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毒品犯罪案例剖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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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毒品犯罪案例剖析.doc

篇一:

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573字)

4月1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小美(化名)。

今年才满18周岁的小美,头发金黄色,穿着时髦,左手腕部有纹身。

她来自青墩农村,是家中独生女。

因容留他人吸毒,小美被盐都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听人说这个没有瘾,还能减肥。

我就‘溜’了几次。

”“溜冰”是许多年轻人对吸食冰毒的通俗叫法。

去年11月、12月和今年1月,小美先后三次购买冰毒吸食。

第一次吸食时,小美忐忑不安。

那次吸过,她两天没吃饭,“感觉到饿,就是没有食欲。

口干,不想睡觉,就通宵上网。

第二天上班时没精神。

初中毕业后,小美帮人家卖过餐具、鞋子、化妆品等,做过咖啡店营业员,都因工资低,频频换工作。

后来,她在市区一家KTV做服务员,在那里她认识了提供冰毒的阿娟(另案处理)。

在小美的租住处,小美和阿娟先后三次吸食,每次花费在300元左右。

直到被民警抓获,小美才感到害怕。

在法院审理阶段,小美从法官那里了解到了冰毒的危害,“听得我冷汗直冒。

早知道这些,打死我都不会碰的。

从小受父母娇惯的小美,事发后一直是母亲帮她处理有关事情。

“至今没敢告诉爸爸,怕他受不了。

”现在,小美在学习化妆,她想自己开一个小店,“这辈子都不会再碰那东西了。

篇二:

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842字)

为追求新潮和酷感,3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邀请了3个男孩一起到宾馆来“分享”毒品。

长寿区检察院近日透露,经该院提起公诉,这3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已于1月7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20岁的小丽,和同龄的小馨,以及21岁的小红,是很要好的朋友,3人都没有正式职业。

去年10月24日是小丽的生日。

为了能让这个生日过得刺激、够酷,小丽和姐妹们竟有了一起吸毒庆祝的想法。

于是,小丽将自己的身份证和100元钱交给小馨和小红,拜托两人帮自己到长寿区某宾馆开一间房。

她还神秘地暗示姐妹们“晚上有好节目”。

小馨和小红来到宾馆后,用小丽的身份证和两人各自的身份证一起开了一间房,并交了100元房费,小红还帮忙垫付了100元押金。

当天下午,小丽和两个姐妹邀约另外3个90后男孩,一起来到宾馆房间为小丽庆贺生日。

期间,6个人一起吸食了冰毒。

第二天凌晨,小丽被公安机关捉获,小馨和小红也很快落网。

据小丽交代,吸食冰毒是她们早就计划好的庆贺生日的方式。

几人以前也偶尔吸食毒品,这次过生日,“分享”毒品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种“交流方式”,也是一种“酷”的表现。

小红表示,在90后的朋友圈里,大多数人的父母都忙于工作,甚至常年在外打工,很少有时间管她们。

平时她们在家无所事事,感觉特别无聊。

大家混在一起,经常想些新奇的办法,追求新潮和“酷”感,寻求“给力”的生活方式。

吸毒是她们这类年轻人认为很“拽”的一种行为,感觉和吸烟区别不大。

“那么多人吸烟也没有啥啊,吸毒更有‘个性’。

”小红语出惊人。

因吸食毒品,去年11月4日,小丽、小馨、小红被长寿区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同年12月17日,长寿区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对3人提起公诉。

篇三:

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715字)

少年和毒品,两者联系在一起是多么让人揪心。

今年16岁的少年小伟,花一样年纪的他本应在父母的呵护下快乐生活,在社会、学校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然而,染上毒瘾并贩毒的小伟却只能在看守所内,透过铁窗看看头顶的那一小块蓝天。

11日,平潭县检察院以贩毒罪对小伟提起公诉。

“小伟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没了家,真是可惜。

”一提起小伟,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边摇头,边替小伟感到惋惜。

小伟6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了,他被判给了母亲。

离婚后没多久,小伟的父亲离开平潭去广东打工,从此杳无音讯,小伟的母亲则在他人介绍下远嫁台湾,无家可归的小伟只好被寄养在姨妈家。

  姨妈家有3个孩子,只能给小伟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无法在学习方面照顾他,在学校里,小伟因为没有爸妈经常被同学们嘲笑,自卑的他开始厌倦学习。

