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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落实《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强化中部、构筑支点、区域联动”的战略部署,推进长吉一体化进程;促进长春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绿色宜居城市,实现2020年长春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目标;为集约有效使用土地,配套各项基础设施,引导城市建设协调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努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开发低碳技术,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技术;加快区域绿化进程,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增加森林碳汇;构建起低碳型城乡空间发展格局,实现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生活模式。

二、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原则。

明确与不同区域层次各城市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建立和谐统一的区域城镇分工体系,积极推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统筹城乡资源要素和各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区域的一体化发展。

三、整体性与系统性原则。

从全局出发,合理布局城市各类功能区和安排各种物质要素,使城市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主次分明、互相衔接,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四、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原则。

结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布局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定额指标,实现城市的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远期与近期相结合原则。

正确处理好城乡规划的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既要保持近期建设的相对完整,又要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规划修编重点

规划在对宏观区域协调发展和城市发展研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发展、市域城乡统筹、城市空间形态与结构、城市经济产业布局等,同时优化综合交通网络系统,完善区域基础设施,预留大型市政设施廊道,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框架。

第四条规划编制依据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以及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务院[2002]13号)

《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号)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关于同意开展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函》(建办规函[2004]210号)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国务院2008)

《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国务院2009)

《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第六条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包括三个层次:

市域、规划区、中心城区

一、市域

市域范围为长春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长春市区和榆树、农安、德惠、九台4个县(市),面积20604平方公里。

二、规划区

规划区包括长春市市区和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控制区,总面积3891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指长春市五城区范围内49个街道,以及城西镇四间村、西新镇前程村、东岗村、繁荣村、东山村、玉潭镇永新村、勤俭村、新立城镇五四村、齐家村等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610平方公里。

第七条《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是指导本市城乡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规划经批准后,凡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城市发展目标及战略

第八条城市总体发展目标

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辐射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开发低碳技术,推动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搭建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形成区域开发与国际合作的新格局;持续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规划期末将长春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科学进步、资源节约、设施完善、环境优良的开放型、多元化、适宜居住的绿色宜居城市,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率先发展。

第九条经济发展目标及战略

经济发展目标:

在优化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基础上,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年均保持在10%以上,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万亿元左右;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左右,第二产业比重保持在50%左右,第一产业比重调整到5%左右,建设成为以新型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合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经济发展战略:

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广现代农业,建立食品安全体系。

规划期内重点实施《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加快灌区改造、黑土区治理、良种培育和推广、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生产技术集成与普及、空中云水利用等项目建设,稳步提高区域内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畜牧业产业经营。

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

实施产业集群战略,建设三大基地,即努力构建以整车产能为基础,新能源车、特种车、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服务业和汽车文化为一体的汽车产业基地;以城轨客车为基础,集制造、研发、维修、零部件生产为一体的轨道客车产业基地;适度发展玉米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以化工醇开发利用为基础的生物化工产业基地。

推广开发低碳技术,加快壮大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多业并举的产业发展格局。

发展金融、物联网、研发、工业设计、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加快发展会展旅游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引领带动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和优化升级。

第一十条社会发展目标及战略

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及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和谐社会发展目标。

社会发展战略:

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及农村协调发展;着力改善民生,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需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各级各类社会服务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正,保障社会安全;加快知识创新及传播步伐,提升人口素质。

第一十一条生态发展目标及战略

生态发展目标:

到2020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与生态破坏得到全面控制,城市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向全面建成绿色宜居城市目标迈进。

生态发展战略:

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重点进行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主的生态建设;力促水资源利用战略转变,提高用水效率,维持水生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与管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缓解环境压力;积极进行制度建设,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效管理自然资源。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十二条区域协调发展目标

通过与周边城市、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构建等级规模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科学、产业结合紧密的区域城镇体系。

第一十三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一、面向东北亚区域,积极融入环渤海经济圈,打造东北亚资源要素集聚高地、产业和科技创新高地、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东北亚国际商务服务基地。

二、贯彻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发挥哈大经济带的发展优势,加强与哈尔滨、沈阳、大连等东北大城市间的区域协作,北依资源,南联港口,促进二级轴线集聚发展,融入东北地区“三纵五横”的空间发展格局。

三、突出长春市在省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贯彻国家图们江区域发展战略,加快长吉一体化进程,促进长吉都市区建设,辐射带动中部城市群协调发展。

第一十四条空间发展指引

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两区、四轴、一带”的空间结构,规划期内强化高端生产要素集聚,打造长吉都市区。

