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与时尚话题优秀作文.docx
《经典与时尚话题优秀作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典与时尚话题优秀作文.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经典与时尚话题优秀作文
“经典与时尚”话题作文研讨——
经典与时尚(议论文)
毛茂
孔子说: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
智者动,仁者静;智者乐,仁者寿。
山之巍峨雄壮,千年不变,此之谓经典也;水之灵动飘逸,所在皆是,此之谓时尚也。
崇尚经典者,成熟稳重、深刻沉静;追求时尚者,敏捷睿智、飘灵洒脱。
经典好比右丞(阅卷人批注:
当为“右军”)之书,入木三分;时尚好比太白使诗,天马行空。
对于一种文化来说,时尚是其血,而经典是其魂。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
“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朝之骈文,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这些都是每个时代的时尚。
然而,无论以何种艺术形式,文化的根源都牢牢扎根其中。
正如清末学者刘熙载所说,《六经》,文之范围也;道理之家,《书》之后也;义理之家,《礼》、《易》之后也;情理之家,无出《诗》之右;事理之家,罕与《春秋》可比。
自然,后世这些灵动的文学形式,将灵魂和养料带走(批注:
当为“带遍”)全身,使文化这个个体有血有肉,富有生命力。
《文心雕龙》说:
“百家腾跃,终入环内也。
”而一代代文人“不失赤子之心”,创造出的“时尚”,也正是文化长河中灿烂夺目的明珠。
然而时尚也并不光是血,它也可以造就经典。
时尚之血虽然灵动飘逸,然而也不失着拙重大的境界。
不断有营养积淀,充实着自己的灵魂。
左思十年构思作出《三都赋》,引得洛阳纸贵。
这样的时尚,即便在今天人们对“时尚”趋之若骛的社会中也是“后无来者”。
汤显祖的《牡丹亭》刚刚出版时,“家传户诵,几使《西厢》减价。
”试问,又有哪本畅销书可以做到?
而这些都是文化的精华,是文化的蚌中的珍珠。
之便是时尚造就了经典。
现代社会,出现了好多所谓的“时尚”,总结下来一句话:
不分青红皂白就是“时尚”。
这些“时尚”开文化的玩笑,以嘲讽经典为高明,其实不过是蜉蝣之于天地,一粟之于沧海(批注:
此处先用一下韩愈“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更贴切、明确)。
而追求这些时尚的人,最终只能是“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这些微不足道的、渺小得在文化面前抬不起头的小可怜虫,嘲弄历史的“时尚者”,最终必为历史所嘲弄。
时尚与经典,创造出的是优秀的文化;时尚与文化,创造出的是具有优秀文化素质的人;时尚与经典,创造出健康社会。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
(批注:
还得有一两句话,否则即为起首的无效重复)
不变的惟有经典
李晗
那是两间小小的店面,隔着一条窄窄的街对望着,一家名为“经典小屋”,另一家名为“时尚小屋”。
一对退休的老夫妻经营着“经典小屋”。
店里布置得很古香古色,仿红木的展示柜,低垂的吊灯泛着晕黄的光,角落里一台旧式唱片机咿咿呀呀地播着只有在旧上海滩才能听到的老歌金曲。
“经典小屋”里卖的商品很少,靠墙是一个书架,一套精装版的“四大名著”,一套齐全的《四库全书》(批注:
我很怀疑这么大的小店能不能放得下。
要么第一,老夫妻在卖盗版书;第二,卖的是电子版的,这可也够时尚的了),以及一套有了些年岁的《康熙字典》,即是全部(批注:
缺主语)。
一旁的展示柜稀稀落落的摆着宜兴的陶器,景德镇的瓷器和名贵的景泰蓝,件件都经过精雕细琢。
店里的另一边则被辟为服装区,只卖些富有民族色彩的唐装、旗袍。
这时候的“时尚小屋”是一家牛仔服专卖店,店里面的服装款款另类:
磨边的有之,漆白的有之,上上下下都是洞的更是比比皆是。
一帮帮打扮新潮的年轻人天天趋之若骛……
望着对面门庭若市,老夫妻俩一点不为所动,他们依旧守着“经典小屋”,等着为数极少的客人上门……
仿佛是印证什么,没过多久人们已不再青睐牛仔服(批注:
不真实),牛仔服装也因没有客源而关了门(批注:
病句)。
等到再开张时,“时尚小屋”成了一家音像商店,里面充斥着周杰伦、陶喆等港台歌手的CD。
高分贝的音箱一刻不停的播着震撼的摇滚乐,音箱下尽是一群追星族(批注:
追星族是蚂蚁?
