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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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技术方案

 

2015年2月

 

 

一、项目背景

液化石油气自上个世纪进入我市,已广泛应用到居民生活、餐饮服务、汽车加气、工业生产等方面。

目前,全市年销售液化石油气102万吨,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41家,瓶装液化气用户超过330万户,每天瓶装液化气销量超过1560吨,每天有超过10万瓶气需要充装和配送到用户,这一供气规模超过国内所有大中城市。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准入门槛低,市场高度开放,监管手段落后,这使得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

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非法经营黑点大量存在,大部分市民只能光顾这些经营黑点,不仅用气安全和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二是气瓶监管不到位,大量的超期未检气瓶甚至报废气瓶在市场上流转,特别是一些非法经营者大量使用这些过期瓶和报废瓶倒气后提供给用户使用。

三是非法运输液化气现象严重。

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大量使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非危运车辆运输瓶装液化气,一旦发生事故引起爆炸,必将导致群死群伤事件。

四是餐饮场所和出租屋安全用气隐患严重。

全市多数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且多由不法经营者供气,用气安全无任何保障。

同时,大量出租屋因为空间狭小,根本不符合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条件,却仍然使用瓶装液化气。

从以上问题不难看出,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程度。

今年5月8日,陈建华市长到城管委调研,在听取了城管委关于瓶装液化供应市场存在问题汇报后,强调指出,要将瓶装液化气整治工作列为群众路线教育第一整改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瓶装液化气整治工作,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加快推进强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专项整治。

同时,在市城管委报送的《我市液化气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亟需关注》领导信息专报中,市长陈建华、常务副市长陈如桂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组织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液化气供应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安全。

为彻底规范我市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全面消除我市瓶装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城管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起草了《广州市全面规范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工作方案》,并经14届1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在该工作方案中,针对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建立瓶装液化气供应信息化监管平台,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瓶装液化气供应从气瓶检测、充装、运输、销售、配送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

为此市政府常务会议也已同意针对该项建设工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建设目标

利用高科技手段,搭建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瓶装液化气供应从气瓶检测、充装、运输、销售、配送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各类液化气违法经营行为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执行,燃气供应秩序得到全面规范,燃气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消除,燃气安全状况得到全面好转,燃气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从而,有力推动平安广州及和谐社会建设。

三、建设依据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96)

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216.1-1999)

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6.《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GB/T17544-1998),相关国际标准ISO/IEC12119:

1994;

7.《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GB/T16260-1996)

8.《计算机软件维护指南》(GB/T14979-1993);

9.《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1990);

10.《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GB9386-1988);

11.《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GB9385-1988);

12.《安全技术防范规范工程技术规范》(GB/T75-94);

13.《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

14.《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103-200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93);

16.《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穗府14届123次〔2014〕26号);

17.《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规范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4〕109号);

18.《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19.《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广州市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审核的意见》(穗科信审〔2014〕170号)。

四、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我市全面规范瓶装液化气供应市场的实际工作需要,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一)应用系统建设(政府财政投资)

1.瓶装液化气充装监管子系统

该系统主要用于对气瓶充装过程进行现场监控。

每次充装气瓶时,系统读取气瓶标签信息后在本地系统数据库中检索该气瓶信息,只有当系统确定该气瓶处于可充装状态时,系统才允许打开充装枪对该气瓶进行充装,并记录相应的充装信息。

同时该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子系统接口,定期实现气瓶可充装信息和充装记录等信息的及时交换。

2.液化气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子系统

该系统主要用于对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情况进行现场管理。

在进行气瓶检测处理时,记录和管理各气瓶的检测信息和气瓶状况;在对气瓶进行报废处理时,记录和管理气瓶报废处理情况。

同时,定期将气瓶检测信息或报废处理信息交换给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子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3.瓶装液化气供应移动监管子系统

该系统主要是在瓶装液化气运输、配送、检查、执法过程中,通过移动终端记录和上报各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发送到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子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4.瓶装液化气供应便民服务子系统