重点提升哈大、长吉、舒梅沿线城镇,促进人口、经济要素的集聚和极化;强化长春-吉林都市区、陶(赖昭)五(棵树)菜(园子)组合城市的空间协调;拓展与发达地区经济联系通道,扩大腹地空间,提升长吉区际地位。

依托长春市中心城区,建设“长东北新区”,加快与延珲城市组合区、吉林市的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重点加强与吉林北部工业新区合作,积极推进长吉一体化进程;努力促进新能源、生物产业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建设成为中国图们江区域发展的产业核心,带动与支撑长吉图开发开放。

其中,沿长吉交通走廊重点打造卡伦湖科技生态区、龙嘉机场临空产业区以及九台新区等空间节点。

第二节城镇化与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十五条走集中城镇化发展道路

以中心城区发展为重点,促进新型产业向中心城区集聚,引导传统产业向外围地区转移,优化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提高对全省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努力扩大县(市)城区规模,引导产业向县(市)适度集聚,完善各县(市)与中心城区之间的产业分工体系。

整合现状非农业人口规模小于2000人的建制镇,择优培育重点镇,成为乡村地域的经济增长极。

第一十六条人口规模

2015年长春市域总人口达到88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54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约为61%;2020年长春市域总人口达到95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65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约为68%。

2015年长春市规划区总人口控制在47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420万人左右;2020年长春市规划区总人口控制在52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480万人左右。

2015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380万人左右,2020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425万人左右。

第一十七条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的原则,合理引导市域人口和劳动生产力分布,优化配置市域发展资源,强化建设一批重点组团、城镇,形成五个城镇等级,其中包括1个特大城市,4个中等城市,4个十万至二十万人口城镇、8个五万至十万人口城镇以及若干个五万人以下城镇。

第一十八条完善市域各级城镇的功能结构,提高整体功能水平,建立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职能结构。

中心城市为长春市中心城区,规划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促进产业结构重组,实现产业结构升级。

规划期内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产业发展重点。

次中心城市为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规划以承接中心城市传统产业扩散为主要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以提高产业规模,构筑产业分工体系为目标,其中应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配件制造、化工、建材、食品等五类产业。

重点镇包括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劝农山镇、奢岭街道、兰家镇、合心镇、英俊镇、卡伦镇、合隆镇、米沙子镇、五棵树镇等,规划重点镇是城市经济要素转移及扩散的重要空间载体,依托区位优势以及当地资源,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结构体系,作为城市功能的重要补充。

一般镇以发展农工贸为主,形成农村地域生产、集散中心。

第一十九条在市域范围内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次级中心城市为节点,快速骨干交通为依托,构建“一核、三轴、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其中“一核”为中心城区;“三轴”为以哈大复合交通走廊、珲乌复合交通走廊为主的一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和依托长营高速公路至辽源方向二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多点”为五个次级中心城市。

第二十条城市发展指引

市区:

积极发展金融、物联网、信息、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强化中心城区的经济、管理、服务、枢纽、创新职能;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轨道客车制造、生物化工等主导产业,培育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向外围转移。

其中,双阳区重点强化生态旅游和居住功能,引导高等教育产业向奢新一线集聚;建设国家级梅花鹿繁育和鹿产品加工基地;保护石头口门水源地上游汇水区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污染型产业。

重点保护双阳湖、吊水湖两个生态保护区。

榆树市:

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建立以农产品深加工、医药生产、绿色食品为主的高效型工业结构体系。

调整全市的产业空间布局,形成以五棵树和城区为主的两个经济区域。

农安县:

重点发展食品、医药化工、建材、服装等四大主导工业,实施“中心带动、周边崛起、沿线突破、梯度推进”的城市建设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辽金民俗文化旅游景区。

重点加强对波罗泡、元宝洼泡、敖宝图泡、莫波泡的生态环境整治与恢复。

德惠市:

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加快德惠开发区,姚家玉米工业园区,北部菜园子镇、南部米沙子镇的建设,承接中心城市向外转移的企业。

九台市:

加强能源、水资源的基础供应能力,作为长吉都市整合区重要空间节点,重点发展能源、农机、食品、农产品加工、矿产建材等主导产业,积极发展花卉、苗木、旅游等新兴业态,重点建设卡伦镇、东湖镇、西营城镇。

第三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一条市域交通发展战略

以国家及区域的交通为依托,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加强和完善以沈阳─长春─哈尔滨为主、图们─长春─乌兰浩特为辅的大“十”字形地面交通走廊;结合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的扩建,组成以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加强对外交通设施与市区交通体系的联系和结合,逐步形成合理的交通结构,建立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高效的综合对外交通体系。

