了小错、有了一般违法行为,就要迷途知返,勇于改正,不要任其发展,滑向犯罪的深渊。
说明:
只要观点正确、言之有理,用自己的话说也可得满分。
23、小勇的一天:
早晨,八年级学生小勇背起书包上学,到了学校,小勇把吃剩了的早餐随手往教学楼的楼梯边一扔,走进了教室。
午饭后,小勇到邮局寄信,回校的路上,看到有两名社会青年在持刀勒索一名低年级的同学,小勇急忙到附近的公用电话亭打“110”报警。
放学后,小勇用自己的零花钱给生病的妈妈买了她喜欢吃的蛋糕和水果。
晚上,他就前两天社会调查中了解到的“六合彩”赌博泛滥的现象,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综合治理的书面建议。
(10分)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小勇享受了哪些权利?
履行了哪些义务?
答`:
小勇享受了受教育权、通信自由权、建议权等权利;履行了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义务、扶助父母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
(2)请你指出小勇的哪些行为不正确?
为什么?
答`:
小勇随手乱扔未吃完的早餐是不对的。
因为他不爱惜粮食,不爱护环境卫生,既没有履行好道德义务,也没有履行好法定义务。
没有统一答案,主要考查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只要围绕“爱惜粮食、提倡节约;爱护环境卫生;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等观点来说,言之有理,观点正确既可得满分。
24、据报载,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使17岁的恩施市职校学生祝文珍身受重伤,恩施市第三实验小学的学生张坤和张倩也遭此厄运。
事发后,肇事车主姚云才、学徒杨才师徒二人不仅不予施救,反而弃车逃走。
过路行人及周围做事的人们纷纷上前施救,并报了警……《恩施晚报》对此进行了追踪报道,肇事者既受到了道德的谴责,又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制裁。
(摘自《恩施晚报》纪念特刊)
请阅读材料后,回答下列问题:
(15分)
(1)肇事者为什么要受到道德的谴责?
答`:
中华民族有“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我国现阶段的基本道德规范明确规定“爱国守法”。
他们肇事后,没有施救,而是弃车逃走,既没有“助人”,也没有“守法”。
(2)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何在?
答`: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3)为什么要履行法定义务?
我们应如何做到忠实地履行义务?
答`:
履行法定义务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没有统一答案,主要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和弃恶扬善的品质,只要学生能从正反两个方面予以评论,观点正确,言之有理即可。
25、王某自幼没了父母,他在政府的帮助下读完了中学。
之后,他响应国家的号召,自愿到部队服兵役。
在啷队,因表现出色,他多次受到表扬。
退役后,他自己开了个小批发部,干起了个体经营。
由于认真守法,积极纳税,他多次被税务部门评为纳税先进个体。
后来,他又带领村民走上了富裕之路。
他的举动得到了全村人民的好评,被村民选为乡人大代表。
阅读材料后请回答:
(15分)
1.王某享受了宪法赋予的哪些权利?
答`:
受教育权、荣誉权、劳动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王某履行了宪法规定的哪些义务?
答`:
受教育,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
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
我国公民权利义务是一致的,权利义务具有合一性,对等性,制约性。
4.公民该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
答`: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三、实话实说
1.什么是公民?
什么是公民权利?
答`:
(1)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具有物质保障。
2.公民怎样正确行使权利?
答`: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答`: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公民必须履行,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4.我们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遵守基本道德规范。
你能说出基本道德规范的20个字是什么吗?
答`: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勤、敬业奉献。
四、漫画分析题
请对下图中“孝子”的言行,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答`:
(1)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任何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这位“孝子”未成年时受到父母的抚养教育,成人后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他没有履行对父母的法定义务。
中国是一个讲求孝道的国家,他没有履行道德义务。
因此,他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上的谴责。
第二单元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26.我们从漫画中得到什么启示?
答`:
(1)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2)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3)我们要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当自身生命健康权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4)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说明:
学生能答出两点,且言之有理,即可给分]
27.15岁英英最得意的是可以将自己的小秘密锁在书桌的小抽屉里面。
这天放学后,英英发现自己书桌抽屉上的小锁被砸开了,里面的东西被翻过。
英英赶紧去问妈妈是怎么回事。
妈妈轻松地说:
“书桌的锁是我砸开的,我想看看你的抽屉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英英听后,又气又恼。
请回答:
妈妈的做法合法吗?
为什么?
答`:
(1)妈妈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她侵犯了英英的隐私权。
(2)①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②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五、辨析题(10分)
28.我国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这保证了我国公民的名誉权不会遭到侵害。
答`:
(1)题目观点是片面的。
(2)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这说明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
(3)但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如有人把一个诚实的人污蔑为骗子等。
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公民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六、材料分析题(12分)
29.某餐馆服务员为提前下班,以扫地为名驱赶顾客,遭到顾客王某的批评。
服务员杨某、邱某、张某一拥而上,用板凳、盘子、碗碟和拳头殴打王某,将其头部、鼻子和耳朵打伤,鲜血直流。
公安机关依法分别给予杨某等3人治安拘留处罚,并责令其担负受伤者的医疗费用。
(1)杨某等人侵犯了王某的什么权利?