该系统主要用于通过网络向用户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一方面,用户利用该系统的手机客户端可查询各类用气安全知识和法规;另一方面,用户可通过手机客户端读取用户安全供气卡信息实现网上订气服务,同时可通过手机客户端通过读取气瓶标签信息及时查询该气瓶状态和充装信息。

5.数据采集和通信管理子系统

该系统主要面向互联网和移动专网提供各类访问和接入服务,是为了确保网络访问安全的一种缓冲机制,各类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专网对后台系统的访问请求要通过本系统处理后,转发给其它系统处理。

6.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子系统

该系统在对液化气气瓶、液化气用户、液化气经营设施、液化气运输车辆、液化气送气工等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外围其它子系统获取各类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分析和判断,从而实现对液化气供应检测、充装、运输、销售、配送、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7.基础信息录入和管理单机系统(临时)

考虑到从应用系统开发到整个项目正式投入使用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各充装站需要同步进行气瓶信息录入并安装电子标签;企业需要同步进行用户信息录入,并发放用户身份认证卡,因此中标人需要先期开发一个单机运行的信息录入和管理临时系统,可录入和管理气瓶信息、用户信息,并可与二维码标签识读终端连接,读入和保存相关二维码信息。

同时要支持录入信息的批量导出和网络上传功能。

五、系统设计方案

5.1瓶装液化气充装监管系统

5.1.1概述

本系统主要用于各充装站作业过程的现场监管。

一方面,接收各充装枪(灌装秤)发出的充装请求,在接收到充装请求信息后,本系统利用其中的气瓶标签信息在本地数据库中查找所对应的气瓶资料,当判断该气瓶为自有产权瓶、非报废瓶、检测未到期且处于可充装状态时,本系统向相关充装枪发出充装指令,否则发出不予充装指令;另一方面,在充装完毕后,相应充装枪向本系统报告气瓶自身重量、充装液化气重量等信息,由本系统对这些充装信息进行管理,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发送到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统一管理。

5.1.2系统主要功能

Ø充装监管控制

本系统接收后端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的指令启动或关闭本站的充装监管功能。

充装监管功能未启动时,由各充装枪自身的灌装管理系统进行充装控制,充装监管功能启动后,由本系统向各充装枪的灌装管理系统发送充装指令进行控制。

Ø可充装气瓶信息同步处理

安装在各充装站的充装监管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接口,每天定期(或根据操作人员手动操作)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接收和更新各充装站可充装的气瓶数据,然后保存在本站充装监管系统数据库中。

Ø充装工作业登记

充装工每次上班准备开始作业前,首先利用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本人身份卡(二维码)进行作业身份登记,本站充装监管系统在确认充装工分身后,记录当班次该充装枪的充装工身份,并向相应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启动对应充装枪的充装许可功能。

Ø充装工作业退出

充装工每次充装作业完毕准备关闭充装枪前,利用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本人身份卡申请作业退出,本站充装监管系统向相应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关闭对应充装枪的充装许可功能,并记录退出时间。

或者该充装枪在规定时间内一直未进行充装作业时,本站充装监管系统自动向相应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关闭对应充装枪的充装许可功能。

Ø液化气充装管理

在启动各充装枪充装许可功能后,每次充装气瓶时,充装人员利用安装在充装枪上的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气瓶上的标签信息,并发送给本站充装监管系统,然后由本站充装监管系统首先查询可充装气瓶管理数据库中是否有该气瓶信息,若可查询到该气瓶信息,则由本站充装监管系统向相应的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打开对应的充装枪阀门充装气瓶。

若查询不到该气瓶信息,则由本站充装监管系统向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提出充气申请,中心监管平台在确认该气瓶可充装后,则向本站的充装监管系统发送充装许可指令,本站充装监管系统接到指令后向相应的充装枪灌装管理系统发送指令打开对应的充装枪阀门充装气瓶。

每次充装完毕后,本站充装监管系统要记录相关充装信息。

Ø气瓶充装信息反馈处理

安装在各充装站的充装监管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接口,每天定期(或根据操作人员手动操作)由各站充装监管系统将当天已充装的气瓶信息发送给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进行管理,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在接收到气瓶充装信息后,首先判断该气瓶是否已有当天充装记录,若已有当天充装记录则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报警信息;若无当天充装记录,则相应修改气瓶充装状况、气瓶流转环节信息、气瓶当前持有者身份信息等内容。

