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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与法基习题

第一套

2006-2007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基础》考试题(A)

(卷面总分70分附答案)

一、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怎样认识道德的本质?

2.怎样理解世界观与人生观之间的联系?

3.怎样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关系?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5.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二、辨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所提倡的。

2.竞争与合作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3.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就像天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

所以,个体与

社会永远都是矛盾的,不可能统一。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终身不能获得人身自由。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材料分析:

廖晓义,1986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获得硕士学位。

1990年的一天,廖晓义在社科院查阅有关资料时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环境污染正在恶化,而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尚十分薄弱。

从此,廖晓义开始自觉投身于环境问题研究和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环保宣传,她八方游说,到处求人,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自己编导、主持和剪辑,拍成了电视片《环保时刻》;为了环保事业,她离开了年幼的女儿,放弃了自己的美国博士梦,放弃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美国绿卡,做出了巨大的个人牺牲。

与此同时,她为中国的环保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她建立了民间环保组织——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建立了“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指导创立了全国首家垃圾分类清运回收系统,并且积极倡导、推动全国著名高校的大学生参加“人人参与环保,共建绿色社区”的工程。

她的努力逐渐被社会认可,她所追求的事业正在成为众人的追求目标。

请你结合上述案例,运用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中学习的理论对廖晓义的人生价值进行分析。

2.结合大学生中的具体案例,谈一谈应该如何协调个人与他人的关系?

 

答案

一、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怎样认识道德的本质?

答案: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首先,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其次,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再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各种道德体系也必然带有阶级属性。

最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2.怎样理解世界观与人生观之间的联系?

答案:

世界观和人生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一方面,世界观决定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

正确的世界观,是正确的人生观的基础,人们对人生意义的正确理解,需要建立在对世界发展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之上。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生观从属于世界观,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人生观。

只有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才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

另一方面,人生观又对世界观的巩固、发展和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个人的人生观如果发生变化,往往会导致世界观发生变化。

3.怎样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关系?

答案:

人的需要不同于动物的需要,即使是人的本能需要,也深深地打上社会历史的印记,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需要。

人的需要的满足,都只能借助于社会,都是凭借一定的社会关系,通过一定的社会方式实现的。

因此,个人需要不纯粹是个人的,它或多或少是社会需要的反映,受社会物质和精神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

社会需要也不是脱离个人需要独立存在的,社会需要是个人需要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全体成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需要的反映。

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和外国法的成功经验。

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使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5.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答案: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一方面,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

另一方面,通过、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二、辨析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所提倡的。

答案:

对。

(1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在实际生活中,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难免会发生矛盾。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冲突,尤其是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必须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即个人应当以大局为重,使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必要时,为集体利益作出牺牲。

集体主义要求个人为集体作出牺牲并不是任意的,只有在不牺牲个人利益就不能保全集体利益的情况下,才要求个人为集体利益作出牺牲。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之所以强调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归根到底,既是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也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根本利益。

(5分)

2.竞争与合作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答案:

错。

(1分)从形式上看,竞争与合作是对立的,而从本质上看,二者又是相互伴随、相互统一的。

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获得胜利,通常总是某一群体内部或多个群体之间通力合作的结果;合作也离不开竞争,没有竞争的合作就缺乏活力。

竞争促进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合作又增强竞争的实力,正是这种竞争中的合作和合作中的竞争,推动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要鼓励竞争、提倡竞争、保护竞争,同时又要提倡合作,提倡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这就是既要敢于竞争又要善于合作。

(5分)

3.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就像天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

所以,个体与社会永远都是矛盾的,不可能统一。

答案:

错。

(1分)人具有个体性,有其特定的思维、行为方式和需要,常常表现出自己的个性和独立性。

人又具有社会性。

人是社会的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在社会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

人的个体性中蕴含着社会性。

人以个体的形式存在,但他又不是绝对独立的,在生物本能上,人需要在社会中得到生命生存和延续的条件,在自身价值的实现上,也只在社会关系中才是有意义的和可能的。

人的这种社会性,意味着人必须经过充分的社会化的洗礼,使个体性与社会性统一起来,才能获得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基本条件。