第二十二条对外交通发展目标

建立以长春中心城区为中心的综合性对外交通运输体系,逐步提高综合运输能力,增强长春市与东北地区、国内各主要城市及其它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加强和完善交通枢纽体系,使长春市的客流、货流的集散和运输更加安全迅速,形成以公路、铁路运输为主,以航空运输为辅的多功能立体化对外交通体系,逐步将长春市建设成东北地区的重要的交通枢纽,发挥长春市在中国图们江区域和吉林省中部城市群的辐射带头作用,巩固和提升长春市全国性综合运输枢纽地位。

第二十三条公路网

支持城市区域职能发挥,按照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一般公路等分级,规划高效、快捷的公路网。

高速公路:

规划长春市高速公路网布局为“两环八射”的格局。

“两环”为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和长春经济圈高速公路;“八射”分别为京哈高速公路、蒲左高速公路、珲乌高速公路、长抚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

区域干线公路:

长春市域范围内的主要干线公路有连接万宝镇、米沙子镇、龙嘉镇、东湖镇、劝农山镇、奢岭镇、新湖镇、烧锅镇的环线公路、榆陶公路—科铁公路、德哈公路—德其公路—榆山公路、农巴公路—农九公路—四舒公路、长太公路—长吉北线、长双公路—珲乌公路、瑗大公路—九开公路、京哈公路—长清公路、珲乌公路—长伊公路等。

规划高速公路红线宽度宜为80-100米,一级公路50-80米,二级公路40-60米,一般公路30-40米。

(建议修改一下)

第二十四条公路主枢纽

根据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产业结构、客货流的分布特点,建立长春市域主枢纽客运及货运系统。

客运枢纽系统由13个客运站组成,包括黄河路客运中心站、凯旋路客运站、西部客运站、东部客运站、南部客运站、龙嘉客运站、双阳客运站、榆树客运站、农安客运站、德惠客运站、九台南站为一级站;农安客运中心站、九台客运站,为二级站。

货运枢纽系统由16个货运站组成,包括杨家店、长江、四季青、绿新、高新、汽车产业开发区、金达洲、龙家堡、蔡家、兴隆山、合心、双阳、榆树、德惠、农安、九台等货运站。

第二十五条铁路线路

为适应城市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构建高效快捷、运力强大、节能环保的铁路运输体系,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长春铁路枢纽建设哈大客运专线、长吉城际铁路;规划建设长白客运专线、双阳至辽源铁路、长春至太平川、白音胡硕铁路、长春北至龙泉二线、长双烟铁路至龙泉联络线;规划预留枢纽货运西环线,逐步实现枢纽范围内的客货分流,提高枢纽的客货运输能力。

至2020年,枢纽衔接哈大客运专线、长吉城际铁路、长白客运专线、京哈线、长图线、长白线、长双烟线(辽)、长太白线等线路,并由多条联络线组成客货运枢纽。

第二十六条铁路场站

客运系统规划新建长春西站,扩建长春站,形成未来城市两大综合交通换乘中心,新建长吉城际铁路龙嘉机场站,并预留空港新城站。

长春站办理各衔接方向全部普速始发、终到及通过列车;哈尔滨、吉林方向的高速、城际列车始发终到及通过作业。

长春西站办理沈阳方向高速列车的始发终到作业及客运专线列车的通过作业。

解编系统长春北站为主要编组站,结合西部货运铁路环线预留米沙子编组站,长春东站为集装箱专办站,长春南站为工业站,大屯危险品货场适时迁出,枢纽内其它车站为中间站。

第二十七条航空港

长春龙嘉机场位于东湖镇和龙嘉镇交汇处,是国内中型机场、国际航线定期航班机场、省内航空运输枢纽、沈阳桃仙机场的备降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

各功能分区适当预留发展用地,严格保护好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严格控制土地使用和规划建设,按远期规划控制范围做好机场周边地区土地使用噪声相容性规划,严格控制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

远期启动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工程。

第二十八条内河航运

疏浚松花江航道,达到4级航道标准。

在九台(三台)、德惠(松江)和农安(青山口)三市(县)各建1个5级港口。

第四节市域水资源与能源规划

第二十九条水资源配置规划

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以需水管理为基础,提高用水效率。

统筹兼顾,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其它市(县)、双阳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90%,各乡镇供水普及率达到80%。

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第三十条需水量预测及供需平衡

长春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7.4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3.2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16.36亿立方米,地表水和地下水两者的重复计算量为2.16亿立方米。

2015年市域城市需水量为7.64亿立方米,现状总供水量为5.75亿立方米,缺水1.89亿立方米,可通过对新立城水库扩容增加供水量0.36亿立方米,中水回用增加供水量1.53亿立方米。