)捧着心爱的CD如痴如醉的随音乐而起伏摇摆(批注:
追星族又成了稻子?
)……
面对这种情形,老夫妻俩相视一笑,他们把玻璃的店门一关,隔去外界的一切嘈杂喧嚣,店里就是一片净土,一位老先生专心致志的正在挑选着什么……
音像店如雨后春笋,正在这条街上一家家地冒了出来,人们热情却也一天天地降下去了。
终于,“时尚小屋”又(批注:
停业几次了吗?
)被迫停业,经过重新整修以时尚书店的面孔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店里专卖八十年代后的作家的作品,吸引了一大批年轻的眼球(批注:
修饰不妥),激烈跳动的心——店里天天人满为患……(批注:
1、至于吗;2、怎么那么多引号?
)
老夫妻俩见了并不言语什么,他们轻轻拂去《四库全书》封面上的浮尘,淡然地笑,显得与他们卖的商品一样与世无争。
……
日子一天天地过,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见证着“时尚小屋”的门面换了一次又一次。
经典与时尚(议论文)
王龑华
经典与时尚看似一对冤家,但其实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当经典与时尚结合,那真是妙不可言。
经典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有着不随岁月的流逝而减弱的魅力。
所以经典往往可以一代代地留传下去,每当被人提及,都会让人津津乐道。
经典也可以是同类中的佼佼者(批注:
意思不明确),无论是臆见艺术品或一个才华横溢的活生生的人。
一当(批注:
“一旦”)成为经典便可以名垂千古,留芳(批注:
当为“流芳”)百世。
时尚是很短暂的一股潮流,它与时代紧密结合,随时会更变,但它却又很大众化,如果经典和时尚都比喻为君主,那经典就是一位不苟言笑的统治者(批注:
牵强、绝对化),而时尚推行亲民政策(批注:
同样不妥,见上)。
它的贴近生活让人很乐意追随它,也难怪会有那么多人争做时尚先锋。
经典的不苟言笑让民众对经典既敬畏又崇拜,对于顶着“经典”光环的文化,艺术作品或人才都极力维护,不准别人向他们挑衅(批注:
缺主语),歪曲抹杀(批注:
逗号当改顿号)。
但这种想法或做法只会让经典永远位于象牙塔的顶端,无论对错,拒绝否定就意味着抗拒进步。
时尚由于它的变化无常(往往今天流行大江南北的东西后天提起就会被嗤之以鼻:
哼,老土!
)(批注:
此句当独立成文,并将后三字删去,否则行文突然出现不和谐音),使得它的魅力大减,在一些文人学士的眼中甚至不堪一提。
其实时尚的东西也有值得称道的,至少它所拥有的追随者是经典难以望其项背的。
当周杰伦的《蜗牛》入选上海市中小学生爱国歌曲时遭来非议一片,但不可以否认,时尚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
(批注:
光有“理”没有议更没有例,是空洞无力的)
经典虽然长久但难以推广(批注:
又显绝对化,例如李白《静夜思》中国人尽人皆知,大概其推广程度是没有任何“时尚”能比得上的)时尚虽然大众化却难以恒久(批注:
亦显绝对化,许多时尚不过是早先时尚的改头换面),何不让经典与时尚互补长短,完美结合呢?