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是统一的。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终身不能获得人身自由。

答案:

错。

(1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的立功表现的,应予以减刑;在服刑期间,有悔罪的表现,积极进行改造的,也应根据其表现予以适当的减刑。

所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是终身不能获得人身自由。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

错。

(1分)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病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智力相当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行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理。

三、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材料分析:

回答出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5分)。

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做出的贡献,是社会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

一个人对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越大,他在社会中获得的人生价值的评价就越高。

劳动和贡献的尺度作为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基本尺度,正是对人生评价根本尺度的一种具体化。

在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衡量人生的价值,标准就在于看一个人是否以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

结合廖晓义为中国的环保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案例,分析创造人生价值的意义或途径、方法均可;(5分)

2.结合大学生中的具体案例,谈一谈应该如何协调个人与他人的关系?

答案:

结合具体案例,并对问题有分析的(5分)结合所学的协调人与他人的关系中的知识,包括平等、宽容、诚信、互助的原则其中任何一点的,或融合在一起的均可。

(5分)

第二套

2006-2007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基础》考试题(B)

(卷面总分70分附答案)

一、简答题(每题4分)

1、人生目的在人生实践中有什么样的重要地位?

2、大学生要按照哪些要求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3、大学生心理发展上表现出的过渡状态的矛盾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4.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人身自由权。

5.简述影响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

二、辨析题

1、道德的本质就是一种文明程度的反映,因此,它是社会文化的反映。

2、网络是一个虚拟时空,因此无需道德规约。

3、人生价值实现的个人条件就是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4.公民甲侵害了公民乙的财产权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但由于甲主观上没有过错,所以甲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5.某日晚,李某从单位窃得一部笔记本电脑,拿回家中,经妻子规劝,产生悔意,趁天黑又将笔记本电脑送回原处。

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三、论述题:

1.有人曾给大学生列出了“九大不足”:

学术精神失落、道德素质低下、生理心理缺憾、政治冷漠投机、理性的侏儒、寄生依赖、沉迷网络、堕落傍款以及追求当次、崇尚名牌等。

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如何看待这种评价,你认为当代大学生应怎样塑造健康向上的崭新形象?

2.结合实际谈一谈,当代大学生怎样在实践中将理想转化为现实?

答案

一、简答题(每题4分)

1、人生目的在人生实践中有什么样的重要地位?

答案:

第一,人生目的决定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

第二,人生目的决定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

第三,人生目的决定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

2、大学生要按照哪些要求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答:

大学生要努力按以下要求来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首先,应有进行道德修养的强烈动机,这样才能满腔热情地、自觉自愿地去学习、去思考、去体验,从而提升道德修养的境界;其次,应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启发、自我激励,坚忍不拔、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进行道德修养;最后,应学会自知自胜、自我扬弃,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发扬成绩,克服不足。

3、大学生心理发展上表现出的过渡状态的矛盾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

从心理上讲,大学生正处于迅速走向成熟而又未真正成熟的过渡阶段,在心理发展上表现出许多过渡状态的矛盾性:

第一,抽象逻辑思维迅速发展但易带主观片面性;第二,情绪情感日益丰富但波动性较大;第三,自我意识增强但发展还不成熟;第四,独立性、闭锁性与依赖感、归属感同时存在。

心理走向成熟,将为大学生的成才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但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难免磕磕碰碰,出现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

4.如何理解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人身自由权。

答案:

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人身自由权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

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

5.简述影响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

答案:

依民法规定,影响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年龄,即: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是精神健康状况,即: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辨析题

1、道德的本质就是一种文明程度的反映,因此,它是社会文化的反映。

答案:

错误。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首先,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其次,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再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各种道德体系也必然带有阶级属性。

最后,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2、网络是一个虚拟时空,因此无需道德规约。

答案:

错误。

因为: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人们在网络生活中为了维护正常的网络公共秩序需要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公德规范在网络空间的运用和扩展。

大学生应当积极倡导网络文明,坚持文明上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在网络生活中加强社会公德自律:

第一,正确使用网络工具;第二、健康进行网路交往;第三、自觉避免沉迷网络;第四,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3、人生价值实现的个人条件就是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答案:

错误。

第一,实现人生价值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

第二,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本领。

第三,立足于现实,坚守岗位作贡献。

第四,实现人生价值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4.公民甲侵害了公民乙的财产权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但由于甲主观上没有过错,所以甲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

错。

因为我国民法规定:

侵权民事责任分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即:

如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5.某日晚,李某从单位窃得一部笔记本电脑,拿回家中,经妻子规劝,产生悔意,趁天黑又将笔记本电脑送回原处。

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答案:

错。

李某行为不是犯罪中止。

因为刑法规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即,犯罪中止成立必须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一旦犯罪已经完成,就是犯罪既遂,其自动恢复原状行为,只能认定是悔罪表现,不影响犯罪既遂性质的认定,但可在量刑时给予考虑。

三、论述题:

1.有人曾给大学生列出了“九大不足”:

学术精神失落、道德素质低下、生理心理缺憾、政治冷漠投机、理性的侏儒、寄生依赖、沉迷网络、堕落傍款以及追求当次、崇尚名牌等。

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如何看待这种评价,你认为当代大学生应怎样塑造健康向上的崭新形象?

答题要求:

首先要对上述所说的“九大不足”作客观的评价。

(3分)其次要有结合所学理论的分析。

(2分)再次论述当代大学生塑造健康向上的崭新形象的途径与方法,包括:

理想远大、善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视野开阔、胸怀宽广;知行统一、脚踏实地。

(4分)

2.结合实际谈一谈,当代大学生怎样在实践中将理想转化为现实?

答题要点:

(一)结合实际:

丁磊、比尔•盖茨、吴士宏等人的怀抱理想,经历奋斗和挫折,成就人生的经历和过程及启示。

(5分)

(二)当代大学生如何架起通往理想彼岸的桥梁(三大点,各2分,点下论述,只有观点,没有论述给1分)

1、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

(2分)

2、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2分)

3、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2分)

另外,结合实际也可以在论述中穿插阐述。

第三套

2006-2007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基础》考试题(C)

(卷面总分70分附答案)

 

一、简答题(20分,每小题4分)

1.怎样认识享受个人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统一关系?

2.大学生应如何遵守网络中的道德要求?

3.如何理解法的含义?

4.怎样理解道德的认识功能?

5.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哪些条件时方能有效?

二、分析题(30分,每小题6分)

1.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对立统一的。

2.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实现。

3.李逵回乡探亲,遇上李鬼行劫。

李逵制服了李鬼。

李鬼是犯罪中止。

4.甲、乙是大学同学,2003年7月毕业前,甲向乙借5000元,说好一年后还。

甲到期未还,乙碍于情面也未曾索要。

2006年11月,乙找到甲,要求其还欠款,甲拒绝。

乙诉至法院,乙能胜诉。

5.诚信是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的行为品质、立身处世的根本原则。

三、论述题(20分,每小题10分)

1.法国著名微生物学家巴斯德,做了许多实验,终于发现了细菌是造成物质腐败的罪魁祸首。

英国外科医生利斯特是这种理论最早的响应者和实行者,他研究出病人手术后伤口化脓之因,参照巴斯德的理论,利用高温消毒灭菌法,用碳酸来消毒手术器具和医生的手,他做的手术不再因细菌而感染。

在他的医院里,手术死亡率是世界上最低的。

利斯特取得了成功,但他没有将战胜细菌的功劳记在自己头上。

他在致巴斯德的信中说:

“敬爱的先生,请准许我向您恭恭敬敬的致谢,感谢你指出细菌的存在是腐败的真正原因,依靠您的这一原理,我找到了防腐的方法。

人类正享受着您的工作所贡献的幸福!