还没读完初一,小伟就辍学了。

因为精神空虚,小伟渐渐与姨妈家的邻居念某熟悉起来。

念某有钱,出手也大方,时不时可以带他出去潇洒,小伟甚至有些崇拜这位“大哥”。

去年4月的一天,在念某的引诱下,小伟开始吸食冰毒,并很快染上了毒瘾。

因为没有经济来源,小伟心甘情愿成了念某的“小弟”,多次接受念某的指令,携带“K粉”、摇头丸等毒品送货,赚取一些零花钱。

今年5月5日凌晨,小伟接到念某的电话,让他到平潭县澳前镇一家夜总会“送货”,当场被警方抓获。

被抓后,小伟主动交代自己曾帮念某送过4次货。

少年贩卖毒品,令人扼腕叹息,值得反思。

毒品是世界三大公害之一,这只邪恶的魔手正向纯洁的青少年伸去,预防青少年吸毒贩毒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篇四:

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586字)

容貌秀丽的阿珍是汕头市区人,谁也想不到,今年17岁的她“毒龄”竟已有两年多了。

据阿珍称,是她那个畸形的家将她逼上了这条路,是为了寻求解脱,她才借“药”消愁,结果愁没消去却把自己“吸”进了戒毒所。

据阿珍介绍,其父母在她13个月大时便离异了,她被判随生母,后母亲再嫁时后父嫌她累赘,便把她送给了市区一对结婚多年未曾生育的夫妇(也就是她现在的父母)。

阿珍承认,起初养父母对她很好,吃的、穿的无不关爱有加。

但当她7岁时,养母生下了弟弟后,她又成了“累赘”,成了家中的“保姆”,每天做饭、打扫卫生、看管弟弟等什么杂务都“承包”了。

为此,阿珍不止一次在夜里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

因缺乏家的温暖和关爱,阿珍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自己慢慢对学习也失去了兴趣。

小学毕业后,她即跟着在歌舞厅认识的朋友们离开了家。

有一天她见几个朋友躲在一个隐蔽角落里抽烟,仔细一看,发现他们的抽法很奇特,于是她凑了上去,学着他们的样子狠命抽吸了一口,她称,那一刻她感觉到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

上瘾后,因无经济来源,她便再也离不开那些娱乐场里的“朋友们”了,因为只有和他们在一起,她才能获得毒品来应付她日益强烈的毒瘾。

陈桥死亡事件

  2010年7月5日,广西灌阳县的一名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因为吸食毒品而死亡。

沿着这名学生死亡的线索,记者调查了校园里孩子们面临的“白色”诱惑。

  死亡的学生名叫陈桥,14岁,在桂林市灌阳县民族中学读初中一年级,事发当天中午,陈桥从学校回到家中,当时他坐在客厅沙发上,陈桥的母亲在厨房里忙乎着午饭,陈桥妈妈回忆:

“突然听到噗通的一声,孩子从沙发上面掉在了地上,看到他脚手都抽筋了,我马上跑出来把他扶在沙发上。

  当时陈桥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家人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医生诊断:

“吸毒过量。

  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也没能留住陈桥的生命。

同时灌阳县公安局民警也来到医院为陈桥做了尿检,证明他曾吸食毒品K粉,医院也认定陈桥是过量吸食K粉而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最终死亡的。

这是灌阳县第一例未成年人的一个吸毒死亡的案例。

  

案例A

  父亲带儿子卖菜远离“毒友”

  2013年“国际禁毒日”前夕,当走出潮州戒毒所时,18岁的丁文(化名)被父亲领回了家,一缕阳光打在他那告别稚气的脸上。

  丁文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吸毒已有两三年历史了,从小父母离异,籍贯在外省的母亲离开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靠父亲一手带大。

平时,父亲在菜市场卖菜为业,家庭经济条件一般。

单亲家庭的经历让丁文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和自卑感。

16岁那年,丁文经常放学后去游戏厅打游戏,从而认识了一些在社会上“流浪”的朋友。

  第一次,有名“毒友”拿给丁文一颗红色药丸让他“尝尝鲜”。

丁文服用过后,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在快感中,他仿佛没有了那种自卑与寂寞的心理压力了。

此后,丁文很依赖这种感觉,慢慢地上了瘾,最后被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

  丁文被领出戒毒所后,民警告诉他的父亲,不良的家庭环境往往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许多离异家庭给孩子心理造成不可名状的创伤。