2020年长春市域城市需水量为12.95亿立方米,现状总供水量为5.75亿立方米,缺水7.2亿立方米,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可为长春市增加供水量5.0亿立方米,中水回用可增加供水量2.2亿立方米,城市供水总量可达到13.37亿立方米。

第三十一条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策略

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厂建设;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厉行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切实做好流域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

为防止因开采地下水而导致地面沉降等问题,长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均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

加强对齐家等地下水源地的保护,保障供水安全。

第三十二条能源配置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以环境治理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把节能作为长期的能源战略之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节能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更新落后的高耗能产业装备;把建立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作为长期能源供应的战略目标,加大地区间的能源开发合作,确保长春市能源供应安全;把能源优质化作为主攻方向,将电力和天然气利用作为本规划期限内的能源利用重点,加强电力和天然气供应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清洁煤技术的研究开发,注重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三十三条能源结构调整与目标

2010—2015年期间,在加大节能力度的同时,能源供应要从以煤、石油为主,向煤、石油、天然气、电力、风能、太阳能等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转变,初步实现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确保全市大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6—2020年期间继续强化节能和深化能源结构调整,完善能源多元化供应体系,基本完成能源的新变革,使全市大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

至2015年,全市终端能源需求量约为3600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耗量约为2836万吨,综合能耗0.6吨标准煤/万元GDP;至2020年,全市终端能源需求量约为5000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耗量约为2323万吨,综合能耗0.5吨标准煤/万元GDP。

第三十四条能源利用策略

在现有煤矿开采的基础上,鼓励煤矿企业争取国家地质勘探资金,进行地质勘探,扩大储量规模;鼓励用煤企业与外地煤炭供应大户(黑龙江、内蒙古)签订长期合同,保证稳定的供应。

多方引入气源,积极落实俄罗斯天然气,加快本地及周边气源的勘探开发。

天然气近期以长春市周边气源为主(省内气田天然气长输管线、国家天然气东北输气支干线长岭-长春-吉林),远期以国家东北输气干线供气为主(哈尔滨-长春-大连的国家天然气东北输气干线)。

以中央大企业为燃油供应主要来源;通过加强市内成品油储运设施的优化整合,适当增加成品油储备,提高配送能力。

均衡发展外部电源点,同时适当建设本地电源,发展以垃圾电厂为主的可再生能源电厂及分布式电源,使长春市的电源结构多元化。

完善本地高压输电网络建设,新建长春东、长春南、双阳、德惠等四座500KV变电站及进出线路工程,保证东北电网电力输入长春;加强热电重点企业的扩能改造,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项目,新建热电一厂、四厂、东南热电厂,完成热电二厂、三厂增容改造。

第五节市域重要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第三十五条市域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用水量预测采用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至2020年,用水标准分别为:

中心城区660升/人·日,农安、榆树、九台、德惠为500升/人·日,双阳城区为500升/人·日,其余组团和镇为200升/人·日。

至2020年,中心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双阳城区供水普及率达到90%,各乡镇供水普及率达到80%。

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预测2020年规划城镇用水量354.7万吨/日,城镇年用水量12.95亿立方米。

长春市市域范围内合理建设、扩建水厂,其中至2015年中心城区扩建四水厂,四水厂供水能力达到55万立方米/日。

至2020年,扩建一、二、三水厂,使一、二、三水厂供水能力分别达到50万立方米/日。

至2020年中心城区新建五水厂(西南水厂)和六水厂(兰家水厂),供水能力分别达到50万立方米/日、40万立方米/日;规划区范围内双阳城区、奢岭组团分别新建水厂;市域范围内德惠、农安、九台、榆树至2020年均扩建或新建水厂,保证城区供水需求。

建设输配水管网,同时加强水源地的保护。

规划启动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引水至新立城水库后向德惠、农安、九台等地送水。

第三十六条市域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规划:

中心城区及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劝农山镇、奢岭街道、兰家镇、合心镇、卡伦镇、合隆镇、米沙子镇、五棵树镇采用雨污分流制,一般镇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排水体制。

污水处理目标:

2015年,中心城区、双阳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及奋进乡等重点镇达到92%以上,一般城镇达到75%以上;至2020年,中心城区及双阳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及奋进乡等重点镇达到95%以上,一般城镇达到80%以上。

污水排放系数:

取平均日用水量的75-85%左右,市域各城镇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

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长春市市域范围内根据城乡规划布局、地势坡向以及污水受纳体的位置,合理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

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六座污水处理厂(包括续建),扩建北郊污水处理厂及南部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中心城区及周边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等重点镇污水;扩建双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分别新建污水处理厂(包括续建);兰家镇、合心镇、卡伦镇、米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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