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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docx

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

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

(一)

本市购买一手房贷款操作办法

一、本市购买一手房贷款的定义

本市购买一手房贷款是指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延安市行政区内购买一手房,以所购房屋做抵押登记进行还款保证,向楼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对象

1、支持开发企业信用良好、楼盘建设项目手续齐备、已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愿意承担贷款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指:

自《购房合同》网签开始,到房屋权证办到购房人名下为止的时间段)、基本信息已在公积金操作系统中备案的楼盘。

2、支持本人、配偶、直系亲属购房,缴存职工贷款申请。

3、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贷款申请。

4、支持贷款资金直接拨付售房单位的方式。

5、支持公积金冲还贷(公积金账户被质押的除外)。

本模式贷款不支持以下四种情形:

1、不支持楼盘建设、销售手续不全、开发企业拒绝报送楼盘备案资料、拒绝履行阶段性担保义务的项目。

2、不支持购买非住宅性质的购房行为。

3、不支持贷款资金拨付借款人账号的方式。

4、不支持已付全款购房方式。

三、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及配偶信用记录良好。

2、借款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月还贷总额不大于家庭月收入总额60%。

4、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两笔(含两笔)以上商业住房贷款。

5、借款申请人实际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

四、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

2、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人民银行查询)

3、借款人银行卡(偿还贷款使用)

4、购房合同

5、购房缴款凭证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首套不超过房屋总价80%,二套的不超过60%。

单缴存职工最多可贷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多可贷75万元。

2、贷款期限:

借款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六、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7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3.25%。

二套房贷的利率上浮10%。

七、贷款办理的基本流程

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手房贷款一般要经过六个步骤:

第一步:

开发企业楼盘信息备案(公积金中心进行项目审核、操作系统信息设置)。

第二步:

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交首付款,递交贷款申请资料。

第三步:

公积金中心审核(批)贷款申请。

第四步:

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及配偶、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五步: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第六步:

公积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借款人与开发企业结算。

八、其他

1、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的,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

2、直系亲属购房的需提供:

①购房人身份证明、信用报告;

②借款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由双方书面声明。

3、增加共同还款人的,提供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共同还款承诺书。

4、婚姻状况证明包括:

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声明等。

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

(二)

本市二手房贷款操作办法

一、缴存职工购买本市二手房贷款的定义

本市二手房贷款是指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延安市范围内购买已取得产权的住房,并以所购买的房屋做抵押登记进行还款保证,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对象

1、支持本人、配偶、直系亲属购房,缴存职工贷款的行为。

2、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行为。

3、支持公积金冲还贷(公积金账户被质押的除外)。

本模式贷款不支持以下两种情形:

1、不支持所购房屋不过户、不能抵押登记的购房行为。

2、不支持非住宅性质的购房行为。

三、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及配偶信用记录良好。

2、借款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月还贷总额不大于家庭月收入总额60%。

4、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两笔(含两笔)以上商业住房贷款。

5、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

四、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

2、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人民银行查询)。

3、借款人银行卡(偿还贷款使用)。

4、二手房购买、交易的证明资料。

5、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首套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契税发票价格)的80%,二套的不超过60%。

单缴存职工最多可贷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多可贷75万元。

2、贷款期限:

申请贷款日借款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六、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7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3.25%。

二套房贷的利率上浮10%。

七、其他

1、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的,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

2、直系亲属购房的需提供:

①购房人身份证明、信用报告;

②借款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由双方书面声明。

3、增加共同还款人的,提供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共同还款承诺书。

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三)

异地购房贷款操作办法

一、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的定义

异地购房贷款是指符合贷款条件的本市缴存职工,在延安市行政区之外购买自住住房(含一手房、二手房),未在购房地办理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能够提供本市可抵押住房(或公积金质押)进行还款保证,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对象

1、支持本人、配偶、直系亲属购房,缴存职工贷款的行为。

2、支持本市房产抵押。

无法提供房产抵押的,可申请公积金质押保证。

3、支持公积金冲还贷(公积金账户被质押的除外)。

三、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及配偶信用记录良好。

2、借款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采用公积金质押方式贷款的,借款人、保证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月还贷总额不大于家庭月收入总额60%。

4、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两笔(含两笔)以上商业住房贷款。

5、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

四、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

2、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人民银行查询)。

3、借款人银行卡(偿还贷款使用)。

4、异地购买一手房的:

提供购房合同、付款证明;

异地购买二手房的:

提供二手房购买、交易的证明资料。

5、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抵押(或质押)、评估资料。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首套不超过房屋总价(抵押房产评估总价)80%,二套不超过60%。

①房产抵押:

单缴存职工最多可贷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多可贷75万元;

②公积金质押:

最多可贷30万元。

借款人、配偶、保证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不低于月贷款本息偿还额的50%。

2、贷款期限:

①房产抵押:

借款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②公积金质押:

借款人(保证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六、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7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3.25%。

二套房贷的利率上浮10%。

七、其他

1、为直系亲属购房贷款的需提供借款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无法提供证明的,由双方书面声明。

2、增加共同还款人的,需提供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共同还款承诺书。

3、采用第三方房产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产所有人、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授权抵押文件、房屋评估报告。

4、采用公积金质押保证的,提供质押保证人身份证,保证人承诺书。

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四)

装修住房贷款操作办法

一、缴存职工装修贷款的定义

装修住房贷款是指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对新购买的毛坯房或原有住房进行装修,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或公积金质押),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对象

1、支持本人、配偶、直系亲属装修住房,缴存职工贷款的行为。

2、支持公积金冲还贷(公积金账户被质押的除外)。

本模式贷款不支持非住宅性质的装修行为。

三、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及配偶信用记录良好。

2、借款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采用公积金质押方式贷款的,借款人、保证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月还贷总额不大于家庭月收入总额60%。

4、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两笔(含两笔)以上商业住房贷款。

5、借款申请人实际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

四、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

2、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人民银行查询)。

3、借款人银行卡(偿还贷款使用)。

4、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5、装修住房的预算报告。

6、装修施工前房屋内景图片。

7、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抵(质)押、评估资料。

8、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最多可贷30万元(不高于每平方米1800元的装修单价)。

①房产抵押:

不超过评估总价的80%。

②公积金质押:

借款人、配偶、保证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不低于月贷款本息偿还额的50%。

2、贷款期限。

①房产抵押:

借款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②公积金质押:

借款人(保证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六、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7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3.25%。

二套房贷的利率上浮10%。

七、其他

1、直系亲属装修的需提供:

①装修人身份证明、信用报告;

②借款人与购房人关系证明。

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由双方书面声明。

2、采用第三方房产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产所有人、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授权抵押文件、房屋评估报告。

3、增加共同还款人的,提供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共同还款承诺书。

公积金贷款操作办法(五)

集资建房贷款操作办法

一、缴存职工集资建房贷款的定义

集资建房贷款是指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集资建房项目内购买自住住房,能够提供足额抵押(或公积金质押)保证,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及配偶信用记录良好。

2、借款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采用公积金质押方式贷款的,借款人、保证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月还贷总额不大于家庭月收入总额60%。

4、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两笔(含两笔)以上商业住房贷款。

5、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

三、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

2、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人民银行查询)。

3、借款人银行卡(偿还贷款使用)。

4、集资建房合同和首付证明。

5、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1、贷款额度:

首套不超过集资总价(抵押房产评估总价)80%,二套不超过60%。

①房产抵押:

最多可贷50万元;

②公积金质押:

最多可贷30万元。

同时,借款人、配偶、保证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不低于月贷款本息偿还额的50%。

2、贷款期限。

①房产抵押:

借款人实际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最长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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