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五十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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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五十九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五十九)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收入总额★★
(一)概述
1.企业所得税意义上的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因此,作为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2.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3.非货币形式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二)销售货物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提示】考虑销售货物收入,应当注意将价外费用、视同销售收入一并计入。
【案例】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财务资料显示其销售货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5000万元;另发现,甲企业销售货物同时收取优质费58.5万元、将不含增值税市场价为5万元的自产货物发放给职工,企业均未作销售收入处理。
假定甲企业所有货物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甲企业2016年企业所得税销售货物收入=5000+58.5÷(1+17%)+5=5055(万元)。
2.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的确认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相关链接】
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相关链接】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相关链接】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应税消费品)发出的当天。
(6)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3.特殊销售方式下收入金额的确定
(1)售后回购
①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②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
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2)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相关链接】
1.增值税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但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2.消费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3)各类型折扣的税务处理
折扣类型
目的
税务处理
商业折扣
促进商业销售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
鼓励尽早付款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
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而作出的售价减让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三)提供劳务收入
1.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四)转让财产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五)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六)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七)租金收入
1.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八)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1.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2.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转让专利权权属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转让财产收入;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提供专利权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提供机器设备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属于租金收入。
(九)接受捐赠收入
1.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买一赠一”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案例】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日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6年为了推广新型洗涤剂,公司推出了“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凡购买一件售价40元(不含税)新型洗涤剂的,附赠一瓶原价10元(不含税)的洗洁精。
假设当年甲公司销售了1万件新型洗涤剂。
【答案及解析】
(1)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甲公司应当确认销售新型洗涤剂收入32万元、销售洗洁精收入8万元,共计确认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假定不考虑成本、税金等其他因素,此次“买一赠一”促销活动应纳企业所得税=40×25%=10(万元)。
(2)在增值税处理上,以自产的洗洁精赠送购买新型洗涤剂的客户,应当视同销售货物、核定销售额,甲公司此次“买一赠一”促销活动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10)×17%=8.5(万元)。
(十)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的收入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重要的收入确认时间汇总
收入类型
确认时间
销售货物收入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
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
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发出商品时确认
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
(1)一般:
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
(2)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
发出商品时确认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
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
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
在各个纳税期末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另有规定除外)
利息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应付相关款项的日期确认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确定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销售合同签订时确认收入
C.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发出代销商品时确认收入
D.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有()。
A.转让专利权收入
B.债务重组收入
C.接受捐赠收入
D.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
属于转让财产收入;
(2)选项BD:
属于其他收入;(3)选项C:
属于接受捐赠收入。
【例题3•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是()。
A.提供生产设备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B.提供运输工具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C.提供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D.提供商标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C:
属于“财产租赁”收入;
(2)选项D: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
具体而言:
(1)从居民企业取得
①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2)直接投资所得收益
上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是直接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收益。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特定收入免税,但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当严格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均属于企业所得税所称的“收入总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
(2)不征税收入,是不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免税收入则是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只是国家出于特殊考虑给予税收优惠,在一定时期有可能恢复征税。
(3)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可以税前扣除。
【例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A.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B.国债利息收入
C.财产转让收入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答案】B
【解析】
(1)选项A:
属于不征税收入;
(2)选项CD:
属于应税收入。
【例题2•不定项选择题(节选)】甲公司为居民企业……取得销售货物收入43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30万元、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70万元、出售闲置厂房收入400万元……
【答案及解析】
(1)从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收益27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
(2)其他3项收入均属于应税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3)上述4项收入均应计入收入总额,即收入总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