让永恒与大众化结合,使经典不再高不可攀,不再神化;让时尚不再下里巴人,为一些人所不齿(批注:
那难道就非得让所有人“齿”了才行吗),让我们可以接触到真实的经典与高雅的时尚,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利事。
金庸的《天龙八部》入选语文读本曾引来社会舆论的长达十多天的口水占战,至今仍余波未平,其实这倒未尝不表明,作为经典的语文教材(批注:
教材不宜称经典)正在逐渐吸收时尚的元素,更贴近于生活,还不是像无字天书一样神圣,让人高不可攀。
(批注:
此句读不懂)
亲民的经典,高雅的时尚,这才是我心中真实的经典、真实的时尚。
蓝鸢尾(小小说)
许赟
但丁说:
“从我,是进入悲惨之域的道;从我,是进入永恒痛苦的道路;从我,是进入永劫人群的道路。
”
——题记
我总是在背后看着他瘦削的身影以及偶尔露出的沾满色彩的手,我觉得,那很漂亮。
画室外是个繁忙脏乱的集市,主妇们吆喝着结伴去购马铃薯。
而他却放下了画笔,颓废地坐在酒箱上,双手耙过不甚浓密的头发。
这是19世纪的欧洲,古典派的黑暗和学院派的精致充斥着整个画坛。
对于那时的人来说,那才是流行,才是时尚。
他总是消沉的沉浸在酒精里,不可自拔。
卧室里脏乱的一切映衬出我的洁净、高不可攀。
可我总是心疼的看着飞舞的画笔,旋转的色彩,和那浑浊的泪。
“时尚就是经典”,那个胖乎乎的学士总是这么说,带着不可一世的神情和拙劣庸俗的画作接受人们的访问和爱戴。
而他,我的主人却总也不明白他到底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
他总是用指腹划着画上盘虬的曲线,一次又一次的重复。
洁净的清泉洗不去我浓重的哀伤,我无法想象我衰老的模样,那萎缩干皱的情景让我害怕。
画室里的作品披上尘埃,放在最阴暗的角落。
他总是呆在画室里,不停地画向日葵,一幅又一幅。
而我看着一片金黄的色彩在自己眼前开放,觉得很幸福。
日子就这么从指间划过,终于有一天,他把我放在案头,调起了他的色板。
我不知道他在画什么,我只是在想我的灵魂在上头了(批注:
改为“我只是隐约的预感到,我的灵魂将会融入到那片莫名的色彩中”)。
窗外,依旧是学院派和古典派不可一世的叫嚣。
沉睡。
当我再次醒来,(批注:
加“他早已不见了踪影”一句),我发现自己被高置在豪华的展馆里,接受世人的赞叹。
我发现,他们称我为“经典”,永远的时尚。
而我,(批注:
加“其实”二字)只是小小的一株蓝色鸢尾,我颤抖着蓝色的花瓣,轻轻地吐出我的呓语。
可是,他们不明白,世人不明白。
(批注:
改为“因为突然间我想起了他,那个早已上了天堂或落了地狱的人,和他那只沾满奇异色彩的绽着青筋的手。
我轻轻自言自语着,然而,没有人能听懂我的呓语。
也许,只有他,才能明白”)
那个我永远的主人,亲爱的梵高(批注:
加“据说他是叫这个名字”),你明白吗?
