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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接送制度

幼儿园接送制度

幼儿园接送制度15篇

幼儿园接送制度1

  1、幼儿来园时间:

7:

50——8:

00,最迟不能超过8:

30;下午离校时间:

4:

30——5:

00,一般情况下,请家长不要提前接孩子,确保孩子正常活动。

  2、幼儿来校、离校都应该由幼儿父母或固定亲属接送,早上请家长一定要将幼儿送到教师手中,与教师交接好。

  3、如孩子因病等其他原因不来的,家长要事先跟老师打招呼,做好请假工作。

  4、如需委托他人接送,要事先与教师联系,阐明被委托与幼儿的关系,请委托人与班级教师见面,并说明理由方可接回。

  5、轻病患儿来园如需服药,请家长将药包好(只一顿的药量),并写上幼儿姓名、班级、药名、用药量,交给班级教师登记并按时间喂药。

  6、离校时家长接孩子后应牵着孩子出校门,以避免被过往的车辆碰撞。

  7、离校时家长接孩子后请不要在校玩耍。

如果家长想带幼儿玩大型玩具,必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发生事故。

  8、如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早送或晚接幼儿或中途出入学校等,请与班级老师及时做好联系,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

  9、接送幼儿时谢绝家长车辆进入校园,确保幼儿通道畅通和安全。

  温馨提醒:

  1、为确保您孩子的人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请您务必在7:

50以后将孩子送入园,由于幼儿年龄小,恳请家长一定要把孩子交到老师手中后再离开(如果您偶尔有事,需要在7:

50以前将孩子送来的,请一定要与教师联系妥当)。

  离园时间为4:

30开始,换人或推迟来接孩子的,请及时与教师联系。

  2、幼儿在校期间,家长来给孩子送东西的,请让门卫转交;来校与老师交流的,请先与教师联系,进校时烦请在门卫处登记。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为打造"平安校园",营造和谐校园环境,让我们家园共同努力,筑起孩子们成长的坚固长城。

幼儿园接送制度2

  为了更好的提高幼儿园的整体环境和各项活动有序的进行,确保幼儿安全、健康的成长;为了确保幼儿来园、离园时间段的安全,营造有利于幼儿学习、生活的和谐校园环境,开发区幼儿园对各项事宜进行规范和规定,希望家长配合!

  1、来园、离园接送幼儿的家长,全部到门口进行接送,不得进入幼儿园内,凭刷校讯通卡后送入及接走。

离园来接时,请家长注意门口的秩序,不要拥堵,听从门卫保安及值班老师的现场指挥。

如有送物品时,请及时与班级老师进行联系。

  2、进一步规范入园、离园时间,幼儿早上入园时间为7:

45―8:

30,下午离园时间为16:

00―17:

00。

幼儿园开大门的时间为7:

15分,关大门时间为17:

00。

如家长确有困难,需要早送、晚接的,请到班级老师处进行登记,经审核确认,幼儿园发放“早送晚接幼儿卡”,持该卡的幼儿可以早送晚接,其他幼儿请按作息时间接送,无卡早送来的幼儿,幼儿园将不负责管理,发生事故幼儿园不承担安全责任。

  3、幼儿接送请指定专人,尽量不要请他人代送代接,以防误领。

  4、幼儿园实行单向行驶,即:

由五矿路进入幼儿园,然后由3号楼旁边出幼儿园,反向不得行驶。

  5、接送幼儿,幼儿园规定:

1、2号楼的家长从正大门接送;3号楼的家长从3号楼大门接送。

  6、建议家长私家车不进入幼儿园,请将车子停在五矿路边上或港城嘉苑大门前面的路边,以免阻塞。

  7、从1号楼正大门由自行车接送幼儿的家长,请将自行车停放在晨检室旁边的自行车停放处。

从3号楼门卫由自行车接送幼儿的家长,请将自行车停放在靠幼儿园3号楼门卫室的旁边。

  8、在学校门口要服从保安和值班老师的指挥,严格禁止任何车辆在网格线上停放,在园外道路上停车尽量靠边,确保园内师生员工安全进出。

  9、家长要经常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校园内外注意卫生保洁和言行文明,做孩子的榜样。