请据此分析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

2.领带王国“金利来”的创始人曾宪梓先生有一颗可贵的中国心。

为了支持故乡建设,他在梅县与一家企业合资,创办了“银利来有限公司”,生产银利来领带,并把自己从这个企业所得到的利润全部献给了梅县,用作嘉应大学的办学经费及其他公益事业费用。

他深知教育事业和体育事业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重要性,所以多次捐资给母校兴教,鼓励中国足球队冲出亚洲,支持北京申办奥运会和奖励中国奥运健儿。

据不完全统计,他在十几年中的捐款达到了二百多项,总额高达四亿多元,为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关心和参加祖国和家乡建设起到了极大的鼓励和促进作用。

请结合曾宪梓先生对祖国、家乡的倾情之爱,谈谈大学生为什么要坚持爱国

主义,应怎样坚持爱国主义?

 

附:

答案要点

一、简答题(20分,每小题4分)

1.怎样认识享受个人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统一关系?

个人的权利、自由是在社会中获得的,没有社会,个人的权利、自由都无从谈起。

(1分)

离开了个人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个人的权利、自由也就无从实现。

因此,享受个人的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的责任、义务是统一的。

(1分)

但是,承担社会的责任、义务并不与享受个人的权利、自由简单对应,在道德要求上,不能把享受个人的权利、自由作为承担社会的责任与义务的先决条件。

(1分)

承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为社会做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前提。

(1分)只有人人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社会多做贡献,社会的财富才能不断地增加,才能为人们享有权利和自由提供雄厚的基础,人也只有在承担社会责任、恪尽社会义务中,才能使自己的人格健全、品德高尚,个人的自我价值也才能得到充分实现。

2.大学生应如何遵守网络中的道德要求?

1.正确使用网络工具。

大学生应当学会利用网络这一先进工具获取最新信息,使之成为提高自己学习能力的重要工具。

(1分)

2.健康进行网络交往。

网络交往要做到诚实无欺,不应该通过网络进行色情、赌博活动,更不能侮辱、诽谤他人。

同学们应通过网络开展健康有益的交往活动,在网络交往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约会网友,避免受骗上当。

(1分)

3.自觉避免沉迷网络。

适度的上网对学习和生活是有益的,但长时间沉迷于网络对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大损害。

(1分)

4.养成网络自律精神大学生应当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在缺少外在监督的网络空间里,自觉做到自律而“不逾矩”。

(1分)

3.法的一般含义是什么?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1分)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

(1分)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1分)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

(1分)

4.怎样理解道德的认识功能?

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与能力。

(1分)

道德是人们认识和反映社会现实状况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方式。

(1分)道德往往借助于道德观念、道德准则、道德理想等形式,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认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认识自己对家庭、他人、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1分)使人们的道德实践建立在明辨善恶的认识基础上,从而正确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指导自己的道德实践,积极塑造自身的道德人格。

(1分)

5.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1分)

2.意思表示真实。

(1分)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分)

4.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1分)

二、分析题(30分,每小题6分)

1.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对立统一的。

正确。

(1分)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根本思想,就是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

(1分)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体现着个人根本的、长远的利益,是集体所有成员共同利益的统一。

同时,每个人的正当利益,又都是集体利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集体利益的兴衰成败与个人利益的大小得失,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

(1分)在现实生活中,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相辅相成的。

集体利益的发展,本身就包含着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

而集体中每个人利益的增加,同样有利于集体利益的扩大。

(1分)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这既是为了维护集体的共同利益,也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根本利益。

(1分)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对于集体主义来说,只有个人的价值、尊严得到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保证,集体才能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1分)

2.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实现。

正确。

(1分)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

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来说所具有的价值。

(1分)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

(1分)

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个人既不单纯是社会和他人的手段,也不单纯就是目的,这个“必然的事实”是我们认识人生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辩证关系的基础。

(1分)

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不仅是个体生存的前提,也为个体的发展提供条件。

个体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就是通过努力自我完善以实现全面发展的过程。

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基础。

(1分)

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

人总是生活在社会当中,个体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和发展。

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地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

人是社会的人,这不仅意味着个体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必须在社会中才能得到满足,还意味着以怎样的方式和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是由社会决定的。

一个人的需要能不能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人生活动对他人和社会的贡献,即他的社会价值。

(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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