(4分)
(2)公安机关对杨某等人的处罚说明了什么?
(8分)
答`:
(1)杨某等人侵犯了王某的生命健康权。
(2)①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
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活动与探究题(16分)
30.材料一:
张某手持铁棍入室抢劫,职工小王和家人奋起反抗,打伤张某的手臂后将其制服。
材料二:
小红怕吃药打针,患了感冒久拖不治,结果得了心肌炎。
材料三:
小林骑自行车上学时,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使的汽车相撞。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行为中,哪些行为属于合法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
为什么?
(6分)
(2)公民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有哪些?
(6分)
(3)请你拟两条标语,提醒中学生珍惜生命健康权。
(4分)
答`:
(1)①小王和家人的行为是合法行为。
因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小王和家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是合法行为。
②小红患感冒久拖不治得了心肌炎是放弃权利的行为。
我们有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小红患病不治是对保持自己健康权利的放弃。
③小林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的行为是放弃权利的行为。
我们有珍爱生命,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的权利,所以小林的行为不仅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且是放弃保护自己健康的权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
(2)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3)答案略。
[说明:
所拟的标语口号符合主题即可]
第三单元
13、(12分)情景判断,回答问题。
(1)九年级学生刘某看到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辍学去打工挣钱。
判断:
错误(2分)
理由: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2分)
(2)某饭店告知:
来本饭店就餐谢绝自带酒水、饮料。
判断:
错误(2分)
理由:
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__(2分)
(3)余先生一直承担着照顾爷爷奶奶的责任,两老立下遗嘱,去世后由余先生继承他们的一套私房。
去年两老去世后,叔叔提出要继承该私房。
判断:
错误_(2分)
理由:
按继承法有关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分)
14、(14分)材料一:
艰难的求学之路
材料二:
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为更好保护中小学生特殊弱势群体的生命安全,今年3月29日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的主题确定为:
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
我市各学校也纷纷行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校园暴力、伤害事件发生。
(1)请简要说明图片给你接受教育带来的启示。
(6分)
答:
应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习条件、努力学习,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
进而改变自己的生活和命运;怜惜受教育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使自己成为现代化建设有用之才。
(2)国家、学校高度关注校园安全的原因是什么?
(4分)
答:
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一旦失去,人生其他权利就失去了意义;青少年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还不成熟,在辨别是非,区分良莠方面会出现各种问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够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系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
(3)作为青少年的我们面对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应怎样进行自我保护?
(4分)
答:
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对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自觉性;努力学习各种自我保护的技能、方法,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15、(12分)2010年6月,湖南省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石鼓区一民宅内查出标注为华氏牌的劣质中小学生奶粉和婴儿奶粉12000多袋(罐),货值近50万元。
执法人员立即对标注为华氏牌的各类奶粉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结果表明,标注为华氏牌的中小学生奶粉(净重900克),明示蛋白质含量19.3克,但实际含量6.81克。
此前,阜阳市等地发现的劣质奶粉已造成一些婴儿出现营养不良甚至死亡。
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各题:
(1)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4分)
答: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等等。
(2)上述案例中的“劣质奶粉”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4分)
答:
知情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
(3)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将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分)
答: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14分)2008年9月,中国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
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国家提高了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标准,国家财政安排32.5亿元解决北方农村中小学取暖问题,逐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材料体现了我国保障公民的什么权利?
这些措施体现了义务教育的什么显著特征?
(4分)
答:
受教育权、公益性
(2)你认为在校园内有哪些与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不和谐的现象?
(4分)
答:
不少学生有“读书无用”的思想,不少学生在校表现较差,经常违反纪律,沉迷于游戏厅、上网等娱乐活动;对学习失去信心,外出打工等。
(3)青少年应该怎样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这一义务?
(6分)
答:
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第三单元第6课,二、概括(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下题蕴含的道理)
1.在旧中国,只有20%的学龄儿童能够入学读书,绝大多数中国人是文盲。
贫困的放牛娃走过学堂时,对少数富人子弟上学读书羡慕至极。
许多革命前辈在狱中苦读,在马背上、战壕里看书,补偿失去的读书机会。
答:
我们当代青少年应珍惜受教育权利。
珍惜受教育的权利,为中华民族的腾飞而刻苦学习。
三、简答
2.教育的作用有哪些?
什么是义务教育?
它有什么特征?