幼儿园接送制度3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学生上学放学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体教师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

  2、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提前通知学生家长。

  3、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4、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

  5、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6、每天上、下学时间段,门口要有值班教师,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不安全隐患。

  7、放学时,各班要在班级门前排好队,班主任或带班老师要检查路队旗等各种标识,整队带到校门口,叮嘱好安全后放学。

  8、一二年级学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监护人接送孩子上下学,避免上、下学途中的意外事故发生。

  9、放学时,一、二年级的学生,班主任或带班教师要逐一送到家长手中,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员要固定,并与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如:

离异家庭、孩子吃小饭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况)要有家长的委托书,与班主任说明情况,与委托人见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1、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提前与班主任沟通或电话告知。

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并由值班教师负责学生。

  12、家长接孩子时不要拥堵校门,自觉、有序站在校门口两侧等候,做到文明礼让,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学尽量错过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嘱孩子站在校门口两侧的较安全地带,做到前后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14、上学期间,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有年级主任、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5、每学期初学校要与年级主任、班主任、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强化安全意识。

幼儿园接送制度4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从技防、人防、物防三位一体出发,保障幼儿园师生安全。

为此,我园根据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落实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请家长们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家长来园接送幼儿时请主动出示“接送卡”,配合门卫做好验证工作。

(请记住:

尊重门卫叔叔的合理要求,做个守纪律,有礼貌的家长,在孩子面前树立榜样作用。

  2、如无特殊原因,请家长坚持鼓励孩子自行进园回班。

(请记住:

这是培养孩子自信和独立能力的一个好办法和好时机。

  3、请家长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

如遇特殊情况没带“接送卡”的家长要主动到门卫叔叔处进行登记,由门卫叔叔通知班老师,待确认后方可进园接送孩子。

  4、如临时变更接送人,请您一定要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老师或园方,并请代接人员接送孩子时出示“接送卡”和“身份证”,配合班上教师做好电话确认接送人身份的工作。

  5、“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时的凭证。

本卡意义重大,请家长持卡后要妥善保存,若遗失,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或班上教师,避免让不法份子有机可乘。

  6、家长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填写好班老师提供的《育才幼儿园家长委托服药登记表》交给保健医生或本班老师。

为安全起见,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尖、利等危险物品入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幼儿健康、平安成长是你我的共同心愿,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筑起保卫孩子生命安全的长城!

幼儿园接送制度5

  为保障幼儿的安全,维护幼儿园秩序,我园特制订幼儿接送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幼儿上午7:

40——8:

30在家长的陪送下持卡准时入园(9:

00关锁园门)。

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亲自把幼儿交到教师手中,不能只把幼儿送到大门口,防止幼儿走失。

  2、教师接待幼儿入园时,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况,所带的物品、药品都必须记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遗忘。

  3、家长每天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如果接送卡遗失的幼儿请家长到各班老师那里进行补办。

  4、早晨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教师的晨检。

  5、接送原则上由父母或指定的人员担任,家长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来园接幼儿。

如有特殊情况需其他人员接送的,请将接送卡交给委托人。

不能给卡时,家长须提前与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并将委托人的姓名、性别、体貌特征、衣着特征及与孩子关系等具体情况告知老师,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6、因离园期间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确保幼儿安全,建议接到幼儿后尽快离园,如果还在幼儿园继续逗留和玩耍,请家长严格做好幼儿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注意教育幼儿爱护公物,爱护绿化。

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7、拒绝陌生人入园,必须入园时请填写入园登记表。

  8、严格按幼儿园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行事,不到接送时间不准家长接孩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老师说明,经允许方可。

  9、幼儿离园时,教师要帮助幼儿做好准备,开大门后,由配班老师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

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事情要如实向家长反馈。

  10、接送时间:

  4:

30——4:

50小小班、小班

  4:

40——5:

00中班

  5:

00——5:

15大班

幼儿园接送制度6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

  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

  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

  园和离园。

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

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

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

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

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

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家长或监护人要按时来接幼儿回家,禁止幼儿在园内、园外逗留、玩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接送协议书,严格履行本制度各项条款,做好本职工作,若发生事故,应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关责任。