Ø气瓶充装记录查询

系统提供时间段等查询条件,并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本充装站所充装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气瓶权属单位、气瓶规格、充装前气瓶重量、充装后气瓶重量、充装站名称(编号)、充装枪编号、充装工从业身份认证卡编号、充装时间等。

Ø液化气充装情况统计

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在所选时间段内充装50Kg、15Kg、5Kg气瓶数量以及充装液化气总重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Ø充装工工作量统计

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所有充装工在所选时间段内充装50Kg、15Kg、5Kg的气瓶数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Ø与站点收银系统接口

在每次充装气瓶后,由本站充装监管系统通过标准接口将相关气瓶充装信息及时发送到本站收银系统(如果有的话)管理,内容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气瓶权属单位、气瓶规格、充装液化气重量、充装站名称(编号)、充装时间等。

Ø充装站管理人员配置管理

系统提供充装站管理人员和权限配置管理功能,可对各充装站管理人员进行配置管理,包括充装站管理人员姓名、工作证编号、身份证号码、用户名、登录密码、联系电话、角色等。

其中角色包括充装站系统管理员、充装站负责人、充装站管理人员等类型。

Ø充装站充装工配置管理

系统提供充装站充装工配置管理功能,可对各充装站充装工进行配置管理,包括充装工姓名、工作证编号、身份证号码、从业身份认证卡编号等。

Ø历史数据的清理

系统定期自动删除本站一年前的瓶装液化气充装记录的历史数据。

5.2液化气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

5.2.1概述

本系统主要用于各气瓶检测站作业过程的现场监管。

一方面,在气瓶检测时利用专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气瓶标签信息,打开该气瓶信息表,并记录本次检测信息;另一方面,在气瓶报废处理时,利用专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气瓶标签信息,打开该气瓶信息表,并记录报废处理情况。

5.2.2主要功能

Ø检测工作业登记

检测工每次上班准备开始作业前,首先利用专用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本人从业身份卡(二维码)进行作业身份登记,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系统在确认检测工分身后,记录当班次该气瓶检测位的检测人员身份。

Ø检测工作业退出

检测工每次检测作业完毕准备退出扫描终端前,利用气瓶标签扫描器读取本人从业身份认证卡申请作业退出,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系统关闭该扫描终端气瓶标签扫描功能,并记录退出时间。

或者在该扫描终端在规定时间内一直未进行气瓶扫描作业时,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系统自动关闭该扫描终端气瓶标签扫描功能,并记录退出时间。

Ø气瓶检测管理

检测站配置的移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提供相应的气瓶检测结果录入功能,在每次气瓶检测完毕后,当班检测工利用移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该气瓶标签信息或手工录入气瓶钢码编号,然后选择录入相应的检测结论,系统则自动生成相应的气瓶检测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钢码编号、气瓶规格、检测站名称(编号)、检测工身份认证卡编号、本次检测时间、下次检测时间、检测结论,并将相应的检测记录保存到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服务器(黑匣子)数据库中。

Ø气瓶报废处理

检测站配置的移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提供相应的气瓶报废处理结果录入功能,在每次气瓶报废处理时,当班检测工利用移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该气瓶标签信息或手工录入气瓶钢码编号,然后选择录入相应的报废处理情况,系统则自动生成相应的气瓶报废处理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钢码编号、气瓶规格、检测站名称(编号)、检测工身份认证卡编号、报废处理时间、报废处理情况,并将相应的报废处理记录保存到本站检测和报废监管服务器(黑匣子)数据库中。

Ø气瓶检测信息反馈处理

安装在各检测站的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接口,每天定期(或根据操作人员手动操作)由各站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将当天已检测过的气瓶信息发送给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进行管理。

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在接收到气瓶检测信息后,查找该气瓶的基本信息,并根据接收到的该气瓶的检测信息,对应修改相关内容。