无论那曾经的时尚、经典是如何被世人赞颂,都是假的,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一切。
经典就是永远的时尚。
寻觅(散文化小说)
杨静珏
我是一只爬虫,在钢筋水泥筑造的城市夹缝里苟延残喘,城市里的每座楼房上都贴着时尚的标签,而城市中每个形形色色的人(批注:
语病)也都打着时尚的旗号轰轰烈烈的招摇过市。
在我的身边充斥着我听不懂的语言以及那堆积如山的商业歌曲。
那种软绵绵的爱情小调只会让我一层一层的起鸡皮疙瘩,然后一边呕吐一边找洞钻进去藏身。
我抬头寻找阳光的时候,总是觉得眼前像是蒙了一层灰看不清楚。
我想我可能老了。
在所谓高度文明的城市中我寻寻觅觅了那么多年却一事无成,反而越来越落后。
而城市却不愿等我,义无反顾的向着前方发展着。
我害怕终有一天它会迷失方向,迷失在那一片慵懒、浮华与奢靡的沼泽中。
可是没有人会对我这样一只卑微的爬虫感兴趣。
他们正忙着追逐时尚,我听到流泪的经典在背后无奈的呼唤被喧哗淹没,我看到悲伤的经典转身离去的背影(批注:
“时尚”与“经典”的出现仍显突兀,上文的铺垫力度看样子还不够)。
我突然觉得生活很空虚。
每个人都为着莫名其妙的东西在穿梭与忙碌,而总是忘了最能给自己带来抚慰与快乐的经典。
我趴在马路中央的时候,阳光轻轻地打下来,溅在我身上,金光闪闪,那么张扬与抢眼的色彩。
可是我觉得心里隐隐作痛。
我只是觉得自己很脏,还有城市里阳光浓艳而矫揉的渲染。
车轮飞快地碾过,我看到眼前的流光在一串串地飞舞。
车子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我却始终活着,就这样无耻地蹲在时尚的尾巴上。
我想试着找回属于我自己的经典,于是我背离了人群,向着相反的方向爬去,在我即将陨灭的生命里,我希望能真正地干干净净地做一次爬虫,一只被自然的阳光呵护着的爬虫。
流光溢彩在家渐渐离我远去,光怪陆离的城市在缓缓地与我脱离。
我的身上布满了灰尘,但我突然觉得自己变得纯净起来,像是一种生命的洗礼。
路旁盛放着的野菊花还有很多不知名的硕大的叶片在前后左右自在招摇,绿布满了我小小的视野。
抬起头看蓝天的时候,觉得温暖与恬静浸润了我的五脏六腑,那一方方的蓝天像被刚刚洗过,干净得能拧出水来。
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天成,毫不做作。
山山寒色中,苍老的枝枝杈杈斜矗着,屹立于西风,在夕阳满山的流光中摇撼出一派迷人的金黄。
这里成就了“碧云天,黄叶地”的全部经典。
我的气息很平和,虽然我知道我就快要死了。
我终于找到了归宿,找回了属于我自己的那份经典。
阳光好干净,洒下来,淡淡清香。
世界仿佛睡着了……
沉静,在喧嚣的时代(小小说)
俞莉蕴
一、薇薇
我叫薇薇,我的母亲叫王琦瑶。
我是典型的淮海路上的女孩子,商店的橱窗就是我的教材,我们学习的,是生活美学,是如何追求时尚。
我们每天的作业就是在大街上触摸时尚,然后回家细细琢磨,再与朋友交流。
而我们在朋友中的地位,便是由我们时尚的程度来决定的,谁能将时尚推至最精华,谁就是我们的领袖。
可是,纵使我已经傲行马路了好多年,培养出了对时尚的敏锐嗅觉,却总是败在我母亲手下。
我母亲不需要踏破服装店的门槛,不需要把外国电影当作服装的摹本反复参看,她只需要把一箱子的旧衣服翻出来,稍作整理便一领潮流。
