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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淮安苏源钢结构公司erp项目招标文件

江苏淮安FEE有限公司

ERP项目招标文件

(编号:

erp-2005-07-001)

淮安苏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七月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商须知

1.概述

2.卖方资格

3.投标费用

4.投标价格

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提交投标文的截止日期

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销

8.无效投标文件

9.开标

10.投标文件的审查

11.投标文件的评议

12.投标文件的澄清

13.保密原则

14.中标通知

15.签订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系统需求

2、技术条件要求及验收标准

3、交货期与交货地点

4、价格

5、验收

6、质量保证

7、付款方式

8、索赔条款

9、逾期交货罚款办法

10、不可抗力

11、合同争议

12、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三部分、系统需求

第四部分、验收规范及要求(投标商自评标准)

第五部分、上线后验收要求(验收标准)

第五部分、附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标书格式

3、投标价格表

4、资格审查文件

5、技术商务偏差表

6、评标标准及方法

7、投标邀请函

8、投标商技术服务自评表

3

第一部分:

投标商须知

1、概述

1.1本项目

项目业主:

淮安苏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1.2本次邀请投标商,均是该系统的潜在卖方,故以下简称卖方。

1.3此次招标范围请详系统需求说明书。

2、投标商资格

2.1受招标单位邀请的才是有资格的投标商,才能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投标商必须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2投标商递交标书时应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投标商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商承担,包括投标书的编制、寄(送)标书的费用。

4、投标价格

4.1投标商应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实施专家的咨询、培训和指导费用、差旅费用,系统长期维护费(第一年)都在此次招标范围,卖方报价中必须明确是否收费及收费金额,否则视为卖方免费提供。

4.2买方可能根据需要增减部分功能模块和调整工作站点数目,卖方如果按模块报价则应详细说明模块之间的功能联系,对于不可缺少的模块必须标示清楚。

4.3以人民币作为报价、结算货币。

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系统报价表和投标商自评汇总表应单独密封递交。

其他文件一起密封。

5.2信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6、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6.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6.2买方拒绝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

6.3开标后2个月为投标有效期。

买方在此期限内可以自行选择中标者。

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7.1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7.2投标商不得在截止之日后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买方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无效的投标

8.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8.2投标文件或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递交;

8.3未提供授权委托书;

8.4未提供投标函;

8.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印章和签字;

8.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8.7公开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仪式或投标问题的澄清,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工作组将此视作投标者自动弃权。

8.8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9、开标

9.1买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9.2开标时,将宣布投标商名称、投标价格、有无必须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买方认为合适的详细内容。

对已经收到撤销投标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10、投标文件的审查

10.1开标后,买方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经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单价和总价有差异,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改。

若数字和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以大写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做相应修改。

如投标商不接受上述修改,买方有权按7.2款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0.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议前,买方将决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10.3实质性的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权。

10.4重大偏离或保留权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模块数量、质量和性能,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买方的权力和投标商的义务。

而该重大偏离或保留权将影响投标商的竞争地位(视作废标)。

10.5买方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的补充证据。

10.6买方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11、对投标文件的评议

11.1买方将按第10款规定对被定为实质响应的投标进行评标。

11.2评标是买方的责任和权力,为集思广益、公平竞争,买方将邀请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

11.3买方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和服务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1.3.1产品制造业的成功业绩。

11.3.2投标价格中对应的功能模块和站点数。

11.3.3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条件要求的附带服务费。

11.3.4中标以后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11.3.5产品的性能是否满足技术条件要求。

11.3.6评标工作组根据以下公式进行标价的评定和中标价的选择:

评标价总值=A+B+C+D+X,其中:

A报价中指明的ERP系统必须购买的基本模块价格;

B满足买方系统需求中提出的功能和站点数价格;

注意:

A+B之和应等于投标报价中的产品价格之和。

C咨询专家培训、指导费及其差旅费;

D上线年服务费。

X系统升级费。

系统升级指软件商将目前最高版本的软件(也是本次项目要求提供的系统)升级至更高版本后,买方为完善系统功能而付出的成本,不包括为增加模块而付出的成本。

11.4中标商的确定是根据报价、产品质量、服务、投标商的信誉以及其它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的结果。