父亲作为戒毒后处于康复期孩子的“第一防线当事人”,应该在这个时候给孩子更多的安慰和关心,而不是不闻不问。

同时,要斩断孩子再次接触毒品的所有“毒友社交圈”,在这方面,家长及家庭是帮助孩子康复的主体。

  为此,丁文的父亲决定,既然孩子无心读书了,倒不如顺其自然,每天将孩子带到菜市场与他一起卖菜,让孩子接触更多的人群,还可在生活中让其更真切感受到父爱的存在。

同时,父亲将孩子以前使用的手机号码废弃了,让丁文彻底断绝了与原有“毒友”联络的途径。

  如今,一年过去了,丁文的戒毒康复基本成功,丁文的性格也变得比过去开朗多了,每天,他与父亲一起开心地卖菜、生活,过上了正常人的“无毒日子”,由于有他的帮忙,父亲的菜摊还做得更大了,生意更加红火,知道丁文经历后前来帮衬的顾客也越来越多,没有人歧视这个有着“瘾君子”经历的家庭。

(羊城晚报记者杜文杰王漫琪)

  案例B

  他用吸毒来满足炫耀心理

  家住潮州城西的小陈今年17岁,其家庭经济条件很好,父母多年前做晚礼服生意发了财,家底殷实。

但由于业务太忙,父母早出晚归,几乎没时间管儿子,将小陈交由奶奶照顾,父母与儿子之间也缺乏感情交流沟通。

于是,小陈经常逃学。

  为了“消遣”,小陈长期邀约和同样经常逃学的小伙伴们混在一起。

由于小陈不缺钱花,身边的“小伙伴们”围着他转悠,还介绍了一些社会朋友跟他认识,就这样,小陈开始受邀参与到吸食新型毒品的群体中。

渐渐地,小陈开始成天不上学,和“毒友”们厮混一起。

直到被发现,小陈父母将其送进了潮州市强制戒毒所。

  在戒毒所里,有不少像小陈这样背景的吸毒青少年,家境殷实,但缺乏奋斗目标,与父母缺乏沟通,他们空虚寂寞,加上对毒品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吸毒是一种高级享受,吸得起毒代表自己“有身份、有钱”,于是用吸毒来满足自己的炫耀心理。

民警告诉小陈的家长:

父母给予孩子的不应只是钱,而应该是更多的照顾及爱。

民警还建议小陈父母,康复期间重在心理辅导,建议请社区有关工作人员帮助小陈进行戒毒后的康复。

  在民警的穿针引线下,小陈家庭所在的社区十分关心小陈的康复工作,派出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定期给小陈做心理辅导,还定期给他送来一些戒毒药品,包括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让小陈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小陈父母也在业务之余挤出时间陪伴小陈,交流康复心得,让小陈慢慢恢复了自信,康复工作颇有成效。

  1

  剖析

  涉世未深,误把吸毒当时髦

  记者昨天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市各级法院在过去的一年中,共审结涉毒犯罪案件313件,对383名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刑罚。

从近年来该市各级法院审理的涉毒案件情况来看,汕头市毒品犯罪案件中虽然涉及青少年及女性的吸毒人员仍较少,但也正在逐步呈现出年轻化和多药物滥用等倾向。

  对此,汕头市中院的资深法官提醒广大家长,“朋辈诱导”是许多青少年涉毒走上歧路的重要因素。

在实际的审理案件过程中,汕头中院的法官也归纳梳理出了青少年染毒的主客观原因,供读者朋友参考。

  主观原因

  1、好奇害死猫:

人总是有好奇心的,特别对青少年来说,往往容易对“神秘而又奇特”的毒品产生兴趣,于是在“就试一把、玩一次”的侥幸心理驱使下,高估了自己的自持力,悄悄地开始了第一次吸毒,然后渐渐地上瘾形成一种习惯和爱好,难以自持。

  2、遭朋友拉下水:

部分涉毒青少年由于涉世未深,辨别是非能力差,在吸毒者的鼓吹和欺骗下,误把吸毒当作是一种时髦和潮流,于是开始走上吸毒的不归路。

因此,有专家提醒,朋辈之间的影响是青少年染毒主要渠道,“戒毒先戒友”。

  3、寻求另类刺激:

有的青少年由于各种原因,过早地离开校园或者缺少家庭温暖,感受不到社会温暖的他们容易产生逆反和自暴自弃心理,在厌倦的日常生活中,往往通过吸烟吸毒寻求刺激和享乐,相信吸毒能产生如幻如真、飘飘欲仙的感觉,于是渐渐走上了歧路。

  客观原因

  1、吸毒者以贩养吸,推动了毒品的蔓延与发展。

许多青少年开始吸毒以后,渐渐地缺乏毒资购买毒品。

于是,以贩养吸便成为筹集毒资的方法之一。

这样一来吸毒者就要发展和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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