我去烫了头发,母亲说像个从前的苏州大小姐,母亲去一剪头发,显得清爽而别致,我一看我自己,果然像个从前的苏州大小姐。
我不服,母亲的那些旧衣服都有些发黄变色,哪有我的那些衣服令人眼花缭乱,可母亲穿这些衣服,就是会显出一番别样的风味情调,使我的灯红酒绿显得俗气不堪。
我表面上总是不接受母亲的建议,可我不得不承认,那些建议都预言着下一轮时尚。
二、王琦瑶
我是王琦瑶,薇薇的母亲。
这个时代已经完全走了样,脏,乱,吵闹,拥挤不堪。
马路上的摩登女性都是浮躁的,人们追求着标新立异,便把整个时代搞扭曲了。
他们不屑于以前的经典服饰,因为在她们看来,这些经典都是落伍的,是要被人耻笑的。
而她们不知道,一轮又一轮的时尚轮换下去,却总是万变不离其宗的,而那“宗”,便是经典。
我的那箱旧衣服,是几十年的积淀,稍一修改便是新一轮的时尚,这种沉淀不是这个叫嚣着热闹着的浮躁时代所能产生的。
这个时代,只有亮得灼眼的媚俗,俗到飘然的轻浮。
她们没有经典的沉静,没有沉静的熏陶,搞得现在的大街根本不忍卒读。
薇薇就是这个时代的女孩,在这个乱作一团的布满尘埃的大街上追求着她们的时尚。
大把大把的花钱买衣服就为了使自己站在时尚的浪尖,却总是被浪打过去而被甩在身后,于是便尽力追着浪走,难免流于庸俗。
静一静吧,喧嚣的时尚……
身上的中国图腾(记叙文)
周苑香
要寻找时尚的影子,那就一定要到大都市里嗅一嗅。
在每一个不经意的角落都会有所发现。
而现在频频地在眼前出现的是各种各样的纹身:
脖子上、手臂上,肩上……只要有创意,在脸上也无所谓。
哥哥家附近开了家纹身馆,就冲着外面的招牌也要进去看一看。
牌子上并没太多的花样,也就是几条相互缠绕的蛇,但似乎又是朵艳丽的花,有种压抑又有种畅快感。
一直都以为只有不正经的人才会在手臂上纹上条龙只鹰来吓人。
一进纹身馆,感觉就有点改变了。
这里很亮堂,干净得吓人,墙上贴满各色各样但不零乱的图片,似乎是摄影集之类,让人很想一幅一幅看过来。
老板也不象是个不正经的人,反而书生味很浓。
奇怪的是这儿有多式纹样,但以龙蛇为主,或凶恶或卡通或变形。
“随便看。
”老板似乎很忙,顾不得向客人说上些什么。
我也只能尽自己的力自己看了。
“领略一下中国的文化”,在龙蛇画片的上端贴着这么几个字。
中国文化,龙?
当然!
龙是中国的象征。
蛇?
这是为什么?
虽说也长长的细细的但远不能与龙相比啊。
我有点疑惑当然也很好奇,想必中间有点关系。
辞别老板后,我打开了电脑。
哦!
网页上的答案似乎很明了。
“中国远古传说中的‘神’、‘神人’与‘英雄’,大抵是人首蛇身,包括出现很碗的所谓‘开天辟地’的‘盘古’,也依然沿袭这种‘人首蛇身’。
”原来蛇并非不吉利、很卑小的东西,中国那么多经典的神话人物都是“蛇”呢!
又看到一则:
“闻一多曾指出,作为中国民族的象征的‘龙’的形象,是蛇加上各种动物而形成的。
它以蛇身为主体,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毛、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这就意味着以蛇图腾为主的远古华夏氏族部落不断战胜、融合其他氏族部落,即图腾不断合并其他图腾逐渐演变成为‘龙’。
”
原来那么经典的中国龙原本也是条“蛇”。
看来蛇还是个吉祥的东西!
看看那些把蛇纹在身上的人,到底是骨子里有些叛逆呢,还是在延续中国的悠久文化?
把蛇纹在身上也许只是追求刺激的感觉,但谁能说这不是纹身人的一个“诡计”呢?