答:
(1)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
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
(2)教育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总之,对个人而言,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民族、国家而言,教育成就未来。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特征:
①具有强制性②具有统一性③具有免费性
3.小丽是八年级学生,开个体饭馆的爸爸缺人手,非让小丽退学到饭馆帮忙不可,并且对学校老师振振有辞地说:
“孩子上不上学,是我家的私事,别人管不着!
”
(1)小丽爸爸的言行正确吗?
为什么?
答:
小丽爸爸的言行不正确,因为其侵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2)未成年学生应当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答:
最主要的有三项:
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
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
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4.小伟今年12岁,父亲叫她跟着出门去打工,她不愿意,而且要求继续上学。
请从法律角度说明小伟这样做的对的。
答案:
小伟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
在我国,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统一性。
小伟拒绝父亲错误的做法,是勇于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行为。
是法制观念强的表现。
第三单元第7课:
二、概括(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下题蕴含的道理)
清•吴炽昌《客窗闲话•义丐》:
“乃呼里长,为之谋宅于市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
”清•《歧路灯》第一百八回:
“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
”秀才何岳,自号畏斋,曾经在夜晚走路时捡到200余两白银,但是不敢和家人说起这件事,担心家人劝他留下这笔钱。
第二天早晨,他携带着银子来到他捡到钱的地方,看到有一个人正在寻找,便上前问他,回答的数目与封存的标记都与他捡到的相符合。
那人想从中取出一部分钱作为酬谢,何岳说:
“捡到钱而没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东西了,(我连这些都不要),又怎么会贪图这些钱呢?
”那人拜谢而走。
他又曾经在做官的人家中教书,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将一个箱子寄放在何岳那里,里面有金数百两,(官吏)说:
“等到他日我回来再来取。
”,去了许多年,没有一点音信,(后来)听说官吏的侄子为了他的事情南下,但并非取箱子。
(何岳)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带回官吏那儿。
秀才何岳,只是一个穷书生而已,捡到钱归还,短时期内还可以勉励自己不起贪心;金钱寄放在他那数年却一点也不动心,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远过与常人。
答:
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
(或: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穷秀才何岳品格高尚。
)
三、简答
1.张某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
三个月后,张某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
张某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
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
张某诉至法庭,法庭判决张某用1000元赎回照相机。
简要说说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
答:
1.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
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
2.在市场经济下,有些人受利益的驱动,频繁侵犯他人的智力成果权。
(1)请你列举我们生活中都有哪些侵犯他人智力成果权的现象。
(最少三种情况)
答:
略。
(2)请你为我国智力成果权的保护出谋划策。
答:
国家完善立法。
加大宣传提高公民的知识产权法制观念。
同时加大管理和监督。
执法机关要加大打击侵犯智力成果权的违法行为。
公民要提高法制观念,拒绝购买盗版书籍以及音像制品,发现盗版要及时举报。
3.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宪法第十三条修改为: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和继承权。
”
请问:
“当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答:
(1)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我们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所有权。
(3)当我们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4)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5)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现象。
当其违法实施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以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4.某村因靠近县城,宅基地价值一度高达每平方米200多元。
村委会干部见有利可图,以为本村增加收入为名,违章乱批基地给本村村民,盖上简易住房后,以个人名义出卖住宅,变租出卖土地所有权。
村委会主任在近5年时间里通过卖宅基地获利60多万元。
许多农户也千方百计走后门批来宅基地再转手倒卖。
在近5年中,这个村共有164户村民出卖过宅基地。
有关部门根据举报查实后,将农户卖房的非法所得全部收缴充公,村委会有关干部也受到了查处。
有关部门为什么能全部收缴该村农户卖宅基地的收入?
答:
因为
(1)有关部门全部收缴农户卖宅基地的收入的做法是对的合法的。
(2)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对于公民通过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财产所有权不仅不加以保护,国家还将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
(3)某村委会干部和农户以个人名义卖住宅,变相出卖土地使用权所获得收入属非法收入,理应全部收缴归公。
其非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打击和惩罚。
5.李某10岁的儿子写的作文在少儿作文大赛上获奖。
某出版社未经本人同意将其编入一本《少年儿童优秀作文选》。
出版社应不应该给李某的儿子支付稿费?
理由是什么?
答:
出版社应该支付李某的儿子稿费。
理由:
(1)李某的儿子所写的作文属于智力成果,未成年人也享有智力成果权,出版社必须支付稿费,否则是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6.公民李某共有三儿一女,除第二个儿子婚后不久就暴病死亡外,其余儿女都已成家另居。
李某生前曾长期患病在床,妻子亦年老体弱,无力照料丈夫,夫妻俩长期由寡居的二儿媳服侍。
李某病逝后留下家庭储蓄3万元,房屋4间,子女们为财产继承问题发生了纠纷。
(1)解决上述财产继承纠纷的依据是什么?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