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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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新版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新版)

Whenthelivesofemployeesornationalpropertyareendangered,productionactivitiesarestoppedtorectifyandeliminatedangerous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新版)

导语:

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预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标段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工区及架子队务必遵照执行。

  一、安全管理机构及领导包保

  1.1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实抓好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质量工作,落实铁道部、业主、监理及局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我部成立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小组。

小组全面负责我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长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汪汉波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工管部、安质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担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汪汉波

  副组长:

徐小宏、张铁松、周朝启、洪志明

  组员:

、陈勇祥、石立来、张震、陈润和、徐来喜、曹家昌、张良平、张刚、黄光东、李彬、张耀、钱其龙、游克玉、刘龙刚

  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范围内瓦斯隧道安全质量控制的组织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现场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监控,确保我部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1.2瓦斯隧道领导包保

  瓦斯隧道

  包保领导

  所属工区

  工区负责人

  架子队负责人

  小密隧道

  徐小宏

  小密工区

  曹家昌

  钱其龙

  西江隧道进口

  张铁松

  小密工区

  曹家昌

  张耀

  沙洲坝隧道

  洪志明

  瑞金工区

  刘龙刚

  游克玉

  二、安全管理制度

  2.1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电工、电焊工、起重工、信号工、爆破工、架子工、场内车辆驾驶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部使用或聘用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前,其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查持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性情况,复印证书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备案,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并保存证书复印件。

  3.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对须持证人员应及时组织参加有关培训取证。

每年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列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4.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应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管理,及时报告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部门或通知持证人员本人,按期参加国家规定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记入作业人员名册、归入档案,并通知同级安全质量部。

  2.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是是施工技术交底的组成部分,在施工技术交底时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三级进行,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业人员。

  2.前期全标段总交底,由指挥部总工程师向指挥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项目部总工程师及工程部、机械部、安质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全标段主要危险源、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

  3.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工程、机械、安质主管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安全施工具体措施及标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内容。

  4.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

  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进行,任何工程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都不准施工作业。

  6.班组作业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即班前安全讲话。

每天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7.各级安全部门、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监督交底安全技术执行情况,发现未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应立即予以制止,责令整改。

  2.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由项目分部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2.检查验收制度。

隧道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由项目部分管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部、项目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防火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防火防爆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洞内火源管理制度。

  建立门岗检查制度,严格控制火源进入洞内。

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机械严禁驶入;在隧道洞口外设一处进洞工作人员更衣室,配备全套进洞施工人员所需的纯棉工作衣物,在储物柜内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钥匙后方可领取进洞衣物,出洞下班时先交还工作服才能领取储物柜钥匙,杜绝私自夹带物品进洞。

  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隧道内车辆限速10km/h。

  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防爆电器在进洞前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附着活性低的金属,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

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洒水湿润;拆卸钢模板和架子时,均使用木锤,拆卸前应使其保持良好润滑状态。

  原则上不允许洞内电焊、气焊作业;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按照“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按照‘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并及时清运出洞。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规定频率对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隧道洞口、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附近设置避雷系统。

  5、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内动火应严格执行“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动火计划,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架子队长审批后方可施行,由工区区长监督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必须有瓦斯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

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动火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不得实施作业。

  2.4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1、设立隧道通风班组,在架子队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具体负责按照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工作。

  2、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3、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4、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能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

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须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对风筒的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6、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

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工区区长每天、架子队负责人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

  7、交接班制度。

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8、实行停风报批制度。

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后,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在规定限值以内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9、信息沟通制度。

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2.5瓦斯隧道进洞管理制度

  1、进入隧道必须接受门岗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入内。

  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有专职瓦检员随行方可将相应材料、设备带入隧道。

  2、进洞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挂牌制度,所有进洞施工人员分工序挂牌上岗、下班摘牌离岗。

  上级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进洞检查实行登记制度,门岗建立登记台帐,并应注明进出洞时间。

  严禁与隧道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

  3、洞口设置更衣室。

任何人进洞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等保存到专用衣柜,严禁穿着化纤类衣服进入隧道。

  4、门岗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告知义务,任何拒绝履行防火、防爆检查的人员可以拒绝其进入隧道。

  5、进入隧道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否则禁止进入隧道。

经过防爆改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由物设部门负责发给专用进洞许可证,并将进洞许可证挂在醒目位置,凭证进入隧道作业。

  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上述机械设备进入洞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进行检查,防止将火种带入洞内。

  车辆驾驶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进洞登记手续。

  车辆驾驶员进洞必须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员如需搭车进洞必须先接受门岗检查登记。

  6、进入隧道的物资(炸药、雷管等)必须有物设部门出具的材料清单,由物设部人员随同,门岗核查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运入洞内。

  7、未通风及瓦斯浓度超标情况下,瓦检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且必须经架子队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6瓦斯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

  使用人工手风钻钻眼,并采用湿式打眼;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

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2、爆破设计

  人工风钻钻眼,Ⅱ类围岩采用短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台阶长度3~5m;Ⅲ、Ⅳ类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台阶长度不超过8m。

爆破电闸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与掌子面保持200m距离。

  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三人连锁放炮制”(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2).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3).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得进行爆破。

  6).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

  7).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

  

(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在含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

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爆破内爆破,炮眼深度为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

在煤层内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

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均应用炮泥堵塞。

  (4)炮泥应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

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电力起爆连线前,母线与起爆器的连接端必须扭结成短路,并检查开挖工作面及母线沿经地段的杂散电流,若大于30mA,应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网路连接。