也许他想让每个人的身上都带上中国的图腾吧,刻上一个中国的印章。
唯真唯美(议论文)
徐琦
总是觉得经典就像一颗钻石,稀有珍贵由熠熠夺目,而时尚只是一个肥皂炮,虽五彩斑斓却转瞬即逝。
我是一个怀旧的人,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也不愿频繁接受。
选择经典的童话。
那个小美人鱼的故事总是让我一遍遍流泪、感动。
当小美人鱼历经种种磨难却依然换不来期待爱情,结局只能是变成炮沫绝望地在海上蒸腾。
我终于明白,爱情的结局不可能永远是王子加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它有破碎,有辛酸,有绝望。
只有经典才会被我铭记在心灵深处。
而时尚,我知道时尚的羽翼之下会派生出经典的许多版本,或逗人发笑或令人咋舌,也许会被人记住那么一时三刻,但却永远无法取代经典被人铭记的地位。
选择经典服饰。
一直以为最漂亮的衣服是旗袍。
那种带着旧上海华美与迷醉气息的旗袍,光华的丝绸面料折射出如梦如幻的光,带着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展现在每个人面前,在隐约间将东方女性的美表现到极致。
在满街的吊带衫露脐装之间,再难寻找到旗袍的摇曳生姿,也许旗袍的最终命运就是被人遗忘在角落积满尘埃。
失落的经典。
选择经典的爱情。
经典的爱情不是《东京爱情故事》,不是《蓝色生死恋》,甚至不是《泰坦尼克号》,唯一的只是那个演绎了千年的怀想:
化蝶。
没有理由只是因为那份令我震撼的美丽。
破碎和决绝,如一块被记忆凝固的琥珀,在最美丽的同时也早已属于大千世界。
惟有伤悲的分离,才会有幸福和痛苦被镂刻在时间的深处,才会有生死难了的承诺,没齿不忘的期许。
而如今在这个“爱情”泛滥的年代,连小学生也在谈爱情,时尚的爱情方式,时尚的爱情宣言……又有何处才是唯美纯洁的爱情圣地呢?
‘我选择经典并不代表着我屏弃一切时尚。
每一份经典都曾经是由时尚历经时间的考验慢慢成长蜕变而来的。
经典也并不一定是那种古老得翻黄的东西。
就像英式摇滚,它就是时尚与经典的完美结合。
无论是经典也好,是时尚也好,我只是想寻找一个安静的港湾,可以让我的心灵暂时停泊,静静休憩,静静思考,于平和宁静中去品味时尚,品味经典,品味人生中每一份酸甜苦辣。
扭曲与还原(议论文)
郭海燕
经时代的更替,知识的凝聚,思想的变迁后,人类的意识中慢慢有了“经典”与“时尚”之分。
但它们仍然彼此平等,人们在享受“经典”的同时,也可以追求“时尚”带来的新鲜感。
就像一个带着红色爆炸型假发,穿着露脐装T恤,以及一双令人担心走路是否会摔着的尖跟长筒皮鞋的女孩,也同样能够坐在剧院里观看《天鹅湖》一样。
而如今,人们过多的追求时尚,却贬低甚至蔑视经典。
平时,我们在学习之余,都会找些课外读物来充实自己的生活。
但若作个统计的话,这么多学生中,又有多少学生会挑“四大名著”来看呢?
或许更多的是嘘声一片吧。
想着如今还有谁会去看那种书,那么他就真的是太“经典”了,经典到老掉牙。
我们要时尚!
时尚的人就要看韩寒的书,看郭敬明的书,看安妮宝贝的书,再其次也别选“四大名著”!