幼儿园接送制度7

  幼儿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为了确保全园每一位幼儿的安全,杜绝幼儿走失或冒领,我园使用接送卡接送孩子。

为此,幼儿园特制定《接送卡使用制度》,希望家长能够遵守。

  1、为严把幼儿接送关,家长需凭"幼儿接送卡"接送幼儿。

家长在进入本园时,请提前出示接送卡,无卡者不得进入幼儿园接送幼儿。

  2、接送幼儿时,坚持"接幼儿离园交卡,送幼儿入园拿卡"的规定,各班教师凭卡接、放幼儿,不得例外。

早上幼儿入园时,家长一定将幼儿交至本班教师处,做好交接工作后拿卡才能离园,否则,幼儿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幼儿园概不负责。

  3、未带卡的家长,在大门外等候。

由班主任与家长确认关系后,并由家长签字后方可离园。

  4、中途家长来园接孩子时,须凭接送卡与幼儿所在班级教师联系确认后,方可同意家长入园接幼儿。

  5、家长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非幼儿直接监护人)接幼儿离园时,应将接送卡交与委托人,并提前告知本班教师相关情况,(如委托人的姓名、性别等)受委托人凭幼儿接送卡接孩子,签好代接记录后方能带孩子离园。

  6、无完全行为能力者及未成年人不准接幼儿。

  7、若出现幼儿接送卡遗失情况,需及时到本班教师处及园长办公室挂失、登记,在履行补办手续后换取新卡。

(补办卡与常规接送卡有标识区别)

  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家长配合使用接送卡,保管好接送卡。

对于由此所带来的不便,请家长给予理解。

  一切为了您的孩子,谢谢配合!

幼儿园接送制度8

  生命重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

让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使幼儿园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是家园共同的责任。

接送幼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确保每个幼儿和教师的人身安全,我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希望每位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以下要求:

  1、家长要遵守以下接送幼儿时间:

  周二至周五入园时间:

7:

40—8:

00

  周一升旗入园时间:

7:

35

  中午临时接送时间:

11:

30和15:

00

  晚上离园时间:

17:

20—17:

45

  兴趣班离园时间:

18:

30

  其余时间不接待来离园。

  2、接送幼儿的家长必须是固定的幼儿父母和亲属。

如果固定接送人临时有事需要请人代接的,家长一定要在早晨送幼儿时,及时向老师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及委托人身份;若临时不能来接幼儿必须给所在班级班长老师发短信说明,并注明家长姓名。

没有短信告知和委托书的幼儿,教师有权不交予陌生人接走。

  3、请家长严格遵守持卡接送幼儿制度,无卡时须经幼儿园门卫或班级教师确认身份和签字后方可接走幼儿。

  4、外单位家长要严格遵守我所营区要求,持证入所,服从哨兵管理。

  5、为确保幼儿人身安全,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贵重物品、项链等首饰和小刀、钉子、玻璃球等危险物品入园;不要给幼儿穿靴子、长裙和带有绳带的衣服。

  6、家长应引导幼儿情绪稳定入园,入园时让幼儿自觉接受保健医生的晨检。

若幼儿情绪不好、身体不适或身上有伤等问题,请主动与保健医或班级教师说明,以便教师随时观察、照顾。

如需要喂药,请将当日药的药效、药名、用量、时间写在幼儿园委托服药单上,将药包好放在药盒中。

  7、为了保障幼儿园接送时间段安全有序,早上入园时家长请让幼儿站在自己左侧排队有序送入园门;家长若有事请在园门外等候教师方便时与教师沟通。

离园时,请与教师打招呼后再牵着幼儿出大门,接送时若有事与教师沟通时间不要过长,以免妨碍教师正常接送、照料其余幼儿。

  8、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和防止流行性疾病的传播与蔓延,请家长不要带幼儿在园内逗留、嬉闹玩耍,确保幼儿离园安全。