11.5报价最低的投标商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买方不予解释。

12、投标文件的澄清

1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买方有权要求投标商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12.2澄清的书面资料必须经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与投标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13、保密原则

13.1从开标日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13.2投标商以任何办法去影响买方进行投标评议或授予合同工作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废除。

14、中标通知

14.1招标文件有效期满前,买方将电话书面通知中标商其投标被接受。

14.2在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买方将通知落选的投标商其投标未被接受,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成立。

15、签订合同

中标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与买方按中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格式签订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主要合同条款

1、系统需求。

本合同规定的erp系统系统需求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

2、技术条件要求及质量标准。

本合同规定的erp系统技术条件要求和验收标准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3、交货期与交货地点。

本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第一阶段自双方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5个月。

全部完成不得超过8个月。

初步验收合格者,完成标志是卖方提交系统实施总结、上线试运行测试报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之日。

初步验收不合格者,完成标志是卖方再次提交系统实施总结、上线试运行测试报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之日。

依次类推,直到验收合格的那一次验收申请之日。

最终验收在二期实施全部初步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6个月后由卖方提出申请。

最终验收合格是质量保证金的结算前提条件。

交货地点是淮安苏源钢结构有限公司(江苏翔宇电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4、价格:

(1)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全部合同设备的总价格为万元(大写:

)其中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专家培训、咨询、指导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2)根据软件行业的市场惯例,软件产品的价格时刻面临降价的可能,卖方应按平等互利的原则,保证买方充分享受这种优惠而下调价格。

(3)投标商应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实施专家的咨询、培训和指导,系统长期维护都在此次招标的评价范围,卖方报价中必须明确是否收费及收费金额,否则视为卖方免费提供。

(4)买方可能根据需要增减部分功能模块和调整工作站点数目,卖方如果按模块报价则应详细说明模块之间的功能联系,对于不可缺少的模块必须标示清楚。

(5)长期维护费、系统升级费不包括在此次系统实施的合同价内,但作为此种费用发生时的支付依据。

5、验收

(1)卖方根据系统实施情况,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同时应书面总结实施过程和系统功能实现的自测评价。

(2)买方接受申请后组织项目验收,卖方可以推荐验收专家,买方有权甄选。

(3)项目验收与实施计划吻合,分两期进行,每一期进行一次初步验收作为付款依据,最后在全部项目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一次最终验收,作为质保金的付款依据。

(4)验收标准标书第三、第四部分。

6、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卖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高于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功能要求,也是质量保证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卖方必须遵守。

(2)卖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高于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质上是卖方向买方提出的新要约,买方乐于接受并有助于提高卖方的评标得分。

(3)卖方确保提供的erp产品为正版授权软件,提供的某些底层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环境、开发平台、数据接口、中间件、防毒杀毒、加密解密软件等,如系erp系统自行配套的一部分,则应保证其安全可靠并不受第三方追究。

如系买方要求免费选配的,只要卖方事先申明就可免除己方责任。

(4)卖方应提供全部正版软件文档和培训资料、操作手册。

对实施后的操作流程与软件标准流程有改动的,或者系统规定了多种可选操作流程,而实际只选择了其中一种或部分流程的,卖方都应根据实际编制操作手册,保证买方操作人员能依据其简便无误进行操作。

7、付款方式:

(1)安分期实施的要求,每阶段上线成功、初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相应合阶段合同价的70%。

留合同总价的30%作为质量保证金。

(2)两期全部上线后运行6个月后组织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结清全部货款。

(3)年度维护服务费、软件升级费用、购买第三方软件或硬件的费用,均不计入合同总价。

(3)年度维护服务费自最终验收合格后的下一年1月1日开始计算。

8、索赔条款:

受到招标邀请后,卖方应就买方的现有网络环境、软硬件设施、人员素质进行充分调研,并在投标文件提出相应要求。

否则,买方有权认为卖方是完全基于买方目前的条件进行投标的,买方不需要也必须为改变当前状况而另为支付网络建设或人员培训费用。

卖方顾问因故不能亲临或延期到达现场指导,如果不影响实施进度和效果则不作违约论处。

卖方顾问现场培训、指导的次数应在投标文件予以明确。

如果系统无法上线运行、验收不符合标书要求,或者卖方中断项目的实施,买方有权提出的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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