这样的想法虽然荒谬,却的的确确是普遍存在的,这无疑是把时尚与经典的地位给扭曲了。
而且,也把它们狭义化了,似乎经典就是对应老套、古板,而时尚也只是简单的对应流行、跟风等。
看大家都看的,说大家都说的,做大家都做的,似乎这就是时尚者之所为了。
这样的扭曲理解时尚与经典,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也是一种文化的悲哀。
扭曲的时尚与经典不再是两个平等的事物,它们成了有主次之分,有高下之分。
而时尚往往占据着主流,经典从而成了“末流”。
现在人们所讲的时尚让人肤浅,对经典的不屑又使我们错过了前人留下来的精髓。
经典特别是其中的一些著作,例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战争与和平》、《呐喊》等,只要你细心去领会你就会发现,它们总是对我们理解、认识人性有所启迪,使我们有所深思、领悟。
错过了对人性的陶冶,本身就是文化的最大流失。
所以说,扭曲的时尚与经典是一种悲哀。
请别把时尚老挂在嘴边,因为你只了解它的片面;请别对经典视之漠然,因为它不代表古板与守旧。
请平等对待时尚与经典,追求时尚之余,也请别忘了隐身于我们灵魂后面的经典,它是你生活动力的源头之一。
红玫瑰与白玫瑰
周斌君
白玫瑰兀自地盛放在无人的旷野,月明星稀之下,白出了圣洁,于是乎成了唯美的经典的化身。
红玫瑰傲放在了铁栅栏的庄园,无数行人叹为观止,她毫无疑议地得到时尚的赞誉。
失意的人走在失意的道路,荒原之上的孤凉勾起心中的万般惆怅。
不远处的白玫瑰似划破夜空的孤星,素雅而又高贵得出奇。
她盛放得自信,盛放得执着,盛放得坚强。
就在这样的境况下,失意人心中有了希冀,有了寄托。
此时言语似夜行车的灯光,断断续续,弥漫开来;情意宛似不老的天池之水,汩汩地注进了这朵玫瑰之中。
失意的人带走了之片荒野上的星光,他认为自己有能力给她更多的光耀。
她被小心的呵护在了水晶樽中,供奉在阳光最充足明媚的地方。
失意人每天欣赏,每日赞叹,直到能像一个快活的人那样活在阳光下。
他心里充满了感激。
他路过花店,看到一株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她已经走出了庄园,来到了尘世。
红是哪样的绚烂,他被深深地打动了。
他想,每天只有白色的花相伴,也许太单调了,和红色的花相搭配,会更有活力的。
从此白玫瑰多了一个伴,红玫瑰也感到了生活的新意趣。
她们相看两不厌。
然而,渐渐地,倦意滋生出来了。
红玫瑰开始讨厌白玫瑰:
她太素气了,单调而土气。
在夜晚的月光下,甚至有些凄惨,就连她那水晶樽也显得悲凉了一些。
毫无疑问,红玫瑰的情绪在不知不觉间传染了失意人。
哦,这样叫已经不妥当了,他已经是一个快乐的人了。
他每天小心翼翼的看护着两朵花,他不断的给红玫瑰加水,添养分,越来越疏离了那孤寂的白玫瑰。
他开始携着红玫瑰参加时尚的派对。
水晶樽是不能适宜于红玫瑰的,他带着她去挑选更为艳丽璀璨的花瓶。
一切,都只为着让红玫瑰显得更加卓尔不群,时尚非凡。
白玫瑰依旧盛放着,有一些淡淡的失落。
她活在冷寂的空气中,怀着不变的唯美的情怀,延续着来自天池之水的神秘。
面对着曾经熟悉而渐变得冷淡的脸,她有些无奈,然而只能延续自己的永恒。
时间倏忽而过,甚至没能在指间留下一丝痕迹。
红玫瑰的花瓣终于渐渐凋落了,艳丽中染上了颓唐的枯黄,最终。
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枝桠,颤抖在微凉的风中。
曾经的失意人,看着她,心中重又沾染了浓浓的失落。
他忽然厌恶起来,一把拔掉她,扔向了窗外。
他的目光不经意间再次落到那久违了的白玫瑰上。
失意人惊异地发现,她憔悴、落寞,却依旧那样的洁净、素雅,她高洁地是那样的不食人间烟火,傲立于尘世之外。
他有些愧疚了,他决定,从明天起,他要加倍的珍惜她、爱护她。
第二天,清冷的晨光中,他起身来看白玫瑰。
可是——
枝头空荡荡的,仿佛空明的天缺失了一片,素雅的花瓣,漂浮在水晶樽的水面上,不泛起一丝波纹……
风滤过他的睫毛,寒飕飕的。
他的眼睛有些湿润了。
这花之殇,之白玫瑰的凋零!
他的心中空落落的,他重又回到了以往那般的失意中了。
……
白玫瑰曾经是那样的永恒,然而在失意人心灵的冷漠下,她最终被戕害了。
失意人因红玫瑰刹那的华丽而放弃了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