Ø气瓶报废处理信息反馈处理

安装在各检测站的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与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接口,每天定期(或根据操作人员手动操作)由各站检测和报废处理监管系统将当天已报废处理过的气瓶信息发送给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进行管理。

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中心监管平台)在接收到气瓶报废处理信息后,查找该气瓶的基本信息,并根据接收到的该气瓶的报废处理信息,对应修改相关内容。

Ø气瓶检测记录查询

系统提供时间段等查询条件,并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本检测站所检测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检测站名称(编号)、检测工身份认证卡编号、检测结论、检测时间等。

Ø气瓶检测情况统计

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在所选时间段内检测过的50Kg、15Kg、5Kg气瓶数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Ø气瓶报废处理记录查询

系统提供时间段等查询条件,并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则列表显示选定时间段内本检测站所报废处理过的全部气瓶记录,包括气瓶标签编号、气瓶企业钢码、气瓶规格、检测站名称(编号)、检测工身份认证卡编号、报废处理情况、报废处理时间等。

Ø气瓶报废处理情况统计

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在所选时间段内报废处理过50Kg、15Kg、5Kg的气瓶数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Ø检测工工作量统计

系统提供时间段等过滤条件,并可根据操作人员的选择分类统计本站点所有检测工在所选时间段内检测或报废处理过50Kg、15Kg、5Kg的气瓶数量,并提供相应的月报、季报和年报。

Ø检测站管理人员配置管理

系统提供检测站管理人员和权限配置管理功能,可对各检测站管理人员进行配置管理,包括检测站管理人员姓名、工作证编号、身份证号码、用户名、登录密码、联系电话、角色等。

其中角色包括检测站系统管理员、检测站负责人、检测站管理人员等类型。

Ø检测站检测工配置管理

系统提供检测站检测工配置管理功能,可对各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配置管理,包括检测工姓名、工作证编号、身份证号码、身份认证卡编号等。

Ø历史数据的清理

系统定期自动删除本站一年前的液化气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记录的历史数据。

5.3瓶装液化气供应移动监管系统

5.3.1概述

该系统主要是安装在移动终端上,一方面,供液化气运输车辆、供应站点和送气工使用,实现瓶装液化气运输、销售、配送过程的移动监管;另一方面,供政府部门各类检查执法人员使用,用于整个液化气供应市场的检查和执法。

5.3.2系统主要功能

(1)液化气供应移动监管

Ø瓶装液化气运输监管

在气瓶装车时,每台危运车辆利用本车所配的移动终端读取读取各气瓶的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本车可装运该气瓶,同时车辆未超载,则系统允许装运该气瓶,且自动生成相应的气瓶运输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若系统判断本车不可运输该气瓶或车辆已超载,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现场作业人员不得继续手中的作业。

Ø瓶装液化气供应监管

在气瓶配送到供应站时,各供应站利用本站所配的移动终端读取各气瓶的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本供应站可接收该气瓶,同时本站液化气存量未超过设定值,则系统允许本供应站接收该气瓶,且自动生成相应的供应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若系统判断本供应站不可接收该气瓶或本站已超量存放瓶装液化气,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现场作业人员不得继续手中的作业。

Ø瓶装液化气配送监管

在气瓶交由送气工配送时,各送气工利用本人所配移动配送终端读取各气瓶的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本送气工可配送该气瓶,同时本送气工目前所接收的气瓶数量未超过设定值,则系统允许本送气工接收该气瓶,且自动生成相应的配送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若系统判断本送气工不可接收该气瓶或本送气工所接收气瓶已达到规定气瓶数量,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本送气工不得继续手中的作业。

Ø瓶装液化气使用监管

在气瓶送交用户时,各送气工利用本人所配的移动配送终端同时读取用户身份认证卡信息和气瓶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该用户身份有效,且该气瓶可配送给该用户使用,则系统允许将该气瓶送交该用户使用,且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用户使用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同时修改该气瓶的充装状态标志和该用户本月已供气数量等信息。