  9、为了让幼儿获得持续的发展,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勤、迟到。

幼儿生病应及时打电话向本班教师请假,如实说明病情。

幼儿发烧体温超过37、5°时,请不要让幼儿来园,及时治疗退烧48小时后方可入园。

  10、幼儿若患有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时,请家长务必在第一时间告知班级教师或保健医,方便我园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幼儿的健康。

如若因家长隐瞒病情拖延不报,造成我园传染病蔓延者,我园将追究当事人家长责任。

  11、规定离园时间后为收费时间,不满半小时的按20元收取,1小时按40元收取。

晚接幼儿的家长请及时告知班级教师晚接原因,以便我园安排值班教师,接走幼儿时请在传达室签字注明接走时间和家长姓名。

  12、为了维护园内秩序,家长来园接送幼儿,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不得大声喧哗或为幼儿相互争吵,不在园内和门口吸烟,不带宠物入园,将车辆停在规定位置。

幼儿园接送制度9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

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

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6、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7、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1、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接送制度10

  1、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接送幼儿的唯一有效凭证,接送孩子请家长务必携带接送卡。

  2、家长送幼儿入园,须把孩子亲手交给班级教师,同时在班级教师处领取接送卡,此时幼儿园开始履行看护幼儿的责任。

  3、家长来园接孩子,须把接送卡交给班级教师,未携带接送卡的要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接走孩子,此时,幼儿园看护孩子的责任履行完毕。

  4、如有事委托其它人接送,请受托人持父(母)亲子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及接送卡来园接孩子,并请父(母)打电话或以短信形式告知本班教师。

  5、每个孩子只有一张接送卡,请家长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请及时于班级教师联系并申请补办,若因家长未能及时通知园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幼儿园接送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幼儿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幼儿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幼儿园使用校车接送幼儿的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用于专门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或者接送幼儿参加相关教育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幼儿园校车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客车。

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和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

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

  

(二)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安全约束装置应当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车除正常定期检验外,每季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校车标志。

未取得校车标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儿。

幼儿园新增校车或原校车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校车应当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其他旅客运输业务。

  (五)校车应当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七)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九)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幼儿园聘用校车驾驶人,应当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按下列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驾驶证情况、事故情况及违法记分情况的查询;

  (十一)驾驶人接受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查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四)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十五)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十六)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十八)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

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接送幼儿工作规程

  (二十一)严格落实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车发车时刻表,按时接送幼儿上下车,如有特殊情况接送时间发生变化的,需提前电话通知家长。

  (二十二)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

每车配备两名跟车教师接送幼儿。

跟车教师和司机要挂牌服务。

每次交接幼儿时,教师与家长要按时转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时必须由教师、家长共同签字确认。

校车到达幼儿园时,跟车教师要与本班教师交接并共同签字,本班教师要电话或短信告知家长。

不允许家长无卡接送幼儿。

  (二十三)幼儿上下车时,一名教师在车下接应幼儿,另一名教师在车内照顾幼儿,维持秩序。

乘车途中要细心照顾每一位幼儿,并帮助幼儿系好安全带。

  (二十四)幼儿入园、离园要设定固定接送地点。

所有乘坐校车的幼儿,由本班教师带到幼儿园指定地点,等候校车。

入园时,跟车教师将幼儿交给本班教师,双方签字确认。

离园时,由各班教师将幼儿交给跟车教师,双方签字。

跟车教师点名核对确认幼儿和人数无误后方可发车。

  (二十五)所有幼儿入园、离园时,家长要和本班教师交接签字确认。

幼儿要有专人(法定监护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长要写出委托书并签字,并电话告知本班教师。

受托人接送幼儿时,教师要查看家长委托书,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证件,经教师再次电话家长确认后,受托人和教师签字,方可交接幼儿,并短信通知家长。

  (二十六)家长未送幼儿入园、未接幼儿离园时,本班教师应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情况。

对于家长无法及时接幼儿离园的,本班教师要照看好幼儿,等待家长来园,幼儿交接后双方签字确认。

  严禁将幼儿交给其他家长或让幼儿独处。

  (二十七)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保持通信畅通。

每个幼儿家长至少留两部联系电话,确保教师能随时和家长取得联系。

  第八条校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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