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安全检查表参考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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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安全检查表参考范本

常用安全检查表参考范本

一、常用综合安全检查表

1、露天矿山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过期。

2、企业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

5、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6、企业按有关安全规程及设计进行规范开采或运行的情况。

7、企业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

8、企业矿区道路、用电照明以及警戒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应用情况。

 

2、矿山是否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3、矿山台阶高度以及分层凿岩平台宽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检查矿山企业有无掏底崩落、扩壶爆破以及斜坡面上悬挂宕索的“猴子式”凿岩爆破作业方式情况。

5、矿山爆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以及与有关单位和人员签订爆破安全协议的情况。

6、矿山二次破碎淘汰爆破方式的情况。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2、地下矿山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过期。

2、企业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

5、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6、企业按有关安全规程及设计进行规范开采或运行的情况。

7、企业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

8、企业矿区道路、用电照明以及警戒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矿山是否具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以及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矿山是否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主扇、局扇的配置与安装是否符合规定。

3、矿山防尘、防排水系统情况。

4、矿山爆破物品存放,爆破作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矿山供电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电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矿山顶板、采空区管理情况。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3、尾矿库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一安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过期。

2、企业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

5、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6、企业按有关安全规程及设计进行规范开采或运行的情况。

7、企业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

8、企业矿区道路、用电照明以及警戒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二安

1、尾矿库坝体稳定情况,有无明显沉陷、滑坡、裂缝、流土和管涌等情况。

2、尾矿库外坡比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外坡植被生长情况。

3、尾矿库尾矿坝最小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尾矿库下游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情况,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5、尾矿库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出现堵塞、坍塌、裂缝、变形、腐蚀或磨蚀、漏砂等现象。

6、尾矿库观测、监测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7、尾矿库尾砂回采利用是否有专门的设计方案,停用尾矿库是否按规定进行闭库。

8、尾矿库尾矿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放。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4、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一安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

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二安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自动化控制和事故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安全阀、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静电、防汛、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

府建立应急救援合作情况;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9、企业周边相邻设施和建筑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5、化工经营企业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一安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

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二安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静电、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查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具有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

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一安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

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二安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

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7、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1、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时完成安全现状综合评价(评估),检查对有资质的中介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以及安全检查、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检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保管员是否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的仓库是否满足批发经营规模要求;督促仓库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批发企业落实仓库搬迁情况;

4、仓库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

5、检查产品堆放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要求分类和规范存放;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是否有在仓库内开箱的情况;在批发经营场所是否存放有带药样品;

6、检查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管理制度及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非法产品的现象;是否存在生产企业直接向零售单位供货的行为;

7、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8、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布点情况,避免布点过密而形成区域集散市场;检查零售单位是否存在二级批发的经营行为。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8、冶金有色企业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一安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的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

2、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

3、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4、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5、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6、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

7、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8、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9、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

起重作业应遵守GB6067的有关规定。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9、船舶修造企业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一安

基础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

2、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符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要求。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例会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事故报告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情况。

4、“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关键设备、装置的良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以及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

二安

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证书。

2、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履行并建有记录。

4、新从业人员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变换工种、复工前,相关人员应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三其他

1、明确船厂与船东之间的安全责任,有依法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条款。

2、项目造价中应包括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应符合《基本要求》5.3.1条款。

3、外来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与船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4、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10、机械制造行业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一安

基础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

2、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应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

3、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责任书。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例会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报告、定期统计。

工伤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6、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更新。

8、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和相应的检查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安

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证书。

2、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履行并建有记录。

4、新从业人员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变换工种、复工前,相关人员应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机械设备设施

1、建有主要设备、设施台帐。

2、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及其档案资料。

3、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定期检测合格,并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4、在役设备(如:

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运输机械、砂轮机等)的传动外露部分应设置完备可靠的防护罩、盖、栏。

5、在役设备(如:

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木工机械、起重机械等)的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

6、在役设备(如:

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等)的联锁、紧停装置应灵敏有效。

7、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机械、砂轮机、木工机械、起重机械等作业时,需要夹紧或锁紧部位的紧固部件应坚实可靠。

8、按电气要求在设备上设置连接可靠的PE线。

9、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

10、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应具有良好的隔热、降温、通风措施,并有可靠的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

11、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施应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消防器材齐全,通道畅通。

电气

设备设施

1、变配电间应合理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2、各种安全用具应定期检测合格。

3、变压器油要有定期油质测试报告。

4、低压电气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按要求敷设。

5、低压电气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6、低压电气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7、有完备的临时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

8、各类插座电源侧配匹相应的漏电保护器。

9、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测试接地电阻。

10、各类移动电气装置上下半年各测试绝缘电阻,并做好记录。

作业环境

1、厂区、车间、仓库实行定置摆放,有定置定位图。

2、厂区、车间、仓库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占道率小于5%。

3、所有消防器材完好,且灵敏可靠,并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4、照明灯具完好,采光符合标准,无照明盲区。

检查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

11、造纸(印刷、印染、包装)企业综合安全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现状情况

整改意见

备注

一安

基础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符合《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

2、企业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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