若系统判断该用户不可接收该气瓶,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本送气工不得继续手中的作业。

Ø送气任务单管理

系统基于移动终端提供送气任务单转派处理功能。

对于配有移动终端的供应站,系统可在其移动终端上列表显示该供应站接收到的所有待办送气任务单和已办送气任务单。

对待办送气任务单,供应站可将各项任务转派给本站送气工处理,对已办送气任务单,供应站可点击查看各送气任务单目前的办理情况。

与此同时,在各送气工的配送终端上,系统列表显示该送气工所接收到的待办送气任务单,当送气工将气送交用户,读取用户身份认证卡信息后,相关送气任务单自动办结。

Ø气瓶回收管理

在送气工、运输车辆或液化气经营站点在回收气瓶(空瓶或重瓶)时,送气工或液化气经营站点利用所配的移动终端读取气瓶标签信息,并由系统在线进行相关判断,若系统判断当前回收者可回收该气瓶,则系统允许回收该气瓶,且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回收记录,并同步修改该气瓶当前所处流转环节和当前持有者身份等信息。

若系统判断当前回收者不可回收该气瓶,则系统给出明确提示,提醒当前回收者不得继续手中的回收气瓶作业。

Ø用户入户安全检查管理

在安全检查人员或送气工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时,首先利用检查终端或送气终端扫描用户身份认证卡,启动用户安全检查记录表,然后对照检查表记录各项内容,选定相应的检查结论,并将检查记录发送到中心监管平台处理。

(2)瓶装液化气检查执法

Ø气瓶检查

执法检查人员在对气瓶进行检查时,利用专用的移动检查终端读取各气瓶的标签信息,并通过在线方式获取该气瓶权属、检测时间、本次充装时间、当前使用状态等信息,供检查人员判断该气瓶是否处于合法状态,并对气瓶出厂编号、企业钢码编号、气瓶标签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校验,在发现问题后记录和上传现场检查情况和照片。

Ø送气工检查

执法检查人员在对送气工进行检查时,利用专用的移动检查终端读取各送气工的身份认证卡信息,并通过在线方式获取该送气工所属企业、发证时间、本次送气气瓶编码等信息,供检查人员判断该送气工身份是否合法,本次所送气瓶信息与系统记录的送气信息是否一致。

并在发现问题后可记录和上传现场检查情况和照片。

Ø配送车辆检查

执法检查人员在对液化气配送车辆进行检查时,利用专用的移动检查终端读取各车辆身份认证卡信息,并通过在线方式获取该车辆车牌号、危运证号、所属企业、所服务企业、本次送气气瓶编码等信息,供检查人员判断该车辆是否合法,该车是否在违规运输其他企业气瓶、本次所运气瓶信息与系统记录的送气信息是否一致。

并在发现问题后可记录和上传现场检查情况和照片。

(3)系统管理

Ø用户登录

需要使用移动终端的运输车辆、供应站、送气工等用户,在每次登录时均采用身份认证卡登录,系统在确定该身份认证卡有效后,启动该用户所允许访问的功能模块,并记录该用户的身份认证卡信息。

对于检查执法用户,可直接采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Ø用户退出

系统提供手动操作退出功能,同时,也提供自动退出系统功能,当用户长时间没有进行相关操作时,系统自动退出。

Ø移动检查软件在线更新

本系统在接收到各移动安全检查终端每天第一次激活登录信息后,检验该终端的程序版本与目前的最新版本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将最新的程序推送到该终端上自行升级。

Ø移动检查终端数据同步

当移动安全检查终端上所存储的某些数据与服务器上所保存的数据不一致时,通过本系统可将后台对应的数据同步到相应的终端上。

5.4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系统

5.4.1概述

通过液化气充装子系统、液化气气瓶检测子系统、液化气移动监管子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前端系统采集各类信息,在此基础上,搭建相应的数据管理和分析平台,对所采集的各类信息进行判别和分析,实现对气瓶检测、充装、运输、配送、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告警,并对相关异常情况处理提供决策支持。

5.4.2系统主要功能

(1)液化气用户管理

Ø燃气用户基本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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