  (6)爆破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护,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在瓦斯浓度小于0.5%,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三、瓦斯灾害及防范措施

  3.1瓦斯灾害

  洞内易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地点主要是:

  3.1.1煤层附近的掌子面

  瓦斯是由煤层中散发出来的,由于接近煤层的岩石存在裂隙,所以煤层前后50m范围的岩石巷道,都可能有瓦斯涌出,特别是掌子面新暴露的煤面和岩石,瓦斯压力大,涌出量也大。

  3.1.2拱顶坍穴

  一旦发生坍方,地层裂隙中的瓦斯大量逸出,由于瓦斯的空气轻,拱顶以上的坍穴中往往积累大量瓦斯,而且坍穴是通风死角,所以瓦斯浓度大,而且不容易发现(一般不上去检测)。

  3.1.3拱顶以下30~40cm范围

  据有关资料,当隧道内风速较低时,较轻的瓦斯往往贴在拱顶下部形成断断续续的滞留层,每个滞留层层厚20cm左右,宽度为2~3m,长度为10~15m,滞留层瓦斯浓度在底部2%,顶部可达到10%。

  3.1.4巷道转角

  由于巷道转角处风速较低,容易积累高浓度瓦斯。

  3.1.5避人洞、避车洞、横通道

  这些地方是独头巷道,或者虽不是独头巷道但风速很低,也易积累瓦斯。

  3.1.6停留的大型设备背风处

  长时间停留的装碴机、模板台车背后往往有通风死角,瓦斯浓度也会比较高。

  上述危险地点应加强瓦斯检测,一旦发现浓度超标,应采取局部通风方式,冲淡瓦斯。

  3.2瓦斯灾害征兆

  一、瓦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刺鼻的气味。

  二、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掉碴、支护严重变形。

  三、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

  四、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五、监测仪显示瓦斯浓度超标或报警。

  3.3低瓦斯隧道灾害预防措施

  3.3.1、瓦斯浓度管理标准

  低瓦斯隧道中的瓦斯量虽然不多,通风不良仍可引起爆炸。

由于隧道采用非防爆施工机具,所以低瓦斯隧道对瓦斯浓度的管理非常严格,要求:

  1.工区内任何地点、任何时刻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3%;

  2.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应即刻报警,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3.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应在前后20m范围内立即停工,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查找原因并加强通风,观测浓度变化;

  4.开挖面瓦斯涌出,且浓度超过0.5%时,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衬砌起点之间立即断电、停工撤人,如加强通风后浓度仍降不下来,则全工区停电撤人立即研究处理办法。

  3.3.2隧道内过煤层前的超前探测

  20m范围内瓦斯涌出强度大于0.5m3

  /min的地段为高瓦斯区。

为防止隧道掘进时误穿高瓦斯区,在距煤层设计位置20m(垂距)时,打超前钻孔三个,并取岩芯,钻孔直径不小于Ф76。

通过开挖面的超前钻孔,可以了解:

煤层位置、煤样的吨煤含瓦斯量、瓦斯溢出速度、瓦斯压力,瓦斯动力现象(顶钻、夹钻、喷孔等),判断将要揭露的煤层是否与设计资料一致。

如一致,可正常掘进;如不一致,应向设计、监理、业主方提出研究处理办法。

  3.3.3过煤层钻爆作业

  按照规范,低瓦斯工区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2.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瞬发或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时不大于130ms。

  四、灯具及电缆

  1.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内瓦斯浓度最高段落,应采用EXD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防止掌子面掘进时突然涌出大量瓦斯,发生事故。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模板台车前方),应设置瓦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高压和低压电缆规格,应按规范办理,电缆芯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齿形压板或线鼻子;

  4.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3.3.4施工通风

  低瓦斯工区可以用独头巷道风管压入式通风,也可以用巷道式通风。

当采用巷道式通风时,开挖面附近还应布置局扇(压入式)。

目前射流风机常常作为隧道通风的辅助风机,比如:

布置在掌子面附近防止瓦斯停留(因压入式通风管端部常常距开挖面太远),布置在横通道内作为主风机形成巷道全风压风流。

洞内风机及开关应使用防爆型。

  3.3.5电源

  低瓦斯工区不要求设置两套互为独立的供电系统,但主通风机应有二路电源,直接由变电所馈出并来自不同变压器,当一路停电时,另一路在15min内接通供电。

  3.3.6支护施工

  巷道开挖暴露煤层后,应尽快施作锚喷初期支护,用掺气密剂的喷砼覆盖煤层和有瓦斯涌出的岩面、喷砼厚度不小于15cm。

当巷道变形喷砼表面出现开裂,还应进行补喷、补喷厚度至少5cm。

  当洞壁喷砼不能有效减小瓦斯溢出时,可采用:

  1.对洞壁径向注浆,封堵瓦斯渗漏通道(用C-S浆,注浆厚度3m)。

  2.提前施做瓦斯隔离层和二次衬砌(气密性砼),厚度不小于40cm,衬砌接缝应进行气密处理。

  四、瓦斯灾害处理措施

  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定抢救方案。

  4.1瓦斯工区处理坍方、冒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塌方体上方聚集的瓦斯应设置局部通风排出。

  2.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

  3.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

  4.2火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

  2.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中铁大桥局六公司武桥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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